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我認識這本書,是因為彰化大腳小腳假日共學團的領隊姿幼,在讀書會選定了這本書。(白話:若是我自己,絕對不會找這本書來看。參加共學團許多很棒的收穫之一,就是認識好書。)而那段時間,為了莫名的「整全性」堅持?我一直在追趕著前頭讀書會的幾本書,而將此書暫時擱置。等到我終於從圖書館借到這本書,並且開始閱讀,讀書會也已進行了好幾回了。多半,我因為要陪伴T而沒有參加,還有些時候是因為沒有讀而沒有參加,大概參加的次數少之又少。
但我翻閱完這本書,卻是再次非常的驚艷和驚嘆。怎麼說呢?就像是一些散亂一地的珠子,透過像一根繩子般地這本書,把珠子串成一串,甚至看得出是某種圖形那樣的清楚明瞭。有一些疑惑,被解開了。
以下節錄的書摘,我覺得每一段都能再延伸成一篇文章。不過因為我騰了非常久的書摘,所以後頭就較少提及自己想到的片段。這段期間,也是T從不午睡,恢復午睡後,變成下午四五點才午睡的時光。回想起他兩歲四個月後,至此時這段期間,不睡午覺曾帶給我最大的驚恐,回首來看,我很慶幸這段時間似乎過去了,就算再次回復,我卻也已不是往日的我了(白話點:老娘沒有在怕了!)。
每天上午,走在陽光明媚的埔里街道,推著T,或是T騎著滑步車,我在一旁推著,都會胡亂想著:哀傷的人、選擇吸毒的人、正與痛苦為伍的人……,都去哪了?彷彿陽光是他們的隱形斗篷,陽光一撒下,我們這些所謂「正常」的人的活動時光,就伴隨了他們的匿跡嗎?(朋友說:吸毒的人這時候應該還在睡覺吧?);(我自己明瞭,哀傷和痛苦都無法清楚被看見。)
而儘管「擠身」所謂「正常」光譜的一端,卻也有自己的關卡要過。而回應這本書,新的一年,我期許自己,先把自己過好,不要忽視自己的需求,愛自己。相信也會因著這樣正向的「積極自由」,而能更健康、開朗的陪伴T吧!
書摘:
第一章 自由是心理學的問題?
「約翰‧杜威曾大力陳述這項事實:「對我們的民主政體造成最嚴重威脅的,並非其他極權國家的存在,而是存於我們自身的態度,內建於我們的組織和制度,使外在權威、紀律、規範和對外國領袖的的依賴佔了上風。真正的戰場其實就在我們身上,內在於我們內心與我們的體系之中。」」p.27
※看現在的報紙和新聞,都覺得有很飽足的負能量充斥其中。但有時仍會想看。所以如上述引用書摘所言:真正的戰場其實就在我們自己身上。從自身去克制、影響,進而改變,是每個人都可以嘗試的!
「一廂情願的偏見完全無濟於事。」p.27
※這的確是中肯的箴言。很適合在生活中實踐。
「……「人類」形象是一種理性生物,其行為取決於自我利益及追求利益的能力。」p.29
「「對權力的渴求與對他人的敵意,乃人類行為最基本的驅動力。」」p.29
「佛洛伊德超越了前輩學者,致力於觀察與分析個人心中非理性與無意識的力量,因為這些力量決定了個人的行為。在現代心理學中,佛洛伊德與其追隨者不僅發現人類性格中非理性與無意識的面向(當代理性主義完全忽視了這些面向),也證明這些非理性現象實際上遵循著某些法則,因此可以理性地加以分析並解釋。他教我們理解夢的語言、認識身體的徵候及非理性行為,他認為這些東西跟個人的主要性格特質一樣,都會受外在世界影響,並對刺激作出回應,尤其是發生於每個人幼兒時期的外在事件。」p.31
※幼兒期很重要,父母須盡力而為,但毋須動輒得咎。
第二章 個體化發展與意義分歧的自由
「…..與他人及大自然建立自發性的關係。這種關係可以讓個人與外在世界產生連結,同時又不致減損個人的個體性。實踐這種關係最重要的方式就是愛與生產性工作。不過,要建立這種連結,必須仰賴健全人格的整體性及力量,所以也可能受限於自我成長歷程中所遭遇的諸多限制。」p.53
第三章 宗教改革時期的個人自由
「任何理念若無法根植於我們內心的強烈需求,將無法對我們的行為或人生造成太大的影響。」p.86
「……有一種方式可以讓人逃避這種難以承受的不確定感及微不足道感。這個方法後來成為喀爾文主義的顯著特徵:進行熱烈的活動,以及努力做事。這類行動帶有一種強迫性的特質:為了克服疑惑與無力感,而必須展現相當的活動力。這樣的努力與活動力並非來自內在的力量與自信,而是對焦慮感的拚死逃避。我們可以在恐慌症發作時,輕易發現上述的心理機制。假使一個人幾小時後即將得到一份攸關生死的診斷報告,他自然地會處於焦慮狀態。通常他不會安靜地坐等結果,如果這份焦慮沒有使他完全癱瘓,就會驅使他或多或少處於某種熱切的活動力之中。他可能在樓梯間爬上爬下、抓住人猛問問題或說話、開始清理書桌或寫信。當然,他也可能沉著地處理日常事務,但顯然會獻出額外的活動力與興奮感。無論以怎樣的形式勉力勞動,都是受到焦慮感的驅使,他試圖藉由狂熱的活動來克服心中的無力感。」p.108-109
