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林事件的歷史意義
1. 東海學生運動的象徵:
如果說「自由之愛」是台大學運傳統的里程碑與象徵的話(鄧丕雲:77),那麼「相思林事件」就是東海學運傳統的標誌,是東海學生運動的里程碑。「相思林事件」的參與者侯念祖,曾在一篇訪問中充分說明了「相思林事件」所開啟的東海學生運動的特殊性格:
我想相思林事件在這裡有一個很特別的意義,它使東海的學運和其他學校的學運有所區別。在過去學運沒甚麼兩樣,因為早期在校園內、政治上戒嚴時期,在社會上有這樣的鎮壓氣氛仍然存在,在校園內學生的一個矮化,是這樣的情形。普遍來說,台灣的大學面對的都是這樣的結構性壓抑,所以在當時的學運的性質都很類似,都是在爭取學生的權力,爭取學生參與校務公共事務的權力。
但在相思林事件之後,東海的學運開始有一個不一樣的意義跑出來,使得東海的學運開始具有一些特殊性,主要是在相思林事件發生之後,對於東海的歷史和創校理念的討論開始進來,後來到了第2次、第3次之後這個東西越來越明確,去思考東海之所以為東海,東海做為一個大學,是要一個什麼樣的大學,這個東西開始進來,使東海的學運具有它的特殊的歷史性格。
(侯念祖口述,王嚴鴻、黃雅崎等訪問,1998:213)
「相思林事件」開啟的意義可說是多方面的,首先這是學生首次以行動,正面且成功的挑戰了校園管理者的權威。學生們對學校的決策進行強烈的批判,並由於「交互贈與」暗含的私相授受意味,對在《東海大學校史》中近乎傳奇英雄般的梅可望的地位提出質疑。
其次透過後來校友的響應,以及學生和校友、校方行政人員擔任代表和郵政總局協調「償回校地」事宜,並爭取到暫緩三年施工的承諾。這使得620遊行的性質不能以校方所謂的擾亂校園秩序、破壞校園倫理來界定。連帶的學生對校園空間問題提出意見,採取行動介入的正當性也被確立,引領了後來的東海校園空間運動的發生。
第三,東海校園空間的意義也開始改變。「相思林事件」確認了台灣最美麗的大學校園不只是教育、休閒的文化場所,也是校園民主運動的實踐場域。東海學生除了在海報牆抗議之外,還可以在校園內遊行抗議,這在當時除了台大「自由之愛」事件外,幾乎還沒有其他學校的學生做過類似行動。在風雅的東海校園中,東海學生除了讀書、寫字、談情、吹牛和發呆以外,現在又多了一件事情可以做。進取的讀書人的精神開始具體化為批判的行動者的實踐。
2..對梅可望治校方式的批判-
純粹從經濟和物質的層面來看,梅可望不啻為一個優秀的校長。在他手中東海一洗之前數年因為財務困境、校園發展方向爭議的陰霾。大量的社會資源湧入東海,學生人數不斷增加,各項軟、硬體建設也依次完成。東海部份教授稱頌梅可望「起東海於衰敝之中」,雖然拍馬屁的味道重了些,但多少也是實話。
然而積極推動省府員工進修班、建教合作等教育推廣工作,雖有擴大社會聯繫,增加學校收入的作用,但也帶來了「辦學商業化」的批評。不斷增加的學生人數,及由此而進行的各項工程建設,改變了校園的風貌,也抵觸了師生對校園景觀的認同感。而「擴大升旗」、「動員月會」等活動,以及身兼國民黨「中知青校園黨部」主委的身份,更帶來「辦學政治化」的質疑,縱使他在治校期間一直強調「教育歸教育,政治歸政治」。
事實上在梅可望擔任校長期間,就已有人對其治校方針提出批評:
1982年暑假,東海應屆畢業生由畢聯會主席領銜,共十九位系代表聯名簽署發表一份給母校的建言,概嘆建校理想的失落(鄧丕雲,1993:16)。
在1989年時,曾為東海大學籌備委員及第一任董事的長老教會黃武東先生,也在其回憶錄中指責梅可望擔任校長以後:
這所提倡自由學風的的機督教大學已與創校原旨背道而馳,和臺灣其他的學校一樣,終也免不了政治污染的命運,把「喊口號」、「升旗」等全搬進校園。「黨化教育」終於侵入東海了(黃武東,1989:224)
梅可望出身中央警察學校情報科的背景,以及在「東潮時期」強烈壓制學生爭取言論自由行動的作為,使得他成為當時反威權的社會氣氛中,威權政治進入東海校園的表徵。而校園景觀認同感所帶起的對於東海創校時期的校風的緬懷,又更加強了對於梅可望代表的政治化、商業化色彩的敵視。
