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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修應識之法要(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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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修應識之法要(26)

                      南傳佛教的簡介

南傳佛教是由印度向南傳到斯里蘭卡並且不斷發展形成的佛教派系。在教義上,南傳佛教傳承了佛教中上座部佛教的系統,遵照佛陀以及聲聞弟子們的言教和行持過修行生活,因此稱為「上座部佛教」(Theravàda)。上座部佛教主要流傳於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亞和東 南亞國家,以及我國雲南省的傣族、布朗族、崩龍族一帶地區。

在南傳佛教國家,我們至今依然還能夠看到按照佛陀當年所教導的行為規範一樣過著剃除鬚髮、三衣一缽、托缽乞食、半月誦戒、雨季安居、不持金錢等等如法如律生活的比庫僧團,使我們仍然能夠親切地感受到最接近於二千五百多年前佛陀在世時佛教僧伽簡單樸素的修行生活。

南傳佛教認為,包括祭祀、祈禱、火供、念咒等的儀式,以及斷食、燒身、自殘一類的苦行,皆屬於「戒禁取」,並不能斷除煩惱,也不能解脫生死。因此,佛陀在世時,僧團並不注重儀式,也沒有諸如唱誦、念咒之類的修行方法。

在上座部佛教地區,無論出家僧人還是在家信徒,給人最大的感覺就是對佛法僧三寶的信仰和崇敬,菩提樹、佛塔、佛像、經書在人們心目中是神聖的,身披棕褐色袈裟的僧人社會地位是崇高的。

除了佛法僧三寶以外,上座部佛教弟子並不皈依、敬事諸天、神鬼。作為一位上座部比庫,他甚至不用向一位天神合掌禮敬,哪怕這位天神是一位已經證悟聖果的護法天神。根據戒律,比庫只應禮敬佛陀以及先受具足戒的上座比庫。上座部比庫可以接受諸天、婆羅門、在家人的恭敬、禮拜、供養,當然也包括國王在內。在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上座部佛教國家,國王或總統、首相見了有德的長老比庫,也會行五體投地禮,因為比庫是佛法僧三寶的代表,是住持正法的代表。

上座部佛教流傳的地區幾乎都是全民信教的地區,這固然與當地的風俗習慣及歷代諸王的護持有關,但佛教僧團所起到的表率作用也不容忽視。在傳統上,上座部佛教寺院既是兒童接受傳統教育的學校,又是當地村民社區活動的中心,基本上村中所有的會議、公共活動,都是在寺院中舉行。

作為上座部比庫,他們既是知識的代表及道德的楷模,又是積累功德的對象及道德理想的宣導者,他們充當著廣大在家信徒精神導師和心理醫生的角色。佛教的影響在上座部教區無所不在,幾乎滲透到每一個人的生活方式、行為模式、價值觀念、人生趣向等方面。而在南傳佛教流傳的地方所有的男人在一生中都會出家一次,要不然他們會認為人生不完整。例如:泰國的國王、柬埔寨的國王等等都有過出家修行的經歷。

在南傳佛教流傳的很多地方,一位佛教徒一生的追求就是成為一名僧人、修建寺塔、供養僧團、服役寺僧、日常守持五戒、齋日供佛並守持八戒等。

 

        斷除煩惱現證涅槃‧南傳上座部佛教的發展  文:洪修平

南傳上座部佛教主要有哪些特點?

南傳佛教是與漢傳佛教和藏傳佛教並列的另一大系統,是由印度向南傳到斯里蘭卡並且不斷發展形成的佛教派系。在教義上,南傳佛教傳承了佛教中上座部佛教的系統,遵照佛陀以及聲聞弟子們的言教和行持過修行生活,因此稱為上座部佛教,也就是所謂的小乘佛教。

南傳佛教主要流傳於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南亞國家,以及我國雲南省的傣族、布朗族、崩龍族地區。由於南傳佛教使用的經典語言屬於巴厘語體系,又稱為巴厘語系佛教

斯里蘭卡是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傳播中心。佛教正式傳人斯里蘭卡是在西元前3世紀中葉,阿育王和目犍連子長老派阿育王的兒子摩哂陀等去教化楞伽島,受到當時的天愛帝須國王的禮遇,修建了斯里蘭卡第一座佛寺——大寺。這座大寺後來成為整個南傳上座部佛教的發祥地和弘法中心。