「喀爾文主義所強調的「努力」還有另一層心理意涵:一個人如果努力不懈地在道德與世俗獲得成就,某種程度上就是成為上帝選民的徵象。這種強迫性的努力並不合理,因為該活動並非為了創造我們的目標,而是為了證明事先決定、而且非個人能控制的某件事是否會發生。這是現代所熟悉強迫行神經官能症的特徵之一,例如,當患者擔憂某事的後果,在等待結果出爐之際,可能會不時數算房子窗戶或街道樹木的數量,如果得到偶數,就預感事情將順利解決,如果是奇數,就象徵會失敗。這種不安不僅發生於某個時刻或針對某件事,而往往涉及人一生的重大決定,因此漫長的人生中,便充斥著找尋「徵兆」的強迫性行為。數石頭、玩單人紙牌或賭博活動等焦慮、疑惑之間的連結,通常都發生於個人的無意識中。人可能出自模糊的不安感而沉浸在紙牌遊戲中,只有透過分析,才能發現隱藏於這個行為中的意義──為了揭露未來。」p.109
※讀到上述兩段時,我也剛好遭遇令我非常焦慮的事情。而這兩段的描述,完全符合我當時的景況。有某段時間(現在可能也會),上廁所時,會不由自主數著牆上的磁磚;有時也會渴望透過徵兆,帶給自己對未知的某種保證。原來這些是為了揭露未來,也另一方面的提醒了自己,一直並未認真地活在當下。
「現代所謂謙遜與責任感所根植的那份敵意,也解釋了一個原本令人難以理解的矛盾:這種謙恭伴隨著對他人的輕蔑與自以為是的偽善,取代了愛與慈悲。在真正的謙遜與責任感之下,是不會對同胞產生蔑視的;然而,自謙與自我否定的「良心」只是敵意的一面,另一面則是對他人的輕蔑與憎恨。」p.114
※之前自己很愛看他人的負面,對一件事也總是批評居多。也許跟上述段落的陳述也有關啊!現在深深對以往可能被我傷害的人們,衷心的歉疚啊!
「中古封建社會的崩解對所有社會階層所造成的重大意義是:個人變得孤獨與孤立。個人獲得了自由,但這種自由分為兩種面向。個人被剝奪了原本的安全感與歸屬感,脫離了曾經滿足經濟與精神安全需求的外在世界,而因此陷入孤獨與焦慮的處境。不過他也擁有了自由,可以獨立行動和思考,做自己的主宰,依自己的能力處置人生。」p.115
第四章 現代自由的兩種面向
「因為在現代歷史為自由奮戰的過程中,注意力往往聚焦於打倒舊型態的權威
與制約,因此很自然地認為,只要能消除更多傳統約束,人就能得到更多自由。不過,我們未能充分理解,雖然人已經擺脫了對自由的舊威脅,但不同型態的新威脅卻隨之誕生;這些新威脅不必然是外在的限制,而是阻礙人充分體現人格自由的內在因素。舉例來說,我們相信信仰的自由是構成自由的最後勝利之一,然而,我們並未充分認識到,這份自由一方面戰勝了那些禁止人依良心選擇信仰的教會與國家勢力,一方面卻讓現代人對無法以科學驗證的任何事物都失去了信仰的內在能力。再舉一個例子,人們或許會將言論自由視為爭取自由的最終果實,卻往往忘記以下事實:雖然在對抗舊限制的漫長抗爭中,言論自由的確獲得重要的勝利,但現代人也陷入另一種困境,亦即「他」的所思所言正是別人所思所言的處境,換言之,再次地,我們自滿於生命行為能免於外在權威告訴我們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的束縛,卻忽略了諸如輿論或常識之類的匿名權威所扮演的角色。這類匿名權威的力量之所以如此巨大,導因於我們樂於滿足每個人對我們的期待,而且深深害怕自己成為社會的異類。換句話說,如果人們太過自滿於去除了外在力量對自由所造成的限制,但卻無視於內在侷限、強制與恐懼的話,將損害從傳統威脅中努力爭取自由果實的意義。我們容易概括性地認定,若要完全實現個人自由,只需努力獲得更多我們在現代史進程中已獲得的那種自由,也相信要捍衛自由,唯一要做的,就是對抗威脅到自由的外在權威。雖然我們的確盡了最大努力去維護已經得到的每一種自由,卻忘了真正的自由並非只是量的問題,也包含質的問題;我們不僅必須保存與增進傳統的自由,還應致力於取得一種新自由,就是那種讓我們可以體現自我,對自我及人生有信心的自由。」p.130-131
