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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8 21:45:03| 人氣13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關於寫作-我的回顧與反思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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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接觸了這一些寫作形式以後,寫作之於我似乎又變成了一件容易不過的事情。失戀的我有了新的創傷,新的體驗,新的信仰,而這一些把我帶入了寫作的下一個階段,亦即由感性變做理性,性欲取代愛情的形式。

  大二那一年我寫了篇<愛與永恆>。模仿昆德拉的筆觸確實幫了我很大一個忙,讓我迴避了不少先天上的弱點,或說未發展成熟的部分。由於缺乏一個「說故事」的概念,盡管已創作多年,「人物」和「劇情」卻成為了我一直無法克服的障礙。設置伏筆,形塑人物,製造高潮我始終沒有做得好。湊巧的,昆德拉那樣的敘述方式讓我避開了這一些弱點。藉由他審視、隱喻式的筆觸,我不再需要當個十足十的故事佬,而是一把尺,去丈量距離之間所代表的涵義。我需要整理思維,連貫邏輯,建立體系,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在符號與符號之間掛上隱喻的鈴鐺。

  記得在多年前的生活營裡,輔導員對著眼前一種營員問:你們以後有誰要寫長篇小說的?我羞澀地舉起小手,獲贈一本韓寒的《三重門》。自那以後,文章篇幅便成了我努力踰越的障礙。十七歲時我寫了篇<吉他日記>,前後兩篇共二萬多字,大約是二十歲以前最長的一篇了。裡頭盡是些青澀小事,母親睡房外的鳥巢、夜裡空曠的草原上放鞭炮、戀上漫畫店老闆娘、公寓裡的外星女孩。村上的外皮和嘴,骨子裡還藏著動漫的髓。奇妙的是那時候壓根不會想什麼人物結構,也沒啥人生體驗,憑著東羅西搜的故事和幻想竟寫了這麼長的東西。然而這終究無法長久持續。

  來到了大二那一年,生命嶄新的經歷和概念讓我找到了解決之道。我曉得了其它不同的寫法並用以進行試驗。譬如說,我最常用的技倆是以「主題」取代「故事」,以「辯證」取代「情節」。與其費力設定人物角色,鑽研事件的始末,不如將各種資訊、細節、經歷等透過思維進行彙整,像做料理一樣從各方竭盡所能地挑揀食材,創造新主題。這麼一來,寫作的形式變得無限自由了,你可以插入回憶,穿梭現實與夢境;你可以引用史料,以生活的體驗重新詮釋;你可以突然說個故事,或敘寫沒人寫過的寓言;你可以插入幾個角色,然後吹走。只要這一切符合你的主題,不必太過拘泥。

  也許自小寫作文時老師總告訴你「離題」是不對的,並且藉由紙卷右上角的分數為你的表現打下烙印。回頭想想,也還真不公平,為何當時我就不能為老師所打的分數打分數呢?雖然我沒讀《崔斯坦.山第》,但據說他總是在離題。

  人們往往鋪排好故事情節讓故事穩妥地一路發展到結尾,就像一條筆直的高速公路在兩旁設好一切的風景。而問題是,為何我們總是要求別人替我們安排好一切呢?就像花錢買個配套外出旅遊,吃好穿好住好,只要有點不好就…真的很不好。其實我們可以多放幾條岔路,或好多條岔路,再植滿叢林雜樹,放兩之幾天後化成奶酪的老虎。有時候讀者所要做的只是冒點險,連爬帶跳跳出好萊塢的車。

  由感性到理性,愛到性之間的轉折就像一覺醒來由五十度近視變為一千五百度,看的東西都不同了,從前所相信的都不相信了,自然寫的東西也不一樣起來。例如青春的我就不會寫<腳趾頭>這樣的文章,說一個男生在圖書館裡看書,腳趾頭不小心碰到對面女生的腳趾,極盡性刻劃與慾望描寫。關於性的敘寫,想想其實老早就接觸到了。在古龍的武俠中做為故事情節的催化劑,在村上小說中則是種感覺和隱喻。然而他們都沒昆德拉的「阿拉伯電話式性愛」來得直接坦率,也沒茨威格的心裡描摹來得幽微曲折。基本上<腳趾頭>一文是茨威格的模仿。他是位奧地利的心理醫生,也是作家,擅長心理敘述,後來自殺了。

  自從背叛了青春和理性,我開始討厭起喝酒這一回事。酒胱相撞,呼拉呼啦乾一杯,大家都成了哥們兄弟,搖搖晃晃邊走邊吐邊回家。這不就和當初那盲目的感性一樣嗎?什麼也不懂就拼命流淚,像流口水一樣廉價。什麼也不懂就愛上一位女孩,然後感動感動感動像動不動說我好寂寞喔的中學生。蠢弊了。然而人生嘛總是多變,這一趟旅行的途中我遇到了好多人,每一回總是抽菸喝酒看河看月亮,其實啤酒很不賴。

台長: 郭史光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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