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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0 20:56:31| 人氣4,961| 回應97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的感想、感恩、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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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被揭露疑似抄襲事件迄今大約一百二十多個小時,事件本身如我所料,在最初二十四小時的媒體密集報導後,在大眾媒體上迅速煙消雲散,只剩下相對極少數的有心人,還會關注後續發展,不管立場為何。

這段期間,我時而在「身為當事人」的角色中思考,時而跳出來從「觀察者」的角度旁觀事件發展,時而又不免會從「新聞人」的框架當中看待這起事件引發的效應,乃至牽連出來的其他問題。

原本這篇文章,接續前文,應該繼續談事發當天的各種狀況,以及面對「大作家」高聲撇清時,我該提出的反擊;但是經過了一百多個小時下來,此時此刻,我卻覺得,這些好像已經不是那麼需要了。

因為,新聞台上兩篇跟這件事有關的文章(那些「大作家」教我的事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vbsyuki/3/1298197425/20071107185633/#centerFlag以及疑似被抄襲的原文「跟運將學企管」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vbsyuki/3/1275135001/20061104174501/#902290),到此刻為止,已經有二百五十篇以上的回應文字,許多很用心的朋友,也鉅細靡遺從不同角度,拆解了「大作家」的說法;可以說,我想反駁的,我還沒開口,大家就已經都幫我說了。

不管是「見笑轉生氣」,還是「轉移焦點」,乃至「不同理由」卻一一被拆穿,總之腦筋清楚的朋友,已經自有論斷;至於已經有成見,無法認同我的朋友,我多分析也沒用,就尊重他們吧。

至於究竟是否有「抄襲」的問題?越來越多朋友,在看了兩篇文章的對照表之後,也必然會有自己的判斷,毋須我來請求支持。

網路上近乎一面倒的回應,應該可以相當程度為這件事的是非曲直,做個基本的論定。


@我的感恩@

感恩所有我認識的、不認識的朋友,願意留下您的回應;還有絕大多數素昧平生,卻能用正義之筆,在新聞報導中,不畏權勢,力求真實的媒體同業們;這真是讓我最感動的地方!

我珍惜每一位朋友、每一篇留言,這是常來這裡的朋友,都感受得到的。除了前一篇文章,近兩百則回應,讓我首度面對難以招架的狀況外,其餘文章,朋友留下的每一則留言,我一定都會再回應,哪怕面對惡意批評我的,哪怕我只是回個簡單的謝謝兩字。因為我知道,每一則留言,都是一份心意。

這也是部落格讓我著迷的地方。

要比曝光度,我播一節新聞、上一次節目、做一段評論,看到的人都遠多於我在這裡分享的任何一篇文字,也許很多留言質疑我的人不清楚,這樣的舞台,我並不缺啊;但相對於虛幻的、摸不著的「廣大觀眾」,部落格上頭的互動,看似虛擬,卻很實際。

身為一個創作者或記者,我當然樂於讓自己的作品,被更多人看到;有機會出書,留下紙本紀錄,也是一件好事;但我要強調的是,這絕對不是靠「炒知名度」就有用。

我的文字,不是主流的「情愛散文」,不是激情的「政治選邊」,雖然我自信文筆流暢、敘事力求淺顯,但還是有一定的「閱讀門檻」;我希望跟能認同這樣的理念的「朋友」交換生命經驗與所思所想,但,我相信,透過「藉由質疑大作家抄襲炒知名度」手法,吸引來的所謂「點閱率」,絕大多數不會是我的「讀者」乃至「朋友」;再退一步說,就算今天湧進一百萬人,如果我站不住腳,我想我連一百個支持都要不到,更不用說能有什麼「實質利益」。既然如此,又何來大費周章炒新聞的動機?

再退一百萬步說好了,就算,如果,假設我想炒新聞,這也是跟「是否抄襲」完全無關的另一件事吧!

@我的感謝@

不過我還是很感謝眾多留言當中,極少數批評或質疑我的朋友。

有些批評,是沒細看過我的文字。例如不知道「運將企管課」是我第一手採訪所得的對話內容加個人分析,並非轉述或引用而來。所以,您可以評論我聽得不夠多、寫得很淺、觀點平平;但我自信即使聽了同一位運將的描述,也不會有第二篇一模一樣的東西,這也是我質疑「大作家」的關鍵所在。

有些批評,是混淆了事件的層次。例如鑽到「數據」的對錯,或「我遇到的這位運將,講得夠不夠深入」等層面去討論。這已經偏離了這起事件的核心問題。但有趣的是,後來仔細思考,我發現賓士計程車司機趙先生,提供給我的數據的確有些比例上的錯誤(例如一般國產計程車,一部不需要到一百萬);那,這錯誤也同樣發生在「大作家」的文章裡,豈不是巧合得更匪夷所思了?(不同運將,犯相同的數據錯誤?)