※這段讓我看得心驚膽戰,對作者的見解佩服之至:像是「讓現代人對無法以科學驗證的任何事物都失去了信仰的內在能力。」、「他並未擁有原創思考──也就是為自己思考──的能力,光是這種能力就足以使「無人能干涉他表達思想」的宣告有了意義。」、「這類匿名權威的力量之所以如此巨大,導因於我們樂於滿足每個人對我們的期待,而且深深害怕自己成為社會的異類。」T最近因為M帶他去打五合一的疫苗,而跛腳了三天,這三天,看他走路我們都不覺好笑,連朋友也覺得可愛而笑,讓我也察覺了原來這樣小小的不一樣,就能招致他人的取笑和戲謔。希望「一樣」,是一股多麼大的嚮往啊!也是如此恐怖的嚮往。
「一般美國人內心充斥恐懼與無足輕重的程度,似乎可以從米老鼠(Mickey Mouse)影片的廣受歡迎看到生動的描繪。該影片總是以許多形式表現出同一個主題:某個小東西受到超強力量的逼迫與危害,那個東西威脅著要殺死或吞食小東西。小東西逃跑,最終成功脫離危險,甚至傷害了敵人。即使有許多不同的表現形式,人們也不會想一看再看同一個主題,除非那個主題明顯觸及人們情感上極為貼切的東西。影片中受到強大惡意的敵人所威脅著的小東西,顯然就是觀眾的化身,那正是他所感受到的心境,他能在那小東西的處境中看到自己。當然了,除非結局圓滿,否則就不會有持續的吸引力。觀眾在影片中重溫了自己的恐懼與渺小感,最後獲得令人欣慰的結局,儘管過程千辛萬苦,但終究會得救,甚至打敗強大的敵人。然而,這正是此「快樂結局」重要又悲哀的地方──那隻小東西最後之所以能得救,絕大部分都依賴牠的逃跑能力,或者是發生了某些未曾預料到的意外,使怪物無法逮住牠。(續157末段)」p.156-157
※以前我完全看不進一個故事、電影等,背後那更深的寓意。現在也差不多,只是會努力去探究,有時還蠻有趣的。若自己能看到背後一層、兩層,就會替自己開心,不再只是個「看表面」的傢伙啦!而當看到作者背後的初心,經常不免訝嘆,還有這樣的深意。也是這樣的深意,讓許多美好不是經過,而能留在心底。
「……一般人都沒有察覺這些作家所描繪的(以及許多被稱為神經質的人所感受到的)那種個人孤立感與無權力感。因為這件事對人們來說太嚇人了,同時也被每天的例行公事、在個人與社會關係中獲得的鼓勵與肯定、事業成就、各式各樣使人分心的事物、「玩樂」、「與人接觸」、「東奔西跑」等事情所掩蓋了。但是,在黑暗中鳴笛是無法帶來光明的,孤單、恐懼、困惑等感受依舊存在,人們無法永遠忍受下去。人們無法繼續承受「免於受到某事物侵擾之自由」所帶來的負擔,除非他們能從消極自由進步到積極自由,否則他們便必須試著逃避所有的自由。在我們時代的主要逃避方式,是像法西斯主義國家中那種對領袖的完全順服,以及普遍流行於我們民主國家之中,個人對於外在規則強迫性的遵從。」p.157-158
第五章 逃避機制
「給予個人安全感的初始連結一旦斷裂,個人就以完全分離的個體去面對外在的世界,他必須克服難以承受的孤獨與無力感,此時有兩種途徑可以選擇。第一,他可以發展「積極自由」。他可以自發性地愛人,藉由真誠表達情感、感官與智性能力來跟世界連結,從而再次與人類、世界及自己合而為一,不必放棄獨立健全的自我。另一種選項是「退卻」,也就是放棄他所擁有的自由,藉由消除自我與世界的鴻溝來克服孤獨的感受。第二種選項永遠不會以個人尚未成為「獨立個體」之前的那種方式(意即初始連結),將個人與世界再次結合起來,因為個人與世界的分離是無法逆轉的。因此,第二種方式只是讓個人暫時逃離一個無法忍受的痛苦處境,這種逃避帶有強迫性的特質,就好像在逃避極具威脅性的恐慌一樣,而且它的特徵是多多少少得放棄個性及自我的完整性──這並非通往個人幸福與積極自由的解決方法。原則上,這樣的解決方式減輕了難以承受的焦慮,讓人逃離恐慌,使日子好過一點,卻並未解決潛藏的問題,而代價是只能過著一種呆板和強迫性活動的生活。」p.166-167
1.權威性格
「對比於社會上較無害的受虐傾向,理由明顯的施虐傾向通常更少自覺,也更常被合理化。這類傾向往往以反向作用(指個人的表現行為與動機正好相反,對下意識的需求採取了相反的反應)偽裝成對他人過度的善意或關懷。有幾種常見的合理化方式如下:「我管你,是因為我知道什麼才是對你最好的,而且為了你好,你應該聽我的,不要有意見。」或是「我是如此完美又特別,因此當然有權指望別人依賴我」。另一種用來掩飾剝削他人意圖的合理化方式是:「我為你付出那麼多,因此我有資格從你身上得到我想要的東西。」更具侵犯性的施虐衝動通常以兩種方式將行為合理化:「我曾被他人傷害過,所以我希望去傷害別人,只不過是單純的報復而已。」或者是「先下手為強,我是為了保護自己或朋友,以免他們受到傷害。」有一種施虐傾向者與其施虐對象之間的互動關係常被我們忽略,……施虐傾向者對其施虐對象的依賴。」P.170
※類似的對話,經常發生在照顧者對孩子的身上,也是一種施虐?