在1977年就任校長之初,即能很快掌握住東海的問題所在並施以針砭的梅可望,在面對80年代末期東海校園內外環境的巨變的時候,一樣很快的做出反應:建立公聽會、說明會制度、推動成立東海學生會、支持學生參與三月學運…。但和1977年不一樣的是,此時梅可望本身也是東海校園問題的一部份,在積極推動改革的同時,他也要被改革、被批判,而「相思林事件」正是這個批判的表現之一。
「相思林事件」發生後,梅可望在東海的聲望遭受嚴重打擊。此後面對學生要求「中知青黨部退出校園」 、「綜合大樓事件」(第二次相思林事件)時,他都只能被動的因應學生的批判和質疑,而不復當年壓制東潮時的威勢。最後在部份校友和學生,抵制他擔任東海董事長的聲浪中 ,這位擁有雄厚社會資源,曾權傾一時的校長,黯然的離開東海。
平心而論,梅可望確實對東海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如果說「對偉大團隊的批判,乃是一個偉大的城市的象徵。」,那麼對偉大校長的批判,就更見證了這所學校的偉大。在「自由以及不斷尋求」的精神指引下,除了路思義教堂之外,所有位於大度山頂上的事物都要接受歷史以及理性的檢討,更何況是一位校長呢?
3..對校園科層/父權理性管理的批判:
在「相思林事件」發生後,梅可望校長以及校方高層不斷在各項會議以及校內刊物上,強調將相思林售予郵政總局的過程完全合法,並出示各項相關文件以示所言不虛。梅可望校長並在行政會議上強調:
這項土地的互贈先後辦理了兩年之久;經過了本校董事會、教育部交通部、內政部、財政部、行院主計處及行政院等七個機關,任何個人都不可能獨斷獨行,也絕不可能隱瞞事實(東行,民79.6.25)
本校校園民主做得不錯,但相思林事件竟未循民主管道溝通,而以非民主行動進行訴求,應切實反省、檢討(東行,民79.9.3)
確實就各項文獻看來,整個「出賣」相思林的過程都有明文紀錄並符合各項法令規章。但在「相思林事件」中,學生要批判的正是整個程序本身。在「相思林事件」之前,「新宗教中心」的興建也完全符合程序,甚至還舉辦了公聽會、說明會,但是仍然引起學生強烈的情緒反彈,間接促成相思林事件的發生。
正如哈伯瑪斯對60年代歐美新社會運動的分析,社會運動要對抗的正是行政權力和商品經濟對於生活世界的侵擾,「相思林事件」也體現了相同的意義。現存的科層體制運作既然是問題的來源,學生當然更不可能依循校方的「民主管道」進行溝通。
但在台灣的大學校園中,除了科層理性的異化外,又多了一層父權管理的陰影。乍看之下東海校方對率領遊行的學生的處分作為,簡直是前後顛倒、自相矛盾,完全缺乏科層理性運作的一貫性。不過梅可望校長在620遊行結束後脫口而出的:「違反倫理,應痛加檢討!」這句話說出了其中關鍵---在台灣的大學校園中,居於法律規章之上的,乃是校園管理者的家父長式權威。任何對公權力的挑釁,也比不上挑戰賦予師長權威的「校園倫理」來得嚴重。而所有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都可以在默認家父長權威的前提下被寬容。
參與620遊行的學生當然不會就範於這套潛藏的遊戲規則,除了在社團刊物上揭露整個處分過程外,並堅決表示絕不退縮。整個衝突最後就在「務盼徹底反省,改正錯誤,永不再犯」的空洞措辭,以及學生對「秋後算帳」的警戒中收場。
在「相思林事件」之後,一直到「東海希望聯盟」、「第二教學區爭議」,乃至東海上下齊心對抗台中市府聯外道路規劃的運動中,我們都可以看到做出荒謬、錯誤的決策的一方永遠都在強調:程序完全合法,任何人都不可能獨斷獨行,也不可能隱瞞事實。而採取抗議行動的學生,也永遠不會理會這些空洞的措詞和程序。被激怒的校園管理者永遠在指責學生「違反校園倫理」,但種種違反「校園倫理」的文宣、海報、乃至遊行活動也永遠在校園裡持續發生著。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