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好遭遇的,就是即將面臨育嬰留停到期,離職或復職的選擇。去年我還看著我的「前輩」U幾經考量後,斷然做出離職的決定。當時對我還說,考慮的時間還長得很,而雖然自己心裡邊也是傾向離職,無法接受把才兩歲的孩子交給我無法放心的幼托系統,但是隨著做決定的時日逼近,也才發現要放棄自我實現、比帶小孩輕鬆的上班時光等「過往」,其實比想像中更加掙扎及難捨。
也許在日復一日的育兒生活中,還曾懷抱著有朝一日可以重拾過往的美好想像,雖然它被藏的好深好深,在把屎把尿、擦地板、煮飯、遛小孩、洗衣、採買、換床單……等的最底下,卻不表示它不在。反而就像空氣一般,無形,卻充斥了我的所有部分。
有時我會覺得,自己之前累積的工作經驗、學習的一切,似乎都被浪費了。以下書裡提及的部分,就讓我深有呼應之感:「現代家庭所面臨的最嚴重問題之一是如何平衡事業及母職p.19-20」、「唯有藉著普及公共化托育政策使工作/自我實現與生育並容,女性的教育投資才能充分發揮作用。p.23-24」、「瑞典的所有家長在每名子女8歲前可享有480天的有薪育嬰假,公共托育服務時間則為6:30~18:30,收費金額只要父母所得的3%。反觀台灣目前女性月薪平均三萬二,托嬰費用就佔薪資的1/3,甚至1/2。這對很多婦女的負擔太大,計算機會成本以後,只好選擇在家育兒。但現今台灣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已普遍提升,將這麼多優質的人力資本關在家裡,是很嚴重的浪費。
我國政府慣常藉直接補助使用者,任其自由選購私營服務(如「五歲免學費」政策依賴所謂私營「合作園所」),此類型政策並不具有公共性,突然將公共資金挹注於自由市場,卻無法管控質、量與合理價格,因此絕非(北歐)普及福利模式。P.275」
雖說一味的覺得他國的方式較好,也顯得沒有自己的想法,與過度的媚外。但最近生活上的經驗,也讓自以為是的我,學習到保有彈性、認真探求學習的重要。
在閱讀的過程中,自己曾一度感到非常衝突。書裡提及北歐國家提供托育,讓父母可以雙薪、孩子可以很小就送托,女性不會因為生兒育女而失卻自我實現的機會。但是對照台灣的現況,這樣的選擇,卻是要付出薪水一半甚至差不多的托育費,卻也不能安心。我是來到這個境地後,才能稍稍體會有多少媽媽犧牲了多大的自己。當然,難道樂於在家當個家庭主婦,好好的陪孩子不好嗎?應該也是好的。我就在自己衝不破的衝突點中,撞來撞去,而後就暫且擱下了。
剛好,就遇到了以下這則新聞,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直播】政院宣布%EF%BC%9A2500元育兒津貼擴大發放範圍到0+4歲-KWnVm0/?utm_source=oa&utm_medium=all&utm_campaign=1805161213&utm_term=1&utm_source=oa&utm_medium=all&utm_campaign=1805161213&utm_term=1
卻覺得發錢不是根本之道。看了這本書後,更理解這樣的津貼會讓女性做出錯誤的生涯選擇。如「育兒津貼所發揮的政策誘因引導較弱勢女性傾向依賴這項微薄、短暫的津貼,而產生誤導女性生涯規劃的負面作用。p.12」。
也剛好整理了這本書的書摘,若你沒有空讀完全書,也許可考慮細細讀讀書摘,或許也會對這剛出爐的政策,更有不同的看法!
