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災難中,人會失去理性,更會失去人性.例如:
金帥飯店三十年歷史,現在遇洪水沖刷地基而倒了,是你家運氣不好,
飯店少東居然提出要國賠,真是莫名其妙.
若真的什麼都要國賠,可以有下列機會:
老娘我開店開公司若賠錢也要國賠,因為政府沒把經濟環境搞好.
我兒子沒考上台大,也要國賠,因為政府沒把教育搞好,學校老師沒把我孩子完全教會.
反正什麼都可以怪政府,什麼都要國賠就對啦.
住在台灣真是幸福的天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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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觀察政府的救災體系,李鴻源認為其實缺乏一個完整而永續的系統。防災系統應該在平常就有完整的運作,發生災難時才有能力應變。李鴻源強調,救災就應該像打仗一樣,「有陣法,也有節奏。」
「防災,是有邏輯的,和國防一樣重要。」面對莫拉克颱風帶來的災害,水利專家、前台北縣副縣長李鴻源呼籲,台灣需要完整的防災意識與救災訓練。
他指出,預防災難的確不容易,但中央與地方政府如果在平常就建立相關的措施及完整的訓練,在災難發生時,就可以讓災害損失降低,「防災和救災,是不能祇靠著臨時編組來便宜行事的。」李鴻源認為,現在的中央與地方政府「慢了至少三拍」,「太小看防災的專業,也太小看了防災的重要性。」
欠缺水利知識
曾經擔任台灣省政府水利處長的李鴻源,觀察這一次莫拉克颱風所帶來的災害,認為這一次造成台灣遍地瘡痍的原因,大部分應該歸咎於無法預期的大雨,「台灣現在其實比較怕雨而不怕風,這跟我們小時候的擔心有很大的差別。」
他指出,這一次莫拉克所帶來的雨量,「如果下在國外,可能就會亡國了。」李鴻源強調,台灣近幾年來的水利工程已經算是不錯的水準,其實不應該太過苛責。
李鴻源說,「土石流在我唸書的時代,基本上祇是一個相當專業,祇有少數的研究者在談的問題。」但在台灣面對九二一地震後,台灣一遇大雨,土石流就到處肆虐,「主要的原因,一方面是九二一之後土地被搖鬆了;另一方面,則是台灣人對土地的不當利用。」
李鴻源指出,當人類住在不該住的地方,對土地超限制的利用,當然得面對大自然的反撲;而由於帶著大量土石的液化土壤力量極大,一般的土木工程根本無法抵抗,加上學術界對土石流的研究瞭解有限,無法準確預報土石流災害,「因此若想以現在的工程解決土石流的問題,其實是一個錯誤的想法。」
另外,由於極大的雨量,造成了河川的改道,也是造成橋樑及建築物損壞的主要原因。「在台灣由於興建了又大又高的堤防,於是就忽視了河川改道的危機。」
李鴻源舉例,包括去年的廬山與今年知本溫泉區的重大災害,都是河川改道所造成的結果,「山區可以說是最有可能造成河川改道的地方。」他指出河川改道並不少見,祇要有一場大雨造成河川水量增加,就有可能發生;但尷尬的是,不管是地方或中央政府,對於災後的重建卻忽視了這樣重大的問題,「於是橋斷了再修,修了再斷;房子蓋了又沖,清完了人們又回來蓋。」就這樣一直重複。
〈快訊〉4.5萬頭豬掩埋安定鄉爆
衝突, 蘇煥智說明
更新日期:2009/08/13 15:33
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水患,造成台南地區,不只農損嚴重,當地的養豬戶也損失慘重;因為豬隻長期泡水,死亡數相當多,而發臭的豬隻該如何處理?也引發當地居民反彈,今天下午台南縣長蘇煥智出面對外說明。
由於水患造成數萬隻的豬隻暴斃,台南縣政府下令,將死豬送往台南縣安定鄉掩埋,引發當地民眾不滿,擔心會爆發疫情,誓死護衛家園,也要阻止死豬進入。
今天下午,台南縣長蘇煥智特地出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表示因為用焚燒的方式,實在沒有辦法處理這麼多的豬隻,所以才會用掩埋,希望民眾體諒。
台南縣長蘇煥智:「燒的量太大,焚化爐已經受不了,光是(死)雞的部分,豬本身(體積)太大,也不適合用焚化,而且幾隻可能勉強,但量太大,是超過4萬頭豬以上,數量太龐大。」