「……他或許會覺得是因為他實在太愛對方,所以才會想控制對方。然而真實的情況是,他愛著他們是因為支配了他們。他會以物質滿足、言語讚美、愛的宣告、機智才華的展現,或不時表示關心來安撫他們。他會給予他們一切──除了自由與獨立的權利。這種情感尤其常出現在親子關係中。父母對子女的支配與擁有權,往往隱藏在自然而然的關懷或保護之下。子女被放進黃金打造的鳥籠,只要不離開籠子,他們可以擁有任何東西。結果,孩子長大後往往對愛有很深的恐懼,認為「愛」意味著遭到控制,將阻礙他尋求自由。」p.171-172
※戒之慎之。
「霍布斯認為「全人類都有一種普遍的傾向」,每個人心中都存有「永無休止追求權力的欲望,至死方休。」對霍布斯來說,權力欲不是邪惡的,而是人們渴求享樂與安全的合理結果。」p.172
「我們將權力欲視為個人想「宰制他人」的非理性衝動,阿德勒則完全從理性面來看待,認為它是一種適當的反應,具有保護個人抵禦不安全感與自卑感威脅的功能。」p.175
「受虐傾向與施虐傾向,都是為了幫助個體逃避無法承受的孤獨感與無力感。對有受虐傾向者所進行的心理分析與經驗觀察皆充分證明,這類人內心充斥著孤獨與覺得自己不重要的恐懼感,但這些感受往往是不自覺的,被必須出人頭地、力求完美等補償性感受給掩蓋住了。」p.176
「施虐─受虐性格經常與真正的「愛」產生混淆,這種情況並不只存在於流行的慣用語之中;尤其,受虐傾向最常被視為是「愛的表現」。為了他人而表現出完全的自我否定,將權力與權利交付到他人手中,這類行為往往被讚譽為「偉大的愛」。「愛」的最佳證明,似乎莫過於心甘情願為所愛的人犧牲或放棄自我。事實上,上述情況中,所謂的「愛」必然是某種受虐式的渴望,並且來自當事人性格中的共生性需求。如果我們將真正的愛定義為「對特定人物的熱切肯定,並希望與那人的本質緊緊相系。」所指的是以雙方獨立和完整為基礎的結合狀態,那麼,受虐式行為就完全相反了。真正的愛必須以平等自由為基礎,如果有一方完全屈就對方,或是喪失整體性,那麼無論這種關係如何被合理化或自圓其說,都只是受虐式的依賴關係。此外,施虐傾向也常愛戴上愛的假面具。當某人宣稱支配他人是為了對方好,就算經常向對方示愛,我們也會發現其本質仍是透過支配他人,讓自己獲得快樂。」p.185
※在過往的感情關係中,也常犯如此錯誤。只能在自己日常對話中,察覺可能故犯的影蹤,加以克制。陪伴孩子時,經常會聆聽其他家長與孩子的對話,聽著一些對話,有時真的會有不寒而慄之感呢!
「權力欲不是根植於力量,而是來自於軟弱。這是個人無法孤獨生存的展現,是當個人欠缺真正的力量時,孤注一擲試圖尋求次級力量的表現。」p.186
「「匿名權威」取代公開權威而盛極一時,它化身常識、科學、精神健康、常規與輿論等面目,沒有任何判斷的標準,只求不證自明的道理。」p.191
「在極端的情況中,個人會將生命中所有的精力完全用在操縱「他」這件事上,操控方法因人而異。有些人對「他」完全服從,有些人盡力實踐所謂的「善行」,更有不少人將「自我受苦」作為主要的操縱方式。在此,我們會發現沒有一項感受、思想或情感不致少受到「操縱『他』的需求」所影響。換言之,沒有一種心理反應是自由或自發的。這種因自發行為受阻而產生、同時導致自發性更加受挫的依賴行為,雖然會帶來某種程度的安全感,但也會造成軟弱與束縛的感覺。當這些情況發生時,依賴神奇救星的人會感覺到──雖然往往不自覺──被「他」奴役,並且或輕或重的反抗「他」。這種對一己安全與幸福的寄託對象所產生的反抗,會造成新的衝突,所以如果個人不希望失去「他」,那就必須壓抑此種情緒;但是潛在的敵意將持續威脅著個人意圖在這種關係中所尋求的安全感。
如果神奇救星被具體化為實際存在的人物,當他無法達到個人期待他所具備的功能時,個人的失望感便隨之而生(因為對這個人所抱有的期待本來就是非常不切實際的,因此無論哪個實際存在的人被賦予這種角色,最後都會令人感到失望),再加上個人因受其奴役而產生的怨恨,就會導致不斷的衝突,這種情況最終往往讓個人結束這份關係,並挑選另一個實際存在的對象,以滿足對神奇救星的期待。如果新關係最終又被證明失敗,個人與神奇救星之間的關係會再度破裂,也許個人終將認定「這就是人生」,而接受結果。這些人所不知道的是,他所經歷到的失敗,並非因為沒有選擇正確的人來作為神奇救星,而肇因於他企圖透過操縱某種神奇的力量,以求獲得唯有個人自發活動才能達到的目的。」p.200-201
「幼童自然而然地繪依賴父母,但這種依賴不見得會限制兒童的自發性。然而,當父母扮演起社會的代理人,開始壓抑孩子的自發性與獨立性之後,日漸成長的孩童才會越來越感到無法靠自己站起來,繼而開始尋求神奇救星的協助,而且往往把父母視為「他」的化身。個人在往後的生命階段中,會將這份感情轉移到他人身上,如老師、丈夫或心理分析師等。我必須再次強調,個人之所以會需要將自己連結於權威的象徵,並非原先受到父親或母親的性吸引所造成,而是幼童時期在自發性與自我擴張上所遭遇到的挫敗,加上因此導致的焦慮所造成。」p.201-202
