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
公開向窮人搶劫?
對台灣的有些事情,簡直讓人不知道要怎麼說才好。
在百業蕭條、人心思發財的此刻,「公益」彩票的上市,果然造成超級大轟動,第一天下來,「樂透彩」即售出八三三六萬元,「對對樂」四一六六萬元,「吉時樂」一億七千七十四萬元,總計三億五百一十九萬元。根據這樣的業績,「樂透彩」的頭獎估計可領到七千萬至一億元。
彩票是一種合法的小型賭博,花一點小錢去購買小到極為渺茫的大希望,中了獎即可改變整個命運──當然可能變好,也可能變壞,但至少都是命運的大改變。
對於這種合法的賭博,當然可以視為必要的小惡加以接受或容忍,而真正讓人難以容忍的乃是政府做莊的方式。在西方或現代化程度較高的國家,都早已很清楚的知道何謂「公益」,因而當它們發行「公益彩票」時都肯定會堅守下列原則:
(一) 彩票是一種交易,政府從這種彩票行為裡唯一獲得的乃是交易稅。
(二) 政府的「責任」之一,乃是遵循正規的財政手段,編列預算並據以施政。因此,絕不假「公益」之名而混淆「責任」,當然也不會有任何國家將彩票的盈餘挪來抑注應該由正常預算支應的施政項目。
(三) 因此,「公益」就是嚴格的「公益」,它不和政府的財政「責任」相混淆。所謂的「公益」,指的是預算項目之外特殊的社會福利與照顧,以及文化事務的特殊項目。
西方以及進步國家對「公益」會做出如此嚴格的定義,而不會也不容許假借「公益」之名而大玩語言遊戲,其道理乃是別人對財政事務上一直有著嚴格而邏輯完整的思維。大家知道,會去購買彩票的,絕大多數都是窮人,如果從窮人身上賺錢而補充財政,那就使得彩票賭博成了「遞減稅」(Regressive Tax)的工具,那就大大的違背了賦稅的正義準則。稍早前,美國政府成立了一個委員會對彩票賭博進行嚴格的調查研究,完成了厚厚一大冊《賭博影響委員會報告》,報告中即指出會買樂透的多為窮人。家庭收入每年平均一萬美元以下者,他們花在樂透上的金錢為所得五萬美元以上者的三倍。另外,則是樂透彩票的購買者裡,窮人的參與不但廣泛且購買量也極大,五%窮人購買者即買掉彩票總額的五十一%。有理由相信,美國窮人多喜歡買樂透的這種現象,在其他國家亦情況如此。這也就是說,彩票制度裡本質上即有以窮人為主的自願稅的性質。如果將其盈餘拿來彌補預算,那就是「劫貧濟富」。進步國家嚴格規定彩票不得與政府的預算制度和據此施政的政策相混淆,甚或重疊,別人的是非嚴明,對正義準則的講究,的確有著許多深刻的文化與思想內涵在其中。
但同樣都掛著「公益」的招牌,我們的「公益」真的和全世界所定義的「公益」都不一樣。我們的財政部所制頒的《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乃是政府假「公益」之名而向窮人多抽稅的變相歲入政策。就以這次彩票發行,財政部所核可的方法裡,祇有五十六%為樂透獎金,而盈餘方面,用於國民年金的占四十五%,補貼全民健保者占五%,用於補助社會福利者五十%。政府藉當莊而變相的抽稅,我們的「公益」,真的和全世界都不一樣。同樣的語言和字詞,在不同社會,其意義會南轅北轍。後進國經常剽竊先進國的語言概念,但在「本土化」之後卻變成以進步之名掩護落伍的工具。我們每個人都琅琅上口的「公益」,即是個例證。
今天我們所謂的「公益」,多半是從西方有「博愛」、「慈善」、「公益」這些意思在內的Philanthropy這個字延伸而成。這個字由希臘語字首「愛」(philo)及「人」(Anthrops)這兩個字拼合而成。
我曾在以前指出過,人對別人的同情與憐憫,乃是基本人性之一。在古代,人們為了合理化這種本性,並讚美上帝賜給人這麼高貴的品質,因而遂將「憐憫」視為「上帝愛」(Caritas)的延伸。因此,我們後來遂將「慈善」、「慈悲」、「仁愛」、「悲憐」這些意思都放在由「上帝愛」所延伸而成的Charity這南個字裡。在中古時代,現代意義的國家尚未形成,具有政府意義的乃是王室與諸侯宮廷,它們的角色功能極為有限,在那樣的時代裡,舉凡天災人禍、貧弱孤寡等不幸者的照顧,皆由具有宗教心的富人或教會自動解囊。因而我們可以說,Charity這個可以譯為「慈善」的字,它的起源是民間人士的宗教善心,它和政府這個公部門毫無關係。
然而從十八世紀具有現代意義的民族國家興起後,這種情況已逐漸開始改變。現代民族國家與傳統王室諸侯最大的不同,乃是它為了取得正當性並進行有效統治,已必須不斷的擴大職能,「有權有責」的現代政府概念開始形成,於是以往由民間自行處理的諸如教育、救災、卹貧等工作,遂開始逐漸由「慈善」改而成為政府的「責任」。以前百姓中的有錢人,都自行聘請家教,而後進入私立大學,貧窮人注定無法受到起碼的教育,十八世紀開始有了政府出資辦學校,最先被稱為「慈善學校」(Charity School),而後即改稱「公立學校」,這乃是國民教育被納為政府「責任」之始。其他諸如救災和卹貧等問題的發展軌跡亦然。
當過去的「慈善」內容逐漸變成政府的「責任」,這時候,一個新問題遂告出現;當內容日益減少後,「慈善」本身還剩下什麼?