【書摘】
卷二
他山之石到台灣
「一家幼兒園能實踐「非營利、平價、社區化」,本身就是奇蹟。──黃惠如,〈五甲社區自治幼兒園〉」
他山之石到台灣
普及照顧及民主決策的台灣實踐 劉毓秀
「p.202註釋1 北歐各國,尤其是台灣所著重師法的瑞典與丹麥,實施普及模式福利政策(universal welfare model),此模式將優質福利措施實施於所有國民,有別於針對弱勢者實施的殘補(或濟貧)模式福利政策(residual welfare model)。北歐普及福利措施中堪稱獨步世界的,為其普及照顧福利服務,讓所有國民平等共享高品質公共托育服務和長期照顧服務。本論文底下將之稱為「普及公共照顧政策」,以強調其「公共」之本質,希望提醒國人:我國政府慣常藉直接補助使用者,任其自由選購私營服務(如「五歲免學費」政策依賴所謂私營「合作園所」),此類型政策並不具有公共性,突然將公共資金挹注於自由市場,卻無法管控質、量與合理價格,因此絕非(北歐)普及福利模式。P.275」
「p.202註釋2 充分就業政策也稱為「積極勞動市場政策」(positive labor market policy)。勞動市場政策可分為以協助失業者為目標的消極政策,與致力於促進創造就業的積極政策,後者的手段通常為訓練與獎勵計畫等增進勞動市場彈性的措施。歐盟1994年白皮書即指出,歐盟國家長期將關注焦點放在處理失業,應該改弦易轍,效法北歐國家數十年來所採取的積極政策。p.275」
「根據2014年行政院主計處「人力運用調查」結果,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的女性中,因婚育、需照顧家人而不願就業者佔四成,共140萬人。又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13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顯示,我國女性婚育離職比例偏高,復職比例偏低,15-64歲已婚女性曾因結婚離職的人數及比例相當高,有120萬1千人(22.36%),其復職率僅44.02%,不到一半;曾因生育離職者有84萬6千人(15.76%),其中有復職者的比率僅53.34%。由此可見,我國女性今天依然普遍面臨著傳統刻板角色與就業、自我實現的現代新角色之間的衝突。P.202」
「美、德女性職涯曲線呈ㄇ型,女性於20歲出頭到達就業高峰後,即維持高原狀態,一直要到60歲以後才逐漸退出職場;日、韓為M型,約於25歲的生育年齡降下,然後於40歲以前回升。台灣獨樹一幟,呈現倒V型,顯係由於升學主義而較晚進入職場,要到25歲以後才到達就業高峰,此時卻又已是婚育年齡,因而紛紛退出職場,去多回少,形成「一洩千里」的圖形,以致到人生能力最高峰的50-54歲階段,女性就業率比韓國低10%,比日本低20%,比德國低30%,比瑞典低35%!我國30歲以上之曲線與其他四國曲線相較,落差面積甚大,我國社會力將因此落後其他國家的程度,這張圖讓我們一目了然!p.203」
「我國女性「一洩千里」的職涯圖形以及名列世界最低的生育率,在在顯示我國女性處於生育與就業雙輸的境地,但是,這並不意味我國女性傾向於不願有偶或不願生育。p.204」
「在高度發展國家,女性的低就業率與低生育率相關,而前者為後者之因。P.204」
「低生育率會使高齡化嚴重惡化。高齡化與女性低就業率兩項因素結合下,兩性中壽命較長的女性,其老年經濟安全將成為社會與家庭的大難題。此外,在婚姻不穩定、女性容易成為獨自扶養小孩的單親的情況下,女性的低就業率將進一步導致老年女性貧窮和兒童貧窮。p.204」
「著名女性主義學者Hernes(1987)於二十年前就已經指出,「作為有酬與無酬照顧者、主要的高齡人口、越來越不情願的生育者的女性,位居人口難題的中心點,因而成為經建政策的中心考量」。我國遲遲未能了解女性已成「人口難題的中心點」,因此未能以女性為經建政策的中心考量,導致女性面臨生涯衝突,社會發展也因此陷入瓶頸。p.204-205」
「今天,舉世各國普遍面臨的人口、家庭與性別角色危機大抵包括:低生育率,高齡化,全球化經濟造成低薪化與就業不穩定,以及大量人口(老人、兒童與女性)落入貧窮。P.205」
「生育率的走勢,與家庭關係的調整、國家提供托育措施、女性就業等因素,呈現正向相關。p.205」