不久,摩哂陀的妹妹僧伽密多從印度帶領十位比丘尼來到斯里蘭卡,建立了比丘尼僧團。西元1世紀左右,斯里蘭卡的佛教僧團出現了分裂,形成了大寺派無畏山寺派。西元4世紀,無畏山寺派得到國王的支持,一度得勢,大寺派的幾十座寺廟被毀。

後在大寺的範圍內修建了祇多林寺,又形成了祇園寺派,這樣,斯里蘭卡佛教一度形成了大寺派與無畏山寺派、祇園寺派三足鼎立的局面。6世紀以後,無畏山寺一派逐漸走向衰落。7世紀,密教傳入斯里蘭卡,並逐漸興旺起來。

1165年,經過國王洛羅摩婆河一世的整頓,無畏山寺派和祇園寺派納入大寺派,終於結束了長達一千一百多年的教團分裂歷史。12—15世紀,以大寺派為中心的佛教陸續傳入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地,並得到各地國王的大力護持,使上座部佛教在這些國家和地區迅速發展起來,形成了南傳上座部佛教文化圈。

南傳上座部佛教使用巴厘文律、經、論三藏。巴厘直譯為秩序,意思是本文。南傳佛教認為巴厘語就是佛陀當年所說的古摩揭陀語,因此也有佛經語聖典語的意思。阿育王時代的法敕銘文所使用的文字,大多採用這種古摩揭陀語。

古摩揭陀語只是一種半固定化的語言,而巴厘語則是在這種普通語言基礎上的確定化,它多少還受到西南印度阿盤提語及後來形成的佛教梵語的影響。當這種語言傳到斯里蘭卡後,便成為專門記誦佛經的語言,進而成為聖典的代名詞。西元前1世紀正式出現了以文字形式刻寫在貝葉上的三藏聖典,巴厘語三藏從此得以完整系統地流傳到今天。

當巴厘語聖典傳人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地時,相應出現了以緬文、泰文、高棉文等字母音譯的巴厘語藏經。所以,現在南傳佛教弟子在讀誦佛經時,都採用巴厘語。而巴厘文律、經、論三藏皆屬於上座部分別說系的經典,無論是在內容上,還是在組織次第上,都比漢譯的北傳譯本更具嚴密性和完整性,同時也更富有早期佛教的色彩。

南傳佛教的思想特色,體現在部派、典籍、學說、實踐等四個方面。

首先,就部派傳承而言,南傳佛教主要繼承了印度上座系統分別說一系的傳統,之所以被稱為分別說是因為該派僧人用分析的方法來解說佛法。從南方七部毗曇中的《論事》一書可以瞭解到分別說系的一些主張,如過去未來法無體、並非一切都實有、四諦可以頓得現觀、定無中有、阿羅漢不退、無真實之補特伽羅等。

其次,就典籍而言,南傳佛教的七部論書分別是《法集論》、《分別論》、《界論》、《人施設論》、《雙論》、《發趣論》、《論事》。除《論事》之外,余皆相傳為佛說,這一體系大體是由舍利弗毗曇發展變化而來。

再次,南傳佛教的主要學說有:心性本淨說,主張從離染心得解脫;佛道不共說,聲聞等始於厭離,佛始於悲,故其發展不同;佛陀觀,以歷史上真實存在的釋迦牟尼佛為主,而非後來大眾部理想化了的佛陀。

最後,就宗教實踐而言,南傳佛教有一套組織完備的修行方法與次第,主要依據優波底沙(意譯大光,約早於覺音二百年)所著《解脫道論》和覺音所作《清淨道論》等。上座部佛教的修行特色並不僅僅在於嚴持戒律,還表現為它傳承著系統完整的止觀禪修次第。禪修者能夠依據止觀禪修,在戒清淨的基礎上修習禪定,培育定力之後再修習觀慧,乃至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現證涅槃。為了確保佛陀教戒和教授的可靠性和真實性,上座部僧人在維護傳統和教法的純潔性方面十分精嚴。