這時候,我們遂看到了Philanthropy這個新字開始出現,並逐漸取代舊的Charity。其中的轉折和背後的深刻義理,在一本非常古老但卻具有經典意義的老著作──一九三六年由美國社會工作先驅人物林德曼教授(Eduard Linderman)所寫的《財富及文化》遂變得極具啟發性。這本後來被不斷重印的著作指出,隨著政府角色功能的擴大,許多舊的「慈善」內容已變成了政府的「責任」,那麼民間的富而有良心的人甚或慈善團體可以做什麼事呢?他對美國各種慈善及博愛團體所做的趨勢性研究指出,在這樣的變化轉折裡,民間應向更具前瞻性的「博愛」這個方向移轉,所謂「博愛」,指的乃是在「愛人」這個項目下更具未來性的,政府的「責任」尚未考慮到的範圍,包括如何讓文化藝術資產全民化,醫學及保健的新開拓,以及實驗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加強等。由此我們已可看出,在別人有自覺的目標選擇下,從二十世紀初開始,「博愛」的內容即已逐漸確定,而政府的「責任」也開始更加清楚。類似於台灣「九二一」大地震,民間救災功能大過政府這種意味著政府顢頇的情況,在外國就根本不可能出現。
除了「博愛」與「責任」間開始被清楚區隔外,在另一個軸線上,由於對「責任」有了清楚的定義,加以對賦稅的分配正義特別著重它的邏輯必須嚴正,也使得進步國家基於社會控制的需要而發行彩票時,也能對其中的分際有清楚的掌握。彩票是一種對社會有一定緩衝效果的小賭博,政府可以在交易行為裡抽稅,但除此之外,其他的任何一分錢都和政府無涉,否則即違背了更深刻的賦稅正義。那麼彩票的盈餘究將如何處理呢?以英國自一九九四年成立的「國家彩票基金」為例,其盈餘即用以支持藝術、體育、古蹟保存、濟貧、環境保育等。以「香港賽馬會」為例,其規格多半沿襲英國,盈餘則主要用於醫療衛生、社區服務、低下階層的教育及人才培育、體育康樂和文化等。數年前,特地用賽馬盈餘建造一艘三桅帆船「乘風航」,用以讓清貧及殘障少年參與航海活動,這種作法即頗可圈點。
進步國家的公益彩票,在「博愛」與「責任」間能夠嚴格劃分,不容許藉著「博愛」與「公益」之名,而混淆政府的「責任」,規定得最清楚的,厥為〈加州彩票法〉,它在第一條八八八○款第一項即明定,「不得將加州彩票之淨額收入替代正規經費,做為分配加州公共教育補助之用。」
綜上所述,無論我們將Charity和philanthropy如何翻譯,別的國家所使用的這些字詞及概念,每一個的背後都有一大串的歷史為其支撐,從而決定了別國今日的價值與制度。那就是別的進步國家在使用「公益彩票」這樣的稱呼及設定制度時,都有著它的獨特義理,不把「公益彩票」變為政府徵收「遞減稅」──即富人繳得少,窮人繳得反而比較多,則無疑的是別國彩票制度的最基本準則。彩票不管怎麼說,都是一種賭博,嚴格的講究盈餘的使用方式,乃是唯一讓賭博看起來還有存在價值的理由。如果連這種不和預算的「責任」相混的原則都不講究,不但賭博不能被合理化,反而兩惡相加,成了公開的向窮人搶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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