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網路,文:日光
被家長投訴是一件羞恥還是榮耀之事?今天課堂內容我終於被美術班家長投訴,但我視之為~~被榮耀的投訴!
投訴事件:林日光在美術課上介紹藝術史上第一件真正的普普藝術作品,由波普藝術之父的漢彌爾頓的「是什麼使今日的家如此的不同,如此的有魅力?」裡有裸體的圖片。
很多家長很關心孩子,在孩子學習上一遇到疑惑不瞭解的狀況,向學校反映是很正常的事情,但總要聽清楚孩子說的是否為真,並分清楚該向誰反映。例如班上學習狀況遇到規定不清楚,班上同學間的磨差處理等班級事務,或對老師教學處理有疑慮,我想第一時間應該是請教老師事情原委,如何處理,以及處理的預期效果,畢竟那是教師第一線以專業原則所做的處置更何況家長都有老師的電話。但如果層級嚴重涉及的問題不是教師本身能專業處理,而是需由行政面協助者,這時透過主任反映,最後主任處理不妥或者無力處理才跟校長層級反應,畢竟事情有大有小,凡事都跟校長投訴,反應錯誤不僅延誤時機,也會造成彼此嫌隙或困擾。
我想沒有一位教師喜歡被校長主任叫過去,然後告訴你做了哪些事被家長告狀,即便是孩子傳遞錯誤訊息的一場誤會,可以解釋清楚,但那種感覺必定會不愉快,不舒服,甚至影響一天工作心情。如果這是情一而再發生,那將會對孩子產生標籤作用,而這標籤不是教師要貼的,卻是家長自己把孩子貼上一個「孩子回家會亂傳話,但我家長會來找老師你算帳」的標籤,讓每個老師提心吊膽。
這次被投訴的還有班導師,原因是我們進行本位課程,我們兩位合力出了幾張學習單,分別是「何謂普普藝術、簡介草間彌生並簡單以他風格創作小圖、簡介安迪沃荷並簡單以他風格創作小圖、一張校本課程西方藝術史時間軸:找出本校藝術家之牆有介紹的藝術家,填上他們的名字。總共約七張,上課時間為6節課。導師被投訴原因是:學習單太多,影響學習。
啊~~寫學習單不就是在學習???那什麼才叫學習???6節課寫畫A4大小學習單七張,這樣會很過份嗎???
最後我並沒有生啥氣,畢竟這顯出家長對藝術和情色問題的無知與擔憂,教學上的拿捏份際我很清楚,家長只聽到圖片中有裸體,卻不清楚在教學播放圖片之前我所做的與所說的觀念引導,更不清楚在欣賞圖片時,我們討論這是作者在對「性」和媒體藉「性」炒作問題的嘲諷,以及女性被物化的問題,這不僅是藝術教育所關注的,更是當今教育部規定兩性教育重大議題教學的問題。不過呢,如果常常被投宿而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解釋也頗煩,所以呢,未來改進藝術欣賞教學方式:例如介紹大衛裸體雕像時要先幫他穿上內褲!或者欣賞美麗的維納斯要先為她穿上胸罩……哈哈哈~~還真好笑!
那該穿華歌爾、黛安芬、曼黛瑪連~~???
這樣我會不會又被投訴,說我在教學過程有置入行行銷的問題??哈哈哈~~~
日光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