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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7 11:47:54| 人氣721|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亞洲週刊)_台灣兩次土改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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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洲週刊:台灣兩次土改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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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nzg.net/article/show.php?itemid-11975/page-1.html

    亞洲週刊 童清峰

    中共第十七屆三中全會於十月十二日在北京落幕,吹響新土地改革號角。在海峽的另一邊,台灣早年土改的成功經驗,被視為開發國家經濟發展的典範,值得借鏡。國府遷台後,陳誠推行「耕者有其田」、「三七五減租」,改善佃農生活,地主土地被徵收後便發展工業,成為民營企業的基石,極為成功,但九十年代李登輝的第二次土改,卻陷入黑金政治的陷阱。

    一九四九年後,國民政府遷台,重新規劃土地使用,大力推動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等改革措施,以改善多數佃農的生活,並調整土地所有權的分配。不少地主土地被徵收以後,把所獲得的補償投資在工業生產,成為台灣日後經濟起飛的主要助力。

    失意的國民黨在中國大陸遭農民唾棄,不得不藉土改贏回台灣廣大農民的心。國共內戰,共產黨利用土地問題鼓動農民,國民黨漸失民心,進而失去政權。一九四九年國府撤退到台灣,記取大陸失敗教訓,全力推動被稱為不流血革命的第一次土改。同年一月陳誠接任台灣省主席,四月即揮刀施行「三七五減租」,即將耕地租率從原來的百分之五十,降低至百分之三十七點五,規定租期不得少於六年,經過「三七五減租」後,地主從土地取得的收益大為減少,地價相對下降。

    土改第二步是五一年實施的「公地放領」,國民黨政府將由日本人手上沒收的土地賣給農民,分期償付,以扶植自耕農的成長。第三步是帶有強制性的「耕者有其田」,從五三年開始推動,規定地主只能保留三甲地,其餘由政府徵收。目的在使佃農變成自耕農,藉以增加生產量,提高農戶收益,同時移轉地主資金,發展工業建設;收購地價是以四七到四九年產物平均收成量二點五倍計算,其中七成由國家發給土地債券,年息百分之四,分十年償還。

    值得一提是,政府向地主收購耕地價款的另外三成是以「四大公司」的股票支付,當時國民黨政府將水泥、造紙、農林、工礦四大公營事業轉為民營,一舉兩得,既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又提供了地主投資企業的誘因,成為台灣民營工業發展的重要關鍵。同時原來的「田僑仔」(大地主)也搖身一變為財團,並成為二戰後台灣家族企業現代化的一個現象,鹿港辜家因民營化而掌有台泥,後發展成和信、中信兩大集團,便是顯例。

    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吳文星分析指出,台灣土改之所以成功:主要有四個因素,一、二二八事件後,地主階層如驚弓之鳥,普遍餘悸猶存,不敢公然唱反調。其次,國民黨統治階層掌控國會,輕易主導土改法令通過,不必顧慮台灣社會壓力。三、土改過程創造強有力的自耕農階層,成為安定鄉村社會的中間力量。四、有部分地主因土改轉變為企業資本家,已故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即為一例。

    吳文星指出,土改其實是美國圍堵共產黨的全球戰略之一,當時不只台灣,包括日本、韓國、泰國、越南等亞洲國家,都雷厲風行土改政策,藉此杜絕共黨興風作浪。


    國民黨政府遷台之初,台灣社會以農業為主,農村中普遍存在土地租佃關係,實施土改後原有土地所有權的結構隨即土崩瓦解,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台灣佃農,約有一百萬人,他們因土改由佃農變成自耕農,生活因而大大地改善,對縮短台灣貧富差距有很大幫助。不過中小地主在改革中卻慘遭犧牲,他們幾乎承擔所有改革的成本,不但「祖產」(土地)被強制徵收,拿回的補償也很有限,以地價來說,地主最後實際所得大約只有原地價的五分之一。