南傳佛教最大限度地保留了佛陀時代的修行和生活方式。在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南傳上座部比丘仍然過著挨家挨戶托缽乞食、不非時食、住阿蘭若、半月誦戒、雨季安居、行自恣法、遇事羯磨等簡單樸素的原始佛教乞食制生活。

例如,佛教立國的泰國佛教徒修行的就是小乘佛教,渡己不渡人。幾百年來,有數以萬計的佛教徒走向修行之路,也誕生了許多得道高僧。這些高僧們因此成為了泰國最為神秘的組成部分,也堅定著泰國人潛心向佛、矢志不渝的信念。而大師手作之物,也會被信徒虔誠供奉,人們相信經高僧製作開光的佛物會有神奇作用,能夠改善財運不順,頻遇小人,夫妻不和,姻緣補正,桃花不旺等狀況。

南傳佛教的解脫之道主要依戒、定、慧三學,且以定學為中心,從十遍處(即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識,觀其周遍一切處)入手,達到四種禪定。十遍處以外,還有十不淨觀、十隨念、四梵住、四無色、食厭觀和界差別觀,合為四十種業處,隨修學者習性的不同各有所適。

南傳上座部佛教與中國佛教的文化交流很早就開始了。西元410年,東晉時期的僧人法顯訪問了師子國(今斯里蘭卡),在無畏山寺住了兩年,他的遊記裏描繪了當地的風土民情和佛教的盛況,為後人提供了非常寶貴的歷史資料。

約西元434年,有師子國鐵索羅等兩批比丘尼先後到達宋都建康,為慧果等三百餘人授比丘尼戒,在中國建立了於二部眾受戒的比丘尼僧團。西元488年,僧伽跋陀羅在廣州譯出了覺音尊者用巴厘文寫的《善見律毗婆沙》。這本書記述了佛滅後的三次結集、阿育王向各地派遣傳道師、摩曬陀至斯里蘭卡傳教等事。在中國流傳的眾聖點記說,就是隨著這部書傳進來的。

南傳佛教早在7世紀左右就經由緬甸傳人了我國雲南地區。約在13世紀時,南傳佛教又由泰國經緬甸傳人雲南的西雙版納、德巨集等少數民族地區,逐漸為傣族、布朗族、德昂族、佤族、阿昌族等少數民族所接受,並替代他們的原始宗教而成為主要的宗教信仰,其中尤以在傣族中發展最為完備。13世紀末傣文創制後,出現了用傣文刻寫在貝葉上的佛經,為其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文化基礎。

由於戒律的寬嚴和修行方式的不同,南傳佛教在傣族地區還分為幾個不同的派別。15世紀時,南傳佛教成為傣族地區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並在西雙版納等地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制度,佛教的影響已經滲透到傣族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上座部佛教的傳承‧托缽乞食雨季安居  文:林欣

當代的佛教,按照源流和地理分佈來分,可以分為北傳佛教和南傳佛教兩大體系。北傳佛教主要流傳著「大乘佛教」或「菩薩乘佛教」,其經典來源於古印度雅語梵文語系佛經以及西域文字佛經。北傳佛教按其經典語言體系又可以分為漢語系佛教和藏語系佛教。

漢語系佛教主要流傳於中國漢族地區和日本、韓國、越南等國家;藏語系佛教又稱「藏傳佛教」、「藏蒙佛教」,俗稱「喇嘛教」,主要流傳于我國的藏、蒙古、羌、土、裕固等民族,以及尼泊爾、不丹、蒙古、哈薩克等國家和地區。

南傳佛教是由印度向南傳到斯里蘭卡並且不斷發展形成的佛教派系。在教義上,南傳佛教傳承了佛教中上座部佛教的系統,遵照佛陀以及聲聞弟子們的言教和行持過修行生活,因此稱為上座部佛教。

上座部佛教流傳至今,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現在我們不能夠更系統一點地去瞭解和上座部佛教同時或者更晚時期盛行過的其他部派佛教(說一切有部除外),因為他們大多數是在漫長的歲月之中湮滅無聞了,遺留下來的至多是一兩部經典論著,甚至只是片言斷語。

然而,南傳佛教不但非常完整地保存了一套巴厘語三藏聖典以及許多重要文獻,而且這些經典是在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相當大的地域中唯一不可爭辯的權威性著作。

