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捉/放/又捉扁的以下鳥事表,可知台灣改革派<司法巫師>要被革命了。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11663714/20081230081117/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4014746/20070412065740合議庭凌晨裁定押扁>中時08.12.30郭良傑
台北地院廿九日第三度開庭審理陳水扁羈押案,檢方強調陳水扁有逃亡、串證之虞,所犯是貪汙重罪,必須予以羈押,更爆出扁家要匯回近十三億元,換取陳致中夫婦認罪協商!陳水扁則否認犯罪,強調他欲哭無淚,整個開庭長達十餘小時,卅日凌晨二時卅分合議庭裁定陳水扁羈押不禁見。
合議庭由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特偵組派出越方如、林嚞慧、李海龍、周士榆搭配北檢公訴檢察官李嘉明、林怡君蒞庭,力戰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勝助、鄭文龍、石宜琳律師。
陳水扁在庭中首次承認沒有「南線專案」,強調是為掩飾後面的機密外交,但他仍堅稱,檢方起訴的四項罪名,完全與事實不符,他沒有犯罪。
檢方在庭中火力全開,一致要求直接羈押陳水扁,不可予以具保,向合議庭強調,陳水扁所犯的貪汙罪,分為無期徒刑、十年或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重罪,他擔任國家元首,牽涉多起弊案,貪汙金額高達十餘億元,又與家人、親友多人將犯罪所得,以交叉匯款的洗錢方式,匯往海外各國,對國家、社會影響甚鉅,損及國家形象。
辯方則力陳應該維持周占春先前的裁定結果,強調陳水扁一定會如期到庭,同時,也可增加隨扈監控,作為替代羈押的方案。
扁委任律師還強調,希望合議庭也不要以重金交保方式替代羈押,因為扁家資產都被凍結,目前資力不足,拿不出鉅額現金辦理交保。
林嚞慧指出,不能以陳水扁是卸任元首,他的基本人權就比坊間升斗小民來得重要,因為陳水扁在吳淑珍涉及國務費案以來,就積極在湮滅證據及勾串,何況他與家人還有五點七億元未被查獲。
林嚞慧還說,陳致中夫婦本月十八日遞狀是提出要認罪協商,願將瑞士查扣的七億元匯回台灣,也要供出五億七千萬元的下落,並直接匯回國內,因認罪協商只能在法院審理時提出,足證扁家確將這筆錢藏匿海外。
昨天是併案審理後重開羈押庭,蔡守訓諭知「本院十二月十三日、十二月十八日,針對本件所為之裁定,既經高院撤銷,已失其形式上及實質上確定力,是本件回復到十二月十二日檢察官送審時未處分之狀態。」蔡守訓讓檢辯雙方暢所欲言,迄凌晨零時四十五分才結束。
短 評-這樣的卸任元首>中時09-02-22
陳水扁果然耐不住寂寞。人在看守所,寫書不夠,還每天放話。放話若真也就罷了,偏偏他老是以己心度他心,掰出多數人都不相信的話,愈說愈讓人懷疑他腦袋關出問題。堂堂卸任元首,表現若此,真令人又氣又嘆。
為了下周要連續出庭,陳水扁最近放話搞絕食,還放話指二○○八年總統大選,兩位藍營大老各捐款十億給馬英九,以換取行政院長大位。絕食是他自己的事,十億搞捐官可就是國家大事;他自己執政八年,官可捐、工程可綁、金改政策可利益交換,他以為別人都和他家人一樣,視錢如命,還不知節制。
偏偏陳水扁碰上的,是不沾鍋的馬英九和劉兆玄。馬英九沒陳水扁的膽子,什麼錢都收;劉兆玄沒政商巨賈的本事,別說募十億換閣揆之位,要劉拿出百萬助資都有問題。陳水扁無的放矢,凸顯的只是自己的荒唐。
台灣人真是倒楣到無以復加,忍受扁八年不夠,扁進了看守所,還要日復一日地忍受他胡言囈語,陳水扁腦袋不清楚,還有一缸子腦袋跟著不清楚的民進黨人,煞有介事地繞著扁團團轉,完全無視陳水扁面對的是貪汙洗錢官司─這可不是靠放話能解決的事。
扁又絕食:被整死不如自我了斷>中時09-02-21蔡慧貞
前總統陳水扁自前日起,決意展開二度絕食。律師團昨日律見後轉述,陳水扁自從讀了辜仲諒偵訊光碟譯文,知悉與檢方筆錄差距極大後,始終氣憤難平。他向律師表示,以現在檢方辦他的方式,顯然司法體系是一定要冤枉他,非定他罪不可,「與其自己被整死,不如自我了斷」,因此,決定展開絕食。