有的批評,是從故事中聯想到其他問題,例如我的工作環境與上班作業方式。這部分,很難回應。因為工作輕鬆與否是「相對」而非「絕對」;尤其新聞工作,時間的分佈是落差極其大;例如,我個人週一、週二的忙碌程度,是週四、週五的好幾倍;而在同一天,不同時間段,也有不同的忙碌或不忙碌程度。我只能說,即使是我經歷過最最忙碌、壓力最大的TVBS主管職務,每天都還是找得出好幾段小小空檔,差別只在於,有人利用空檔聊天、有人去抽根煙調整心情,有人離開辦公室到附近買杯飲料透透氣,有人選擇廣泛閱讀書籍或網路消息罷了。

我經常犧牲午餐休息時間,留在辦公室寫文章,這是我的個人取捨。(當然要酸的人還是可以再說:貴公司有時間吃午餐,真好啊……)至於我的公司、長官與同事,在向來不是太有人情味的台灣媒體圈,的確堪稱是超級溫暖的異數;但,溫暖不代表沒有嚴格的要求。在事件處理的這幾天,我也面臨一年多以來少有的龐大工作壓力,這是兩回事。還有,上一篇文章,我用一千五百字,描述前後五分鐘發生的事,如果批評的朋友,以為這五分鐘就是一個上午或一整天的工作形式,那我也只能說您是過度推論了。


@我的感想@

人總是要長大的。

這幾天我常常被朋友糗:「你怎麼一把年紀了,還會看她的書?」

這次事件,讓我認真想了一下這個有趣的問題。

結論比較像是一種「制約反應」。

我從十幾歲,國中畢業前後,開始看她的書;從希代系列的「人淡如菊」、「淡如輕風」一路下來,甚至連一本不是很多人有印象的,九零年代暢銷歌手王傑口述故事的書都有。

十幾年下來,我所謂的「制約反應」,就是好像看到作者名字那三個字,就會下意識拿去結帳。

直到這幾年狀況才有改善。

儘管如此,「大作家」一有新書,我還是會忍不住拿起來翻,之前寫旅遊的,寫成功人物故事的,以及出問題的這本,因為類型比較特殊,所以我還是都買了。

我買書的標準不是暢銷與否,至少我開始看「大作家」作品時,她還稱不上太暢銷;但即使是今天她的言行態度讓我失望至極,我還是必須說,她的文字,維持著淺顯流暢易讀的優點;由於不是文學作品,所以我認為,觀念能否獨特,與說理是否清楚,比文采豐富與否,重要得多。

總之檢討起來,我到後來買她的書,買到有點盲目支持,懷舊勝過實質;說起來自己也是笨,這次總算能跳脫出十幾年來的「制約反應」了。

寫到這裡,又讓我想到:說我是打著「大作家讀者」旗號,刻意在營造「受害者形象」的朋友,還真讓我啼笑皆非。

我是在「半被動」的情況下;透過壹週刊揭露這件事,是在「完全被動」的情況下,出面接受電視訪問;我沒哭哭啼啼,也沒咄咄逼人,我只描述自己的心情感受,用自己一貫的穩定聲調……,甚至第二天起,我也婉謝了後續的電視訪問邀請。「受害者」?「炒新聞」?要幫別人貼標籤,還真是容易。


@下一步?@

剩下一個沒解決的問題:事情爆發五天了,除了媒體大肆報導,並且有點被「口水戰化」的指控與回應外,這件事情有沒有留下什麼?改變什麼?

前兩天,被「大作家」當作辯解的消息來源的豐田計程車司機站出來,戳破「大作家」說法了;網站上,越來越多對照過兩篇原文的朋友,發出不平之鳴了;但,「大作家」噤聲了,嚷嚷要提告的動作,隨著媒體焦點的轉向,也沒有下文了。

「疑似抄襲風波」就在當事人提不出證據也不承認、不認錯的「信者恆信」情況下落幕嗎?

就疑似抄襲的「量」來說,我同意這是一件「小事」;但從「大作家」疑似抄襲的「質」、「大作家」的「社會責任」等角度來看,真的應該就這樣稀哩呼嚕過去嗎?

可是我無意「炒新聞」,也沒錢、沒空、沒力氣去攪和冗長的司法程序;那麼,怎麼做才能讓「大作家」知道,部落格創作者不是可以隨便欺負的?未經告知或註明出處地引用網路文章,作者不一定都會覺得「很榮幸」的!

不只為我個人,更是為許許多多有類似氣憤經驗的部落格主人們。

這兩大部分接下來該怎麼做?我還沒想到答案。



圖:感恩的花!新聞小寶貝攝。

台長: 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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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全部97則回應

貝容
嗨~老師
(希望你還記得我)
其實不管你怎麼作
我一定會支持你
這是一種信任!

呵呵,對老師的崇拜始終沒有減少過

最後

加油囉!!
相信一定會有好結果的
2007-11-13 17:25:25
給莫名其妙的使者
是啊。方智就是圓神。
&quot質疑人之態度 本身 也是種態度&quot送還給使者。
蔡先生也都沒談到錢,你自己從千金一字談到市儈,再硬扣人帽子說不厚道。
就是,自己想的都是錢,再說世人都愛錢。
莫名其妙的使者。
2007-11-13 17:32:36
twinsgirl
怎麼我找了兩家書店都沒看到那本書呢?
是收起來不賣還是賣太好了
好奇中...
2007-11-13 18:26:36
愛 是光明使者
1.
[賽斯]書是一系列書 我列書名如下
願諸君皆能有所得
譯者是王季慶女士 (101大樓設計師李祖原先生的妻子)

高靈[賽斯]書:

[靈魂永生] [心靈的本質] [個人實相的本質]
[未知的實相] [個人與群體事件的本質] [神奇之道]
[夢 進化 與價質完成]

2.
我覺得蔡先生 也是憨厚人
不要把他盡往前推 不要只為看戲
不要只肉眼求觀現境 也要心眼能明

想佛陀亦非傻子 捨王位不要 淪為乞士 何以
還有靈魂的 否則 古今中外 不會傳說不斷

我們離了天 也離了人之本質 止以皮囊包裹以論生命所有
但 或不止也 在[賽斯]書中 多有顯發教誨也

願望諸君能從其書 略窺多次元之生命實相本質
2007-11-13 19:15:49
Bryan
小先生你好,

和許多新網友一樣,我是因為抄襲風波而來到你的網站。
我相信這次的事件對你和大作家都造成了不少壓力。
然而,像我這樣的讀者卻因此而得利—認識你的Blog。
在此要先向你道謝才是!

