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思及動物的事都是好事」(Animals are good to think with.)─人類學家李維史陀(ClaudeLevi-Strauss)
最近有位師姐問我,兒子就讀病理科系,必須在實驗室對白老鼠作活體實驗,這樣的行為,到底符合人類道德行為嗎?
先看看這禎被實驗的白老鼠屍體,多麼的殘忍!
有一本書《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主要便是在探討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關係,而且意外地其中充滿了許多道德難題。
道德難題?
在FaceBook上,常常可以看見網友們對於不公不義的事情:比如幼童虐待或是動物虐待便會進行反對,將這些「殘忍」的「兇手」給揪出來。有關虐貓或虐狗的新聞,很多人看了便會義憤填膺,但是我們能不能夠換另外一個角度來思考,如果今天這則新聞虐待的是白老鼠,甚至新聞內容變成踢爆動物實驗中白老鼠是怎麼樣被對待時,我們還會那麼氣憤嗎?
生命,不只是狹隘的「人類生命」,動物當然也有生命。動物實驗牽涉到人類生命的福祉,也牽涉到動物生命的安危苦樂。
彼得‧辛格以「感受痛苦的能力」,來證知動物同樣有痛苦的感知力。在道德上,大概是和動物感同身受:我們不想被用作做實驗,我們也不應把其他動物用來做實驗。
動物應否應被利用來實驗?
有些時候白老鼠可能會被活體解剖;也可能在實驗中被刻意淹死;而有許多被繁殖來做實驗的老鼠們連繁殖場的大門都還沒被帶出去就被處死,只因牠們是白老鼠。這時候就出現了一個值得令人深思的問題,為什麼貓咪被虐待我們被群起攻之,而各大學的實驗室可能每分每秒都在用冰冷的刀鋒活生生的劃開白老鼠的肚皮卻沒有遭受譴責?
當然可能有人會說,貓是我們可愛的寵物我們要保護牠,而我們進行白老鼠的藥物實驗,是為了人類全體的福祉好,不然有很多藥物就要直接在人體上實驗了。一樣一條生命被不「人道」的對待,而我們人類的反應卻是全然不同,這樣看來人類簡直就是一個偽善的生物。
人類是不是偽善的?這在《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一書中提出來的一個問題。因為的確人類對於不同種類的動物有著不一樣的道德標準,簡單而言我們會覺得我們貓很可愛而對老鼠感到厭惡。比方說中國、韓國的吃狗文化對於英美國家來說便是怵目驚心,因為對英美國度來說狗理當是養在家陪伴人類的乖巧動物,而不是盤中美食,他們評斷這樣的行為是野蠻的。但是別忘了英美人有著打獵的習性,難道拿著步槍打穿野兔的頭顱難道就不算是野蠻的行為嗎?
鬥雞的問題上也有類似的討論,在美國的部分地區還是會進行鬥雞的比賽,而比賽的結果通常都是贏者生、敗者亡,因為在鬥雞的腳上還會綁上武器。這樣的比賽讓一些動物保護人士感到十分的髮指,認為這樣的行為是不文明的。而這些鬥雞愛好者則是用肉雞的養殖來回應這些指控。他們說這些肉雞一生所遭遇到的對待比這些鬥雞還不人道,肉雞為了產肉而施打許多藥物,並且因為不正常的生長使得雞腳無法承受重量而有關節病變,這些雞還被圈養在不見天日並且狹窄的空間中,窮極一生甚至無法看到日光。鬥雞愛好者說,與其說他們的行為不文明,那麼這些肉雞所遭受的對待豈不是更不人道?
一九九三年,中國科學院上海某研究所正流傳著一個活躍的話題,說某位女博士瘋了。
那位女博士姓馬,九三年五月,有的同事發現馬博士精神異常,同宿舍的人說她晚上常常睡不著覺,在床上胡言亂語,後來又要跳樓,嘴裡常自言自語說:「牠們要我死!」等莫名其妙的話。幾天後,她被保安部門強行送進精神病院。
萬法因緣生,馬博士平時的行為如何呢?原來她在研究一種神經研究,宰殺了大量的動物。從大量的(幾百隻)老鼠血清中提取抗體,抗體被用來下一步的動物實驗。其次,為了研究神經對記憶的增效作用,不可能直接用人類進行實驗,而是使用動物,製備動物的記憶模型又需要幾百隻老鼠。這樣,一年的實驗做下來不知要殺死多少只老鼠?
