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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05:00:00| 人氣58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理查•賴特:世界百大作家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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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賴特

File:Richard Wright.jpg
理查•賴特(Richard Wright 1908-1960) 黑人作家。1908年9月4日生於密西西比州納切茲附近的一個種植園裡。
  家庭背景
祖父是奴隸,父親是種植園工人,後棄家出走。母親是鄉村教師。賴特進過孤兒院,曾在幾個親戚家寄養,15歲起獨立謀生。
  個人經歷
他從小深受歧視,對社會、尤其對周圍的白人世界懷著又恨又怕的心理。這種心理狀態不僅在他的著名的自傳《黑孩子》(Black Boy,1945)中作了生動的描述,而且在他的小說中也有所反映。賴特離家後曾在孟菲斯、芝加哥等地從事各種體力勞動,同時勤奮自學,立志成為作家。他愛讀德萊塞、路易斯、安德森等現實主義作家的作品,深受他們的影響。30年代美國經濟蕭條時期,賴特長期失業,對美國貧富懸殊、種族歧視的社會有了進一步認識。1932年加入美國共產黨,學習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去觀察社會,這使他後來的創作能夠比較深刻地發掘生活,揭露社會的矛盾和黑暗面,向社會提出控訴和抗議,因而成為30至40年代美國左翼文學中所謂“抗議小說”的創始人之一。1937年賴特去紐約任美共機關報《工人日報》的哈萊姆區編輯。1940年他的代表作長篇小說《土生子》(The Native son)問世,使他一躍成為享譽美國文壇的黑人作家。小說獲得暢銷,後又改編成戲劇在百老匯上演,並拍攝成電影。西方有的評論家認為只有在《土生子》出版之後,黑人文學才在美國文學中取得地位,開始受到評論界的重視,並在人民群眾中產生一定的影響。賴特成名後,逐漸與美國共產黨的觀點和政策發生分歧,終於在1944年退出共產黨。1946年遷居巴黎,1960年11月28日去世。
  代表作
賴特著有《局外人》(The Outsider,1953)和《今日的主》(Lawd today,1961)等5部長篇小說,《湯姆大叔的孩子》(Uncle tom's Children,1938)和《八個男人》(Eight Men,1961)兩部中短篇小說集,與人合寫了兩部劇本以及其他著作近10部,也發表過一些詩。
http://baike.baidu.com/view/302813.htm