在南傳佛教國家,我們至今依然還能夠看到按照佛陀當年所教導的行為規範一樣過著剃除鬚髮、三衣一缽、托缽乞食、半月誦戒、雨季安居等等如法如律生活的比庫僧團,使我們仍然能夠親切地感受到最接近於二千五百多年前佛陀在世時佛教僧伽簡單樸素的修行生活。這種特異的文化現象和歷史現象,的確令我們感慨萬千。

隨著歷史性原因所造成的「大小乘佛教」之間的隔閡逐漸被打破,南北傳佛教之間的對話日益增多,中國與上座部國家佛弟子們的交流溝通不斷頻繁,使我們覺得很有必要來探討一下關於南傳上座部佛教的歷史傳承問題。

西元前六世紀,釋迦牟尼創立了佛教,為了宣揚清淨解脫的教義,轉動無上法輪,他的足跡遍及了古印度恒河流域中游廣大地區。佛滅當年雨季安居期,上首弟子摩訶迦葉為了使正法久住,由阿迦答沙都王護持,在馬嘎塔國首都王舍城召集了五百位大阿拉漢會誦世尊的正法、律。會上推舉了持律第一的伍巴離尊者誦出了律藏,由多聞第一的阿難達尊者誦出了經藏,然後進行集體審定、會誦,以師徒口口相傳的方式傳誦下來。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一次結集」,又稱「五百結集」。

佛滅一百年左右,東方韋沙離城的瓦基子比庫乖違律制,西方長老亞沙·咖甘達咖補答召集七百位上座比庫,經過討論,宣佈瓦基子比庫擅自提出的「十事」為非法,擯出僧團,並會誦律法。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結集」,又稱「七百結集」「韋沙離結集」。

被驅逐出教團的大多數比庫不滿上座長老們的裁決,另外糾集了一萬人會誦經律,自成一派。於是教團中逐漸有了「上座部」和「大眾部」的分裂。佛教學者把釋迦牟尼創立佛教,到部派根本分裂之間的一百多年稱為「原始佛教時期」或「根本佛教時期」,把根本分裂之後直到西元一世紀前後大乘佛教的興起這四、五百年的時間稱為「部派佛教時期」。

佛滅二百餘年,孔雀王朝(Maurya)第三代王阿首咖王[4]統一了印度的絕大部分地區,成為印度史上的最大帝國。阿首咖王是位虔誠的佛教弟子,他經常親近僧伽,修持佛法,並把佛教定為國教。為了使佛法普及全國各地,他把一些道德訓誡和業績行跡以法敕的形式銘刻於岩壁和石柱上。這些摩崖法敕和石柱法敕成為研究古代印度歷史非常珍貴的確切資料。阿首咖王還經常到全國各地進行佛教巡禮和朝聖,並且設置正法大官管理佛教僧伽和其他宗教事務,並廣行佈施,用正法教育和保護人民。

根據斯里蘭卡史書《島史》(Dipavamsa)、《大史》(Mahàvaüsa)和律藏的注釋《普端嚴》中記載:阿首咖王篤信佛法,廣施僧眾,於是有諸多外道為了生計,自行披剃,混進佛教,以自宗見,謬解法律,擾亂正法。諸比庫不願與他們共作誦戒,致使在首都巴嗒厘子城(Pà?aliputta,波吒厘子城)的阿首咖寺(Asokàràma)竟然七年沒有舉行誦戒。

為了淘汰外道、整頓僧團,阿首咖王從阿呼岡嘎山迎請了摩嘎莉補答·帝思,大長老為上座,在巴嗒厘子城召集精通三藏的一千名比庫,舉行第三次結集,歷時九個月,會誦了律經論三藏,並編纂了一部《論事》,廣引經典,駁斥了上座部分別說系(Vibhajjavàdin)以外的252個非正統見解。這次大會還作出決定,派出九個弘法使團到國內外各地去傳播佛法。其中的第九使團,就是派往師子國以馬興德長老為首的使團。

