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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2 03:00:00| 人氣4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三週五國遊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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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一篇在紅燈區照到的『可移動障礙物』,也有這種告示牌。



這是在一個有鞦韆跟溜滑梯的小公園旁照的。『
a.p.v 條 2.17 (2)』還有一個酒瓶,難不成阿姆斯特丹人都熟背所有的條令??

媽媽說是『喝酒不開車』,但是我也沒看到車;上網查了a.p.v.也沒頭緒,只有看到同樣的美國人說『不解此標示』。有荷蘭人回應那表示不准喝酒,通常會立在公園附近。

可是沒有一條斜線表示禁止呀...(我想我跟大多數的美國人都會如此的跟警察反駁)。

公園前面有車子的充電器。歐洲有許多這樣的小車,還有只載一人的計程車。



只是兩台一模一樣的停在一起,卻有廣告嫌疑的感覺。但是是在廣告什麼呢?

整個城市都有這樣的景色,剛好遇到大晴天;空氣中很乾燥。第一天是陰天,照起來差好多!晴天的景色一點都不像冬天。(雖然路樹的葉子都掉光光了...)



阿姆斯特丹也有好多這樣子的屋子,有些一樓是店面,有些一樓是住家。窗戶都好可愛,而且屋子外觀都不會看起來髒髒的。窗戶也很多,想必室內的自然光一定很優!雖然房子都一棟挨著一棟的蓋,也不會有突兀或是雜亂的感覺。這點,還頗賞心悅目的。
 

阿姆斯特丹是我們此次旅行的起點,也是終點,所以下次回來時,又是一年後囉....當天下午,我們就搭著往柏林的火車離開。

車站裡外人好多,莫名有種大家都要返鄉探親的感覺(誤)。其實我一到歐洲就把日期跟星期全拋在腦後,感覺每天都是星期天;明明去梵谷美術館當天還跟著背著書包的中學生們一起搭車回家,每天起床還是有『嘿嘿,今天不用上班』的錯覺。

或許是因為柏林也是姊姊、姊夫的家,所以多多少少對我來說,是某方面的『探親』。上火車前,把媽媽跟阿姨留在車站,然後跟著手長腳長的兩人一起往hema出發。Hema物價親民,看了什麼都想買的我,彷彿是參加綜藝節目的裝滿購物車挑戰;加上晚餐時間會在火車上,我們三人抱著要去遠足一樣的心情購物。



每一包零食都一歐,有洋芋片、起司條、米果巧克力、軟糖、跟salsa cocktail mix(看了英文還是不懂的零嘴),就是什錦豆啦。全部只有軟糖是地雷(因為會黏牙),其他都很好吃。

歐洲的第二個國家,here I come!

台長: 兔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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