我欣賞的Blog通常有幾個共通點—真、善、美。
這些特點在你的Blog也顯露無遺:
真:言語真誠,感情真摯
善:帶有教育意味而不嘮叨;即使偶爾批評社會現象,也是立意為善。
美:詞藻不華麗、平易近人的文字中有清新自然之美
尤其是我個人特別欣賞「柚子談房地產」系列,
以客觀的心態、輕鬆的筆調來探討商業手法,富有知識與趣味。
(我寫過與直銷相關的討論,歡迎指教
http://www.wretch.cc/blog/bryanwang&article_id=6169871)

久聞鳳凰台的新聞品質佳,去年到馬來西亞一趟,
短短地看了五分鐘的新聞報導,果然與台灣新聞截然不同,
原來華文世界有人那麼用心報導新聞!
請代為向貴公司的同仁致意。
也盼望在你的Blog看到更多討論新聞媒體的文章。

Bryan
http://www.wretch.cc/blog/bryanwang
2007-11-13 19:56:16
支持你的路人
蔡大哥您好
我也是持續在注意後續的消息, 但似乎如您預期, 就是不了了之了
無論您有沒有餘裕可以去繼續討回公道(儘管我認為上電視曝光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已經需要很大勇氣了) 身為一個讀者與觀眾我都相信您也支持您
以後不會買大作家的書 也不會想看她主持的節目了
這個人已經信用破產
2007-11-14 03:39:48
泰麗莎
這世上就是這麼沒道理
被抄襲明明也算受害者吧
後續卻還讓受害者又為難又麻煩~~
我想
現在不只是是吳小姐煩惱抄了別人又被抓包如何是好
蔡先生也煩惱這麼多人幹嘛就抄到我身上來簡直找麻煩....
雖然告不告吳小姐
公道都已在人心~~
不過我真的覺得她欠蔡先生一個道歉就是
2007-11-14 09:40:06
^^
無聊亂入的
我對這事只有一句話
如果是假的是騙人的
以吳小姐的行事風格聰慧之格
早就應該會讓您接告到滿頭包了吧
不過嗯怎麼好像無聲無息了~~
事實的真相我想~~ 高下立判了吧
我只覺得其實一開始就老實認錯不是好了嗎
搞到這樣子真的是雙方都要的結果嗎
2007-11-14 12:31:11
這些「主播」教我的一
哀!

有人汲汲於私利、名利
有人捨身於公益、真實

台灣媒體公器之濫用
令人汗顏

那些力爭台灣新聞自由的老前輩們
一定無言以對

++++++++++++++++++++++++++++++++++++++++++
洩露個人資料被告 雅虎與師濤等家人庭外和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13/58/o64t.html

更新日期:2007/11/14 07:39 記者:楊明娟

律師表示,兩位中國記者師濤和王小寧的家人,控告網路公司雅虎的案件,13日達成庭外和解。


雅虎因為向中國政府提供師濤、王小寧的網路資料,導致他們被捕入獄,雅虎同意支付律師訴訟費,並將成立基金援助其他的異議人士。


總部設在華盛頓的「美國人權世界機構」(WorldOrganizationforHumanRightsUSA)發表聲明指出,雅虎就師濤、王小寧等中國異議人士,在美國控告雅虎侵犯人權一案,達成庭外和解。至於和解條件目前仍然對外保密,但雅虎將承擔訴訟費用。


負責為師濤、王小寧家屬辯護的美國人權世界機構律師斯克勒(MortonSklar)表示,對這項庭外和解感到欣慰,這是一項重大勝利,也踏出重要的一步。


另外,雅虎也發表聲明表示,雅虎將繼續對師濤和王小寧的家人,提供必要的財政、人道以及法律援助,協助他們早日獲得釋放;另外,雅虎也將一個基金,對其它異議人士和家屬提供援助。


現年39歲的師濤,是中國新聞記者、詩人、作家。在擔任中國湖南省「當代商報」期間,師濤透過雅虎電子郵件,把他從報社領導口頭傳達一份有關嚴禁報導六四15週年的內部文件內容的摘要,發表在海外網站,中國國家安全局向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要求提供該電郵用戶的個人資訊,國安局因而得以確認發送電子郵件者的地址及身份,最後作為法庭證據指控師濤。2005年3月,師濤被當局控以「竊露國家機密」罪,判刑10年。


至於北京網路作家王小寧,在網上編輯「政治改革自由論壇」等網刊,也經常在海內外電子刊物上發表評論。王小寧在2002年被逮捕,2003年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10年徒刑。


