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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1 00:00:00| 人氣1,634|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人不只靠麵包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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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來寫一個星期的日記。

7/23‧週四 (雷雨)
跟父母一起去量販店購物,然後計畫去附近的素食快炒吃晚餐。結帳時,因為滿額所以換了個熊本熊圖案的水壺回家;最近好像拿到了很多個水壺,我家常拿來裝非液體的東西,像是堅果類的零食。我打算把那個新的水壺佔為己有。明明之前打的是美樂蒂圖案水壺的主意,結果今天就喜新厭舊地變心了;問題是那個美樂蒂的水壺也是新的,甚至是同一間量販店送的來店禮(話說這家店為什麼不斷地在送水壺?)。我想了一個很牽強的藉口,就是我的年紀好像不應該用印有美樂蒂圖案的水壺,只是至今還沒有機會說出來。有新的水壺就會想要帶水壺出門,這樣不管目的地是哪裡都可以抱有著去遠足的心情出門。這樣的我很膚淺也很幼稚。

我們買了很多不知道為什麼打八折的新鮮麵包,然後提著它們一起去不遠的餐廳;結果餐館今天休息,員工說因為老闆生病了。我們祝他早日康復,他有點反應不過來的看著我們,一臉很疑惑的樣子。(這種時候不就該說聲『早日康復』嗎?)最後三個人決定去吃小火鍋;因為有甜點,所以我們的副餐都沒吃,我還一連喝了三碗綠豆蒜西米露。母親很疑惑地問我『綠豆蒜』這個詞是哪裡學來的,畢竟我家都稱那為綠豆仁。後來我非常想要改口稱它為綠豆仁,無奈反骨的個性作祟,我還是對她說:『下次我們也來煮綠豆蒜吧!』

晚餐只有吃青菜,所以回家之後就禁不起誘惑的吃了買了一大堆的八折麵包;還一邊吃一邊想著: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呀。


7/24‧週五 (陰、午後有雨)
我的腳很小,所以鞋子非常難買;之前曾經打算過,若遇到合腳、便宜、又中意款式的鞋,就要一次買兩雙,但是聽說鞋子不穿會分解,所以這個念頭很快就被打消了。話說我幾年前借了阿姨的雪靴去北海道玩,結果鞋墊在機場就開始分離,連第一個晚上都沒有撐過。只好在感覺有一點不正經(?)的溫泉街上買了雙很俗氣、粉紅色底上面還印著玫瑰花的短雨靴;穿著的時候真的非常丟臉,任誰一看都知道我穿著不是自己的鞋子出門。

台灣的童鞋都花花綠綠不然就是螢光色,實在不適合我這個年紀穿,但是22號對我來說有點大,所以我每次試穿鞋都處於裡外不是人的狀態。逛了很多家店都敗興而歸,還要傻笑地接受店員吃驚的表情,實在很不划算。朋友靜香建議我放鞋墊進去,感覺是個不錯的方法,只是今天去買鞋墊閒逛的時候居然一口氣試穿到兩雙合腳的球鞋,決定咬著牙把錢包裡的錢花光光,然後帶了兩雙鞋回家。坐在客廳的地毯上,我把鞋帶穿好,之後把掛在上面的吊牌一一剪掉,還一邊哼著老歌"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e Oak Tree"。明明花了很多錢買鞋卻還有如此的好心情,我也感到有點丟臉,但是一想到可以不再看店員驚訝的神情,加上終於不用穿鞋底已經被磨平的鞋子,又不知不覺唱出 "do you still want me"。出獄人的心情真得非常奇特的讓人能夠共鳴呀!

另外,晚餐去了素菜館子,點了素雞、空心菜、芥蘭、鐵板豆腐、沙拉涼筍,還有酸辣湯。明明吃得非常飽,但是寫日記的此時我還是把昨天買的紅豆手撕楓糖包給解決掉了,只因為媽媽說放著佔位子。我家的人都非常的喜歡吃麵包喔。

還有,今天在電氣用品店聽到Capital Cities的"Safe and Sound",一下午都在腦海中揮之不去。為什麼處理鞋子的時候,唱的不是這首歌呢?我也不太清楚。

7/25‧週六 (晴時多雲)
家裡最近來了許多不速之客;因為牠們沒有自我介紹,所以我一直到三天前才知道牠們叫做『菸甲蟲』。父親執意牠們是果蠅,並執意地跑去居家用品店,然後執意地買了黏蠅板回家;這方法跟用蟑螂屋還殺螞蟻一樣有效。我說(當然是跟父親說)XX福利中心應該也有賣,然後提議買水煙炸彈,但是他用著看著小孩子的眼神反駁我。

『水煙炸彈』這名字聽起來實在太像夏天玩的煙火的名字。因為膽子小,我對煙火很陌生,也不熱衷看電視上的煙火重播轉播,現場看又嫌人太多。說實話,夏夜就是要玩煙火呀!這句話從我嘴裡說出來可能有點假熱血,雖然我真的相信冬天的夜晚或是夏天的白天都不適合放煙火。

