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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8 08:35:49| 人氣1,30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奇怪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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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刀砍人,只判刑2月,

 

還能緩刑兩年?

這種人渣,應該判無期徒刑,關到死才對。

不定時的炸彈,不知誰倒楣,可能就被他傷害,也得不到賠償。

法院不應該讓這種人趴趴走,

至少關到精神病院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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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癖 好搭救護車看護士

 

打傷消防員判刑2月

更新日期:2009/12/28 08:05

新竹一名患有中度智障的男子,有個怪癖,喜歡搭救護車到醫院看漂亮護士,也常打119報案,但每次到醫院看完護士就欠下醫藥費落跑,也積欠不少的醫療費。去年一月間這名男子頭部受傷又打119報案,不過消防隊員在簡單包紮後,認為不必送醫,直接將這名男子送回家中,引起不滿,持刀將消防隊員劃傷,結果這名男子被依傷害罪判刑兩個月,緩刑兩年。(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這名卅一歲、患有中度智障的男子,過去經常喝醉酒路倒,民眾發現後都會打一一九報案,或是自己不小心受傷,在多次被救護車送到醫院後,看到年輕漂亮的護士,久而久之也喜歡上搭救護車到醫院看漂亮護士的感覺。

而這名男子酒醉路倒的情形,每個月都要發生好幾次,由於家中的經濟狀況並不佳,這名男子的怪癖,不但積欠不少的醫療費用,也讓寡母和消防隊員相當困擾。去年一月間,這名男子又再度酒後路倒,消防隊接獲勤指中心的通報前往救援,到場後發現又是這名男子,由於傷勢並不嚴重,消防隊員在消毒包紮後,直接開著救護車將男子送回家中,卻不料引起這名男子的不滿,不但拿酒瓶砸消防隊員,還衝進廚房拿菜刀和水果刀要砍消防隊員,也造成一名消防隊員手被劃傷。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以被告智能不足,但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因而判處被告兩個月的有期徒刑,緩刑兩年的處分。

台長: Maku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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