在師濤和王小寧事件中,雅虎的香港分公司對中國國安機構提供了他們的電子郵箱信息,導致他們身分被確認遭逮捕並判刑。師濤的母親高琴聲以及王小寧的妻子余陵,在今年年初決定具狀控告雅虎,同時也希望藉此促請西方國家立法約束互聯網供應商,不能再出賣客戶個人隱私資料。
2007-11-14 12:42:00
小馬
蔡大哥加油!
吳女士出來道歉啦!
就這樣算了嗎?
台灣真是個沒有是非的國家!
搞什麼?
盜用別人的作品是對的嗎?
造成別人的困擾不說還教壞小孩
惦惦就沒事啦?
我的中文雖然普普
但是比吳女士知道是非
越想越氣
去她的工作室找她都說她不在
作賊心虛!
最好挖一個洞把自己埋起來不要見人啦!
建議蔡大哥寄存證信函給她
保留法律追?(這個字我不會寫)權
還有保存原文證據免得遺失
這樣對你比較有保障唷!
2007-11-14 14:53:06
關心
給前兩樓PO「這些主播教我的」那位仁兄
你給的新聞是想要告示什麼呢?
你知道為什麼雅虎和被害人會庭外和解?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society/200711/20071108931759.html

新聞內文:
隨後,蘭托斯要求楊致遠和卡拉漢,向師濤的母親「請求原諒」,因為師濤係因雅虎而坐牢。楊致遠和卡拉漢即回頭向師濤的母親高琴聲數度點頭,表示歉意。高琴聲則感傷落淚。事後,她向媒體表示,「致歉誠意遠遠不足。讓我非常難過,並讓我想到獄中的兒子。」
雅虎未提供師濤與家屬援助


然後被美國法官及議員罵:
蘭托斯並訊問,雅虎是否贊成國會正在推動禁止網路公司洩漏使用者資料的相關法規,以及是否應對師濤家人提供協助?由於楊致遠沒有正面回答「是」或「否」,令藍托斯相當不悅,稱「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是因為楊致遠犯後態度不佳,將這事情愈鬧愈大,事後做了很大的補救,才使得他與對方達成和解。




還有,拿這個例子放上來是什麼意思?什麼原諒不原諒的?為什麼說一大堆大道理叫蔡主播原諒的人,不去告誡做錯事的小姐,反而本末倒置的要求蔡主播什麼呢?

好像他不這麼做,反而是他犯罪一樣,真是本末倒置!
2007-11-14 17:50:37
本來作為一個外來人(就麼不是台灣人)這種事都是看看已﹐但是今天再看到這個吳小姐出來在電視﹐說有的沒的﹐我就覺得甚麼當大家是白痴喇﹐你上課寫作是你善用你閣下的時間﹐關抄襲有甚麼關係﹖
作為一個作家也不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很可悲
反正我不會再看她的書﹐不會再看她的節目
道貌岸然......
2007-11-14 19:34:12
愛 是光明使者
買了吳女書 及你的運匠文 對照了一下
是有摘錄你與司機的[新聞報導]之[對話部份]

至於她如何取得此文
是聽來 從轉貼得 或直接由你部落格得
唯她自知

或不算[創作抄襲]
可說是[新聞歸屬權]吧

司機是原創概念 你記錄之
她行銷以賣(有佔其書中一比例)

若我判的話:
要看她[怎取得]此段[對話] [犯意或動機]為何
賣得[利潤]如何 你文所佔的[比例]為何
你個人的[文字稿酬]為何
再斟酌給[懲罰性賠償]如何

求取個平衡計價

若你有得款
或也該分給司機些許
到底他才算是概念原創

當然 纏訟有時費時
有些技巧性 也非[公理]能贏
因法官亦屬人也 總有[偏見]

如對馬英九侵款案
若是我判 他人判

或會定罪

(當然 會審酌其涉案動機
是明知 或對法理認知不明誤蹈
飭以不同刑責)

但能怎麼說呢
這就是今人間事
法律總離不了人事

其書 亦有些處屬雜文聽錄得
或文論者 多會參酌摘錄
是要嚴格挑剔 總有毛病

有著所有權的問題

寫雜文者 多不算是原創
有聽得或抄得 再加以剪裁記錄之

網路流通 多少都會轉貼文圖
若嚴格把關 恐PChome 及MSN諸網站

都要關門了

誰不曾轉貼呢 只未碰著原作者耳

要嚴格說來 可寸步難行了
小心點的 或有說明[文圖出處]
但或也僅是貼了條[道德OK絆]耳

(已知是盜 再向神父或佛祖 求告解耳)

有人轉文給我 實我也不知原文出處
只知所轉者 這[上家]是誰

但 已不知幾經轉矣

所以想從網路聽取 或摘取文章
依其中之內容 再引生靈感以賣錢者
要三思也 雖方便取得

或可流通之............

(當然 嚴格說來也不行
但若徹底執行 恐網路也不怎好玩了)

至於 略想從其中變生買賣 更生是非矣
宜慎

可大可小 人間事
百密一疏 會當有時 明日陰晴未定
情緒管理 謹言慎行


道 德 仁 義 禮 信 法..........