    專研台灣土改政策的前台灣大學農經系教授毛育剛指出,實施耕者有其田,讓農民有積極耕作意願,進而使單位面積產量大為提高,因為生產作物是自己的,租金也不會提高。同時三七五減租也是在保護佃農,又讓地主吃虧,在這種情況下,地主寧可讓農地荒廢、閒置,不願賣,也不願租,這是土改的失策。

    如今大陸推土改,農地將鬆綁。毛育剛指出,大陸方面應積極進行土地整理(台灣稱土地規劃),現在他們尚未有這種警覺,土地整理後,經濟規模一定可以擴大,方便作業與管理,若捨此不由,將無法提升農業競爭力,經營效率也會降低。目前已有學者建議,但大陸官方尚未全面、有計劃推動。

    毛育剛指出,台灣當年土地改革,一直未在經營規模上有所突破,但大陸土地在政府手裡,在這方面可以展現有別於台灣的思維。

    台灣第一次土改在李登輝上台後劃下句點。台大政治系教授朱雲漢認為,從李登輝廢止耕者有其田條例,顯示李的觀念難脫台灣地主階層思想,充滿階級意識,李始終認為土改就是中國人來搶台灣人的土地。朱不以為然表示,當年國民黨如不推行土改,台灣的經濟無法起飛,社會動盪也不可能停止,因為左翼力量極具顛覆性,雖然土改結果對地主很殘酷,但對整個社會是好的,當時的做法是把土地分給百分之九十的人,使他們從佃農變為自耕農,像前總統陳水扁父親這類的人便是受益者。

    如果說台灣第一次土改促進了經濟起飛,李登輝上任後的第二次土改則是假土改之名,利用土地,輸送資金;然而當時李登輝和閣揆郝柏村頻頻發表談話,希望繼第一次土改將台灣帶上經濟富強之路,二次土改也能使台灣走向均富之路。結果事與願違,竟將台灣帶向黑金之路。

    問題的根源在於,台灣原來的法令規定,只有自耕農能持有、買賣農地,並享有免徵增值稅的優惠,在這種情況下因農地變更地目所產生的利益,農民應是主要獲利者。但李登輝時代晚期,通過農發條例修正案,開放農地自由買賣。朱雲漢批評:「這就為黑金政治開了後門。」朱雲漢指出,如果農地買賣只限農民,至少農地變更為建地,獲利者仍是農民。

    但人們可以自由買賣農地後,農地面貌一夕改變,如果農地純粹做為農作物生產也就罷了,問題是各縣市政府主導的都市計劃委員會有權點地成金,透過土地重劃、變更地目,大炒地皮,歐美各國奉行環境保護、生態保護,農地絕無可能變更為工業區或住宅區,但台灣炒地皮的巨大利益驅使財團與民代結合,他們的做法是先買下農地,再去影響地方政府或議會,變更土地使用,這是金權政治最典型的手段。

    由於炒地皮的獲利動輒上億台幣,地方派系或黑社會角頭常藉由特權壟斷性的土地利益,如房地產的開發作為新的經濟來源。一位台北縣新店地方人士說,該地區主要未開發的精華「農地」,都已經被當地一位試圖黑道漂白的政治人物壟斷,這位有黑底者透過各種威逼利誘買下大片農地,坐待農地變更建地的暴利。

    應避免地方權力豪奪

    台大社會系教授陳東昇的研究報告指出,台灣地方派系經濟來源主要是操弄地方土地分區使用和開發的權力,介入土地、山坡地、觀光風景區及工業土地的開發,以台北縣為例,十三個派系中,就有九個介入房地產事業,其利益累積規模之大,相當程度取代傳統區域聯合獨佔的經濟利益。

    台灣第二次土改造成的黑金政治,中國大陸不可不引以為戒。朱雲漢指出,從世界人口不斷激增的角度看,中國十三億人口、印度十億人口,「民以食為天」,中國大陸十八億畝耕地不僅是中國的命根子問題,也是全世界的命根子問題,若農地可以輕易流轉、變更,世界糧食危機很快就會浮現。

    台長: J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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