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5-06-05 00:40:33| 人氣38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可憐惡人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方外看紅塵 聖嚴法師著

生死大事

可憐惡人
  
  問
  
  有一個通緝犯,被警察開槍打死,家屬責怪警察輕易殺人;但也有人認為通緝犯死有餘辜,警察如不開槍,也可能被殺。要讓社會同情壞人似乎是比較難的,如果同情壞人,那好人與壞人又有什麼分別呢?
  
  答
  
  當一個人做了壞事,變成千夫所指的社會敗類,透過媒體報導,大家都會同意:「把這個人槍斃,早一點讓他死。」即使判刑,也要求判重刑、死刑,否則對守法的百姓不公平,而且讓民眾的生命沒有保障。
  
  古代對壞人可以就地正法,大快人心;現代的法令,通緝犯在未判刑之前,只能視為嫌疑犯,不是罪犯,以保障犯罪者的人權。因為司法再公正,都難免會誤判。過去曾發生警察的口供筆錄和罪證,顯示案子是該嫌疑犯做的;但經過多年調查,卻發現當初的罪證有瑕疵,根本是冤獄,當事人還獲得國家賠償。如果當初就將當事人判死刑,也許滿足了社會的期待,卻製造了另一個悲劇。因此,我們面對犯罪者,應存慈悲心,不該抱持大惡不赦,「死得好」的心態。
  
  當然,罪犯應該有適當的制裁,但死刑並不是好的方法。因為人死了無法復活,如果是冤獄,又該如何彌補?警察開槍打死通緝犯,我們感到遺憾,因為通緝犯是否犯了死罪,都還未定案,卻不幸被槍殺。社會對重大刑事犯或強暴案的累犯,往往會氣得咬牙切齒,恨不得將他們一槍斃命。但以暴制暴、以牙還牙,並不是最好的方式。
  
  我有個西方出家弟子,曾和我討論一則殺人事件。在他們家鄉,每個月的月圓時分,山邊都會發生情侶或夫妻的雙屍命案,媒體稱兇手為「山邊惡魔」。當地百姓人心惶惶,警察也成立專案小組,終於抓到罪犯。
  
  罪犯坦承犯了十幾起案子,理應判處死刑;但警察發現,這個人平常工作認真、生活正常,但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有雙重人格,一旦月圓時分就會犯案。後來這個人被判無罪,但必須接受治療。
  
  我的徒弟認為,這個罪犯即使死一百次都不為過。但我告訴他:「同情惡人不是同情他的惡行,而是同情這個人犯案時是有狀況的。同時對惡的行為,要指責和改善。」如果能夠抱持這種信念,社會將會更祥和。
  
  我們面對犯罪者,應存慈悲心,不該抱持大惡不赦,「死得好」的心態。

傷害動物的罪過
  
  問
  
  有教授主張,會虐待動物的人有暴力傾向,長大可能會虐待人。因此獸醫若發現動物受虐,也該比照兒童受虐,向警方通報。有人認為,這太小題大作。就佛法來看,虐待人和虐待動物的罪行,是否有輕重之別?
  
  答
  
  這個問題很重要。佛教主張眾生是平等的,雖然外形不同,但是生命的本質相同。因為佛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凡是動物都是「有情眾生」。不論是人類或其他動物,都有成佛的可能性;至於什麼時候成佛,那就看眾生自己的因緣了。佛教徒吃素、不殺生,那是尊重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性。
  
  在動物的分類裡,有四個層次。第一層次是人,人有細胞、神經、記憶,能夠思考,是動物裡最高的,能感覺痛苦,也對死亡會恐懼,思考生與死的意義。第二層次,是人以外的靈長類動物。這層次的動物有細胞、神經、若干的記憶,但思想簡單。對死亡也會怕,但沒有深刻思考。第三層次,有細胞、有神經,卻沒有記憶,更沒有思想。所以,會知道痛,卻不會怕。在最末一層次的動物,只有細胞、沒有神經、沒有頭腦的記憶,也沒有思想,連痛都沒有感覺。
  
  因為不同等級的動物,對死亡的恐懼和思考不同,對痛苦的感受力不一樣,因此虐待不同等級動物的罪過,也因造成的痛苦不同而有輕重之別。
  
  此外,人對待動物的動機也要分開來看,是故意的虐待或無心的傷害,兩者是不同的。虐待是故意的,是傷害動物來發洩自己的情緒,或者做為自己娛樂的行為,只為得到一種快感。這種罪過應該是比不小心傷害動物更重的。有時候在無意中傷害到動物了,例如開車撞到狗。如果不是故意虐待,罪過比較輕。
  
  那我們現在要問:小時候虐待動物,長大後會不會虐待人?那就要看孩子是不是得到正確的教育。有時,小時候出於無知而虐待動物,若是父母、老師適時給予生命教育,教導如何愛護一切生命,就能扭轉後續的習性。
  
  至於虐待動物與虐待人是否同樣嚴重?不一定。佛教戒律說,傷害人的罪各有不同,傷害親人、尊者,或聖人、賢人,罪過更大。所以,傷害動物沒有像傷害人類那麼大的罪過。
  
  小時候出於無知而虐待動物,若是父母、老師適時給予生命教育,教導如何愛護一切生命,就能扭轉後續的習性。


台長: john
人氣(38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教育學習(進修、留學、學術研究、教育概況)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