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發生一起比特犬咬死孩童事件,當時許多人為比特犬請命,而我也在列,向屏東市長潘孟安反映(詳文為【動物傷人就只能淪於安樂死?這和「人民反抗就是暴徒立即就地正法」一樣蠻橫】),因為我認為只歸咎於一隻不會說話、無法為自己辯駁的狗,這是身為高智商的人類不應該有的行為。所幸請命成功,前些日子更傳來好消息:有人認養有了新名字的「索爾」,希望是個真正懂牠、愛牠的主人,不要像前主人只把牠當作工具。
雖然今年3月開始禁養比特犬,而且國際上也有不少國家、地區明令禁養,但其實單依犬種來區分,是不公平也不客觀的。這就好比說「黃種人就一定怎樣怎樣」、「黑人就一定怎樣怎樣」或「台灣人就一定怎樣怎樣」一樣無知又無理,真正養狗愛狗的人一定知道:重點在於主人如何對待、如何教導。可是政府管不了人,只好管到狗身上去,這根本本末倒置。
有一部電影叫做《一條狗的回家路》(又名《為了與你相聚》),主角就是一隻比特犬,而且電影是以這隻比特犬的視角出發來看這個世界。這隻名叫「貝拉」的比特犬,原本和媽媽及兄弟姊妹一同待在廢棄屋子裡,但後來媽媽和手足都被捕狗員抓走了,牠則被貓媽媽照料長大,直到遇見了新主人盧卡斯和他同樣身為動物救援志願者的朋友,他們帶給貝拉快樂的生活。
然而,好景不長,由於盧卡斯為了廢棄房屋裡的貓咪而抵制建商拆房子,建商和警察便狼狽為奸,故意以法令「禁養比特犬」為由,只要貝拉出現在自宅以外的地方就會被依法扣押。盧卡斯不得已,只好先將貝拉送到可允許養比特犬的朋友親戚家,等到他們搬家後再來接牠。可是貝拉想回家,想和主人在一起,於是在主人來接牠的前夕.自己跑出寄養家庭,開始了牠的尋家之旅。
為了回家,貝拉走了400多英里,經過千山萬水,遇見各種形形色色的人和動物,甚至還被狼群追殺,因為牠的善良而救了與牠同樣失去媽媽的美洲獅寶寶,並稱牠為「大貓咪」,而「大貓咪」後來也救了牠一命。
歷經千辛萬苦,花了兩年時間,貝拉總算回到原來的城市,途中卻不幸的被車撞到,等牠跑到記憶中的家,但主人一家已不住在原址,牠只好往其他地方找。當牠跛著腳跑到退伍軍人醫院,奔向盧卡斯的那一幕,看得真的快哭了!
仔細回想:貝拉犯了什麼錯嗎?沒有,牠沒有傷害任何人,也不是什麼惡霸犬,牠還為那些退伍軍人帶來歡樂、撫慰悲傷,卻僅因為牠是比特犬品種的狗狗,而不容於在城市中生存。
在這部片裡,真正惡霸是人,但充滿善良的心、保護牠的也是人---既然人有分好人壞人,狗也有分好狗壞狗,不該是用品種一概而論。收容所的人員摸著貝拉說:「我看你不像是隻危險的動物呀,好女孩。」這和索爾在收容所時很像,志工也是說類似的話,牠們並非生性凶惡,而是遇到不對的環境或人。
影片中,收容所人員說:「在這座城市,一隻狗被歸類為鬥牛犬的條件是,要讓三名動物管理局警員來證明牠是。如果牠再被抓到,將會被安樂死。」
盧卡斯說:「怎麼能這樣?」
「法律規定。」收容所人員說:「鬥牛犬是個比較廣泛的定義,就像『獵犬』一樣,市議會最終投票決定,可以因為一隻狗的外貌,而將牠在全市範圍內禁止。」
朋友氣憤的說:「這簡直是狗的種族歧視!」
收容人員說:「是呀,的確很蠢。」
這段對話相信不只出現在電影,在現實生活肯定也出現過,就像「索爾」的事件一樣。然而貝拉的處境更誇張,牠連傷害人都沒有發生,僅是出現在住家外,就面臨被安樂死的風險,所以主人只好把牠先送走,保住牠的性命。
《一條狗的回家路》其實是以狗的視角,來看形形色色的人事物,有醜惡的、自私的一面,也有感人、溫暖的一面,誰說人比動物高尚呢?有的動物比某些人更有情、更明理,有句話說:「狗是狗,但人有時不是人。」像是遇到雪崩事件、丟棄自己狗狗的人,還有利用貝拉討錢、最後到死還要拉貝拉作伴,把牠用鐵鍊拴住、差點害死牠的流浪漢(他還對貝拉說「我愛你」,根本恐怖情人)。這兩個人是我在貝拉旅途中最討厭的角色,他們的共通點是自私、無情、不會為對方著想(對比之下,盧卡斯簡直天使)。
印度聖雄甘地說過:「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就看它怎麼對待動物。」同樣的,一個人對待動物的方式,也可看得出是否為文明人。我們受教育、學習各種知識技能,不是用來欺負動物的。保護自己的安全,遠離危險,這是萬物天性,但如果過度詮釋或是貼標籤,會有一種「寧可錯殺千萬無辜,也不放過一個凶手」的感覺。如果今天對象改成人呢?還會覺得合理嗎?
電影帶給我們的省思不是只有「狗狗好可愛」、「人類好壞」那樣表面,而是去看不同物種的善與惡,然後思考我們的選擇,我們可以為自己、為他人,一起想出更好的方法嗎?若是有心,相信會有更好共生共存的方法,不要讓悲劇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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