今人間事
多逐波流 非納百川歸
依止沉浮上 以觀其左右耳
2007-11-14 23:00:24
給愛是光明使者
我想大家觀點在是否“搬字過紙”(這是香港形容詞﹐但我覺得台灣朋友也是一看就懂)
就好比學校旅行完﹐回家要寫一篇遊記﹐同學間也不會有相同的文字出現吧﹖
如果今天是鬥大聲的話﹐鬥多聲音的話﹐可能是吳小姐勝出﹐因為她可以以上課偷寫文章作為她不會抄襲的證明﹐雖然我不太明白兩件事有甚麼關係....
而蘇先生好像為她背書﹕她在廠有空就會寫﹐那跟她這次是不是抄襲又有甚麼關係﹖就算用電腦按Ctrl+C 也要按下吧﹖﹖
沒錯﹐天下文章一大抄﹐但是是不是要改一下喇﹖何況引用別人的文章不是一件大件事﹐寫明出處不就好了麼﹖
這件事沒錯是不關我們這種路人甲的事﹐等於下載非法歌﹐我們應該也是不會痛﹐用非法軟件也不一定給捉到﹐但是是不是應該理直氣壯地說自己對﹖﹖
告的話﹐一定有一個人會贏﹐無論是抄襲者﹐或被抄襲者﹐但是這件事看出一個人的人格﹐讓人質疑面目下的良心何在。
當有一個人﹐兩個人出來說這個問題時﹐她是否應該反省問題何在﹖就算是無心﹐也應該為自己行為道歉﹐而不應該一直為自己辯護﹐實在有夠難看..
我想讓她自己問題﹐就是不看她的所謂創造已
2007-11-15 00:18:54
愛 是光明使者
我已回答了妳的問題
也希望妳有吳女的書 對照著看
較能知我所寫者為啥義

再補幾句吧

若我判給蔡先生錢
會以兩種方式計價:

1.
與蔡先生有關之文字 約有百字到百五十字
看蔡先生稿酬多少
再乘個二十倍吧

2.
看吳小姐的書 酬勞多少
再看蔡先生的文字在其書中所佔比例多少
再乘個二十倍吧

由以上二者 讓蔡先生擇一取款
我粗估約有三 五萬台幣吧 (再詳計)

總的就是這麼些文字
所衍生之情緒 及過當放大
也不要無限上綱 說是為[真理]了

網路文字 多角傳輸
有時 會不知源頭者誰

是若來路不明者 不要以為就是[無頭公案]
不要選入書中為好 因難保作者不會出現
就要當作文獻 也要謹慎
因有版權問題 總是敏感
若知源頭 要稟明原作者誰
並分享利得 依其比例原則

吳女也非當無赦

若對其不服 就走上法庭吧
對此事件 我個人之[審判] 已說得很明了
不偏袒誰 只是感嘆

[愛之欲其生 恨之欲其死]
不懂情緒管理 就為了百來個字

望吳女不要躲掩 面對吧 有啥呢
把原委說開 看怎得此網路文字 以織入書中的

有幾種可能性 我已寫在上上文中了

旁觀者 莫夾有[政治恩仇] 或是非滲透 雜染其中
因審判別人的過程 也在審判著我們自己
2007-11-15 02:04:03
重點不是錢吧.....

技術面上的操作固然有其難度
要不要打官司,官司打起來如何舉證,法官又怎麼判斷,這都是未定之數
樓上這位『愛』網友審判完了,我只希望法官在乎的重點與您不同
2007-11-15 02:32:27
如草寫﹐重點不是在錢
今天大家在網絡寫文章﹐有多少是自己天馬行空﹖有多少是有感而發﹖
就單針對有感而發﹐聞或看而寫的﹐是否又要歸入“新聞所屬權”這樣爭議將無窮無盡.
如柚子先生以其利重之﹐他何不把網上寫的編為書﹖因此他抗議給人侵權﹐我不認同要以錢作為衡量。
昨天報導有對聯比賽﹐為何同一個對聯﹐因先後投稿﹐而評為亞季軍﹖
同一樣的文章﹐管你是甚麼時候寫﹐以發表先後作定論﹐
如果今天我硬要說我也是聽到這個運將說的故事﹐我又來寫個東西在我網絡上﹐我想我是不是抄﹐沒有敢肯定﹐因為要看用甚麼文字表達﹐甚至是用甚麼語言去寫﹐
我想每個人都對這件事有不同的體驗﹐看法
(為何深深感到不平﹐我朋友做好一件事衣服﹐結果給一個有名的設計師原裝抄襲了﹐他再也不敢﹐也不想創作了....)
如果堅持她沒錯﹐也可以繼續去看她的作品
(早在這件事情之前﹐我在蘋果副刊也不看她的作品﹐我覺得寫得普普已)
寫文章在這﹐只是要表達我對這件事的看法﹐也想這個版主知道﹐他的不平鳴﹐遠在別處的人也會作心靈支持
2007-11-15 02:54:37
愛 是光明使者
如果不為錢?

那多少有想趁勢鬥垮吳女乎
或為[真理]乎
或為所謂[智慧財產權]乎
(想問 我們網路行人 誰真已尊重了[智慧財產權])

我只想提醒你們
名人的一般反應 或會是如此 吳女只是平凡人

如馬英九收受特支費案 他一開始 或也一定否認
或其支持者 及黨派 也會未審先判 認定其必無罪
因人性多少還是脆弱的 一時反應 總會錯愕驚訝
甚且 我聽說也有圍堵法院一事 這都過當了 不是嗎

又如一男立委 又如另一女立委[偷腥]
初始被抓 多少也會先否認

又如[此屠非彼涂]案
一開始 也都有先入為主的概念 欲置其死

.............................................