蘇煥智表示,因為豬隻的量實在太大,所以選擇用掩埋,但請民眾不用擔心,因為在掩埋時,還會覆蓋上石灰,會有消毒的作用,疫情也不會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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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4 03:10:11 瀏覽284|回應3|推薦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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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是一個很怪的颱風,它往北部走,卻對南部造成重大災害。可是我們不能怪老天,所以,那一定是氣象台的預報太離譜。可是,學者說氣象預報本來就不可能完全準確。搞了半天,這次的罪魁禍首只有兩個人,一個是楊秋興,居然相信不完全準確的氣象預報,留在國外沒及時趕回來;另一個當然是絕對不能漏掉的馬總統,颱風夜還跑去證婚,真是比------都不如(鍾年晃語)。 傷亡慘重的小林村,水保局在七日深夜就已對當地發出強制撤離的紅色警告,可是村民不肯撤離,結果土石流瞬間淹沒全村。我們不能怪生死未卜的村民,村裡管事的也凶多吉少,天地不仁,我們還是不能怪老天,所以,大家都知道該怪誰了吧?對,高雄縣長和總統。 當電視畫面上傳來陣陣哀號,抱怨直昇機幾天都沒到他們的村莊去救人,政府到底在做什麼的同時,有三位救難人員直昇機失事,因為他們當天已經飛了很多趟,天候不佳還是勉力飛行。如果你告訴抱怨的災民,因為別的村子的人比他們村子裡的人還多,所以先到那邊去救,他可聽不進去。但是,我們也不能怪他們,因為他們的親人還在危地,心情不可能好,理所當然的,只能怪那個不會開直昇機,只會記筆記的馬總統。 TVBS做了個民調,裡面滿意度最高的是國軍,最低的是中央政府,身為三軍統帥的馬總統,此時肯定是屬於中央政府那一塊,國軍絕對都是自動自發,不是三軍統帥派去的。因為根據台灣輿論的不成文規定,馬英九不管在什麼職位上,只要是搞砸的都是他的錯,辦好的那是執行人員能幹。就好像當年納莉颱風水淹忠孝東路,錯的絕對是台北市長馬英九,而不是當時的總統,那時可沒人說總統就是要負全責。 馬後炮人人會放,事後諸葛人人會當,當意見領袖們各個滔滔不絕的指責馬總統為什麼不這樣不那樣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自己是不是也省點口水,加入志工的行列,去為災民做點什麼,而不是坐在冷氣房裡說三道四還兼領出席費?災區已經雨過天晴,請不要再製造人工雨了,好嗎? |
http://blog.udn.com/kf0630/3223551
緊急命令原規定在憲法第43條,後憲法增修條文公佈施行後,為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所取代,其規定如下: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43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比較簡單白話一點,行政機關下個命令,即使違反現有法律也沒有關係。
譬如預算法對於錢的使用有一定的規範,假設馬政府想來個八年八百兆的治水預算,可是此舉明顯違反預算法,就可以透過緊急命令的方式,不必經過冗長的立法程序進行修法,只要立法機關追認即可。
脫離審慎思考的立法程序,本應儘量避免之。
所以,從人民的角度來看,政府機關頒布緊急命令,應該要謹慎為之,有法令就依法令,無法令且實在是萬不得已時,才頒佈有需要的緊急命令。
馬政府顯然是有謹守本分。
現在的怪異現象在於,行政機關認為現有的法令已經夠用了,暫時不需要頒布緊急命令,反而是人民要求政府機關快點頒布緊急命令,不頒布緊急命令反而變成是無能的政府,感覺上實在是怪怪的。
如果馬政府頒布了緊急命令,下場又是如何呢?
批評聲浪恐怕也不會停歇!
你是不是要搞獨裁?是不是想藉緊急命令來亂搞?有災害防治法,為什麼不用?
所以,只要是馬政府認為有必要,現行法令無法處理的情況,自然會透過利法程序或上開程序,來頒布緊急命令,而這個問題也不應該吵到影響救災的進展。
打嘴砲,人人會打,現在就專心救災吧!
拿著這些是否要頒佈緊急命令,或是否要尋求國際援助,不在第一線奮戰的人,尤其是少數的名嘴,根本就是不愛台灣,只會一直打嘴砲喊著愛台灣‧‧‧
如有救災該檢討的地方,救完災再說吧!星期六準備南下當志工,聽說東吳大學有社團要去掃教室,慈濟聽說也要幫忙打掃,聽說還有缺,這些光打嘴砲影響救災者,先去救災再講這些屁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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