「在歐洲各國,「高生育率與女性的高就業率並容」,反之,女性的低就業率意味著低生育率。此一國際趨勢,值得我們拿來反省台灣的處境。主計處2013年婦女婚育與就業狀況調查顯示,25至49歲未婚女性提升結婚意願因素之主要度以「能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39.97%)最高,「家人願分擔家務並對生育計畫有共識」(14.26%)居次,「落實性別工作平權,提供已婚女性可兼顧家務之工作環境」(13.73%)第三;其中年齡愈輕者愈重視「能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此三項主要因素中,第一與第三項都與工作有關,將兩項相加,可知未婚女性超過半數(53.7%)秉持「先有工作,才要婚育」的態度。這吻合於生育率與就業率呈正相關的新國際趨勢。北歐各國無疑是「高生育率」與「女性高就業率」正向
結合的典範。P.206」
「北歐各國作法的訣竅,端在制定普及公共照顧政策並切實執行之,以充分因應女性新角色,協助她們兼顧工作與家庭。P.206」
「北歐人民對於福利國家的信任「有部分是來自政府核心機構和政策的民主化,此民主化目的在於提升組合主義機制的參與性質。」簡言之,民主組合決策及政策執行機制,讓政府的預算與行政資源能夠切和人民的需要,確保施政效能,進而提升人民對於政府的信任。P.220」
「要改變我國根深柢固的刻板性別角色,唯有實施普及公共照顧政策,讓女性的傳統「天職」,轉由國家和社會負責。P.225」
「家長希望保母少收小孩的觀念也完全違反幼兒成長的需求。在全世界保母制度做得最好的丹麥和瑞典,政府雇用的保母通常帶四到六名幼兒。這一方面固然是出於成本考量,另一方面更是因為體認到幼兒需要友伴;他們甚至為此組成保母托育協力圈,以便進一步促進幼兒的社會關係學習。相較之下,我國社區保母系統的14,147名現職保母,僅帶25,367名幼兒,長時間,或甚至其受託的所有時間,為單獨托育。如此不僅違反幼兒需要友伴的原則,使其情緒調節、人際互動能力發展受限,而且也使托育費用居高不下。如此造成惡性循環,使家長負擔更加沉重,無法多生小孩,導致小孩更加孤獨無伴,保母可收托的幼兒也更少,就業穩定性及薪資益加低落。在這項惡性循環,唯有藉著國家制度的介入和社會觀念的倡導雙管齊下,才有可能打破。p.230」
「處理「人跟人的關係」應該「用社會政策邏輯」,處理「人跟物的關係」才能「用自由市場邏輯」。P.240」
「跟托育服務商品化的意識形態同步存在的自求多福、不願追求共享與共贏的心態和行為,以及政府體系跟這種心態和行為的並容,才是阻撓普及平價公共托育的最關鍵因素。p.248」
「在我國,立法和執法的差距往往很大;一套具有進步理念的法案,往往因為其理念不能推廣遍及整個社會,或其落實的相關配套措施不能一一到位,而落入「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的窘境。P.257」
「唯有當台灣社會能夠深切體認,在今天的人口結構、家庭與就業型態、性別角色等條件下,大部分個人和家庭都有必要「尋求集體解決辦法,以處理生、育、老、病階段的人生基本需求」,並為這個目的而「尋求『平等與共享』和『務實和效能』兩者的平衡與兼顧」,才有可能讓這一波修、立法的成果有落實的可能。P.258」
「5-3應理解「擴大公辦與公辦民營」的不可行及「公民共辦」的必要。P.264」
「以上公幼及公辦民營園所的辦理形式,必然導致欠缺全面規劃及政府責任,不足以因應社會及家庭的需求。p.265」
「北歐民主組合機制是北歐理性決策模式的基礎,被稱為「制度性審議」,涵蓋大部分政策的研議、決策、執行與不斷評估、調整的整個過程,有別於一般所謂的審議式民主過程(後者僅針對特定議題進行為期短暫的論辯,參與者通常也未能充分涵蓋社會各方。)p.265-266」
「光光倡議或推動立法,往往落入「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困境,因為如果不從「為政」和「實行」的位置上思考問題,會如本文討論到的諸多事例所顯示的,並無法提出好的政策或法律模型。P.267」
「瑞典民間組織角色,簡而言之,就是一方面爭取與政府共享權力,說服各級政府廣闢民主組合決策及政策執行機制供其參與,另一方面要求自己有細緻的問政能力,並事事以「社會責任」為念,力求平衡考量社會整體利益,以此作為民間組織享有決策權力的先決條件。當民間組織喪失此能力與自我要求,就會被譏為「要求機器」,其所能帶給社會的正面影響力就會衰落,而其代表性,及參與決策的正當性,也會因受懷疑而減弱。P.267」
「「福利的受惠者變得更積極於協商他們的權利內容及政府提供服務的方式」,而人民對於福利國家的信任「有一部分是來自政府核心機構和政策的民主化,此民主化目的在於提升組合主義機制的參與性質p.268。」」
不同育兒論述的競逐
小孩自己帶才不會輸在起跑點?
