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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6 00:43:36| 人氣59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當爸爸,是我十幾年來的願望(上)-88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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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爸爸,是我十幾年來的願望

很小的時候,我就人小鬼大的想要當爸爸。也許純粹
是因為我太早熟,也許是因為我想證明,我可以做得比我
爸爸好。
當一個稱職的好爸爸,一直是我認為比事業重要的事,
同等於當一個好丈夫的重要性。至少我確信,我一定會很
愛我的孩子,就算我的措施永遠都需要研習檢討,但至少
不會離開一個原則︰所有的決定都是經過考慮,而以「愛」
為出發點的。

一、生多少?
最佳的希望當然是兩個而一男一女,這樣有兒子也有
女兒,對父母來說,人生比較完整;對孩子來說,異性旁
系親屬的存在對他的成長多少也比同性有多樣化的幫助。
另外就公益性而言,一男一女的生育計劃將維持人口
的穩定,因為在這樣的計劃下,每個家庭即使三代同堂,
也都能維持在六個人以內,如果有一代過世,更能維持在
四個人以內,而家庭的總數又不會增加;這樣一來,人類
對於土地需求的膨脹至少被控制住了。
不過如果不能如願一男一女,要不要多生「補齊」,這
個我就不是很有主意了﹙也許就算了吧?﹚。

二、親自還是代理?
就算再忙,我不贊成讓我的孩子托給他人照顧,即便
是托給父母也是不孝的、不負責任的。我深信家庭倫理所
具備的功能永遠不能被其他制度完全取代。尤其是現代台
灣的情形,代理褓母所形成的社會問題正在蔓延擴大中,
為人父母不得不深思明辨。這是以實證角度說的。
以常理的角度來說,因為代理褓母終究不是父母親,
但是他卻做了原本父母親應該做的事,所以孩子從小就沒
有辦法建立好與親生父母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可想而知的。
由於妳的兒子終究不是褓母所生的,褓母即使很盡責,也
很善良,但是他也只能做到他該做的「慣例性工作」,並沒
有主動挖掘教育機會與愛的能力,他們終究只是拿薪水工
作罷了。設想即使有一天有一種褓母出現,可以做到跟親
生父母完全一樣,那親生父母不就更成為多餘的廢人了嗎?
以邏輯角度來說,因為做父母的要賺錢,而將賺來的
錢拿去請一個外人來照顧自己的親生兒女,這是不合邏輯
的,是本末倒置的。我無法想像人們竟然會拿一個「忙」
字作為棄兒女於不顧的藉口,全然忘了自己是為誰辛苦為
誰忙,而且忙完了之後不但還是一場空,犧牲掉的親子關
係更是無法重來的。
現在的報紙上天天都出現一堆帶有「親子」字樣的活
動訊息,這就是現代家家內部疏離的表相﹙因為有這個「
市場」﹚。為人父母等到孩子漸漸大了,發現不對勁,才肯
撥出艱難的假期想陪陪孩子,他們可能昨天晚上才加班到
十點多十一二點,今天人已經在活動現場。可是其實他們
依然心不在焉,他們的大哥大還是沒有關機,而且他們就
是因為想要得到速食的親子關係,才會找尋這種以「親子」
為名的活動,想像這種活動可能是最「有效」的。然而他
們怎麼想也想不透,他們從一開始就錯了。
此我主張孩子﹙至少﹚在學齡前應該要受到完整的親
職教育,無論再窮、社會再變遷,夫妻一定要有一人以上
專職照顧孩子,建立親子的感情。以往的觀念都是母親留
在家中,其實以務實的考量可能的確是這樣比較有利,不
過如果是我的家庭有特殊的情形﹙例如女方的事業真的比
較有前景、不便辭職,或收入比我多得多﹚,而太太真的不
在意別人的眼光,能與我同心經營家庭,我很樂意辭職當
奶爸!﹙不過,母乳很重要,所以……﹚
母乳這種東西,百利,而無一害。所以也在我的期待
範圍。
雖然前面講了很多對孩子的愛意,但是我不贊同對於
孩子過分的保護,或是增加不切實際的物質。例如我不贊
成使用下列物品︰
嬰兒車︰嬰兒不應該坐車,嬰兒應該學走路。如果還
不到學走路的年齡,則不應該學走路,應該讓他練習爬行。
出門的時候不應該做嬰兒車,應該背他或抱他。理由︰A.
不要讓他太無聊,在車裡面他無法體會父母的辛勞。B.增
加一些親子身體接觸的機會,有心電感應的培養作用﹙聽
說的喔!﹚。C.增加父母運動健身的機會。D.避免在公共場
所佔據空間。E.嬰兒車並不好用,無法上天下海。
嬰兒床︰嬰兒幹嘛要睡嬰兒床!?他又不是怪獸!
汽車嬰兒座椅︰我不開車,所以用不到。
紙尿布︰紙尿布所含的高分子聚合物是一種高污染的
萬年垃圾,能不用就不用。由於我母親也並沒有用紙尿布
養我,但是據說她從來沒有讓我得過尿布疹,可見紙尿布
只是一種懶人用的東西。
嬰兒食品或嬰兒奶粉︰母乳最營養,不要吃一堆加工
食品。

