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七世初葉,鄭芝龍(鄭一官)與日本交易,台灣樟腦就是項目之一。到日據時期,台灣樟腦產量佔世界第一,年生產世界總產量的七○%。這種優勢至到第二次大戰之後即一九四五年以後,才被化學製品所取代。
台灣樟腦樹種有本樟,芳樟,陰陽樟,油樟,牛樟,栳樟,有樟等七種.本樟是最常見的種類,分布以中北部居多,可用在建築,雕刻,傢俱,船艦,製樟腦等用途.種子可榨取油蠟,植株可用為綠化樹種. 樟腦的主要用途在於醫療,可治風濕、疹癬、霍亂、或作強心劑,治療皮膚病、神經衰弱症……等等。此外,也用來防蟲、製造煙火、香料、無煙火藥、製香。台灣樟腦自古已有相當數量的生產。
滿清據台後,自一七二五年(雍正三年)台灣的樟腦被滿清政府獨佔,以樟樹為建造戰船所需的材料為名義,嚴禁私人煎腦,並專由「軍工廠」經營。其實滿清政府自已也進行煎腦的工作,並美其名,稱之為「軍工料」。獲利極豐,就是因為有利所以才由滿清政府來獨佔。
到了乾隆年間(十八世紀中葉),樟腦業開始進入盛期,但是,由於台灣的樟樹都是原生於中央山岳地帶,如此必須進入番界,常受到原住民的攻擊,所以進出深山伐木的「腦丁」應運而生。腦丁即私人武力,專門為伐樟樹防止原住民的攻擊。
一八一○年時為嘉慶十三年,滿清政府把噶瑪蘭收入版圖(請參閱p75),在噶瑪蘭的山中所產的樟木足供軍工廠製腦,噶瑪蘭通判楊廷理論令淡水的匠首林永春承辦,獲得很大的利益。另一方面,由於樟腦事業有利可圖,而滿清政府確以官方之力遂行獨佔,所以民間由正式的轉入地下,所以滿清政府指為「私煎」。利之所趨私煎者眾多。
到了道光年間(一八二一年至一八五○年),英國船來台,在雞籠,向民眾採購私煎的樟腦,付以違禁的鴉片,如此相互交易,馬上引起樟腦價格急遽上漲,當然樟腦業更為興隆。
民間能與英人交易,滿清官員也不甘人後,與英商勾結偷運巨量的樟腦出口,滿清官員一向的作法私利優先。這是在一八五九年(咸豐九年)清廷將訂立天津條約之前。
西方勢力開始入侵中國,在一八六○年(咸豐十年)分巡台廈兵備道.陳懋烈議呈樟腦事業歸官辦,在台北艋胛街開設「料館」專管之。
一八六六年(同治五年),分巡台灣兵備道.吳大廷再次整理,嚴格禁止把樟腦直接賣給外商。在這樣滿清政府把樟腦業統歸官辦而嚴格取締民間售給外商的情況之下,招來和英人樟腦商的國際糾紛,以至一八六八年(同治七年),英艦來襲安平港(請參閱p101樟腦戰爭)。於是,滿清政府乃頒佈「外商採買樟腦章程」,實際上是滿清低頭,撤消了樟腦官營。
但是二十六年後即一八八六年(光緒十二年) 台灣巡撫.劉銘傳再把樟腦收歸官營。
台灣樟腦的外銷,和糖.茶同樣,是重要輸出品,輸售外國的樟腦逐日增多,均由外商採購運往外國。其輸出數量即
(一) 一八五六年 共計一,三三○千英磅,
(二) 一八七○年 共計二,二四○千英磅,
(三) 一八八○年 共計一,六四○千英磅,
(四) 一八八四年 共計一,六一○千英磅,
(五) 一八九○年 共計一,○六四千英磅,
(六) 一八九三年 共計五,三二一千英磅,
(七) 一八九四年 共計六,八七七千英磅,
(八) 一八九五年 共計六,九三五千英磅(此時期最高峰)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past and present, 1903, P395)。
到日本據台後,台灣樟腦仍然佔世界第一產量,年生產世界總產量的七○%。第二次大戰之後,才被化學製品取代之。
天然樟腦即由此樟樹提煉,台灣樟腦製造業發展甚早,其木材不單為彫刻、建築材、製造家具之良材。其木材葉之蒸餾物─樟腦、樟油等,為工業上及醫藥上之主要原料。樟腦事業,遠在明末清初,便有先民辛勤經營,日本據台後一八九八年曾設單獨機構,專門處理樟腦業務事項─樟腦局,並訂樟腦管理辦治,實施樟腦專賣制度,訂定樟腦之砍伐,保護及造林計劃,獎勵民開大量種植。樟樹可提煉兩種產品,一是樟腦油,一是白色結晶的樟腦,可製成粉劑或丸狀。早年化學工業不甚發達的時代,是藥材、香料、殺蟲劑的重要原料。台灣是世界天然樟林的主要分布地區,清代嘉慶、道光年間,由於國際市場的需求,台灣迅速成為世界最重要的樟腦產地。
台灣三寶
從以上觀之台灣三寶是樟腦、蔗糖、茶葉。簡單的說是「樟糖茶」為台灣在滿清據台時期的三寶。
三寶的出口就讓台灣開港以來一直呈現出超。又因出口的旺盛,接著帶來進口貿易及大批從業人口。不但扶養了台灣本地自然增加的人口,也扶養了陸續湧入的中國移民。同時也造就了大富豪,如北部板橋林家經營茶業、中部霧峰林家經營樟腦業、台北林春生經營茶業、南部陳福謙經營糖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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