關於第三次結集以及派遣弘法使團的記載,僅見於巴厘語方面的文獻,在北傳佛教方面除了譯自蘭卡的《善見律毗婆沙》之外並沒有提及此事,因此有些學者懷疑這些記載的真實程度。然而,在鹿野苑發現的石柱法敕中,阿首咖王曾以護法國王的身份命令企圖製造分裂的僧尼離開寺院和尼庵。在桑奇、伽烏桑比等地發現的法敕中也有類似的訓誡,這說明了作為一位虔誠的國王召集一次會議來確定校訂三藏聖典、制止僧團的分裂並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另外,在摩崖法敕第5號和第13號中提及的正法大官派往地和傳教地,基本上和巴厘語文獻中記載的弘法使團到達地相一致。近代在桑奇附近發現的比爾沙塔舍利壺上,刻有「喜馬拉雅山地區的阿吒利亞、聖者咖沙巴果答之遺骨」和「聖者馬耆馬之遺骨」的銘文,確證了巴厘文獻中提及的第七使團馬耆馬以及咖沙巴果答、敦度毗薩拉、阿臘嘎得瓦、瑪哈得瓦五位元長老前往喜馬拉雅山一帶地區弘法傳教記載的歷史真實性。

據巴厘文獻記載:西元前三世紀,由阿首咖王的兒子馬興德長老組成的第九弘法使團把佛教正式傳入蘭卡。馬興德早年出家,師事摩嘎離補答·帝思大長老學習三藏聖典,博學多聞、戒行精嚴。在他32歲、12瓦薩、伍帝亞、桑拔喇、跋達薩喇四位比庫,以及沙馬內拉蘇馬納、般度咖居士一行七人組成的使團,於西元前247年渡海來到蘭卡島。

當時蘭卡的國王迭瓦南畢亞·帝思和一批大臣首先皈依了佛教,佈施御花園「大雲林園」,修築「大寺」供養僧團。這座大寺日後成為整個南傳上座部佛教的發祥地和弘法中心。接著長老剃度了國王的外甥馬哈利特等五十五位蘭卡青年,弘法工作進展非常順利。不久,馬興德長老又邀請他的妹妹桑喀蜜妲長老尼從印度帶領十位比庫尼來到蘭卡,為王后阿奴喇等五百多位女子傳授戒法,建立比庫尼僧團。佛教迅速普及全島各地,成為幾乎是全民信仰的國教。

佛教之所以能夠非常順利地傳入蘭卡島並迅速發展起來,這固然與作為大帝國王子出身的馬興德長老及其妹桑喀蜜妲長老尼親自前往弘法,以及國王、大臣等統治階層的鼎力護持有密切關係,但更重要的是當時蘭卡的文化背景。

印度大陸和蘭卡島之間僅隔幾十公里寬的保克海峽,島上的主要居民新哈勒人就是從印度遷去的雅利安人的後裔。因此,他們在民族、語言、文化、宗教、風俗等方面,都與印度極為相似。我們知道,當一個民族的文化發展到越高層次,它往往就會以自己的立場來看待、吸收外來文化;反之,一個發展尚未成熟的文化在受到外來先進文化的衝擊時,可塑性就非常高。

蘭卡島在佛教傳入之前,只存在一些鬼神崇拜和婆羅門教等信仰的因素,但都未形成強大的宗教勢力或系統的學說。當佛法以一種高度嚴密完整的思想體系傳到蘭卡島時,很快就被蘭卡人民所接受,並逐漸形成以印度佛教為主體的新哈勒文化。

在現代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上座部比庫們仍然過著挨家挨戶托缽乞食、不非時食、住阿蘭若、半月誦戒、雨季安居、行自恣法、作咖提那衣等簡單樸素的原始佛教乞食制生活,這不正是他們視戒律如生命的修學態度的結果嗎?

然而,上座部佛教的修行特色並不僅僅在於嚴持戒律,持戒嚴謹只是上座部佛教的表相而已。上座部佛教至今仍傳承著完整系統的止觀禪修次第,禪修者能夠依照止觀禪修,亦即在戒清淨的基礎上修習止,培育定力之後再修觀,乃至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現證涅盤。

上座部佛教分別說系自古以來就自稱是上座部傳承的正統,之所以被稱為「分別說」是因為該派僧人用分析的方法來解說佛法。華氏城結集的目的就是一次嚴格地審定、校訂和篩選當時流傳於各地的經典以及佛教傳說,恢復佛陀真實言教的會議。上座部僧人在維護傳統和教法純潔性方面的精嚴作風,使我們幾乎沒有多大的理由可以懷疑和指責巴厘語律藏和經藏在傳承佛陀教誡和教授方面的可靠性和真實性。

