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交通的重點都放在酒駕
對於超速就當作賺錢的工具
才會造成這次台中市長座車被撞的遠因
其實要解決問題很簡單
就是政府對於罰單ㄉ看法(尤其是超速的部分)
政府一直對開罰單這種事情便宜行事
為什麼要開單??????
因為你違法嗎?????
如果這是開罰單的重點的話永遠沒法解決
為什麼都用照相的????
反正是違法給罰單就好ㄌ
這種心態來立法跟執法問題就永遠會存在
為什麼要臨檢酒駕
就是因為會有立即的危險
無論對自己或他人
超速不會嗎
美國警方是不準用照相機執法ㄉ
超速就要追到人
罰單一定要當場開給駕駛人
我就因為超速被攔過幾次
只有一次是因為後燈不亮
為什麼要把車攔下來???
就是要保護你跟其他的車輛
而且開一張罰單要花你30分鐘以上
看看是超速比較值得還是乖乖開比較快
這就是美國各州政府的態度
沒有例外
我記得唸書的時候ALABAMA州長選舉
民主黨籍的政見是大量增加州警
其實就是要大抓高速公路的超速
那時候還跟同學開玩笑要他們不要投給民主黨ㄉ
台灣ㄋ
政府偷懶
並不是因為要保護你而把你攔下來開罰單
而是把罰單當作賺錢的工具
用照相機拼命照
而超速的人繼續在路上超速
所以問題就永遠會存在
把罰單當作補助財政的工具而不是保護人命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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