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跟我和好
學校發生的事已經多少傳入一些有關聯的學生耳中,常在社區裡逗留或本來就住在社區裡相關的孩子成了主要被詢問的對象。
隔天(18日),下課時間我還是到社區中庭去等兒子,那位女孩的乾姊看到我馬上湊上來說了許多事情,包括學校間傳聞三天內就要上法院了等等小道消息。乾姊是其中的關鍵人物,截至目前為止所有人的認知都是她把那女孩帶進社區的。隨著和乾姊的談話,得到更多關於女孩進社區之前的事。社區斜對面有一家網咖,那兒也是學生下課後容易聚集的地點之一,那女孩在網咖裡做的事連那些愛玩的孩子也都對她感到厭煩。
說起來女孩所做的事都是一樣的,就是動手捉男孩的下體。在五個孩子的自白書裡都指出同一件事實,那就是女孩子先動手捉男孩的下體,兒子對她的舉動先是大聲阻止她的行為,但女孩並沒有因為這樣就停止,反而說她絕不認輸,隨著追逐打鬧,籃球場上的五個男孩便先後加入了這場混戰。五個男孩裡只有一個男孩豪豪沒有動手,但也沒有勸阻,而是站在旁邊看著這場鬧劇傻笑,然後沒有動手的豪豪在事後卻和這女孩成了男女朋友。這件事在我向女孩詢問時也得到她肯定的答覆,她是以男女交往的心態在和豪豪來往的。
前一晚(17日),我便和豪豪的母親約好到那女孩的乾姊怡的家裡,希望乾姊不要再把那女孩帶進來了。而乾姊的回答是她已經不再和她往來了,原因是女孩私下把乾姊的一封信拿走並給其他人傳閱。乾姊為了這事還在一次機會裡要找人打她,這件事在當時兒子曾稍微跟我透露說女孩會被打,雖然我追問了,卻不願意再讓我知道的更詳細。乾姊另外還說了一件事,一位七年級的女生君跟這女孩借錢去染頭髮,過了一些時間,七年級的君要把錢還女孩,女孩卻對七年級的君說只要你跟我和好就不用還錢了。
這讓我想起來16日那晚,我到樓下找兒子時正好看到豪豪、女孩、另一位七年級的女孩羽在社區的撞球室裡,而兒子帶著皮皮也在旁邊。帶兒子回家的時候,順口問兒子幾個人究竟在裡面談什麼,兒子輕描淡寫的回說:「他們在談分手。」「人家談分手關你什麼事啊。」「我早就叫豪豪別理那個瘋查某了。」「你可以不喜歡她,但沒必要這麼說她吧。」「她本來就是瘋查某。」上來沒一會兒,兒子又利用黑皮還沒帶又跑到樓下去了。從房間的陽台可以看到對面的籃球場,兒子竟然在打籃球,那黑皮呢?怎麼是那女孩牽著,當我請她來家裡時,她還表現出一付不敢碰小動物的驚慌,也親口對我說她不敢摸小動物,被騙的感覺讓我很不高興,轉身便下樓到中庭找人。
社區中庭有一個涼亭,桌椅都是大理石,天氣熱時是一個乘涼的好地方,當時也坐了不少人。走過涼亭那邊的草皮已沒看到那女孩,回頭再走回涼亭,便看到那女孩從另一個方向走出來,手裡還牽著黑皮。黑皮看到我便跑過來,女孩也因為我的出現有些驚慌的順手把繩子放開。「你趕快回家,這麼晚了還在這裡做什麼?回家去啊!」顧不得坐在涼亭中鄰居異樣的眼光,對於這女孩習慣性的謊言,已經讓我感到煩躁。
難道這次的事情是因為女孩為了要報復的一種手段,因為在網咖混不下去了,剛好讓她有機會進到社區裡來和這幾個國中生混在一起。這五個男孩裡,有兩個是社區外的人,這兩個都是下課後也不想回家的孩子,一個叫銘,和姊姊住在附近,媽媽則是在澎湖做事;另一個叫穎住在國宅,不回家是因為爸爸喝酒後會打他。先前和兒子聊到同學穎時,有了以下的對話:「穎為什麼不想回家?」「因為他爸爸喝酒後會打他。」「可是我又不打你,為什麼你也不想留在家裡?」「你會罵我啊!」「喔~所以穎的爸爸雖然會打他,但是不會罵他,是不是?」「哪是,會打也會罵啊。」我沒再說什麼只是笑了笑。而這些男孩、女孩現在也不想跟她在一起,甚至連交往的男朋友都要分手,在(5/13、5/14)兩日未到校的情況下,星期一(17日)到校時,在老師的關切下便把這一段時間發生以來的事說了。
當乾姊知道女孩把當時根本就不在意的互摸行為(當時乾姊也在旁邊)說成是性侵害,氣憤的說他們有一票人可以為這五個男孩子做證,因為女孩早就對七年級的君說她不是處女了,現在怎麼可以把帳賴到五個男孩身上。又說女孩的皮包裡面盡是大鈔、信用卡,出入坐計程車(不是小黃,是比較高級,要電話預約那種),以金錢,甚至以自己的肉體和其他孩子建立關係。種種行為都讓人不僅猜測,女孩是否在校外有某種經濟來源。因為女孩的舅舅在第一次(17日)的協調會上說的,他們是艱苦人,家裡連水電費都付不出來了,因為父親月薪只有兩萬多,既然是這樣又如何供應得起孩子如此揮霍。
20040517
200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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