另外,當代上座部佛教國家的僧團內部雖然也存在著不同的派別,例如斯里蘭卡的暹羅派、阿馬拉補勒派和拉曼雅派;緬甸的都丹馬派、水金派和德瓦拉派;泰國、柬埔寨和寮國的大宗派和法相應派等。但是,這些派別在戒律、經典、教法等諸多方面並無分歧,僅是在諸如剃眉、持傘、通披、偏袒、誦經音調等等細節方面存在著一些微小的差異。所以,整個南傳上座部佛教是非常具有生命力和發展前途的。

縱觀整部佛教歷史,曾經有多少可以稱得上是思想自由、學術氣氛活躍的宗派,雖然在接受外來學說影響時不斷充實豐富自己、不斷變革更新,但後來卻往往失去了自己的本來特色、面目全非,有的甚至被歷史沖刷乃至銷聲匿跡。而所謂「保守」「拘泥」的南傳上座部蘭卡大寺派佛教,不但沒有因為「落後」而被時代淘汰,反而發揚光大乃至整個中南半島和南亞一些國家,成為這些幾乎是上自國王、下至百姓的全民信教國家的精神支柱和文化精粹。

佛教立國的泰國佛教徒修行的就是上座部佛教,渡己不渡人。幾百年來,有數以萬計的佛教徒走向修行之路,也誕生了許多得道高僧。這些高僧們因此成為了泰國最為神秘的組成部分,也堅定著泰國人潛心向佛、矢志不渝的信念。



                    *佛教在世界的傳播*

佛教在世界的傳播範圍來說,佛教的傳播分為三條路線:

1、北傳佛教

從古印度向北傳入中國,再由中國傳入朝鮮、日本、越南等國。以大乘佛教為主,也包括密乘佛教。其經典主要屬於漢語,亦稱漢語系佛教。

2、南傳佛教

從古印度向南,傳入斯里蘭卡、緬甸、泰國、老撾、柬埔寨等南亞、東南亞國家以及中國雲南傣族等少數民族地區。以小乘佛教為主。其經典主要屬巴厘語,亦稱巴厘語系佛教。

3、藏傳佛教

主要是印度密乘佛教與藏區苯教融合而形成的具有西藏地方色彩的佛教。流傳于中國的藏、蒙、裕固、納西等民族地區以及不丹、錫金、尼泊爾、蒙古和俄羅斯的布裏亞特等國家和地區。近年來,在歐美地區也流傳很廣。它的經典屬於藏語,故亦稱藏語系佛教。

佛教在中國的傳播與發展包容了北傳佛教、南傳佛教和藏傳佛教三大體系,全面繼承了印度三個時期的佛教。世界上完整的佛教在中國,世界上完整的佛教經典也都在中國。可以說,佛教誕生在印度,發展在中國。

佛教僅管從未發展出傳教運動,佛陀的教導在幾世紀的時間內傳播甚遠:先是東南亞,然後透過中亞到達中國以及其他東亞國家,最後到西藏以及其他中亞地區。通常佛教在這些區域有機地發展,因為當地人對外國商人的佛教信仰感到興趣。有時候統治者利用佛教來幫忙帶給人民道德感,但沒有人被迫改宗。藉由讓佛陀的訊息得以為大眾所知,人們可以自由選擇對他們有幫助的教法。

佛陀的教導和平地在印度次大陸傳開,然後在亞洲傳得又遠又廣。每當它遇到新的文化,佛教的方法與風格自由地轉型以適應當地人的心理,同時不失去核心的要點:智慧與慈悲。佛教從不建立全面性的,具有唯一至高領袖的教團階級。反之,它在每個它所傳入的國家都有獨特的形式、自身的宗教結構,以及自己的靈性領袖。

佛教有兩個主要的分支:小乘,強調個人解脫,以及大乘,主張追求完全證悟成佛以利益他人。小乘與大乘都各有許多分支。目前,僅有三個主要形式存在:一個小乘分支存在東南亞,稱為上座部,以及兩個大乘的分支,分別是漢傳以及藏傳。