《土生子》遲來的孩子 2006-11-18 

   在我目前以看過的美國黑人文學的書籍中,這本1940年出版的《土生子》算的上是最近也是最晚看的一本書,書作者查理德.賴特改變了很多人長久以來心目中‘斯托夫人’筆下《湯姆叔叔的小屋》的黑人形像。 
   在《土生子》這本書裡,黑人主角不在是一個被白人宗教麻醉思想,手拿《聖經》對白人奴隸主的剝削逆來順受的好好先生,也不是借著自己膚色與白人微弱差異,而逃亡北方的反抗者。而是化為一個生活在南北戰爭後,20世紀30年代美國白人統治下,以種族隔離為環景背的中部城市‘芝加哥’的青年‘別格.道格斯’。 
   在賴特的筆下,從主人公黑人青年‘別格.道格斯’的身上,第一次看見了一個正常的有著善與惡和喜怒哀樂的新黑人形像,同時也對當時的美國社會環景與黑人的生存地位和遭遇有了新的描寫,不在是停留在南方的種植園裡。這在當時的美國文學界,特別是美國黑人文學裡,可以說是一個里程碑式的壯舉!從書中的前言中得知,在日後的時代裡,很多著名美國黑人作家如:詹姆斯.鮑德溫和拉爾夫.艾利森 亞格利斯.哈裡等都深受其的作者和其作品的影響。該書還被改變成話劇,並在百老匯上演。 
  書中的開頭‘別格’的一家生活極度的困難,四口人擠在一間破敗的陋室中,主人公的父親在‘別格’小時死于南方的白人暴民手中,從而始‘別格’從內心深處對白人世界沖滿了極度的恐懼與憤慨和仇恨,但當他看到城市上空白人駕駛的飛機在藍天中自由翱翔時,又不住的嚮往,造成這一切的根源卻是自己的膚色與種族。 
  他不喜歡白人的世界,卻又不得不按白人的方式與規則生活,在為了一家人的生計別格違心接受了為白人地產投資商‘道爾頓’先生的工作,當了一名司機和鍋爐工。本來他將開始一個新的生活,但在這天晚上他把醉酒而昏迷的道爾頓的女兒‘瑪莉’抱上其的臥室時,卻被‘瑪莉’雙目失明的母親碰見!‘別格’出於內心對白人世界的極度恐懼,出於不想被發現自己在小姐的臥室裡,失手用枕頭捂死了因醉酒而熟睡的‘瑪莉’從而釀成了大禍!在這裡可以看出那個時代以美國白人為主導的社會總體上對黑人種族的壓迫。 
  一個只是雙目失明的白人老婦人,卻能讓一個黑人青年挺而走險失手殺人。 
  而從社會和刑法的另一個角度講,別格為此也變成了一名殺人犯!他為了逃避白人世界的追捕與懲罰,又製造的焚燒‘瑪莉’的屍體和寫綁架信嫁禍給‘瑪莉’的朋友,白人共產黨‘簡’最後終因人們在清理爐灰時發現了‘瑪莉’的遺骸而敗露!‘別格’又開始了在‘芝加哥’這座城市與前來抓捕他的白人員警們的戰鬥。其間他又因懼怕自己被牽連而殺死了自己的女友‘蓓西’最終被白人員警抓獲。從而結束了自己年青的生命。 
  《土生子》很代表性的之處還有,不僅僅是賴特筆下塑造的全新的,服合時代的主人公‘別格.道格斯’,要是那樣的話該書決不會成名。正如‘斯托夫人’筆下《湯姆叔叔的小屋》裡那段買下湯姆大叔的高貴的白人莊園主,和自己的姐姐在莊園裡那段經典的關於美國南北雙方對黑人的爭論。在《土生子》中作者也用了很常的篇幅來描寫為‘別格’辯護的白人猶太師‘麥克斯’,與白人公訴人‘勃克利’對主人公‘別格’的罪刑是社會還是個人性質的對白。 
   如: ‘別格’在來‘道爾頓’家工作之前,曾有過計化搶劫白人商店的想法。還有,當他懷抱著醉酒的‘瑪莉’回到她的臥室時,在酒精和人本能的意識的驅駛下,作為一個健康強壯的男人‘別格’也對‘瑪莉’也產生了單純的欲念,這時‘瑪莉’雙目失明的母親突然出現在們口!讓人讀閱思絮後久久的回味唏噓不以,別格做為一個祖上世代受白人欺壓剝削的黑人,他不想為白人服務可他又無法擺脫其的制約。當其犯下殺人的大禍時,覺得這不過是早晚會發生的事,就算是不這樣也會那樣或者那樣被白人所殺,而不是一開始人所應有的負罪感,而是對白人社會對自己報復的恐懼,因為沒有誰會去理解觀心他和他所屬的種族。 
   如:事發後黑人街區被白人暴民趁機圍攻掃蕩歐打無辜的黑人。 
  本書還有另一點可取之處,那就是給他提供工作的道爾頓先生,賴特對他的描寫很有代表性,他一方面給黑人學校捐款助教,同時還指導別格上學,但卻不顧傭黑人職員或學生,一方面他顧別格為自己打工並給其豐厚的報酬,另一方面卻把品質極次的劣質房以高價租給黑人謀取暴利。 
  想想在30多年後‘亞格利斯.哈利’的那本《根》,書裡的那個救了昆塔但又賣掉其女兒的白人莊園主華勒是合其的相似! 
  可當他在收到別格偽造的綁架信時,他以一個父親的名意起乞求所為的綁匪,釋放以死去並被焚屍的女兒後,不久那個焚燒‘瑪莉’的鍋爐裡就發現了她的殘骸,別格被抓又給人一種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感覺。 
   其中書終在法庭中審判別格時,原被告雙方的陳述很精彩!堪稱本書的點睛之處!很值得一讀! 
  作為一本在美國20世紀20-30年代,黑人文學‘哈萊姆文藝復興’時期的“城市抗議題材”小說,理查•賴特以其嚴謹的構思,精湛的文筆,真實的取材于現實生活,公正客觀的塑造了一個生長生活在那個時代,群體和個人受白人種族壓迫剝削的美國的黑人‘別格.道格斯’,而不在是像斯托夫人筆下極度溫順和善的白人牧師式的黑人形像,正如本書的名子《土生子》,南北戰爭結束106年後,續斯托夫人的《湯姆叔叔的小屋》近一百三十多年後,這個遲來的不為人知黑孩子才出生。 
   作為一名中國讀者,幾年來我讀閱了一些有關美國黑人題材的小說和書籍,發現由於時代和歷史政治的原因,我們很多的人對黑人文學的認識都很像那時的美國,只知道一個《湯姆叔叔的小屋》,連誕生於60-70年代的黑人民權時期,並曾在我國電視上撥發放過的黑人精典文學《根》都很少有人知曉,這不能不說是個遺憾,以理查•賴特以他在美國文學界的地位和歷史影響,我希望能多出些他的作品,如‘理查•賴特’的早期作品〈湯姆大叔的孩子〉和其的自傳〈黑孩子〉希望可以早些和中國的讀者們見面。 
 http://book.douban.com/review/1091534/

