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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4 06:15:46| 人氣1,10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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啼明鳥的聲音--118事件(3)

從相思再出發

「118事件」被視為是東海再次的「相思林事件」,也勾起許多人對於過去校園空間運動歷史的回憶。在事件結束後,東海校友楊婢育、陳秀曼,化學系教授林碧堯,社會系教授趙彥寧等人分別於報紙發表文章,聲援學生的行動,認為學生的行動反映的是整體校園環境制度的問題:

東海的相思林事件也正反映著東海的興衰:物腐而蟲生,檢討生蟲的背景才是主題,斥責「喊蟲」抗議的學生,徒顯病情沈重。如果學生連「看到蟲」都無動於衷的話,東海再也不會有「相思林事件」發生,東海精神因而消失,大度山將只剩下「寂靜的春天」了!(林碧堯,1999,1.20)

對現在許多學生而言,承載回憶的竟只成為過去十年數次的「保衛相思林運動」。運動多是粗暴的,故這種回憶本質亦含暴力的層面;但這種暴力性,其實是拔除樹木、改變人文空間、縮減溝通管道等等更暴力的行動所造成的,所以護樹行動內在是非常悲哀的(趙彥寧,199.1.20)

這些校友、教授的聲援,以及在期末考前夕,在1月18日當天展現出的動員力,再度顯示出1990年「相思林事件」歷史記憶的巨大力量。而從東風社「未竟的探討」以來建立的校園空間論述的特性,也一樣在「118事件」中重現。例如那份署名「建築系學生」的自印文宣中,就以自1970年代以來不斷重複的語氣悲嘆著:

--我們也不是責怪校長、責怪董事會。只是我們感嘆,在台灣社會變遷的過程中。這一個曾經是那麼美好的地方,竟也擋不住外在的衝擊,在一次又一次的危機中,竟一點一點地流失掉它可貴的特質。是不是,美好的事物在台灣總是難逃一劫?是不是,台灣人真的那麼沒有遠見,也沒有勇氣去承擔遠見所帶來的世俗輿論?(建築系學生,1999:25-26)

而在惋惜消逝的美好過去的同時,這篇文章也和當年的《東風》一樣,鼓勵校內師生積極投入創造未來的行動:

--沒錯,東海是今非昔比。但是,我們不希望學生就妄自菲薄,渾渾終日。沒錯,我們在大學聯考一仗是打得不好,但我們身為台灣的知識份子的責任是一樣的重,我們必須關心我們周遭的世界,並且從身旁即將消逝的美好環境做起。(同上)

事件後結束後,參與「118事件」的人間/台研,編輯了《從相思出發》一書,於開學後在校園內散發。除了整理事件發生當時的文宣、苦勞網的現場報導、報紙讀者投書、意見評論以及近十年重大校園景觀爭議事件之外。另外加入了一篇從女性主義立場出發的〈女人、相思林與危險事物〉,以對抗校方除了以學生急需停車場、經費不足等理由之外,還說是因為大片相思樹林造成女同學上下學不安,常有性騷擾傳聞,因此必須砍伐相思林的主張。

這篇文章認為女同學會對相思林產生不安恐懼的想像,來自整個父權社會製造恐懼以嚇阻女性進入公共空間的企圖。從小時候的「小紅帽與大野狼」的故事,一直到媒體上各種關於公共空間的性犯罪新聞,都不斷地把女性置於恐懼的狀態中,限制她們的移動,並影響他們的經濟生活。事實上不只是相思林,只要女性置身於不是「家」和「私領域」的地方,幾乎都被社會視為是危險的。但是根據《台灣刑案統計》的資料卻顯示,台灣地區的性犯罪的發生地點卻大多以受害者的住家為主,多半為熟識強暴。這不意味著所有的公共空間對女性都是安全的,但是公共空間的安全問題也絕不是光靠砍樹就能解決的。

這篇文章並同時反駁了外勞會製造校園犯罪問題的刻板印象:

...在即將邁進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大家卻還是以尋找代罪羔羊來作為解決事情的手段。於是,相思林開始變成一個可怕的地方,外勞開始被塑造成犯罪可能性最高的形象;他們莫名其妙地被貼上標籤、被岐視、被認為應該消失在我們的生活世界裡。問題是他們消失了,女人的恐懼就會跟著消失嗎?問題是誰在製造恐懼?

