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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8 20:59:44| 人氣1,1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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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跳舞。

不是跳華爾茲或是恰恰喔,是那種沒有任何規局,沒有任何舞步的「胡亂一通」跳。

高中的時候去跳了幾次。我根本沒有離開舞池,那暗暗的體育教室裡塞滿了等不及暑假來臨的學生,還有把自以為自己很酷的DJ。跳舞一定要人多,而且多到連走路都困難的地步才好玩。最好可以在很暗很暗,但還是可以看得見的場地跳。要找到一個沒有人認識你,也沒有人管你是誰的地方。管妳是市長的女兒還是白領階級家庭長大的女孩,不鳥你是足球隊的明星球員還是升學壓力大到喘不過氣的可憐蟲,在舞池,你就該盡情跳舞。

跳舞,就是一個放鬆自己的機會。你可以左右搖擺,上下跳動,前後移動,想怎麼跳就怎麼跳;反正也沒有人會看到。沒有人會管妳跳的有多好笑,多丟臉,多難看因為大家都在同一艘船上,大家也都只有一個共同目標:have fun。

我第一次回台灣的時候,剛好碰到京華城開幕。那天我跟阿姨去拜訪她在京華城工作的朋友,玩到很晚很晚。一到十一二點吧,他們開始放音樂,然後阿姨問我,我想不想去跳。

當時我十六歲,站在十一樓往下看,看到舞池上只有兩個人在跳舞;一個留長頭髮女生,還有一個不是很會跳,而且努力想抓住女生手的男生。他們的四周圍繞著一大圈看熱鬧的人,大多都是好奇的婆婆媽媽,有點想加入的年輕人,跟好似看戲的中年男子。看著他們,我搖頭拒絕了阿姨,因為我覺得好變態。

為什麼變態?因為那邊有很多男人都帶著一種怪異的眼光看著舞池裡的女生。那是一種不懷好意的眼神,好噁心。

我有個朋友也很喜歡跳舞。她說她男朋友不喜歡她去跳舞,所以在他家放音樂要她跳給他看;他坐在沙發上「欣賞」。我聽了,真是雞皮疙瘩掉滿地。什麼跟什麼呀。

『他說我跳舞的時候簡直變了一個人,』朋友跟我說。『他說我變的像個女人。』

聽到這句話我覺得好怪。我不懂為什麼她男朋友不跟她一起跳,又不是會有人看到;再說,看到的人也不一定會笑他。

我覺得跳舞的時候,不應該有任何人抱著「欣賞」的眼光看著跳舞的人,那真的很不禮貌。但是我覺得當你看著你喜歡的人很開心,很陶醉的隨著音樂搖擺,不顧一切的盡情忘我,心情也跟著他變好...那是種很快樂的感覺。

可以看見自己的那個人拋開一切的煩惱,不管社會上的所有問題;單單享受於自己跳舞時的世界,你真的應該加入他。

*圖片 from : [ Seth Meyers in Saturday Night Live ] @ http://www.livejournal.com/community/meyers_daily/*

台長: 兔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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