2.毀滅性格
「朝向生命的驅力受阻越嚴重,朝向毀滅的驅力就越強;越能實踐生命,毀滅性的力量就越小。毀滅性是無法實踐自我生命的後果。若有某些人或某些社會情況壓抑了個人生命的發展,將導致個人傾向於展現毀滅性行為,進而滋養了對別人或對自己的特殊敵對傾向。」p.207
3.機械化的順從
「人們在批判性思考上所受到的壓抑往往始於幼年時期。例如一個五歲小女孩可能隱約地察覺到,雖然母親總是滿口的愛與友情,實際上既冷漠又自私;小女孩也可能赤裸裸見識到母親的虛偽,例如撞見母親與其他男人有染,平日卻宣稱高尚的道德標準。小女孩感受到母親的表裡不一,讓她的正義與真理意識受到損害。然而因為小女孩仍非常依賴這個不允許任何批評的母親,或者他有個無法仰仗的懦弱父親,因此只能壓抑自己的批判能力。不久,小女孩將不再注意到母親的偽善或不忠。因為如果讓這種批判能力保持活耀,她將陷入無助又危險的處境,所以她寧可失去批判思考的能力。相反地,小女孩會牢牢記住母親既真誠又高尚,以及父母擁有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她會心甘情願接受這樣的想法,並將其視為自己的想法。在以上對「擬似思考」的所有敘述中,關鍵點在於某想法是否真是自己思考的結果,亦即是否來自行為人本身的心理活動,而不在於該想法的內容是否正確。」p.216-217
「……擬似思考也有可能是完全拿理性與邏輯的,其擬似性質並不一定會以非邏輯的方式呈現。關於這點,我們可以探究所謂的「合理化說詞」,有些行動或感覺雖然實際上由非理性且主觀的因素所決定,卻往往看似有著理性和現實的理由。合理化說法往往看起來合乎邏輯又很有道理,其不合理之處僅在於,那類說詞雖然被個人認定為造成了某項行為的發生,但事實上,那並非個人行為的真正動機。」p.217
「所以,我們無法只憑著一個人的陳述是否符合邏輯,來判斷我們所面對的是否為合理化說詞,我們必須檢視一個人行為背後的心理動機。具有決定性力量的並非該說法的「內容」,而是那個人究竟是「如何」思考的。個人積極思考所得出的想法總是新鮮又有創意;這裡所謂的創意,不一定指別人在此之前從未想到過,而是思考者確實使用了他自身的思考能力,來發現外在和自己內心的新東西。而合理化說詞則在本質上欠缺這樣發現和揭露,它的作用只是為了鞏固個人心中存在的情緒性偏見罷了。合理化說詞無法洞察真實的世界,只能在事後試圖調和個人願望與既存事實之間的落差。不管是「感受」或「想法」,我們必須區分源自自身的「真實感受」,以及我們相信是自己擁有,但實際上卻非如此的「擬似感受」。」p.218
「另外,個人的「意志」,也和想法與感受會發生的擬似情況一樣。大多數人相信只要自己不是被外在的權威公然強迫行事,他的決定就是自己做的決定。如果他想要某樣東西,就確實是他自己想要。但是,這是我們對自己最嚴重的錯覺之一。我們的許多決定其實不屬於我們自己,而來自外界的提示。我們說服自己:做決定的是我們自己,事實上我們只是害怕孤獨,或是因為生活、自由與舒適方面受到直接的威脅,而努力符合別人的期望罷了。」p.222-223
「人們似乎是在為自己做決定,認為自己真的想要某些東西,其實只是遵循了某種內在或外在壓力,那股壓力告訴人們「必須」欲求著他們正要做的事。如果仔細研究人們做決定的現象,會很驚訝於人們將順從習俗、慣例、責任或純粹的壓力當作「他們自己的」決定,是多麼離譜的錯誤。」p.224
※檢視自身,的確如此。
「自我的喪失以及被虛擬自我所取代的狀況,都使個人陷入強烈的不安全感之中。個人會感到疑惑,因為他的自我在本質上只是反映出他人的期待,他幾乎失去了自我認同。為了克服因喪失自我認同而產生的焦慮,個人不得不順服,藉由持續尋求他人的認可與贊同來重建對自我的認同。雖然他不知道自己是誰,但是至少別人會知道他是誰。那麼,只要他完全依照他人的期待行事,只要聽他們的,他也就能知道自己是誰。現代社會的機械化現象,加深了個人內心的無助感與不安感,因此人們願意順從提供安全感、並讓人免受疑惑之苦的權威。」p.228-229
第六章 納粹主義的心理意涵
「權威性格的本質在於同時展現出施虐與受虐的傾向。所謂的施虐行為被理解為行為者想對他人擁有不受限制的權力,並在一定程度上摻雜了破壞性;而所謂的受虐行為,目的則在將自身消融於壓倒性的強權之中,分享其力量與榮耀。施虐與受虐傾向皆導因於孤立的個人無法忍受孤獨,需要與他人產生某種性徵性的關係,來克服這份孤獨感。」p.249
第七章 自由與民主
1.個體化的假象