前一次去看煙火,是在2009年的七月;當時住在洛杉磯Echo Park區的小公寓裡。跟著今年滿四十歲的女性朋友一同走去路程大約10分鐘的Echo Park Lake。明明湖是在一個公園的中央,那裡卻不叫Echo Park Park。不然的話,那裡就會出現Parking for Echo Park Park這種有趣的交通標誌。如果有個姓朴的韓國人去那裡開停車場,就會出現Park's Parking for Echo Park Park這種千載難逢的招牌了。


Echo Park Lake每年六、七月時會舉辦Lotus Festival,因為湖裡種的蓮花跟荷花都會在那時大放光彩;除了有一些傳統文化氣息很濃厚的表演之外,還有攤販開著卡車來賣餐點。因為當年住在那附近,所以我去了很多次Lotus Festival,去年還因為工作的關係被拉去划龍舟(七隊中我們得了第四名)。有時想想,我在LA的那些年真的遇到非常多奇妙的經歷;如果沒有搬走的話,大概明年過年就會被同事拉去舞獅了吧。

7/26‧週日 (晴)
因為母親不在家,所以我過了一下午的頹廢時光。先是睡到日正當中,一醒過來就開始看書;出現飢餓感的時候才去烤麵包來吃。本來打算要吃炒麵泡麵,但是不想要開伙更不想要洗鍋子,所以靠著三天前買回家的麵包度過了六個鐘頭的光陰。吃掉大半個加巧克力豆跟橘子皮丁的歐式麵包,才花不到20元。我覺得喜歡吃麵包的人都應該去量販店大肆搶購。

雖然下午有點熱,但是我都沒有開冷氣,決定以看鬼故事來避暑。看了山白朝子的《獻給死者的音樂》跟宮部美幸的《扮鬼臉》,兩本都看得心花怒放。山白朝子(其實就是乙一)的自我介紹只寫:嗜好是生火。真是太無理頭了。相對比較起來,我的嗜好變得非常乏味(雖然沒有人在計分數)。

對了,昨晚睡前我決定玩個三回合的英文詞A-Z接龍。第一次沒有限制,第二次只想動詞,第三次則要超過三個音節的詞才算數。我的許多朋友都曾被我強迫一起玩文字或是聯想的猜謎遊戲,我也因此吃過很多記白眼,因為好像很多人上班都用腦過度,導致週末就懶得用腦。之前跟我合租Echo Park小公寓的室友D也非常熱衷這類的遊戲,我倆常常半夜不睡覺,一邊看重播的DVD一邊玩。也舉辦過幾次大胃王比賽,其中一次跑去速食店買了數不清的炸雞塊回家,結果除了雞塊跟沾醬之外,我們也吃了很多白眼。大家好像都認為那是不太正經的事。ㄟ,還是大家都認為那是不太正常的事?我有點忘記了。D現在住在紐西蘭,是個三歲女娃的爸爸,而且吃全素;現在住在台灣的我也拾回三十歲女兒的身分,吃奶蛋素。兩人酒都戒了。我倆坐在前一個房客留下的森林綠沙發上比賽吃麥克雞塊的畫面,不管怎樣都不可能重播了。

7/27‧週一(陰晴不定)
又是一個只有我跟小狗在家的下午。我們倆一起吃了下午茶,有原味『無添加糖』的優酪乳跟饅頭。雖然吃了一些早餐時會出現的食物,但是我們是在下午快三點的時候吃,而且是兩個都在洗完澡之後吃的(並沒有一起洗),並不是睡醒之後才吃的;因此我很確定不是早餐,而是下午茶。她也吃了一些骨頭形狀的狗飯,但顯然只是形狀像骨頭口味差很多,因為她吃得有點不甘願,裝出一臉比較想吃饅頭的表情。黑糖口味的饅頭加滿了葡萄乾、枸杞、南瓜子等看似很養生的配料;雖然還滿好吃的,但是我應該不會自掏腰包去買。我不確定這樣甜度高又是純澱粉的東西是否真的健康。

我剛剛怎麼嘗試都無法把『枸杞』兩個字打出來,最後只好用英文把字給找出來。話說,Goji berry 還有專屬的維基百科條目;枸杞若地下有知知道應該會很高興吧。之前靜香問我為什麼已經搬回台北半年了,中文卻沒有進步?我聽了感到非常羞愧,當場甚麼話都反駁不出來,只想難過地跟一隻淋了雨的狗一樣躲起來哭。中文沒有進步的原因是底子本來就很差呀!

