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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律協會擁有大約4000名成員,包括法官、律師和法學教授。去年10月底,該協會做出一項驚人的決定。該協會表示,他們不再支持執行死刑判決。這是在通往正確道路上邁出的重要一步。
位於加利福尼亞的美國法律協會去年10月底公佈出一則驚人消息。簡單歸納這則消息核心內容就是:「我們決定放棄支持在美國執行死刑。」這份決議性的文件在公之於眾之前,曾在相關專業圈內傳閱了幾個星期之久。
只有美國司法行業的人員才能在這一時刻真正理解這一轉變意味著什麼。這一表態是個180度的大轉彎。因為美國法律協會半個世紀以來所做的正是向美國的司法體系提供智囊性建議和意見,而180度的大轉彎卻證明由他們自己運作的項目的失敗和終結。
雖然過去幾年美國在停止執行死刑的問題上也取得了一些積極的進步,但是還沒有人能像美國法律協會這樣如此徹底地對死刑說不。這其中的原因是,法律協會的4000名成員在美國境內掀起了一場司法浪潮,他們將多種條文模式提煉彙總,也由此避免了美國50個州演變出50種不同的司法體系的情況出現。
美國法律協會主席李伯曼(Lance Liebman)說,「鑑於在將執行應用死刑體系一定程度上轉化得更為合理的問題上,存在著現有的難以克服的制度上和結構上的障礙。」法律協會撤回贊同執行死刑的建議。換句話說就是美國的死刑制度是無藥可救的,因此只能放棄。
李伯曼所提到的贊同執行死刑的建議是法律協會於1962年的時候做出的。當時這項建議提出,在一個公民社會,在嚴謹的陪審員制度之下,允許對謀殺罪罪犯以執行死刑的方式予以懲罰。
1976年,在長達數年的美國「格雷格訴佐治亞州」一案中,美國最高法院以7票對2票最終做出裁決,認為死刑作為對一級謀殺罪的懲罰未必是殘酷或者踰越常理的。這之後美國高等法院廣泛地接受了律師協會對於執行死刑提出的建議,也為恢復執行死刑鋪平了道路。
美國在恢復了注射式死刑、電椅以及槍決34年後的今天,法律協會的一份研究報告證實,美國原本希望「通過死刑降低謀殺性犯罪」以及「公正處置謀殺罪罪犯」的雙重目的都沒有實現。實踐經驗證明,美國的死刑制度沾染了濃重的種族歧視的色彩,錯殺了太多無辜者,同時還造成大量花費並且形成政治專橫的印象。
專家們估測,在死刑運用數量呈增長趨勢的保守派勢力強大的美國南部,死刑還會繼續存在相當長的時間。儘管如此,羅格斯大學法學院的克拉克(Roger S. Clark)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表示,美國法律協會做出的決定已經讓所謂法律專業人士支持死刑的理由不再站得住腳。
作者:Adrienne Woltersdorf / 洪沙
責編:謝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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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對美國法律協會(ALI)的理解不多,只有在以前上英美法的時候印象是個很重要的法律團體、跟模範法典(Model Code)有關而已。剛剛維基了一下:http://zh.wikipedia.org/zh-tw/%E7%BE%8E%E5%9B%BD%E6%B3%95%E5%BE%8B%E5%8D%8F%E4%BC%9A
…美國法律協會(American Law Institute,縮寫為ALI),是一個美國非盈利的民間團體。其主要宗旨在於將法律體系明確化、簡化,使法律更能滿足社會需要。該協會發表了大量的法律重述(Restatement)和模範法典(Model Code),對於美國立法界也有著巨大的影響,是推動美國法不斷發展的原動力之一,也是美國最重要的法學組織之一。…
如果連那麼重要的法律團體都倒戈了,承認半個世紀以來提供的建議「經過驗證後都是錯誤的」,我相信對美國法學界的影響一定很大。當然,對一般美國公民的波瀾應該是還好。事實上,廢除死刑最困難的過程還是在公民意見轉化的階段,我們可以持續觀察在幾十年後,現在保守派的人士的子孫,是不是在未來兩代之後(幹我可以活那麼久嗎),對於死刑的理解與感受是否截然不同。
美國各州是否有死刑制度、有不執行等,步調並不一致,但是可以想見在未來會漸趨一致。當美國一垮,對於「民主國家想像只有美國和日本」的台灣必然是很大的衝擊。我希望我可以見到那歷史性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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