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家貓走失後的下場通常都很慘,每次想到這句話,就不敢繼續往下想,以免像以前一樣,看到失蹤兒童的協尋海報或新聞,晚上就想到睡不好,難怪會有受害家屬出面呼籲歹徒,不奢求對方放了孩子,只懇求對方讓他們知道孩子目前是生是死就好。
我想,人世間最殘酷的,不是身體的病痛,而是精神折磨,尤其是遙遙無期的等待在每個黑夜之中......
為了這件事,最近跟女兒積極討論要不要幫孫策植入晶片的問題。
前陣子跟好友提到這件事,得到的答案竟是,就算妳幫牠植入晶片,走失了也未必找得回來。話雖如此,總是多一分保障,我想改天還是帶牠去植晶片好了。
按貓齡,孫策目前已進入十七八歲的青少年,雖然大部分的時間,孫策都關在家裡,偶爾我抱牠上頂樓陽臺曬曬太陽,看看花草,聽聽鳥鳴,基於安全方面的考量,還是沒讓牠著地,而牠似乎也很知足;但是我們家後陽台不設防,有幾次廚房的門忘了關,看牠好奇的爬上鐵窗往外看,還真擔心牠哪天突然往下跳。
每次看到這種狀況,就讓我精神緊繃到像是看到學生攀爬護欄一樣,非得拿出貓食,外加輕聲細語的誘導牠下來;難怪以前有位住學校附近的熱心居民,看到校園內幾個頑皮的孩子,飯後不好好潔牙,還把身體懸在半空中玩耍,驚嚇到全身緊繃吃不下飯,非得擱下碗筷即刻打電話到學務處,希望學校立刻廣播要老師好好的管管孩子,以免哪天發生墜樓的意外。
對我而言,無論如何都不能讓貓咪「走失」這樣的意外事件發生,否則我大概會自責到瘋掉。自從養了貓咪之後,終於可以深刻體會當年好友家的貓咪走失時,心情的焦慮和失落感,所幸後來在住家附近找到。我想,那種感覺應該跟父母發現孩子突然不見了一樣糟糕。
尤其當貓咪的品種一樣時,長相幾乎都很像,萬一哪天走失了,除非拾獲者願意誠實依著晶片歸還,否則恐怕很難尋回。有幾次我上網瀏覽愛貓人士的網站或個人部落格,才發現有些貓咪的模樣無論怎麼看,都覺得牠和我們家小孫策長得很像。
有一回我得意的跟好友分享,就算有人撿到貓咪不還我,我還是有辦法證明牠是我們家小孫策,因為我已經找到可以辨認的特徵,除了與生俱來的虎斑紋和臉頰上的小圈圈外,牠身上還有一處隱密的白色小凸點,沒想到好友聽完後當場指著自己的頭頂笑著回我說,在這兒對不對?嘿嘿嘿,那是每隻貓咪都有的記號,我們家的貓咪也有,那顆小圓點就像人類的頭蓋骨癒合後所留下的縫隙一樣,你家的貓咪有,別人家的貓咪也會有。
看來,今後我得更仔細觀察我們家小孫策才是,只是不知每一隻貓咪的體味是不是都很類似?否則現在要我閉上眼睛,從一群貓咪中確認牠的身分,對我來說,一點兒也不困難。因為牠身上飄著一股淡淡的清香,是其他動物身上所沒有的。
失聯多年的高工同學──錦梅,前晚突然來電,問我十二月26日中午是否有空參加同學會?算算,畢業距今已經三十年了,上次好不容易有人願意出面主辦,卻因當時SARS疫情蔓延,同學會因此被迫取消。
沒想到時間這麼一晃,八年又過去了,就像錦梅電話裡說的,人生有幾個三十年,再不找時間聚聚,哪天街頭巷尾碰上,恐怕都要老到不認得了。的確,經由這次和錦梅隔著電話一聊,才知她依舊在明道中學服務外,杏蕊早在民國七十八年,就透過師資班這管道進入教育界,目前人也在北縣某國小服務。
只是一聽日期,我心想完了,怎麼會這麼不湊巧,難不成目前人在母校服務的淑宜同學,連辦個同學會也看農民曆,否則怎麼會千挑萬選,選出這麼一個黃道吉日?
最近假日閒到天天在家逗貓玩樂的我,上星期在半夢半醒間,糊里糊塗答應了大姑一件事──代她出席雲喬小學同窗兼好友的訂婚喜宴,在喜宴開始前,擔任訂婚儀式中一個必要的串場角色,那就是挽著新娘子出大廳,並完成向男方親友「奉茶」「收杯」這件事。
原本姪女的朋友是打算邀請她的小學老師來做這件事,可是細問之後才知老師生肖屬虎不宜,後來找上在經濟部上班的大姑,不巧的是大姑的公公年初往生,按傳統習俗也不適宜。因此,大姑深夜來電找我,問我是否有空幫忙?
即便不認識新人雙方,即便從年輕到現在,連伴娘都不曾擔任過的我,對傳統訂婚習俗一知半解,但是面對難得有事找我幫忙的大姑,我真的不知該如何婉拒才好,只好硬著頭皮接下這件事。
後來稍稍清醒後,隔著電話和大姑一聊,才知女方家長和娘家關係處不好,再加上一些難言之隱,因此這回女兒訂婚宴並未邀請太多長輩出席。否則這麼簡單的一件事,也不至於搞到如此複雜,還得勞動到外人。
只是前晚睡前一想,三十年同學會機會難得,真的好想去參加。為了這件事,我趕緊起身打電話找大姑商量,可否請她另覓人選?例如:找大嫂或小姑。
沒想到大姑一聽直說不妥,理由竟是對方嫁給開工廠的有錢人,大嫂平日穿著很簡樸,恐怕也不會為此特地去張羅衣服,至於目前在內政部擔任主管的小姑雲英未嫁,更不能擔任「好命婆」這樣的工作。聽到「好命婆」這三個字,我馬上以長子「失聰」這理由予以婉拒。
只是這理由大姑不接受,直說這沒什麼關係吧?就算失聰也還好手好腳,外表看起來和一般人無異,因此無關乎好不好命這問題?聽完後,心底即便不認同,臉上浮起的三條線,大姑肯定也看不見。
後來靈機一動,我提議找同事代替,因為既然對方可以同意我這路人甲,顯然也不會排斥路人乙才是?
隔天到校,我利用週五午餐時間找好友商量這件事,沒想到她竟爽快的一口答應,只笑著跟我表示:那妳總得事先帶我見過妳的姪女吧!否則當天我誰也不認識,從頭到尾埋頭苦幹吃美食,不是很尷尬嗎?起碼在等候上菜的空檔,可以找個熟人來聊聊。我想也是,下星期得找個下班時間來安排兩人見面這件事。
看來因應都會社會型態需求,以後可以來兼差,成立所謂「體面親友團」出租社,看消費者要租財大氣粗的大老闆或全身珠光寶氣的貴婦,甚至是醫師、律師、會計師、科技新貴、教授、校長、學者、作家、藝術家、詩人,各種身分配備齊全,保證穿著體面,言行舉止得宜。
至於收費嘛?算了,時機歹歹,只要對方願意提供一桌美食,讓我們這群臨時演員打打牙祭,順道串串門子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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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 ' ) 我是小孫策 , 喜宴結束我會幫忙端盤子,送喜糖歡送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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