我想吳女 一始 也反應不過來
對其怎取得此文 及被如此指控 或也一時驚訝
就是覺得在被惡搞 或將被鬥臭 覺得莫名 有不滿跟恨在
我想馬英九案 初始其反應 或也如是然耳 皆凡人身哪

只是名人 僅凡夫身耳 無啥麼偉人

但 我還是感慨 就這樣的百來字
能把情緒掀到如是沸沸揚揚
宛若擎著真理大旗前進乎

我覺未必 多少都有情緒失控處
及旁人看戲 穿針引線 激化之
而當事者 一時反應不過來
或有覺[小題大作] 未敞亮具實面對 說明因果來去者何

我也想提醒諸君 及護蔡先生者
對吳女行文 也不要[判詞]過當 應公允以斷
我們文之所行 也在界定著自己 審判著自己

如有人以為希特勒應受地獄懲

高靈[伊曼紐]答 (在[宇宙逍遙遊]書)
你們每人且問問自己是否在心中某一角隅 有想致人於死的企圖
希特勒 就是演出你們心中的那一塊角隅罷了

所以 我們從人間種種案
要反觀自醒 以後莫再重蹈前人覆轍
盡量忠實言 當然 對名人者 總是更不易些

好 感慨就這麼點文字 竟然掀波瀾如許

我已全了了
對其中之始末 及文字所涵括之因由

看後續吧 看兩造如何行吧
看怎行怎演了 我心中 已有了底
對吳女及蔡先生之感受及立場
也對諸多留言者 及兩派所論述者

心中自有了定見矣

甚且 我的[判詞]已定
及如以上諸總留言及勸慰者
總都有可學習及成長處 如我亦然
2007-11-15 07:57:11
愛 是光明使者
好 謝以上諸位的指教
最後最後 為蔡先生說點公道話
1.
蔡先生是憨厚人 此次事件 他不為名 不為利
只為爭口氣 爭點公義 爭個理
願望不要抄襲風 吹拂學術界 一派文抄 只聚養些冬烘沉睡人
2.
蔡先生 在我心中 不輸給吳女
沉默 不一定就輸 反而是種樸厚
也望吳女莫言語過激過急 刀子不要磨利 易斷
3.
也望挺蔡先生者 能中道慎行
因為 你們如代表著蔡先生發言
對我有過評者 坦白言 無損
終究每人心會己評的 不由人口
若有中肯之言 我會聽聽 非禮謾罵 無用
4.
[天道好還]

輸贏不在表面 樸厚者行遠
我覺得蔡先生 不見得輸 只要進退知節 自知即是
待風波定後 能一笑風清者 更比囂囂議論者 行遠
5.
我所論者 只是民事部份
對所謂[精神賠償] 這較抽象 難認定
打這部份官司 或較傷神 因彈性較大 會有另波攻防
6.
再說一次

我相信蔡先生不為名 不為利 只是爭口氣 爭個理
但就在怎個爭法 也要看籌碼多少
否則 打官司也累人 我已盡可能說白了所有
其實 我們的心都是透明的 騙不了天地鬼神
7.
不要只表相看輸贏 一心無愧即是
以後 若有相類事件 審慎面對
憨厚 不見得是輸
而護持者 也要冷靜些 不要反而倒損了蔡先生的根本立場
2007-11-15 08:29:23
映塵
關於你說的被制約了,反觀我自己似乎也是如此,總是下意識開啟她的節目,也下意識買或租了她的書,每每拿到(看到)心中就是一陣滿足。

但是,翻開來看後,總是失望%遠高過獲得的,常會自問是不是這個作者的文字已經成了商業化的產物了?

不過這刻開始,我也需要跳脫了,或許只看一看那些非商業化產物下的文字了吧。
2007-11-15 09:11:07
希拉
我不看吳淡如的書,但是以前上過她的文藝講座課。
她是一個非常非常非常驕傲的人,
要她道歉啊......
大概很難吧~~~~唉
壞榜樣一枚!!!!

我覺得,
也許她現在的作品多半是交由助理去收集資料、整理彙編,
許多文章中的舉例,她可能並不知道來源,
不然她一定不敢抄襲新聞小寶貝的作品!

這則事件把我嚇壞了~~~
我甚至開始認真考慮鎖右鍵,
以免......
我辛苦寫出的...星光樂評...被端去用了還不知~~~> <&quot

不過,我看是我想太多啦!!!
應該沒有人會想抄襲我的囉哩八嗦啦~~~~呵呵^^&quot

幫你加油打氣!!!

加油加油加油)))))))))))
2007-11-15 10:04:35
愛 是光明使者
我有點累了 涉入已深 容我我最後發言
1.
蔡先生是憨厚人 吳女也非無赦 放觀之 二位皆有其立場
2.
記得留言中 有人想告我 說我網站裡有盜圖
請此人出示身份 我會面對 該如何 就如何
我對人評 不隱藏身份 這是起碼為人禮節(不必談心靈禮節)
我隨時可走人 離此PChome 或關台等 因緣有數
我很多圖 是來自一[鬍子]先生 (謝謝他)
及MSN網路 但有很多 我不知其出處
3.
我網站裡的文字 隨可採摘或行銷 只請註明出處 原作者誰
4.
我得罪了不少人 有人說我[可怕] 放心 我不會再叨擾妳們的網站
5.
以後 我不在此留言了 若對我有任何謗評 是你們的權利
但 要我回應者 可在我網站出示身份留言 我會盡我所能回答
6.
最後 再列[賽斯]書名 願諸君皆能從此中有所得

高靈[賽斯]書:

[靈魂永生] [心靈的本質] [個人實相的本質]
[未知的實相] [個人與群體事件的本質] [神奇之道]
[夢 進化 與價質完成]
2007-11-15 11:28:48
丸子
加油~

很好奇為什麼都停止報導了呢?