多麼希望在未來的每一天,我都能和我的朋友在東海相思林散步,聽見外勞彈著吉他唱歌…(骨頭,1999:35)

另外對應學校為解決學生機車停車問題,而砍伐相思林興建停車場的作法,這本書中也翻譯了英國「收復街道」(Reclaim the Street) 運動團體成員麥克‧大衞(Mike Davis)與交通部長對談的文獻--〈因為汽車不能跳舞〉。文中認為應從檢討交通運輸系統來根本解決問題,而不是因應不斷增加的汽機車,大肆破壞綠地開築馬路、停車場。這篇文章可說是東海校園空間運動從硬體建築、景觀問題,擴大關注校園交通問題的開始。到了四年後2003年「東海保衛戰」、「第二教學區爭議」、「反東大路拓寬」事件發生時,關於交通運輸問題的討論就已經成為東海校園內的重要公共議題了。

正如同《從相思出發》首頁上寫的那句話

整個相思林事件的爆發,清楚的暴露出校園民主的崩壞,教育資源的缺乏,以及整體校園景觀長程規劃的闕如(人間/台研,1999)

「118事件」再度證明了現有校園民主制度、校園規劃程序的侷限,因此參與運動的學生社團在事件結束後,於校內信箱間廣場舉行數次的公共論壇活動,企圖透過露天的肥皂箱演講方式,進行對校園重大公共事務的討論。由於過程中有建研所學生袁興言的加入,使得討論的內容更具專業性。

3月4日,學生社團舉行第一次的公共論壇,針對學生機車停車場興建地點,提出其他的替代方案。

3月8日晚上7點半,於學校綜合大樓教室T109內,放映由現場學生拍攝的「王校長的寒假作業--118相思林事件現場紀實」的紀錄片,以對抗「118事件」當天主流媒體的扭曲報導。

3月11日,舉辦第二次東海公共論壇,討論「V大樓改建案」。

3月12日中午,學生在相思林集合,舉行「植相思樹苗」活動。

校園規劃制度再改革

雖然校長表示一切仍須依照行政程序,但是「118事件」確實對校方造成很大震撼。1999年2月3日的行政會議上,王亢沛校長針對新建的科技大樓工程表示:基於萬全考量,避免無謂抗爭,請主任秘書會同學務長、總務長相商,將該樓興建規劃及各項決策過程,於本週作系統完整性之上網(東行,民88.2.3)。

3月16日,東海大學學務處,於晚間七時在銘賢堂舉辦「興建機車停車場」公聽會。東海學生議會於公聽會中,公布開學後對校內同學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在收回的約1,200份問卷中,有70﹪多數贊成興建停車場,但不贊同在相思林興建,而應另行擇地興建。學校表示:基於尊重一般同學意見,學校同意不在相思林興建停車場,另外根據學生提出的建議,請總務處規劃,可以在男生宿舍11棟北方空地興建約500輛機車之停車場,另外配合校門口改建,可增建約停放300輛機車的停車場。

3月30日,東海「校園建設暨環境保護委員會」決議通過,有關學生機車停車場案,地點變更為沿中港路機車停車場與學生宿舍第11棟及21棟間區域優先規劃興建機車停車場(東行,88.3.31)。

3月16日的公聽會具有很重大的意義。首先雖然校方一再強調興建機車停車場是基於學生強烈要求,並經過多次校園規劃委員會討論決定。但學生議會的問卷結果卻顯示,學校冗長的行政程序規劃出來的結果,和真實的學生意見是有重大落差的。

另外在公聽會上異議性社團成員指出,校方在1995年制訂的《東海大學校園整建規劃報告書》中,設定相思林優先做為學校和外圍環境間的綠帶使用,其次是做為備用的校舍用地,而停車場規劃則不在其中。雖然這份報告書只具有「準上位計畫」的指導作用,但是校長和總務處人員對於計畫和現實的落差也未提出合理說明,只含糊的表示:計畫和現實一定會有落差。因而在會後遭到異議性社團在海報上的強烈抨擊。

