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七修行系列~2017春附錄~「四向四果」之修行階位
四向四果,為聲聞修行的次第,出於《雜阿含經》。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及阿羅漢,四者稱四沙門果;再加上初果向、二果向、三果向、四果向,合稱四向四果。因為每一個果位都分成兩階段,所以又稱四雙八輩、四雙八士。
在《雜阿含經》中,最早出現的是四果說,代表修行的四個成果,隨後被稱為四沙門果。四果分成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及阿羅漢四者,阿羅漢為最高的果位。前三果屬於有學(三無漏學尚未圓滿),阿羅漢屬於無學位。
當修行達到加行位時,稱為初果向,或向須陀洹。至斷三結時,則得初果,須陀洹果。接下來,進一步修行,稱為二果向。達致於得二果,斯陀含果。再重行前行,稱為三果向。斷欲界煩惱,不再還至欲界,則為得三果,阿那含果。再往前,四果向。斷盡一切煩惱,則為得四果,阿羅漢果。
四向四果是四果說的進一步細化,為四果之前再加上向四果的階段,共分八階。這四雙八輩的弟子,是僧團中的模範,為三寶中的僧寶。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及阿羅漢,四者稱四沙門果:
(一)初果→須陀洹:要得到須陀洹果,要修行五根,斷三結。
要得到須陀洹果, 須具有七種智:
<1>沒有五蓋的污染,如實知,如實見,內心有覺悟真理的能力,得第一種智。
<2>反覆修習, 常修習(沒有五蓋的污染),得到止息,寂滅,得第二種智。
<3>沒有外道有這樣的見解,得第三種智。
<4>依法的本質而行,無論犯了任何戒,都會立即向導師或智者同修懺悔,說出自己的過失,好讓將來約束自己,不再毀犯,得第四種智。
<5>即使要為同修做各種辛勞的工作,自己也不會忽略戒增上學,心增上學,慧增上學,得第五種智。
<6>當如來講授法和律時,會求取義理,思維作意,全心全意地聆聽法義,得第六種智。
<7>當如來講授法和律時,會得到一份由法義所帶來的樂受,會得到一份聞法的歡悅,得第七種智。
證初果的先決條件是:
1親近善士
2聽聞佛法
3如理思惟
4法次法向(依循正確的修道次第)
《法蘊足論》卷3:「預流果者,謂現法中,已於三結,永斷遍知:謂有身見、戒禁取、疑。彼住此斷中,未能進求一來果證,名預流果。」。斷三結(即三縛結),即身見(我見、薩迦耶見)、疑見、戒禁取見三種:
<1>斷我見:在見解上,不再認為五蘊有永恆不變的「我」、「真我」、「實我」、「靈魂」。
<2>斷疑見:即斷除了對佛、法、僧、戒律等的一切疑慮,對佛、法、僧等有了堅固不變的信心,不再懷疑。
<3>斷戒禁取見:入流聖者見證了苦集滅道與涅槃的過程,能分辨有益與無益的行為,不再迷信於無益的宗教儀式、禁忌、戒條等。
因此成就四不壞信者,就證得須陀洹果。
得須陀洹果的聖者,有兩個特點:
1不墮法,又稱不墮惡趣法,確立戒行,不犯導致投生惡趣的六種惡事,不會得惡果報,不會墮於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道。
2正定聚,又叫正性決定、決定正向三菩提、決定正向於正覺,成為須陀洹之後,定力不退,因此再也不會轉為凡夫,必定到達最高的覺悟。
須陀洹果與斯陀含果的成就,代表三無漏學中的戒行圓滿,雖尚不能夠永遠脫離輪迴,但已永遠不會墜落至三惡道,在於人、天中,至多往返投生七次,就可以究竟解脫,因此又稱七有。初果的質素是:「那些斷除了三結的比丘,能得須陀洹,不會墮落惡道,肯定會得到覺悟。」
(二)二果→斯陀含:是修行的位階、果位名稱,意為一還果,最多只會在天界與人間再往返一次,就能夠完全解脫,永遠出離輪迴。是沙門四果第二階成果成效,因此也稱為二果,須陀洹果與斯陀含果的成就,代表三無漏學中的戒行圓滿,因此得斯陀含果的聖者,不會投生三惡道,其定力與修行也不會退失,至多在天界與人間往返一次,就可以得到解脫。在此之前則為須陀洹(初果、預流果),此之後則為阿那含(三果、不還果)。
修行之後必須經由驗證才能得知是否正確而無偏誤,此稱為「證果」,無論是漸修或頓悟都必須進行驗證,正確後才算取得果位,否則必須持續修行,並再次進行驗證。與初果須陀洹相比,二果除了擁有初果的三個特質(斷疑見、斷戒禁取、斷我見)之外,再加上薄「貪、嗔、痴」的特點。也就是說,二果聖者在修行的證得過程中,對世俗五欲生活(指財、色、食、名、睡,或者色、聲、香、味、觸)起了遠離的心,欲望從根本上減少了。
在北傳大乘佛教體系裏,二果屬於小乘修行(羅漢道)的第二階成果成效,因此也稱為二果羅漢,在此之前則為須陀洹(初果羅漢),此之後則為阿那含(三果羅漢),基本意義與南傳佛教相同。