三、增加關懷還是給予發展?
在我的預期中,我應該也是會出現所謂的「做父母的
心情」,也就是會擔心孩子在闖蕩過程中的危險和辛苦,只
不過,嘻……,因為我自己年輕的時候行為就是很豪放獨
立的,所以比起其他的父母,大驚小怪的事情少了些!
比方說,當我看到那些好可愛的小孩,實在連我這路
人都忍不住想抱他們的時候,我就會問自己,等我有了孩
子,我究竟要如何抱他們?可以抱的時機?抱的頻率?每
次持續時間的長短?有沒有學理上的原則或計劃可以參
考?我想我一定會捨不得把他們放下來,也捨不得在她們
跌倒的時候不抱抱她們;但是我卻知道,我不能這樣做,
因為這樣他們不會勇敢、不會獨立、不會有反省、忍耐、
感恩的能力﹙天哪,尤其是感恩的能力很重要﹚。
所以呀,爸爸難為,既想多疼孩子一點,又怕把他們
寵壞!
所以囉,我將會積極培養孩子的各項能力,增加他們
成長的空間,這方法包括捨棄一些「包裝式」的照顧,或
是讓他們增加一些獨立生活的機會。相信這些細節我還需
要多看一些書籍、不斷研究。但是我一定會讓們了解,我
的決定都是出自於愛的。
在此先舉幾個簡例說明︰
1.不要攙扶跌倒的孩子,除非他真的已經站不起來;更不
可以罵石頭壞壞,除非妳真的這麼認為。
2.不要抱哭泣的孩子,除非不抱他我就會忍不住陪他哭。
3.不要接送孩子上下學,除非他受重傷。
4.不要阻止孩子出門,除非妳正在處罰他,或他有未盡義
務在身,或他正要去做壞事。
5.讓孩子從小就從事各項運動,尤其是騎單車!
這些只是稍加舉例說明。另外我要強調的是,在做這
些決定的同時,一定要讓孩子感受妳的愛;在孩子跌倒、
受欺負的時候,絕對不可以說風涼話,絕不可以興災樂禍,
或是說些無濟於事、尖酸刻薄的廢話,而應該表示妳是同
情他的,只不過為了他著想,應該讓他練習爬起來,並且
在他困惑的時候給予建設性的正確指引。我將會訓練我的
孩子適應環境的能力,從小就讓他自己去闖,自然而然學
會獨立的個性,而且讓他在混亂的交通中訓練得身手矯健、
眼明手快。﹙我是說,讓他用單車通學之類的決定﹚
由於孩子是受「扶養」長大的,父母做得再好,孩子
多少都有不能體會物力維艱的可能,其實家家戶戶都有這
種現象,問題是台灣最近幾年在都市裡生長的孩子的這種
情況很嚴重,我看得十分灰心,所以對這個問題我會積極
的防範。
目前首先想到的是零用錢的計劃,我會參考孩子同儕
的「零用錢普查統計」,給孩子固定的零用錢,但是不提供
他其他任何的開支。但是另一方面,除非是去買槍砲彈藥
刀械毒品賭博嫖妓等等,我不會阻止他的運用方向,因為
孩子有他自己的生活圈和文化,需要尊重,這是做父母的
應該自覺的。
有了固定的零用錢之後,一方面他可以了解「資源有
限、有效運用」的原理,在這樣的原理之下,買到他最想
買的東西,而且他也能夠學會「儲蓄應急」等等的道理;
由儲蓄所買的東西,他也才會比較珍惜;在消費的價值判
斷上,他會比較理性……好處多多。
孩子未滿十五歲,我不會帶他出國,因為孩子在高中
以前對旅遊不會有記憶﹙這是有人說的!﹚。旅遊的宗旨在
於旅遊者對於當地的感情,不論是對當地的人文或是自然
景色,甚至只是一個地理位置的體驗,總之都是有感情的,
但是如果孩子懵懵懂懂對於這些東西沒有感情,甚至根本
沒有記憶,當然就沒有必要帶他們出國。另一方面父母暫
時的離家,對於孩子又增加了一個獨立的機會,不要讓他
們時時都黏著父母,而且應該了解父母也有他們的私生活。
當然這個年限需要看這個孩子成熟的速度,不能一概而論
﹙像我自己的啟蒙時期就稍早,大概國二就懂得自助旅行,
反而是我的母親到現在都沒有這種程度﹚。