楊佳羚
「我們選幼兒園只有三大原則:一、不選連鎖式的幼兒園,從《血汗超商》這本書就可以讓人了解,連鎖企業總是肥了大老闆,苦了第一線的員工;二、不選雙語幼兒園,除非它的雙語是母語及官方語言;三、不選要寫功課的幼兒園。P.288」
「這就像是梁莉方在「做媽媽」的社會學觀察中所提到的「完美媽媽」的規訓。敏感的讀者也會發現,「親職」論述對「父母」的規訓,其實只有針對「媽媽」,因為父親並不被如此期待。P.290」
客家女性與社區托育:以彭婉如基金會東勢鎮社區課後照顧為例 劉毓秀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於1998學年度起推動課後照顧服務……包括……南投縣埔里鎮……,南投縣部分,因為不受縣議會和教育局支持,被迫於該年年底結束。……唯有靠著「生兒育女是政府、社會和家庭的共同責任」之體認和實踐,台灣才有可能走出少子女化和高齡化的雙重國安危機。P.300」
「南投縣的部分,由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跟埔里鎮新故鄉文教基金會的分支團體「婆婆媽媽工作室」合作辦理培訓班,遴選十餘位社區婦女擔任課後照顧人員,於該鎮3所小學提供服務,稍後並於受災特別嚴重的中寮鄉兩所學校展開服務。其後,基金會曾向南投縣教育局請求將此項服務制度化,以便能夠延長實施,但未獲教育局認可。因此,基金會於該學期末結束於南投縣的工作。P.301」
「二十世紀末以降經濟及社會趨勢造成貧富差距拉大,家庭與社會關係稀薄化與大幅度且大量解組,人口(勞動力)品質難以均衡培養及維持,人之為人所最需要的關愛和照顧不易普遍持續獲得,這些正是新世紀的普世難題。p.310」
「婉如基金會推動社區課後照顧,是基於相信不應坐視任何人因為得不到好的照顧就步上中輟、犯罪、身心疾病之歧路,也不應坐視任何人(尤其是女人)為了照顧家人而犧牲工作、實現自我的權利,因此,課後照顧跟學前托育一樣,應被定義為「人民的基本需求」、「國家/社會應負的責任」,它因而應被界定為非營利的公共福利服務。p.316」
「由於看到慌亂之中有成群孩童乏人照顧,尤其是在受災較嚴重的東勢鎮和埔里鎮,因此紛來邀請婉如基金會前往提供托育服務。P.318」
「較為偏遠地區的課後照顧,有賴鄰近城鎮的支援,普及的課後照顧有賴相近地區間的相互支援。P.321」
「終身教育的切實執行,是婉如基金會能夠為女性創造照顧福利服務之就業機會,並使她們穩定維持服務品質──因而能夠長久保住工作──的關鍵因素。p.325」
「像我們婦女在出來從事二度就業的時候,有一個很大很大的問題存在,就是說我們無法兼顧家庭和工作。P.328」
「南投縣教育局不同意制定正式辦法讓課後照顧班留在學校,據悉也是因為受到投資營利安親班之縣議員阻撓之故。P.335」
「婉如基金會「只應針對受災戶優待,不應養成一般人民白吃午餐的心態」、「白吃午餐會導致人民無法做理性選擇」等主張……。p.336」
同村協力育兒的第一步
高雄五甲社區自治幼兒園 陳珮雯、黃惠如
「認識別人、尊重差異又怎麼教?當然是從生活裡。P.353」
劉毓秀的故事
製造機會勞動老人家,才是新孝道 李瑟
「如果把權力輸送到家庭主婦手上,將她們轉變為托育和照顧人員,就能以一種「照顧」的眼光來施政,因為照顧好社區的小孩與老人,社會就會穩定。P.358」
「……健康促進老人活躍的生活型態,壓縮失能時間,且儘量在地老化(住在自己家裡,又有鄰里互助網絡),直到最後不得已才入住養護機構。並發展彈性、平民、普及的居家服務員制度,依需求每日到府照顧一次或數次。以多元化策略減少重癱與過度依賴外勞、因應大部分老人其實喜歡留在自己家中老下去的實況,以解決父母兒女的金錢負擔、互相歉疚感,以及政府健保與財政的負擔、東南亞國家未來可能停止輸入外勞的困窘。p.358」
「要健康老化,不要變成疾病化p.359」
「大家要有預防觀念,提供父母保存生活技能與體力不退化的照顧,而不要等重癱了才來談照顧臥床。P.359」
「「一直想保護長輩,不讓他們做他們本來可以做的事,能力就喪失了。我們平常心,他們才能長長久久延續平常生活。」……如果健康能幹又快樂的老人家佔多數,那就不需要那麼多的外勞推輪椅,而多用本地的居服員代做難事來彌補;而愈多人使用,讓居服員收入變多,就會有愈多人投入居服事業,形成自助加共助的普及模式。p.360」
北歐經驗,臺灣轉化:普及照顧與民主審議
作者: 劉毓秀/主編
出版社:女書文化
出版日期:2015/12/25
語言:繁體中文
定價:390元
ps.圖片引用自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