「擁有表達思想的權力這件事,只有當我們擁有真正屬於自己的思想時,才具有意義;只有當我們內在的心理狀態使我們能建立自身特有的個體性時,「掙脫外在權威的個人自由」,才能帶來長遠的實質性利益。」p.274
「當前社會在經濟上助長了個人的孤立與無力感,而至於心理層面,我們也曾指出這種無力感或許導致權威性格者展現出逃避行為;或者讓個人產生強迫性的遵從行為,孤立的個人從而變成了某種機械人,喪失了自我,同時卻還有意識地相信他是自由的,並且只服從於他自己。」p.274
「外在世界對於個人的自發性情感所造成的壓抑,並進而限制了真正的個體化發展,乃始於個人生命的早期階段。事實上,從對孩童的教育中就已經出現這種壓抑現象。這並不是說「教育」必然會壓抑個人的自發性,如果「教育」的真正目的在於促進孩童的內在獨立與個體化發展,使其人格成長與健全,那麼教育倒未必導致對自發性的壓抑,因為這種強加在成長中孩童的限制,只是作為真正支持成長與發展過程中的暫時性手段。。然而,在我們的文化中,「教育」往往削弱了孩童的自發性,它以附加的情感、想法與期待,取代了孩童的原創性心理活動(再次重申,我在此使用的「原創性」一詞,並非意指其他人從未有過該項心理活動,而指該心理活動乃起源於孩童自身,是其自身行為及自身思考的結果)。」p.274-275
「……現代人的生活處於某種假象之下,他們幻想自己知道想要什麼,事實上,他只是欲求著外界期待他應該欲求的東西。為了說明這個現象,我們必須認清一件事:知道自己真正要什麼,並不像大多數人所以為的那麼容易,反而是人類必須解決的最困難的問題之一。然而,人們卻把現成的目標當作是自己的目標,拚命逃避這個困難的問題。現代人設法達成被期望的目標時,總是心甘情願接受各種困難的挑戰,但卻害怕冒險或負起責任去探索自己真正想要的目標。」P.285-286
「要辨認出我們所擁有的期望、想法與情感並非自己所真正擁有,而是由外界灌輸給我們的,這件事的困難性與權威及自由等問題息息相關。近代歷史的發展過程中,教會的權威逐漸被國家所取代,之後,社會良知承續了該權威,而到了我們的時代,則轉由常識與輿論這類匿名權威來主導,這些權威的功能都在使社會大眾遵從某種外在規範。因為現代人已經掙脫了舊式公然的權威形式,因此看不到自己已經成了一種新式權威的犧牲品。我們變成了一種機械,活在自以為是獨立意志個體的假象中。這個假象唯一提供的幫助,就是幫助我們對不安全感渾然不覺。基本上,個人所擁有的自我已經被削弱,因此會覺得無力與極度的不安全。現代人與所處的外在世界喪失了真正的連結,所有人與所有東西都被工具化了,個人變成他親自打造的機器中的一個小裝置。他思考著、感受著、也欲求著他相信應該思考、感受、欲求的東西,過程中他喪失了真實的自我;而一位自由人所能擁有的真正安全感,只能來自這個真實的自我。
個人因為喪失自我而增強了順從的需要,否則就會對自我產生嚴重的疑惑。如果我只是我應該被期待的樣子,那麼「我」究竟是什麼?」P.286-287
2.自由與自發性
「至此,本書談論了「自由」的兩個面向的其中之一:現代社會裡受到孤立的人們,在掙脫了曾經提供他們的生命意義與安全感的老舊束縛之後,所感受到的無力與不安全感。前述內容顯示出個人無法承受這種孤單;身為孤立的個體,他與外在世界相比是一種完全無助的狀態,因而感到恐懼;也由於處於孤立的處境,對他來說,整個世界已然瓦解,個人在其中完全找不到定位。個人不但對自己和人生充滿巨大的疑惑,最終甚至對自己所賴以指引行動的原則都感到懷疑。無助感與疑惑感都會使生命幾近癱瘓,為了生存下去,人們只好企圖逃避自由──逃避消極的自由。他被迫接受新的束縛。「逃避自由」並未使現代人恢復安全感,只是讓人忘記自己依舊是個分離的實體。現代人不惜犧牲自我的整全性,以尋求脆弱的新安全感。因為他無法承受孤獨,遂選擇放棄自我。於是,消極自由又導致新的束縛。」p.290
「我們相信的確有積極自由的存在,在其中,漸增的自由不會形成惡性循環,人們可以是自由且不孤單的,具有批判能力卻又不會充滿疑惑,獨立自主並同時成為人類整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們可以透過實現自我與「做自己」來獲得這樣的自由。然而,何謂「實現自我」?理想主義哲學家相信,人可以單純藉由知性的領悟來達成自我的實現。他們堅信「個人」可被切割成兩個部分:個人的「裡性能力」可以壓制與堅守個人的「生物性本質」。然而,這種切割的後果將導致個人的情感生活與知性功能雙雙被削弱。因為他們將個人的理性能力視為看守人犯(個人的生物性本質)的衛兵,連帶地使「自己」也成了階下囚;這麼一來,個人理性與感性兩個層面都將嚴重地被削弱。我相信若要實現自我,不僅必須透過理性思考,還必須實現健全的人格,積極展現情感與智性上的潛能。每一個人都具有潛能,而只有當個人表現出它們時,這些潛能才能獲得真實的存在。換句話說,「積極自由」就在於個人自發性地展現出完整且健全的人格。」p.291