這兩件事例充分顯示了既有的校園規劃程序無法充份表達學生意見,也不是依照真正專業理性的準則在運作。校園規劃程序的正當性,在這次公聽會中被徹底質疑了。這當然不是校園規劃制度第一次被挑戰,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但是就東海校方的角度來看,校園規劃制度的改革是勢在必行的了。

因此在6月3日中午,學務處舉辦「東海校園工程參與與程序規劃草案」公聽會,召集學生會、議會、學生社團及系學會負責人等討論「東海校園工程參與與程序規劃草案」,以研擬校園規劃程序改革的方案。學務處提出的草案是在既有的校建會架構之下增加專案小組,對特定校園的建設專案做先前研究,專案小組必須在不同階段進行公開展示、舉辦說明會或公聽會,以擴大師生參與,強化共識(東行,民88.6.2)。

5月4日,東海校方針對V大樓、校門口、第二教學區規劃案等舉行「校園重大新建工程公聽會」。6月10日再度舉行「校門口新建工程公聽會」。同時總務處預定6月8日起,將校門口等三工程建設案的計畫,置於圖書館前廳公開展示。頻繁的公聽會顯現了「118事件」的衝擊以及東海校方改革校園規劃制度的決心。

在東海校方急切的想要改進「校園規劃制度」的背後,有著高等教育市場化的競爭壓力在推動。在1999年7月15、16日於八仙山召開的「一級主管工作研討會」中,王亢沛校長表示:由於高等教育市場開放,在90學年度國內大學院校將增至一百所以上,同時國外及中國大陸高等教育市場也都將開放吸收國內學生,但相對的,高職畢業生人數都以每年減少約一萬人的趨勢逐年減少,顯見未來各大學必然是處在一個競爭激烈的局面。但因科技進步,設備汰舊換新速度加快,促使高等教育的成本不斷提高,但國內大學院校增加而社會資源有限,各校籌措經費將更加困難。面對外部環境的挑戰,「東海必須努力加速改革,加緊建設,建立特色。」學校在過去雖不斷致力於改善教學研究環境,但仍有多處亟待改善,其中尤以教學研究空間不足,影響延攬優秀師資最為嚴重:

增建校舍目前所遭遇到之最大阻礙是來自少數人因不願改變學校環境所做之不斷抗爭。因此怎樣建立溝通機制,凝聚師生共識,加速學校建設應是當務之急。
(東行,民88.7.15/7.16)

會中首先討論第一案:「如何建立本校師生參與討論學校重大工程建設或公共事務的民主程序,以落實校園民主?」,經討論後擬出了初步的新校園建設規劃程序草案,於開學後提交行政會議討論。

而第二案:「如何規劃、整建或新建學校硬體設備?」經過討論後訂定的結論是:

1.規劃優先順序:學生宿舍、科技大樓、V大樓改建、第二教學區規劃。
2..設立興建重大工程評估委員會。

3.推動興建重大工程--經正常管道溝通定期舉辦公聽會獲得共識,如仍有少數人執意抗爭,得視實際情況作必要之處理(同上)

根據八仙山「一級主管工作研討會」的結論,東海大學行政會議於10月27日經討論後決議通過了「東海大學校園建設暨環境保護委員會設置要點」、「東海大學營繕工程作業實施規則」修正案及「東海大學重大工程公告參與程序辦法」 三項提案,對既有校園規劃決策程序再次進行革新。(註)



(註)「本校重大工程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 行政單位提出需求→行政會議通過→校務會議通過。
二、 校建會專案小組可行性評估、規劃報告→校建會專案小組空間需求說明(圖說公告)→公聽會反映意見→校建會(專案小組)討論決議→規劃定案、競圖→設計圖、模型公告展覽→公聽會反映意見→校建會專案小組修改設計、定案→校務會議通過(圖書館記錄典藏)。
三、 總務處辦理建築執照申請→經費稽核委員會審議工程招標→施工。」
(東海大學重大工程公告參與程序辦法,民國88年10月27日第31次行政會議通過)

台長: 解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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