四、愛的教育還是鐵的紀律?
當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我真是臉上有黑線……天知道
「愛的教育」和「鐵的紀律」乃是一體的兩面,而非相牴
觸!「愛的教育」是「鐵的紀律」的宗旨,「鐵的紀律」是
「愛的教育」的手段。沒有愛,紀律只是一種壓迫和剝削;
沒有紀律,如何能使受教者得到教育的機會和準則?
現代的家長常有一個錯誤的習慣,當孩子的行為有偏
差的時候,就認為「他是還是個孩子」,所以值得原諒,來
作為放縱的理由;可是我卻不認為孩子應該擁有特權,相
反的,這樣將會讓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機會,讓孩子懂事之
日遙遙無期。等到父母有一天驚覺孩子已經大了,不能再
這樣下去,或者是發現孩子沒有朋友,不受歡迎,那時已
經來不及了,孩子也會覺得很奇怪,他會覺得父母變了,
而產生抗拒。
我常常看到很多母親帶著一個小孩,卻任憑他在公共
場所喧嘩吵鬧,為什麼她不管呢?也許她已經放棄了,或
者是以為小孩吵沒什麼關係,等他長大就不會吵了,但是
她不知道這不但不見得,就算有一天他不再吵鬧,也比其
他孩子的成長進度落後了許多;更何況,讓自己的孩子多
吵了那麼多年,這也不是一件有公德心的事。
孩子的吵鬧原因不外有二︰次生的原因,是因為孩子
不懂得對環境尊重,這需要用管教的途徑來解決;原生的
原因是在於父母不重視孩子的想法並建立良好的溝通管
道,講白話的就是爸媽懶得理孩子,造成孩子覺得父母不
理他是因為他們聽不到,只好用更激烈的手段來爭取父母
對自己的關心。所以孩子吵鬧最根本的問題應該先檢討自
己對孩子的疏忽,而不應該一味的打罵,然後打罵無效之
後又乾脆完全漠視,或是對孩子採取惡性暴力的手段。
我贊成適度的、依其行為偏差輕重所制定的體罰標準,
認為體罰對於成長中孩子是非常必要的。完全免去體罰的
主張是一種搞不清楚狀況的謬誤。試想在完全無體罰的基
礎上,若孩子對處罰不從,他甚至可以發展成天不怕、地
不怕的狀況,因為他可以完全不從,也不會有任何下場,
所以非體罰的教育方式,必須建立在體罰的基礎上。
再者,體罰對於絕大部分的孩子,確實能提供正面的
導正作用,有些事情說穿了,孩子不過是欠揍而已。例如
人之常情,人人都愛玩,不愛工作,不愛唸書,如果沒有
鞭打這種「身體疼痛」的威脅,讓他們用功唸書,年幼的
孩子很難知道事情的輕重。對於由「人之常情」所產生的
偏差,例如孩子變得調皮或懶惰,適度的體罰是很正常的,
不要把它想得太嚴重。
處罰孩子必須讓他知道你是出自愛心,讓他知道這樣
做是不對的,因而發自內心的改過。所以不但處罰的輕重
需要審慎評估,就連在處罰孩子的過程中,父母都要時時
注意孩子的反應,來判斷什麼程度是已經足夠的。很多事
情如果父母平時有在注意,或平時就建立了很好的親子默
契,只要稍微警告一下,孩子自然就知道改正,根本不用
處罰。
處罰孩子必須顧及孩子的自尊﹙面子﹚,不可以在外人
面前打罵孩子。一個好的父母,應該在家裡慈愛的教導孩
子,讓孩子基於一種發自內心的體會和敬意,來表現給世
人知道,而非平常疏於管教,到了外面才裝模作樣的打罵
孩子。有些父母打罵孩子好像只是做給人看,讓外人覺得
他的孩子不是沒有教養,但是看在孩子的眼裡,其實他也
很清楚這種心態;由於自己的面子被父母拿來踐踏,成為
父母個人顏面的犧牲品,自然產生恨意和抗拒,而失去了
教育的意義。父母在想什麼,不要妄想孩子體會不出!

台長: 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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