「自發性行為並非受到孤立與無力感所驅動的強迫性行為,也不是毫無判斷力接受來自外在指令的那種機械人模式。自發性是自我所展現出的自由行為,心理學上,「自發性」(spontaneity)一詞意指拉丁文字根「sponte」的原意,也就是個人的自由意志。此處所謂的個人行為,並非單純指涉「做某些事情」,而是指運作於個人情感、理性與感官經驗中的創造性特質。自發性的前提之一,即在於接受個人的完整人格,不再將個人切割為理性與感性兩種層面;因為,唯有個人不再壓抑自我的主要部分,唯有當個人完全瞭解自我,唯有當人生經驗的所有層面達到整合,個人才有可能實現自發性的行為。」p.292
「我們知道有某些人的確(或曾經)擁有自發性的行為,它們的思考、感受與行為都是出於真實自我的表達,而非自動化的機械表現。這類型的個人大抵以藝術家而知名。事實上,我們可以將「藝術家」定義為「能自發性地表現自己的人」」p.292
「另外,我們也可以在幼童身上看到「自發性」。幼童有能力去感受與思考真正屬於他們自己的東西;我們可以從他們的思想、言語,以及臉部表情發現「自發性」的存在。如果有人問,究竟是甚麼原因使得幼童對絕大多數的人都具有強大的吸引力,除卻某些個人情感或習慣等理由,我相信原因必然在於這種自發性的特質。這個特質強烈地吸引著每一個尚未麻木無感,尚有覺察能力的人,沒有其他東西比「自發性特質」更有吸引力與說服力。不論該特質來自兒童、藝術家,或其他無法依年齡與職業來歸類的個人身上。
大部分的人們都能在某些時刻發現自己展現了自發性行為,那同時也會是真正的幸福時刻。例如對壯麗景色完全不做作地打曾內心的讚嘆、經過思考後終於領悟到某項真理、一種不是一再重複經歷的感官享樂,或者是在心中對某人突然湧現的愛意等。在這些時刻哩,我們都確定地感知到甚麼是自發性行為,如果這類經驗得出現不是那麼的罕見與短暫,我們甚至能夠因而對人類生命充滿憧憬。」p.293-294
「為什麼自發性行為會引領人們獲得真正的自由?我們在前文提到,消極的自由會使個人成為孤立的個體,與外在世界的關係疏離而且充滿不信任,自我會變得軟弱,而且持續受到外在的威脅。相反地,自發性行為使人不必犧牲自我的整全性,就能克服孤獨所帶來的恐懼,因為,在自發性地實現自我的過程中,個人就能重新與世界、與他人、大自然,以及與自己產生連結。在自發性行為中,「愛」是最重要的元素。在此所謂的「愛」,並不需要將自身消融於他人,也不需要佔有他人,而是自發性地去肯定他人,以保全自我為基礎,與他人產生連結。真正的「愛」所具有的動態特質,正是這種兩者並存的狀態:它始於個人對於克服分離感的需求,卻將個人導向與外界合而為一,同時不會泯滅個體性的狀況。「工作」則是另一項重要的元素。這裡所謂的「工作」,並非為了逃避孤獨而去進行的強迫性行為,不會使人與大自然之間的關係對立,形成人在某種程度上宰制著大自然,在某種程度上卻又敬畏著它,甚至使人成為自己親手創造的產物的奴隸。相反地,真正的「工作」意味著創造,人類透過創造性行為而成為大自然的一分子。所有的自發性行為,不論是個人的感官享樂或參與社群之中的政治性活動,都與上述真正的「愛」與「工作」具有相同的特質。自發性行為確立了個人獨特的自我,同時也將自我與他人及整個大自然連結在一起。「自由」所帶來的二分法──個體性的完整浮現與孤獨的痛苦──被更高層次的人類自發性行為給化解了。」p.294-295
「個人在所有的自發行行為中擁抱著外在世界,他的自我不僅完好無缺,甚至變得更強大更穩固,因為自我的堅強程度會與其積極主動的程度成正比。人類所能擁有的其他事物,都無法為人們提供真正的力量,不論是物質財富或是如情感、思想等精神特質。人類對於外在事物的使用或操控,也無法為人們提供力量;人類所使用的東西,也不會單純因為被使用,就變成屬於人類所有。唯有我們以自己的創造性活動真正認同的東西,才屬於我們自己,無論對象是人類或其他無生命的事物。唯有透過自發性行為而帶來的特質,才能賦予自我真正的力量,進而成為個人整全性的基礎。若沒有能力自發地行動,無法表達自己真實的感受與想法,後果必然導致個人必須以虛擬的自我去面對他人與自己,而這也正是自卑感與軟弱感的主要根源。不論我們是否有所認知,我們最羞愧的事莫過於無法「做自己」,相反地,讓我們最感驕傲與幸福的,就是能夠去思考、感受,以及表達出真正的自我。」p.295-296
「以上論述顯示,真正關鍵的其實是自發性行為的過程,而非結果。但是,現代社會文化所強調的東西卻剛好相反。我們的生產並非為了得到具體的滿足,而是為了達到販賣商品的抽象目的;我們以為只要透過購買行為就可以得到一切物質或非物質的東西,把這些東西變成我們的,不需要付出任何創造性的努力。同樣的,我們將自身的人格特質與努力行為的成果,都當成可以換取金錢、聲望與權力的商品。於是,人們的關注焦點遂從創造性行為所能提供的當下滿足感,轉變為完成後的成品所能轉換的價值。因此,人就此錯過唯一能帶給他真正幸福感的滿足──當下的行為經驗──而追求一種在他自以為得到的同時,就已令他失望的幻象,也是是名為「成功」的虛幻幸福。」p.296
