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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6 18:48:53| 人氣1,67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袍與白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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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醫學對話 學生交換法袍與白袍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近年來醫療糾紛訴訟頻傳,中國醫藥大學及亞洲大學昨合辦「醫療與法律風險研討會」,會中除了邀請學者專家演講之外,並由六位法律系及醫學系學生上台,互相交換法袍與白袍,象徵法律與醫學的對話。

主辦單位指出,日前童綜合醫院醫師李明鍾、呂志明及李傳輝,被控在為病患手術後沒有放置腦壓監測器,病患顱內遲發性出血無法即時發現,致使全身癱瘓、雙眼全盲,台中高分院判處醫院及三位醫師要連帶賠償三千三百萬元,引起醫界震撼。

研討會邀請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到場致詞。他說,除了李明鍾醫師被判賠外,日前還有一位主治醫師被判賠四千五百多萬元,創下台灣司法史上醫療糾紛最高賠償金額,近年來醫療糾紛頻傳,讓醫生人人自危,醫界必須有分散風險的觀念。

擁有醫生及律師資格的黃清濱指出,法院經常以「應為」、「若能」、「或許」等字眼來論斷醫生責任,以推測或擬制方式做為裁判基礎,但在醫療專業性上,對病人的處理方式有極大的裁量空間,沒有所謂「絕對錯誤」情況,建議將醫療糾紛回歸民事損害賠償及醫師行政懲戒範疇。

中國醫藥大學醫學系學生尤冠棠表示,加拿大限制醫療疏失賠償上限,英國採用公醫制度,建議政府透過修法方式,限制醫療賠償上限,並協助醫師分攤醫療責任風險,如此才能讓醫師專心於救人,避免醫療體系大崩盤。

最後,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院長周德陽等人見證下,中國醫藥大學醫學生穿上醫師白袍、亞洲大學財法學生穿法袍,並交換白袍與法袍,象徵跨領域結合與認知的重要性,也讓這群未來的醫生及司法人員,了解在追求公義之餘,還要懂得醫療風險、兼顧病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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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自己也是一樣,難免錯判,

不然怎麼會有一審、二審、三審這種事?

法官的僱主是政府,若有錯判,都是國家在賠償給受害人。老娘建議,以後醫學生要考國考拿醫師執照,一定每一科都要100分,考選部才能發醫師證書給他們。

而且因為醫學日新月異,醫師的執照每一年要重新考一次,逼醫師在看診之餘,還要充實醫學新知。一定每一科都要100分,政府才能發醫師執照給他們。

這樣台灣就有完美不會出錯的醫師啦。

 

政府發醫師執照給無法考100分的醫師,

讓不完美的人執行醫療業務,是政府的錯,

而且醫師的僱主是健保局,

有醫療糾紛都應請求國賠才對。

各位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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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Maku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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