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七年初,台中縣潭子鄉素有「台灣十大名宅之首」美譽的摘星山莊,遭到建商業主以怪手拆除了一側的廂房,使得原本完整的古蹟遭到極大的破壞,立委謝啟大,學者洪文雄教授,甚至在怪手面前以肉身捍衛古蹟,摘星山莊半毀的消息震驚了台灣各界,當時甫上任的台中縣新科縣長廖永來於是馬上宣布將摘星山莊列入古蹟保謢,而也因為摘星山莊遲遲未列入古蹟而遭到損毀,使得台灣各界都注意到台中縣其餘珍貴古宅的命運,八十七年二月時,台中縣政府選擇將神岡鄉的筱雲山莊以及豐原的萬選居列入下一波的古蹟名單,而其中又以筱雲山莊的業主配合意願最高,全部業主均同意將筱雲山莊列入古蹟保存。
但是當台中縣政府決定將筱雲山莊列為古蹟消息傳出後,引起了筱雲山莊所在地三角村部份村民的反對,原因是因為豐原交流道附近台二號道路的拓寬工程即將進行,而工程將傷及一部份的筱雲山莊的建物,如果筱雲山莊列入古蹟,則道路拓寬計劃勢必受阻,將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權益。
在多位民意代表關切之後,縣府態度一變,不但指定古蹟作業的程序緩慢下來,更拒絕提供任何相關資料給筱雲山莊業主,並要求業主將有爭議性的日據時期建物搬遷,台中縣政府這種以行政干預古蹟認定的作為引起了當初參與筱雲山莊古蹟認定的學者極大的不滿,紛紛在報章上投書大加抨擊,而台中縣政府面對筱雲山莊業主的陳情以及學者的批評,均一本以不變應萬變的態度因應,到目前為止,縣府幾乎停止了筱雲山莊的古蹟審查程序,而縣長廖永來在日前接受中天頻道訪問時更明白的表示台中縣政府可能放棄將筱雲山莊列為古蹟。而道路拓寬工程即將在六月開工,筱雲山莊很可能成為下一個摘星山莊。
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第三十三條規定「公私工程施工發現古蹟時,應即停止工程之進行。」而第三十四條中也說:「古蹟所在地都市計劃之訂定或變更,應先徵求古蹟主管機關之意見。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劃時,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有無古蹟。」也就是說,一旦筱雲山莊被列為古蹟,則豐原交流道附近主二號道路拓寬工程勢必無法如期順利進行,如此一來,不但經費將大幅增加,且會導致當地民眾不滿,而替代方案又過於麻煩,而在種種因素之下,縣府傾向不指定筱雲山莊為古蹟。台中縣政府的用意極為明顯,只要筱雲山莊不公告為古蹟,則道路拓寬工程一定可以順利進行。
台中縣政府此種以行政干預古蹟認定的作為馬上遭到許多專家學者在媒體上的批評。成功大學傅朝卿教授便在媒體上公開撰文表示在古蹟指定的承序中,古蹟的認定不應受到行政上的干擾,更不能以公聽會的結論來作為古蹟的認定與否。「如果此事可以接受」傅朝卿教授在文中指出「是不是以後所有的古蹟都可以用公聽會的方式推翻指定的事項,那將會造成古蹟的浩劫。」
而台灣省民政廳的余鈞照股長在接受筆者訪談時,他特別強調,在法律上而言,文化資產保存法優於都市計劃法,就以筱雲山莊為例,只要專家學者在三次會堪之後認定是古蹟,就是受文化資產保存法所保護的對象,不論縣政府有沒有公告,均不影響筱雲山莊古蹟的身份。任何人去破壞筱雲山莊,都違反了文化資產保存法。余股長強調:「中央不會漠視這件事」。
完整的保留筱雲山莊,雖然有來自學術及文化界的強烈支持和聲援,但是在三月十二日召開的公聽會中,列席的民意代表卻一致認為道路的開拓比文化資產的保存更為重要。在縣政府三月十二日對公發佈的新聞稿中,林竹旺、游家章、張獻能等議員均認為不應再改變路線,應及早依原都市計劃道路施工,而游家章議員甚至於聲稱筱雲山莊內引起爭議的日據時建物「應該拆除」,因為他個人覺得「不具古蹟價值」。而其他議員也多反對為保存筱雲山莊而更改路線。而公聽會外甚至有人準備了雞蛋,只要一旦縣長宣佈將筱雲山莊列入古蹟就進入會場丟雞蛋。
對此,神岡鄉鄉長在訪談時也無奈的表示:神岡鄉一直缺乏一條良好的對外道路,因此豐原交流道主二號道路的拓寬是勢在必行的。他並以社口的大夫第為例,地方政府在處理古蹟問題時最常碰到的兩個問題,一個是經費;另一個則是對古蹟無法有充份的管理權。「最主要要看業主的心態。」神岡鄉鄉長表示:「像大夫第列為三級古蹟,政府花了好幾千萬去修復,結果只進行了第一期工程,業主就把門鎖起來也不繼續讓我們的人進去施工,也不開放參觀,房子是他們的,我們鄉公所一點也插不上手。」而林竹旺議員也對台中縣政府是否真有能力保護古蹟存疑:「只會生孩子,不會養孩子」這樣形容台中縣政府的古蹟管理政策:「只會去指定古蹟,又沒有好好的去維護,像摘星山莊,指定到現在,除了蓋一個棚子去遮住拆毀的部份,縣政府又做了什麼?」
台灣的都市計劃,一再的上演著破壞古蹟的戲碼,使得許多學者開始了通盤檢討都市計劃的呼喻,從較早期的鹿港,到現在的淡水老街、筱雲山莊,文化的保存和經濟的開發在台灣真的就存在著如此大的衝突?而許多民眾在古蹟保存和經濟利益之中,也往往寧願放棄文化資產的保存而寧願要經濟上的開發,對台灣文化有過重大項獻的筱雲山莊也終究不敵經濟利益上的吸引,而台中市欲保留舊酒廠也遭到附近居民的反對,表示寧願要商業大樓。
台灣在高度的經濟發展之後,是不是要停下腳步,重新的思考一下,在經濟繁榮的背後,我們又失去了多少金錢所無法挽回的文化資產,無論是古蹟,或者是對文化的尊重。而地方首長也要思考,馬路和古蹟,孰重孰輕?馬路是要多少有多少,古蹟卻只有一個。在這次的筱雲山莊事件中,向來以文化縣長自居的廖永來竟然以選票為由而放棄筱雲山莊,帶給了他昔日的文友極大的失望。詩人向陽即沉痛的寫道:得到了一個縣長,失去了一位作家。我希望筱雲山莊能夠有驚無險的走過這場風波,畢竟對臺灣而言,筱雲山莊將會是一個具有時代指標性的人文據點,完整的保留筱雲山莊,等於完整的保留一個時代文化的見證。
於1999年5月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