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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5 19:57:28| 人氣2,3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情是什麼東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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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上你了!」真的嗎?

愛情雖然有許多岐義,但其中最基礎的一義應該是:你我間確曾一度發生「愛情的感覺」,遂使人在此際油然忍不住想說:「我愛你!」
但愛情的感覺到底是什麼呢?便成為愛情功課上第一道難題。前說人常難免在浪漫消逝後對情人失望,(原來的王子怎麼一眨眼就變成青蛙?)也許不是因為浪漫太短暫或雜質太快湧現,更可能是因為原先的所謂浪漫根本就不是真的,所以才根本不具備感動人的效力,才會一轉眼便隨風而逝。
換言之,真的浪漫感或喜歡感或愛情的感覺,是會在現實情緒面維持起碼的濃度或凝聚力,而不會頓時就無影無蹤的。
但問題仍在:真的愛情感覺到底是什麼呢?真浪漫與假浪漫又如何辨別?
於此本文的解題策略是先將假的一一列舉排除,希望能終於點明何謂真愛。
首先,愛情的感覺完全不是任何外在條件的符合或刺激反應,如青春美貌英俊帥氣風趣健談活潑嬌俏博學多聞位高多金等等。路上看到好身材的少女猛吹口哨不是愛;「權力是最佳春藥」,催的也絕非愛情;風趣幽默體貼細心固然令人樂於相處,可也與愛情並無本質關連。但以上這種種卻是最經常被人誤認的愛情的案例。其實它們頂多只是愛情發生的觸媒而並非愛情本身。也許確是因為你的美麗風趣使我注意到你因而有機會愛上你,但這引起注意的本身仍不等於愛情已然發生。
其次,許多人也容易把個性相投、思想相近與愛情混淆。固然,當兩個人發生愛情之後,這些相投相近確有利於愛情生活的經營;但卻並非凡相投相近的人都會成為情人;而且事實常恰好相反,太熟稔投契的老朋友反而不容易激起愛情的浪漫火花,而更像是無分性別的「哥兒們」。愛情為什麼在陌生人間更容易發生?是值得好好探索的;相投相近的人其結合也許更適合稱為「找到一個共同生活的伴侶或家人」,卻不能說僅此就足以稱為「愛侶」。
再來,因著一起沈浸在同一個浪漫情境中而恍然以為彼此相愛,則是對愛情一項更深微的誤會。乃因「浪漫的高峰經驗」的確是愛情發生時必然呈現的基本屬性,但其差異卻在這個浪漫經驗是相互因著對方而發生?還是共同因著兩人以外的另一個對象而發生?例如在同一場音樂會中被感動、因同屬某一偶像的粉絲而感到彼此相連、同參與一場盛大感人的遊行靜坐一起笑一起哭,就更不用說在同一場宗教聚會中一起沐浴神恩了!像這樣的共同經驗雖則一時之間極逼似愛情發生時的浪漫體驗,卻終不免會因離開那氣氛情境之後赫然發現彼此的陌生而穿幫。
以上三類大概就是最普遍常見的愛情誤認(於此先不談病態人格的執著、投射),而不妨分別名為條件的誤認、投契的誤認與浪漫的誤認。當然,雖說誤認,它們對愛情的誤差還是愈來愈近的,到浪漫的誤認時與愛情已只差一間了。原來愛情的感覺就是單純看到「你」這個「人」的感覺,因此須要排除或穿透種種條件表相的混雜遮蔽,而直見到你,或你的心,或你的真心,或你的真生命。換言之,我不是看到你的美麗聰明、個性思想,甚至不是看到洋溢在你臉上的感動或光輝,而是真實見到你!而所以能如此見到你,當然又得我自己放下種種條件的遮蔽,不用肉眼而用心眼去看才行;換言之,必是純淨的心才看得到純粹的生命。而純粹的生命又是最容易感應到對方的純淨以及「純淨的看」的,於是他們便在此一刻互相看到了!這必然會觸發彼此心靈的浪漫感動而覺得生命同在。這樣純粹的同體感才足以稱為愛情的感覺!

台長: 曾老師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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