不過這樣也好,才不會有人覺得你在炒新聞,

就讓這個惡名,永遠隨著大作家發出淡淡的臭味吧
2007-11-15 11:51:03
丸子
2007-11-15 12:12:37
小馬
哈哈...丸子說的對


對君子不必翻臉,對小人不得不翻臉。翻臉是必須的,可以阻止加害者無恥下去。

吳淡如
2007-11-15 12:21:21
Jason
發生這樣的事, 讓我訝異, 因為還沒有時間細看兩文, 無權發表意見, 我只是想表達支持你的立場, 然後告訴你我常上來拜讀你的文章, 加油喔

P.S. 我們認識喔...
2007-11-15 12:25:27
小獅
光明使者廢言太多

1.
不知那位光明使者你憑什麼來&quot判&quot
自認能&quot判&quot就是自視過高,講白就是自以為是
如果隨便一個路人甲或流浪漢都能&quot判&quot
那就不用法律法庭法官律師檢察官了,
你能判我12歲表弟都能判了,請閃一邊去

2.
最後還來個打書...整個low掉
列書清單誰都會列
看書讀冊誰都會作
台灣義務教育那麼多年 全民聖賢之語那麼常讀
最後還是一堆敗類橫行,無恥橫流啊
藝人吸毒,學者騙財,作家抄blog,立委不買票
你不會光看書都不看新聞吧
所以今次此事才會有人提出要訴諸法律解決
但是並沒人叫你跳下來扮演法官啊
那麼愛演怎不去報名演員訓練班?

and使者閣下你唸那麼多書,
&quot從中所得&quot就是學會&quot審判&quot嗎?
那這一系列書可以取代六法全書嗎? 呿~
也希望你有空多讀點&quot法官不是我&quot之類的書

3.
你說到
&quot(想問 我們網路行人 誰真已尊重了[智慧財產權])&quot
就是把一船人都拖下海底囉? 唉~

你問我就答你:
你沒親眼看過恐龍不代表它不存在
你自己不尊重或沒看過人尊重不代表沒人在尊重
這就是視野的&quot廣度&quot之差別
有話說的好:盡信書不如無書
特別你的視野廣度如果只有那幾本書
你怎能多點時間接觸世上形形色色?

使者我勸你一句
不要隨便就簡簡單單對事或人下&quot判詞&quot
就算你是法官這裡也不是法庭
哪裡由得你大小聲自以為是的放肆作主


最後還要挺一下蔡同學
不論事情最後如何發展
人重要的是問心無愧,能每天睡的著覺
祝你順利
2007-11-15 12:32:23
Tnak
我也覺的狗屁光明使者廢言太多,他的留言我大多略過不看。
2007-11-15 13:20:57
關心
那位使者一直侷限在百來字、百來字的
不斷叫人家去做好情緒管理、別擴大情緒
還在那邊自以為與眾不同的嘆氣,我看了實在好笑
問題是一旦被侵權了,會生氣會在意是一定的道理
別管事後到底該怎麼處理,這樣的心情是一定會有的
為什麼有事情發生,卻要叫人按耐情緒和難過,叫人去做聖人呢?
意義在哪裡?

就好像:
你想大便,有人叫你不要大便
你肚子餓了,有人叫你不要吃飯
你被美工刀劃傷了,有人叫你不要止血


有些人真的很愛將自己視作聖賢
試問當自己受到委屈了,當真會完美又優雅的去看待?
書讀得多,不代表真能學以致用
炫耀自己的與眾不同,在別人的眼中或許只是惹人發笑的小丑
你一人高高在上,輕蔑的看著這些所謂起哄、一面倒的網友
又怎知在大眾的眼中又是如何看你?
只不過是穿著新衣的國王,還在沾沾自喜

我相信在這裡發言的網友,有許多人的書讀得很多、視野更加遼闊
只是個性淡泊瀟灑,不愛學那位使者掉書袋而已
切勿自以為是
2007-11-15 13:28:25
愛 是光明使者
好 謝以上諸位的指教
最後最後 為蔡先生說點公道話
1.
蔡先生是憨厚人 此次事件 他不為名 不為利
只為爭口氣 爭點公義 爭個理
願望不要抄襲風 吹拂學術界 一派文抄 只聚養些冬烘沉睡人
2.
蔡先生 在我心中 不輸給吳女
沉默 不一定就輸 反而是種樸厚
也望吳女莫言語過激過急 刀子不要磨利 易斷
3.
也望挺蔡先生者 能中道慎行
因為 你們如代表著蔡先生發言
對我有過評者 坦白言 無損
終究每人心會己評的 不由人口
若有中肯之言 我會聽聽 非禮謾罵 無用
4.
[天道好還]

輸贏不在表面 樸厚者行遠
我覺得蔡先生 不見得輸 只要進退知節 自知即是
待風波定後 能一笑風清者 更比囂囂議論者 行遠
5.
我所論者 只是民事部份
對所謂[精神賠償] 這較抽象 難認定
打這部份官司 或較傷神 因彈性較大 會有另波攻防
6.
再說一次

我相信蔡先生不為名 不為利 只是爭口氣 爭個理
但就在怎個爭法 也要看籌碼多少
否則 打官司也累人 我已盡可能說白了所有
其實 我們的心都是透明的 騙不了天地鬼神
7.
不要只表相看輸贏 一心無愧即是
以後 若有相類事件 審慎面對
憨厚 不見得是輸
而護持者 也要冷靜些 不要反而倒損了蔡先生的根本立場
2007-11-15 16:30:24
本只想對版主作一點回應﹐不應化為筆戰
一個網站不是一言堂﹐當然會有其他聲音
但是觀乎使者的言詞
就﹕你這麼看得開﹐就不會一再介意別人甚麼寫﹐甚麼看﹐然後叫人看甚麼甚麼書喇
又一證明﹐知難行易......
好書介紹﹕論語
2007-11-15 16:32:11
小馬
光明使者~

麻煩你的口水收一下好嗎?
畢竟這是蔡大哥的地盤,
請你放尊重點!
要屁回你的窩去屁,不要浪廢版面
廢話一堆,你以為你是上帝還是孔子?