上座部傳統在西元前三世紀從印度傳到斯裏蘭卡以及緬甸。然後從該處又傳到其他東南亞國家(泰國、柬埔寨、寮國)

其他小乘支派傳播到現在的巴基斯坦、阿富汗、東部以及靠海的伊朗地區,以及中亞。然後在西元二世紀從中亞傳入中國。這些小乘支派後來被併入由印度從同一路徑傳來的大乘,最後大乘變成中國以及大部分中亞地區的主流宗派。傳入中國的大乘佛教稍後傳入韓國、日本,以及越南。

西藏大乘佛教始於西元七世紀,繼承了印度佛教的全部歷史發展。從西藏,它傳入整個喜瑪拉雅地區,以及蒙古、中亞,以及幾個俄羅斯聯邦的共和國(布裏亞特、卡爾梅克、圖瓦)

此外,西元二世紀開始,印度的大乘佛教也透過海路傳到越南、柬埔寨、馬來西亞、蘇門答臘,以及爪哇,乃至南中國。這些今天都已經失傳。

佛教在大部分亞洲傳播的過程是和平的,它以幾種方式發生。釋迦牟尼佛本人遊化四方,向附近王國的那些有興趣的受眾分享祂的洞見,這是一個典範。祂指示僧眾到世界上傳播祂的教導,但祂沒有要求其他人否定跟捨棄他們自己的宗教。佛陀的目的只是要幫助他人克服自己因為不明瞭實相而製造出來的不快樂跟痛苦。後世的追隨者受到祂的榜樣所啟發,而跟其他人分享他們覺得對人生很有用的佛陀的方法。這就是我們現在稱為佛教的傳播方式。

有時候,這個過程有機地發生。例如,當佛教徒商人造訪或居住在不同的地區,有些當地人自然對外國人的信仰產生興趣,就跟後來伊斯蘭教進入印尼或馬來西亞一樣。這個過程在西元前後二世紀,佛教經由絲路傳到中亞的綠洲國家時發生。地方的統治者跟人民更加認識了這個印度宗教後,他們就迎請商人本國的僧人前來當導師,最後,許多人接受了佛教信仰。另一個有機過程是入侵者緩慢地被文化同化,例如在西元前二世紀後數百年,征服犍陀羅的希臘人融入佛教社群。

常常散播的主因也是因為有權力的王室本身開始信奉佛教。例如在西元前三世紀中期,由於阿育王本人信仰佛教,佛教傳遍整個北印度。這位帝國的建立者並未強迫臣民接受佛教,但他把敕令刻在鐵柱上,立滿整個王國,勸諭人們過有道德的生活,同時他本人也遵守這些原則,他鼓舞了其他人接受佛教教導。
阿育王也積極向國外傳教,把使者送到遙遠的地方,有時候是應別國統治者所請,例如斯裏蘭卡的國王天愛帝須。其他時候他主動要求派出僧人作為國家使節。出使的僧人並不會強迫其他人改宗,但會提供佛陀的教導,讓人們自己選擇。證據是例如南印度以及南緬甸地區,佛教迅速生根,但在希臘殖民區的中亞,沒有跡象顯示當時有任何影響。

其他宗教國王,例如十六世紀的蒙古當權者俺答汗,邀請佛教導師到他的領地,並宣告佛教是該地的國定宗教,藉此團結民眾並鞏固其統治。過程當中,他們可能禁止了某些非佛教的原始宗教儀式,甚至訴究那些信仰者,但這些少見的嚴厲手段大部分是出於政治動機。即使這樣積極的統治者,也未曾強迫臣民接受佛教的信仰或崇拜,因為這完全不是佛教的教義。

釋迦牟尼佛教導人們不要盲目跟從祂的教導,但要先小心的審查。不消說,人們不應該受到狂熱傳教士或皇家詔令的強迫而接受佛陀的教誨。十七世紀初,涅吉托因想要用背誦經典送牲口的方法賄賂東蒙古的牧民信佛教,牧民跟有關單位抱怨後,這個過度熱切的導師被處罰跟流放。

佛教透過種種方法和平地在亞洲大部分地區傳播,帶著慈愛、悲憫與智慧的訊息,配合著不同人們的需要以及狀況。

台長: 幻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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