想到這點,又開始難過了起來;今天就寫到這裡吧。

7/28‧週二(雷雨冰雹)
一早就被去彰化出差的父親來電吵醒。他說他拿到了很多的麵包,等等去接他的時候,記得開車來載他跟麵包。五個小時以後,急忙出門的我跟母親兩人因為沒吃午餐,結果又被商店的特價麵包吸引,買了不到十五元的圓麵包數個準備當午餐。一踏出商店就颳起狂風暴雨,雨水開始淹到鞋面上;五分鐘內雨勢變得更大,我懷疑自己是否走到拍攝災難片的電影場景中。平常不需要一分鐘車程的路,我們花了將近十分鐘才抵達(正確時間是七分五十四秒),大概是前方的駕駛嚇到忘記如何開車。不知為何穿得像花豹的父親站在騎樓下等待,手上真的提滿了西點麵包蛋糕的袋子,簡直就是古早回娘家的女兒。我撐著應該是外婆的大花花花傘去接他上車,結果自己馬上就被淋成落湯雞。用『落湯雞』來形容不吃肉的自己有點突兀,用『落湯麵包』比較恰當些。

上了車的父親顯然非常驕傲自己帶了麵包給妻女。他一聽我還沒吃中餐,便一一列出袋裡的貨色:蔥花麵包、起司三明治、芋泥捲、奶凍蛋糕、奶酥餅乾、起酥三明治、檸檬麵包、還有我聽過人名但是沒聽過點心名的『拿破崙』。我不得不詢問他:『你有鐵路便當嗎?』

雨沒有變小的趨勢,我想再下個十分鐘街道上就會出現金魚鯉魚,十五分鐘會出現蝌蚪青蛙,二十分鐘會出現蝦蟹章魚,然後半個小時就會出現鱷魚。海豚可能要比較久,因為從海邊游過來至少要三倍的時間才夠。令我欣慰的是,如果雨下到沒法回家的話,父親不知道為何擁有的麵包應該可以讓我們不至於挨餓;只是奶凍蛋糕跟芋泥捲不冰會壞,一定要先吃掉。

最後,雨卻停了。我家客廳的咖啡桌上堆滿了數量驚人的西點麵包。

7/29‧週三(晴陰相伴)
日前預約的書到了,所以我一早就搭母親的便車前往腳程需20分鐘的圖書館,在那裡待了三個多小時;離開時借走了17本書,也在館內翻了幾本雜誌。圖書館真的是太棒了!只是,坐在我身旁的人都令我吃了一驚。第一個小姐拿了幾本工具書前來翻閱,清一色都是學習英文生字或是文法的內容。外觀跟減肥書沒兩樣的書,我對它的內容保留很大的懷疑。如果真的看一本書就能把英文學會,那誰還需要去上學呢?之後坐在我面前的太太更厲害,她不停的輪流翻著兩本英漢字典,然後在一張紙上抄寫她選中的英文字及中文解釋。她大概想要參加某種拼字競賽吧?之前就有位不會說法文的先生靠著背法文字典而贏了桌遊Scrabble大賽。可能未來我也會看到這位太太贏得比賽頭籌的新聞。還有個大約11、12歲的小妹妹,聚精會神地看著一本時代言情小說。孩子呀,如果妳把它當真的話,長大之後一定會失望的。

回家的路上突然想起中學時聽的Rip Slyme,便花了兩個小時在網上找來聽。我好像只聽過六、七、八(九?)首而已,實在稱不上喜歡,只是每隔幾年會莫名地想起某一首的旋律,然後連續聽個三、四、五個星期。第一次聽到的歌曲是哪一首根本毫無頭緒,因為那是18年前的事了。每次聽的時候都覺得心情很好。聽這種音樂怎麼可能會心情不好呢!本次想起的歌是《花火》,只憑著記憶中的關鍵字『firefly』(螢火蟲)來找,找到最後才知道原來是fire light不是firefly,但也因此看了許多螢火蟲跟煙火的影片。只能說記憶真的是不可靠的東西,日本腔很重的英文發音也一樣。

台長: 兔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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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不知道那個問題讓你這麼難過。

我一直以為在某種語言的環境中,那種語言就會快速成長。就像大人常說,如果去英語系的國家,英語自然會變好,所以才有這麼多人願意去澳洲。我朋友去澳洲前,我還問他英文好不好,他說不好,可是回來後我發現他願意開口說英文,雖然句子不太長。

這樣想想,好像很難因為在某種語言的環境中,那語言能力就會變強,只能說會敢(必須)開口說那種語言吧。

我鄭重地跟你說抱歉!

ps.就如同我學了六年的英文,英文一點長進也沒有呀(笑)
2015-08-30 00:41:24
版主回應
沒關係,妳不要介意,我對這件事已經忘記了^^
我覺得即使一個人生活在某個語言的環境中,但若她生活所需的詞彙就是如此,那個人也只會進步到能夠應付生活所需的程度。(所以除非我有什麼原因需要深入學習中文,不然應該就會停留在此吧!)
2015-08-30 10:31:5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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