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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2 06:27:55| 人氣71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燈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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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房間的燈)

那天也忘了爲什麼,我一回家倒頭就睡著了。醒來的時候,身上還穿著上班時的白圓領上衣跟綠長裙子。兩隻紅色的皮靴也各自東倒西歪地昏睡著。房間外面很安靜,我想,兩個室友應該也都睡了吧。

摸黑爬起來,回頭看了一眼前室友搬家後留給我的電子鐘。三點十八分,我睡了大約六個小時。睡著之前閱讀的『真夏的聖誕節』第七十四頁被我手臂壓出了一條摺痕;雖然我已經料到結局會是如何,但是缺乏中文讀物的我沒有別的選擇的餘地。

這就奇怪了。如果,睡著之前的我是因為看書看到睡著,爲什麼醒來的我會處於烏漆嘛黑的房間裡?我慢慢地走到大燈的開關,途中還被整理到一半的行李箱絆倒,要帶回去的比利時巧克力餅乾不知道有沒有被壓碎,一摸開關:不出我意料之外,我的燈絲燒壞掉了。

這下可好了。我很想開始咒罵長的像壓扁的霜淇淋的省電燈泡;廣告不是說一顆省電燈泡可以抵過七八顆光頭燈泡嗎?我搬來這裡兩年不到,已經換過一次燈泡了,怎麼燈絲又燒壞了呢?在房間天花板正中央的燈,我這個矮冬瓜該站在什麼東西的上面才勾得著呀?(前一顆燈泡是前男友幫我裝上去的,當然不可以找他來特地幫我換燈泡吧!)我很想逃避地等到假期結束,從台灣回來之後再來換燈泡。問題是,我接下來五天晚上總不能每天都摸黑待在房間吧?室友一號感情跟我一起住比較久,對『自己人』時也比較紳士,請他幫忙換燈泡是沒問題;無奈他明天開始要去幫朋友『顧家』,七月底後才回來。室友二號搬來不到三個月,對『外人』比較紳士,通常一回家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裡輪流聽披頭四,酷玩,跟電台司令,不然就是海灘男孩;我跟一號常常聽到煩。遇到二號心情好時,他會很樂意幫忙;但我可不想先探視這傢伙心情好不好來決定我該不該請他高抬貴手幫我裝燈泡。再說,他也只高我一點點而已,身體毛病又一大堆,一下背痛一下膝蓋發炎...到時候不小心閃到腰怎麼辦?

就這樣在黑暗中想著想著,我又睡著了。醒來時已經是早上六點四十五分。背靠著床旁邊的牆壁,我想了好久。就這樣吧!我把有四個輪子腳的電腦椅抓過來,站上去;不夠高。穿上最高跟的靴子站上去,還是不夠高。怎麼辦呢?我打著每樣可以增加高度的東西的主意。剛好目光掃射一袋裝滿一疊我幫朋友收集起來的舊雜誌,(美國老師常玩的把戲之一是要學生用雜誌圖片做剪貼)。硬著頭皮,我把雜誌們擺了上去。試試高度,我稍稍可以抅著燈罩。

小心翼翼的爬上去,拆了燈罩,轉下燈泡。洗了燈罩(順便嘛),開了盒新的燈泡,再站上去一次,裝上燈泡;好啦,燈罩不給我乖乖裝回去。我左扣右塞,它就是想要跟我一起下來。我感覺腳底下的雜誌們也開始蠢蠢欲動。我差點重心不穩從椅子上摔下去。倔強牛脾氣一來,我就是要把它裝回去。

我滿頭大汗地跳下椅子,看看床頭上的鐘。天呀!我花了三十分鐘換燈泡。轉身看到鏡子中的自己,我還是穿著昨天上班的綠色長裙白上衣,還有紅色靴子。我覺得自己剛剛站在隨時會滾動的椅上還有一疊雜誌上的模樣一定很可笑。我想,也許是祖母重男輕女的觀念;有些時候我常會覺得,男生做得到的事,我也要一定做到。雖然只是個矮子換燈泡,也讓我高興了好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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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兔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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