她後來跟人講:當醫院的大夫給她注射藥物治療時,她想起做實驗時給動物注射藥物的情景以及殺老鼠的景象,她感到非常痛苦。她說:「以後再也不用動物進行實驗了,寧可拿不到博士學位,也不殺害動物了。」顯然她已有所覺悟。
動物也有自己的意識,我們不該為了一己之私,而剝奪他們的生命和自由。一位兒家曾俊豪醫師提出這種看法:
「我個人並不贊成動物實驗,因為動物也有自己的意識,我們並不能夠輕易的就剝奪牠們的生命和自由。但是根據環境倫理學,環境主義者也只是基於所謂的生態平衡在保護動物,說到底並不是真的為了動物,還是有私心的,因為如果動物死光了生態不平衡了,勢必會衝擊到人類的社會。並且人類社會的生命倫理論,並不適用於動物,因為那些理論只適用於人類社會。我深深相信動物活在這個世界上,也有自己的語言跟社會型態,只是我們人類聽不懂動物的語言所以無法理解跟進入牠們的社會之中。但是人類卻單方面的對動物進行捕抓,從古時候就是這樣子了,越到現代,動物被抓來做更多慘無人道的實驗。鄭和下西洋的時候,總是會帶著很多的異國動物回到家鄉中,大多部分都是來來觀賞與表演。可是在現代,人們抓了動物來做的事情已經不只有單單的表演和觀賞這麼簡單了,動物被捕抓來進行實驗,慘無人道沒有人性的實驗。如果今天人類社會與動物社會對調,我們的立場變成是動物,而動物的立場變成是人類,變成人類的動物對我們進行了當初牠們被進行的實驗的時候,我們才能明白那種痛苦。正所謂感同身受,自己體驗感覺到了才知道那種感覺,至今為止,人類對動物所做的各種惡行,是人類自己都無法承受的。不過人類總是替自己找很多藉口,例如:拿動物來做實驗是為了造福社會,得到更多未知的知識,以利於整個世界…等等之類荒謬的藉口。當慘無人道的的實驗令所謂的環境主義者看不下去的時候,他們站出來批判指責,這時候那些沒良心的人只會丟下一句:“不知者無罪,我並不知道那些動物這麼痛苦”。一句話就推卸掉所有的責任。我個人認為人跟其他動物一樣都是動物,只是有較高的智慧,懂得如何使用工具,使用工具建立起了人類的部落,有了部落就開始有了階層的分化,人們便開始自認為世界的主宰者,是最厲害最偉大的。弱肉強食,物競天擇,人也是動物,去吃食比自己弱的動物。但是人類不是只吃食,而是對其他動物進行持續性、長久的實驗,這些長久且持續的實驗,帶來的痛苦與傷害遠遠大於瞬間給牠們死亡來的強烈。這些痛苦沒有人願意承受,當然動物也不願意,但是卻被逼著接受這些殘忍的折磨。人類自己也不願意的,卻要施加在動物身上,拿動物來做實驗真的很殘忍,我堅決反對拿動物來做實驗。」
而在「動物權」這樣的議題逐漸可以被討論的時候,我們應該如何去思考我們跟動物間的互動。比方說,水族箱對魚來說是不是就僅是一個水牢?而我們在飼養其他寵物的時候,究竟是把牠們當作是生命來尊重,抑或只是一個潮流的配件而已?而我們人類為何會以飼主自居?而不是只當這些動物的監護人而已?
一位劉居士說:「學佛以後,守持不殺戒,心情比以前好了許多。學佛前常常做噩夢,寢食難安。有一次睡夢中不知什麼東西啃食我的頭骨,咬得咯吱咯吱地響,好象是老鼠,醒來時出一身冷汗。又有一次,一條大蛇盤作一堆,不知怎麼了,蛇的身體被切成許多塊,流著鮮紅的血液,當時感到神經很緊張。還有一次夢中被許多隻兇殘的狼狗團團圍住,那狗的眼睛放射著綠光,張著嘴,伸出紅紅的舌頭,可怕極了,在極度恐懼時出現一隻大象,大象上坐著一位瑜伽士,很威嚴,那些狼狗不敢靠近,這時心才稍感安穩。」
原來劉居士學佛前是在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化所進行科研工作,科研合作的專案是製備單克隆抗體(簡稱單抗)。製備單抗要培養細胞,細胞培養所用的小牛血清是把剛剛出生的小牛(或胎牛)殺死,取其血液,製備血清用於培養細胞。那小牛剛生下,還沒有喝到一口甜蜜的母乳,它甚至還沒有呼吸一下這個世界的空氣,便被殺死,真是殘忍。另一種是具有分泌抗體能力的脾臟細胞,脾臟細胞則直接取自活體小白鼠。屆時,小白鼠被拉斷頸椎,它便失去了活動能力,科研人員用剪子和解剖刀剖開活體小鼠的腹腔,找到它的脾臟,將脾剪下,再把脾細胞分散用於細胞融合。所用小白鼠一般要事先經過免疫處理,在兩三周前,將抗原物注射到它的體內,每隔一天打一次抗原,直到它血漿中產生足量的抗體為止。檢驗抗體要取老鼠的血液,那更是殘忍,常常進行眼眶取血,用手抓住老鼠的尾巴和兩隻耳朵,使老鼠不能動彈,再用小鑷子將老鼠的眼珠摘除,鮮紅的血液便從老鼠眼眶一滴滴流出。
他說:「哎,現在回想起來都是在造罪業。在科研所工作那段時間真像是做一場噩夢。」
而動物實驗彷彿是在西方醫學裡所盛行的。人類使用動物進行實驗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4~3世纪。於公元19世纪、20世纪是動物實驗技術發展的鼎盛時期,實驗動物學(laboratory animal science)這一名詞最早出現於20世纪的50年代。
或許有人說進行動物實驗是為了人類的福祉,可是究竟是為了得到一些知識,慢性折磨這些無法抵抗的生命。如果換成我們的家人,願意這樣被進行慢性折磨實驗而死,以得到全人類的福祉嗎?況且什麼才是究竟的福祉?
以佛法的角度來看。
人身的病,都是互相結怨而生的。冤親債主能化作奇形百怪的病來加以報復。
生命之間假使沒有互相殘殺殘害,就沒有怨氣;沒有怨氣,生命和諧生存,就沒有疾病。在阿彌陀佛的西方世界裡,沒有疾病、沒有痛苦;沒有疾病,又何須做人體或動物實驗來研究醫藥呢?
生命的惡性循環,殘害動物愈多,怨氣愈重;奇奇怪怪的病就愈多,從古以來,哪裡像現在有這麼多難以思議的疾病?
因此佛法是把疾病從根本斷除,是讓所有生命得到真正的福祉。人心向善,生命不互相殘殺迫害,自然能減少疾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