假道學是偽君子的表徵
大家看夠了!
你該卸妝了吧!

吳女士找到知音了!
2007-11-15 19:51:37
hilda
哎呀~老師我要跟您坦白一件蠢事~
那天在msn我壓根不知道你有看他書的習慣
所以蹦出句&quot沒想到你也看她的書&quot
老實說我並不欣賞吳淡如
但沒有貶低你的意思啦

不過
到最後感覺你用低調讓事情落幕
我倒是很佩服
因為我是小氣的女生
哈哈
2007-11-15 20:54:29
小路
昨天我跟朋友去逛誠品.
看到大作家的書放在櫃台前的暢銷書區.

我跟朋友講:要不是我朋友的犧牲.我根本不知道這本書的出版.
(其實是我平常很少逛書店啦.哈哈~)

朋友拿起書.翻了一下.
我就說:不用看啦~我介紹你幾個部落格的文章.免費又精彩.
而且保證原創喔.
2007-11-15 22:42:20
滅了
哎……原來吳淡如在書中所展現的自己,和現實生活中的她,是不一樣的……
那……她在書中所談的觀念與道理,難道是放X?
還是我們被騙很久了?
所以,滅了
2007-11-18 22:40:09
痞子孔他牽手
學長你好:

從電視上得知您最近的事件後,我著實錯愕了好一陣子.顯而易見的答案,卻被硬凹為是&quot刻意炒作&quot,相信您是好氣又好笑.

在學校時,因為與您不熟,所以並沒有多交談;後來一同在媒體界,你跑政治,我跑財經,也沒有太多交集;現在即使同一棟樓,但在電梯前遇到,也只能笑笑不知如何跟你打聲招呼,但在這件事情上,身為學妹的我力挺您到底.

祝你一切都好.
2007-11-19 21:56:11
Sugarhoney
看到這個新聞也很氣
擺明著抄襲事實
卻在那裡睜眼說瞎話
跟杜部長、謝志偉一樣,死不認錯就愛掰,
也跟某些藝人一樣,遇到負面新聞就只會裝氣憤揚告,說是媒體誤導、斷章取義,到底是誰在玩誤導手法,是誰在斷章取義?

難道掰出了這些話
大眾的眼睛就瞎了嗎
真是搞不懂這些人!!!! 氣~~~

我支持你,前輩,加油
2007-11-23 10:08:05
小寶貝主播啊.
當初在新竹漫天大聊時,我不就已經著手準備到法蘭西學洋鬼子文了嗎?原本只想在洋鬼子的土地上待個一年,老娘就要滾回來再賺幾張股票.沒想到這一待就待到了今天,人還粘著滾不回來.才會漂浪了那麼久......


下次回去,一定先告訴寶貝主播.再交換這幾年我們各自的生活歷險.
不過先請小寶貝主播有空email給我,update最新的聯絡方式.

這次漂回來就不會再漂走的朋友
2007-11-24 05:34:39
GAGA
蔡大哥您好:
在早些日子看到這個吳作家抄襲的新聞時,我就一直很想比較看看到底「抄襲」在哪?!今天我終於看到她的原文跟您的原文。那說好聽叫做是paraphrase;說實在的叫做「抄襲」;台灣的確很缺乏copyright的觀念,但萬萬沒想到連所謂「具有信譽」的作家也能胡亂盜用他人的作品,真令人不敢相信啊!

我看了很多網友們在您站上的留言,有兩、三篇提到的是您提出「4成」的這個數據是錯誤的;而竟然吳作家還能提出一模一樣「4成」的這個錯誤訊息→這種機會用膝蓋想也知道是微乎其微吧。所以的確她是抄襲他人的東西。

但我要說的重點要來了!
她今天不道歉、不承認的回應方式我想是事出有因吧!您想想看,她是一個很有名氣的作家,寫書寫了很多年;她如果今天出面承認她的錯誤,妳覺得結果會是什麼?嚴重至她永遠不能出書或沒人相信她所說的話....。

她就是不能承認也不願承認她今天做了這樣的事。因為她怕她沒了未來或失去她所謂「有信譽作家」的稱號!
所以放過她算了,給人留個退路。但是這件事肯定給她了一個深深的教訓,我相信她以後應該不會再這樣把別人的credit當成自己的credit發揚光大;尤其她今天的角色跟他人都不同→她的東西是會「出版」出去的,是具有社會及法律責任的。

但是,我內心深深地敬佩您的勇氣把事件勇敢的說出來。雖引來很多抨擊與輿論的壓力,但您是一枚悍衛台灣copyright的勇敢將軍。希望台灣不久的將來能夠正識版權之重要性!

還有,我要安慰您一件事:
新聞的爆點頂多3-5天沒有錯;但它是留在人心中久久的啦!像我這麼久了,還記得哩。

加油啦!
2007-12-01 08: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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