搞笑的馬克思主義者 2011-02-18 

  試想一個美國白人早上起床,匆匆梳洗後準備出門上班,在進地鐵站前先到街角的咖啡車買杯咖啡,然後在架上看見這樣一本非裔美國小說,他心裡難免會想──“這不會又是本抗議小說吧”,然後更糟的是,他可能會呢喃著“他們除了抗議之外,還有沒有別的情緒呢”。或是,“真可憐,希望他們不會氣到累壞了自己”。    
  馬克思主義整體而言並沒有對非裔美國人產生巨大的影響,但是其概念確實滲透入了非裔美國文學史的建構過程之中。對於60年代的非美知識份子而言,如果非美作家真的要有所為,那麼他們就應該要寫出自己的聲音,大聲的喊出White Man, Listen(Wilhelm的其中一部著作名)。這些擁抱馬克思主義的知識分子都充滿理想,他們有些人會拎著一張板凳,像貝托魯奇的《巴黎初體驗》裡的學運份子們那樣,站在街頭以流利且充滿解放力量的口條來吸引群眾聆聽他們的政治信仰。他們大多筆為劍,紙上疾書,透過文字來解放他們認為尚被困在假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裡的人們。諷刺的事實是,無論是在言語或是文字之間,我們很容易就可以感受到他們急欲摧毀假意識的渴望,而這渴望若是操之過急,有時則成了憤怒。然而,憤怒是足以讓一位作家失去了寫作的健全性(integrity)。在伍爾夫眼中,憤怒是可佈的。在《自己的房間》裡,吳爾芙就提到憤怒讓她在紙上粗糙地畫下身為男性的X教授的醜陋模樣,但是當她冷靜下來,仔細思考後,她想起其實男生當中也是有帥哥的啊──或許她是因為迷戀於Vita Sackville-West而無視於帥哥的存在了吧。一位作家若失去寫作的健全性,是一件可惜的事。比如,女性作家為了抵抗男性霸權,將文本中的男性再現為洪水猛獸,或是一位非裔美國籍作家可能也因為痛恨白人的不公不義,便在文本裡頭透過文字將白人毀容,都是有所偏頗的。而他們在寫作時,大概會因為寫到激動處,顫抖的無法握筆,然後眉間便多了幾條皺紋,恐怕也少活了幾歲。
http://book.douban.com/review/4654438/

黑孩子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89)

  內容簡介
作者(理查.賴特 Richard Wright )的自傳。據美國Harper & Row出版社1966年版譯出。1908年9月4日生於密西西比州納切茲附近的一個種植園裡。祖父是奴隸,父親是種植園工人,後棄家出走。母親是鄉村教師。賴特進過孤兒院,曾在幾個親戚家寄養,15歲起獨立謀生。他從小深受歧視,對社會、尤其對周圍的白人世界懷著又恨又怕的心理。這種心理狀態不僅在他的著名的自傳《黑孩子》(1945)中作了生動的描述,而且在他的小說中也有所反映。賴特離家後曾在孟菲斯、芝加哥等地從事各種體力勞動,同時勤奮自學,立志成為作家。他愛讀德萊塞、路易斯、安德森等現實主義作家的作品,深受他們的影響。30年代美國經濟蕭條時期,賴特長期失業,對美國貧富懸殊、種族歧視的社會有了進一步認識。1932年加入美國共產黨,學習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去觀察社會,這使他後來的創作能夠比較深刻地發掘生活,揭露社會的矛盾和黑暗面,向社會提出控訴和抗議,因而成為30至40年代美國左翼文學中所謂“抗議小說”的創始人之一。1937年賴特去紐約任美共機關報《工人日報》的哈萊姆區編輯。1940年他的代表作長篇小說《土生子》問世,使他一躍成為享譽美國文壇的黑人作家。小說獲得暢銷,後又改編成戲劇在百老匯上演,並拍攝成電影。西方有的評論家認為只有在《土生子》出版之後,黑人文學才在美國文學中取得地位,開始受到評論界的重視,並在人民群眾中產生一定的影響。賴特成名後,逐漸與美國共產黨的觀點和政策發生分歧,終於在1944年退出共產黨。1946年遷居巴黎,1960年11月28日去世。 

台長: 阿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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