「個人如果能透過自發性行為來實踐自我,從而跟世界建立連結,他將不再是孤立的分子,他與整個世界都將成為結構化整體的一部分;個人在其中將會居於最正確的位置,因此對自身與生命意義的疑惑感都將一掃而空。因為,這些疑惑感是來自於他所感受到的疏離,以及人生所遭受到的挫敗;所以當他的生命不再充滿強迫性與機械化行為,而取而代之以自發性的生活,疑惑感就會自動消失。個人會意識到自己是積極主動而且具創造力的個體,並體認到生命唯一的意義,就在於生命活動的本身。」p.296
「「積極自由」意指對個人獨特性的充分肯定。人生而平等,但也有與生俱來的差異性,這種差異性的基礎是人們打從出生起就有的生理與心理上的天賦,以及所受到生命過程中環境經驗的影響。每個人的人格特質很少一模一樣,就好像兩個生物絕對不會擁有完全相同的生理條件。自我若要獲得真正的成長,必然奠基於這種獨特性之上;那是一種有機的成長,也是個人所特有(而且也是獨有)的核心展現。對比之下,自動化機械的發展過程就不是有機的成長,在其中,自我的成長基礎受到阻礙,某種擬似的自我被強加在真實自我之上,如前文所見,那基本上只是外來思考與感受模式的綜合體。有機的成長之所以可能,必須奠基於高度尊重自我的獨特性──無論是他人或自己的自我。對於獨特自我所賦予的尊重與培養,將是人類文化最有價值的成就,然而在今日,這項成就受到了嚴重的威脅。」p.297-298
「自我的獨特性絕對不會牴觸平等原則。「人類生而平等」的主旨在於所有人都享有同樣的基本人性特質,共享人類的整體命運,擁有不可剝奪的幸福與自由的權利。進一步來說,平等原則意味著人與人之間是一種團結關係,而非支配與順從的關係。平等並不代表「所有人都必須具有相同的條件與處境」,但今日的平等概念來自於個人在經濟活動中所扮演的角色,在買方與賣方的關係中,每個人在性格上的差異性都被泯除了。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一件事情是重要的:賣方有東西可以販售,買方有金錢可以買下那東西。在經濟活動中,人與人之間並無差異性可言;但是若要成為真正的人,其個體化過程的本質即在於個人獨特性的養成。」p.298
「「積極自由」還蘊含了一個原則:對個人來說,在獨特的自我之外,並不存在更高位階的力量,個人就是自己人生的中心與目的,個性的成長和實踐永遠不要次要於所謂更高尚的目標。」p.298
「「個人不應臣屬於任何比自己高的力量」這樣的主張,並未否定「理想」所具有的崇高特性。相反地,該主張強烈地捍衛著所謂的「理想」,然而更要求我們必須對所謂「理想」的內容進行批判性分析。在現代社會中,人們往往很容易將任何不含物質利益的追求都當成了理想,或是將願意犧牲自我利益而追求的事物都當成理想,但這只是對於「理想」的相對主義式心理描述。如果該描述為真,那個一個法西斯主義分子渴望屈從於更高位階的權力,同時宰制他人,那麼他也跟為了人類自由平等而奮戰者一樣擁有「理想」嗎?如果是這樣,我們永遠無法解決這樣的疑惑。」p.299
「我們必須區分真正理想與虛構理想之間的差異,這和釐清真理與謊言的差異一樣重要。所有真正的理想都具有一項共通點:它們表達出了對某種尚未完成、但有益於促進個人成長與幸福目標的願望。我們或許無法總是知道某些理想在促進人類發展上所具有的效果,但不代表我們就必須抱持著相對主義,認為人們不可能知道什麼東西會促進生命發展,而什麼東西又會阻礙它。……我們可以去探究哪些東西對人類的精神層面是有毒的。……對人類來說,什麼東西有好處而什麼東西有壞處並非形而上的問題,而是一種經驗性問題,可以透過對「人類先天的本質」與「某些情境對他的影響」進行分析而獲得解答。」p.299-300
「真正的犧牲行為預設了對個人精神整全性決不讓步的堅持,而那些已經喪失精神整全性的人所做出的犧牲行徑,只是為了掩飾道德上的空虛感罷了。」p.302
「民主體制勢必不可退縮,而且要更加積極地實踐過往數世紀以來自由鬥士所拼命爭取的目標,人類社會才可能戰勝各種極權制度。唯有社會能灌輸人類最強的信念──相信生命、相信真理,更相信「自由」是積極又自發性地體現個人自我──民主才能戰勝虛無主義。」p.309-310
埃里希‧佛洛姆著 劉宗為譯 木馬文化出版
ps.照片引用自博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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