(三)三果→阿那含:「不來」或「不還」之義,聲聞第三果。謂不再來,又稱不還果,是佛教修行者進入聖道的果位之一,為沙門四果的第三果,得證此果位的人將不再迴還欲界,而證涅槃。此位須斷盡界見惑及欲界九品思惑,方證得之。
五下分結盡,得阿那含。五下分結是:我見(身見)、戒禁取見、疑見、貪欲、瞋恚。欲界的修道所斷惑,至此已經斷盡。證阿那含果的聖者,已經斷了欲界的煩惱修惑,不再染著欲界的五欲。因斷除了欲界的貪愛,必定證得初禪。死後將會離開欲界,上升色界或無色界,在那邊入涅槃,不再返還欲界。
(四)四果→阿羅漢:意譯為應供、殺賊、無生,漢語常簡稱為羅漢,原始佛教、部派佛教的第四果,是依照佛三轉法輪解脫道的教導修習十二因緣觀、四聖諦、八正道,於蘊、處、界觀行一切法苦、空、無我、無常,進而斷盡三界貪愛的我見、我執煩惱,於當世捨壽時願意將自我滅盡不再受後有於三界中出生,脫離生死輪迴之苦而入無餘涅槃界的聖者。自佛陀三轉法輪以來,至今已有成千上萬的弟子成就阿羅漢果,還有眾多的弟子成就阿那含、斯陀含和須陀洹。
佛陀十號中,也包括阿羅漢。阿羅漢意譯為無學,指的是比丘於因地僅就如何解脫於三界束縛的修行所學圓滿,也就是世俗諦的正理。 此外尚有三義:
<1>應供:佛的十種稱號當中就有「應供」一項,而「應供」的梵語其實正是「阿羅漢」。阿羅漢福慧俱足,為眾生之福田,供養阿羅漢可以修福,以其能教眾生如何修福、修慧、斷煩惱。
<2>殺賊:「賊」指煩惱─ㄧ念無明及無始無明煩惱,使眾生有損﹝障礙解脫出離三界或是障礙成佛﹞。阿羅漢斷除煩惱,故云「殺賊」。
<3>無生:無生是不再出生下一世的五蘊,出離了三界六道輪迴。
根據原始佛教、部派佛教的定義,阿羅漢包括了佛陀和聲聞阿羅漢。在佛世之中,即還有佛法流傳的時代裡,不會有第二尊佛或其他辟支佛出現,只有聲聞阿羅漢出現。聲聞就是聽聞佛說法的意思。
斷惑究竟的修行者,已證三果後,能夠進一步斷「五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即可證入阿羅漢果。證入阿羅漢果的聖者,將會自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阿羅漢於『六恆住』法常善安住,在面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時,恆常不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一切外境「不能妨心解脫、慧解脫」,得三明六通。
傳統上認為,證三果之後的修行者,都會出家,加入僧團。但是《論事》記載中,曾有在家阿羅漢的說法,認為在家眾也可以證阿羅漢果,在證果之後也不一定需要出家。阿羅漢是依照正法修行而達到涅槃的聖者,離貪斷愛,名色識三者不再相依相緣,再有再生之因緣滅盡,無因緣可記說。
在經典記載中阿羅漢還可分為兩大類:
<1>慧解脫阿羅漢
慧解脫阿羅漢是指不依禪定,於四禪定未俱足,卻能以智慧解脫的阿羅漢聖者。阿羅漢慧解脫,是因為智慧而解脫。是已斷除三界愛的阿羅漢,因此慧解脫也是四果的聖人。
<2>俱解脫阿羅漢
俱解脫阿羅漢為慧解脫與八解脫俱足而不受後有,相對於慧解脫阿羅漢雖不是依於禪定而修,雖於四禪定還未能俱足自在,但也是「生死已斷,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慧解脫與俱解脫阿羅漢聖者的主要差異在於有沒有證得四禪八定等禪定。以智慧解脫的阿羅漢聖者,至少還是要有近初禪定的定力才能得解脫而俱解脫阿羅漢則必須是同時擁有四禪定與解脫智慧。四果阿羅漢,此位階已斷除了在三界六道之中的無明凡夫眾生(稱為六凡)所持的見思煩惱(即見惑與思惑),脫離輪迴,入了四聖法界,不再分段生死。
大乘佛教認為,佛具有阿羅漢證量,但辟支佛和聲聞阿羅漢卻不具佛的證量。所以由「阿羅漢」是指能證涅槃、能解脫三界生死、不受後有(爾後不受三界愛繫縛而有生死輪轉)的證量來說,佛當然可以說是阿羅漢,因為佛斷盡一切煩惱,究竟解脫於三界生死輪轉;但阿羅漢因福德智慧遠不如佛,所以阿羅漢不等於佛,當然不能說阿羅漢就是佛。阿羅漢的果位不能與菩薩相提並論,在大乘佛教中阿羅漢必須迴小向大才能進入菩薩位,協助佛和菩薩普救世人,依大乘見解,釋迦牟尼佛的十大弟子皆為大阿羅漢。
四沙門果為三無漏學的圓滿,其中須陀洹與斯陀含為戒的圓滿,阿那含為定的圓滿,阿羅漢為慧的圓滿。四向四果中,初果向為賢人,得初果以上為七聖,合稱八賢聖。八賢聖合稱為僧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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