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10-17 16:56:06| 人氣50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把性還給性到把性還給愛--愛情是什麼東西】33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前文說同性戀是一個將生物學概念(同性)與愛情學概念(戀)誤接在一起的假概念。由此論證所有戀愛本質上都是異性戀,唯一的同性戀就是愛上自己。但,這樣的誤接是如何發生的呢?前文卻還來不及交代。

原來,就是由於古代的政治家、社會制度設計者為了有效進行社會秩序的控制,而利用了性(交媾)與性別(男女)所導致的。他們用的辦法很簡單,就是第一步先將男女兩性(當然是生物學的男女)隔離(所謂男女授受不親,女性被禁閉在家庭不許任意拋頭露面),然後第二步就是利用男女生理上的欲求,卻設計必須先通過社會機制的審查允許才得遂所欲(就是先明媒正娶再送入洞房,而嚴禁婚前——尤其是女性——性行為)。而在這裡遂產生了個人與社會體制間的利益交換,就是:社會體制根據什麼來批准男女們的結婚申請呢?答案就是你得是一個符合社會利益的好男好女(男要勇敢、堅強、勤勞、負責、上進,女要身家清白、貞節柔順、有三從四德)。於是男女們為了得遂所欲(自己的利益),只好努力新身成為會被社會接納的好男好女(社會的利益),才能順利結婚、滿足性需求。

在這相互間的利益中,性與性別遂在生物、生理學概念之上憑空加進了種種社會學內涵(就是好男好女的「好」),而變成社會學概念了!這可說是人的身體、性愈變得複雜的開始。從此男求女就不只是生理欲求而已,還帶進了被社會認可的安全感、為同儕豔羨的光榮感(當娶到一個被審查為高分的好女子時)、證明自己是好男人的尊嚴感等等社會價值的意涵。甚至這些社會欲求還超越了生理欲求而出現為滿足社會要求而勉強結婚、為滿足自尊心而性侵害他人等後遺症,而使性更蒙上了許多陰暗淫邪的色彩。兩性關係也漸變質為男女間的利益交換(男用金錢權力交換女的青春美貌性服務)乃至權力爭鬥(在互動關係中爭取主導權)。但這些陰暗成分卻依然躲在符合社會常模(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外衣之中,偽裝成正常的男女關係。這就是到了人性解放的現代,傳統婚姻愈被質疑的地方;就因婚姻與男女關係中許多爭執傷害、黑暗腐敗都被僵化麻木的體制所掩蓋、縱容之故。

因此遂有了近世的性解放潮流。什麼叫性解放?其要點或程序有二,其一就是先要將長期以來借給社會去做維持社會秩序之用的性要回來,也就是要卸除長久來被憑空加在性身上的社會價值,將性還原為單純樸素的本來面目(單純的生理需求)。但人畢竟是人而不是動物,其實並沒有單純的生理需求這回事,性還是應該找到他更合理相配的主人,那就是愛或愛情,這就是性解放第二階段的課題:讓性愛合一、身心一體。

要言之,性解放的第一階段是「把性還給性」,第二階段則是「把性還給愛」。

根據上述的義理,我們再來看待所謂同性戀問題,就會更清楚了。原來一般對同性戀持排斥、質疑態度的幾乎全都是持社會學觀點(同性戀不符合社會善良風俗、會破壞社會安全)或被社會學極端化的生理學觀點(同性戀太不自然了)。但如果我們改採以心靈的親密關愛為本的人性學、愛情學觀點,就應該對準焦點,看這一對戀人是否真心相愛?或他們的感情品質是否良好?而不必管他們是同性異性。若然,則身體或性只不過是他們表達愛的管道罷了!真誠相愛的人一定能找到最恰當的行為方式來互相表達,那有不自然的問題呢?(否則老夫妻們已沒有狹義的性生活了,他們就不能相愛了嗎?)而如若不是真心相愛,感情品質遭透,整天吵架互相傷害,則豈止同性戀,即使是一般異性夫妻也該被指責。又那能僅指責同性戀者而對異性夫妻睜一眼閉一眼呢?

真的,回到身心合一、性愛一體的人性學觀點,去看一切紛擾的感情現象,才能得到正解。

台長: 曾老師的學生
人氣(50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