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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5 20:00:33| 人氣2,1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情是什麼東西】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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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時代果真已來臨了嗎?

當我們掛空地說自由的時候,自由似乎是美好、浪漫,沒有人不願意擁有的東西。但若將自由落實到生活上來說,自由其實充滿著凶險,在愛情生活中尤其如此。
但我們能因為凶險就否定自由嗎?那又不行。乃因自由是人性的基本屬性,尤其在愛情領域中為然。
可是縱然如此,當我們將愛情生活中的凶險一一點出,你還能毫不猶豫地支持愛情的自由嗎?這於是構成愛情生活中的兩難,就是安全與自由的兩難。
愛情生活的第一項凶險與兩難是有關外遇的,這牽涉到外遇的本質與可能。我們若想通過愛情自由的第一道測試,就得透徹瞭解外遇的本質才行。
旅日作家劉黎兒最近出版新書,主題就是「宣示劈腿時代的來臨」。我一位學生最近參加她的中學同學會,會後告訴我:「幾乎人人都在外遇」。其實在十幾年前就有滿懷戒懼的家庭主婦指控單身女性為「公害」了!只是時至今日,外遇又進化到非復丈夫專利,連妻子們也紛紛跟進罷了!
是因為今世人心不古,人慾氾濫嗎?我們不如回到婚姻愛情的自身觀點去觀察來得更有意義。
原來傳統的婚姻本就不是基於愛情(或至少是「兩情相悅」)而結合,而是基於社會需求(如傳宗接代、性別分工、家族團結、社會秩序的維持等)而結合,所以當然是集體安全優先,個人自由就自然被忽略乃至壓抑了!所以古人結婚,都不是通過自由戀愛,而是藉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考量客觀條件(如門當戶對),以將兩個陌生男女配成對。夫妻倆不但婚前是男女授受不親,就連婚後也仍是夫妻相敬如賓。彼此在生活上的接觸也仍只有倫理關係與性慾關係,而並無愛情關係。若有某一個男人因愛情需求比較高(通常是詩人、藝術家),他通常也不是跟妻子而是跟歌伎舞伎(也可算是女藝人罷)談戀愛(當然是只能有始無終的戀愛)。這也可算是一種外遇嗎?但在富貴人家可以名正言順有三妻四妾的時代,毋寧說是一種舊式婚姻的常態罷!
但在今天情況卻不同了!現代人不管明不明白愛情是什麼,卻至少已經是在自由戀愛的名義下結婚的了!也就自然會受到愛情的啟發感召而去做符合愛情本質的事,例如自由。
當然,最符合愛情本質的自由是就在愛侶間過著自由的愛情生活,也就是說:這自由是能帶動著情人們的創造性,去真實創造出心心相印、兩位一體的浪漫境界,與彼此的相知相愛相信的。但在此新舊交替的過渡期,情人們一方面懷抱著浪漫的愛情理想(或夢想、幻想),可一方面還殘留著幾千年制約成的婚姻習氣。遂非常容易雖因兩情相悅(先不管這相悅之情是純抑雜)而走在一起,卻往往因傳統壓力而草率結婚;而且極容易在結婚之後立刻掉進傳統為生活、安全打拼,僅只互盡分工合作責任而忘懷所有愛情理想的窠臼。於是愛情遂重新變成只是個遙遠的夢。
這在古人,僅只遙想一個夢(或頂多讀一點才子佳人的言情小說)是可以夠的,但在愛情理想已普遍啟發的現代人便不夠。當婚姻中沒有愛情生活,人便必然忍不住要往婚姻外去找尋。而且這種找尋還不必是真想實現一個完整的愛情理想如心心相印兩位一體,而常常只是要先找回愛情乃至生命存在的可能,就是自由。
所謂「不自由,毋寧死」,現代人的外遇因此常是魯莽而激烈的,而且結果也常是失望與失敗。他們雖然經常是假借愛情的名義,而實則只是在婚姻對人性自由的壓抑中要宣洩他的苦悶。這樣粗糙的外遇行為因此當然是危險的,但我們卻不能只看到他的危險、非理性而輕率予以否定。而該看到其中蘊涵的人性苦悶與愛情理想而予以同情才是。

台長: 曾老師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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