這幾天,陳水扁的心情跌到谷底,連結婚紀念日這天,也沒有辦法陪在太太吳淑珍身邊。昨日獨派人士前往探望陳水扁,說他準備以絕食死諫,抗議特偵組辦案不公平,雖然獨派人士力勸陳水扁,但他絕食的意願很堅決。
立委高志鵬也轉述在陳水扁生日當天前往探視時,陳水扁的情緒就很不穩定,甚至撂重話說,「做鬼,也不會放過兩位特偵組的檢察官! 」
扁律師鄭文龍表示,他觀察陳前總統這次禁食心意比前一次還要強烈,他很擔心扁的身體會再出狀況。他說,陳前總統原本抱持尊重司法的心情,但從辜仲諒筆錄發現,檢方和證人涉嫌勾串、濫權起訴,感到相當失望、生氣,決定再次禁食抗議。不過,看守所表示,陳水扁先前進食狀況都很正常,昨天起整天都沒吃東西,今天會開始派人為扁量血壓、脈搏和體溫。
前總統陳水扁認為辜仲諒偵訊光碟中檢察官有串證套供之嫌。為抗議司法不公,傳出在北所進行第二次絕食。不過遭到北所否認說,陳水扁前(十九)天三餐都吃了
扁辦秘書江志銘及兩名親綠人士南社社長鄭正煜和北社副社長陳昭姿轉述陳前總統求死意志堅決;但下午律師石宜琳探親後則推說不清楚情況。台北看守所下午正式對外表示,陳水扁前(十九)天三餐都有吃,只有昨(二十)天早、中餐未吃。
北所副所長李大竹表示,陳水扁18日因律見後似乎情緒不穩而未吃中飯,但晚飯有吃,19日三餐都有吃,就連會客送進的香腸、魚、青菜等食物也都吃完了,只有19日早餐及中飯未吃,也未放封出外運動,所方將密切觀察。
陳水扁18日律見後情緒不穩原因,推測是扁看完特偵組偵訊辜仲諒光碟譯文及核對筆錄後認為,檢察官在龍潭購地弊案中主動提及林百里名字,教唆辜跟著說,四億的部分也是特偵組教唆辜仲諒講的,不是辜的本意。
陳水扁看過後非常生氣、激動,認為檢察官故意誣陷他,故故決定提告,並向監察院陳情四位檢察官違法失職。
扁只喝水6餐未進食 拒絕醫生測血壓脈搏【中央社2009-02-22】
前總統陳水扁今天持續第2天未進食,至目前只喝水,已經6餐沒有吃東西。陳水扁辦公室送入所內的食物也遭拒收,台北看守所將於23日上班時間等陳水扁辦公室會客時,退回食物。
台北看守所今天的早餐為貢丸紅麵線、辣菜脯,午餐為瓜仔雞、香芹豆干、九層塔炒蛋、玉米濃湯。副所長李大竹表示,20日早餐開始,陳水扁就沒有進食,也未放封出外運動,今天3餐都沒有進食。
至目前為止,陳水扁已經有6餐沒有進食,只喝水。今天是假日並未開放會客,所方將密切觀察陳水扁的進食狀況。由於陳水扁辦公室20日送進看守所的食物,陳水扁拒收,所方將在上班時間請扁辦收回食物。
所方指出,北所醫務室醫師今天到羈押房為陳水扁測量血壓、脈搏等,不過,遭陳水扁拒絕。
禁食配合質疑筆錄 扁團隊反攻>中時09-02-22蔡慧貞
扁和律師團裡應外合!陳水扁前日起再度拒食,扁律師團也將召開記者會,播放部分偵訊光碟內容,質疑檢方偵訊筆錄證據力
廿四日二度出庭前夕,前總統陳水扁和律師團裡應外合,展開絕地反攻!陳水扁前日起再度拒食,扁律師團也將在廿三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播放辜仲諒、辜成允、陳鎮慧、李界木等人的部分偵訊光碟內容,或有光碟無筆錄、或有影無音,或光碟時間顯示未連續錄影,律師團將據以質疑檢方偵訊筆錄證據力。
扁律師團指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訊問被告,應全程錄音錄影;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者,不在此限。」又「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除有前項但書情形外,其不服之部分,不得作為證據。」因此,律師團將向法院提出聲請勘驗錄音、光碟書狀,要求特偵組補正相關證據。若檢方無法補證,律師團就要進一步向法院正式請求刪除相關筆錄證據了。
引用刑訴法 直攻證據力要求補證
扁律師團近一個月來,趕工閱卷。只是不同於一般當事人律師多只調閱筆錄等書證,扁辦和律師團更是逐一勘驗、比對檢方偵訊證人、被告的筆錄和光碟發現,檢方偵訊的相關筆錄應有三百多片光碟,唯目前扁律師團只拿到一百多片,尚有近二百片未到扁律師手中。包括辜仲諒在去年十一月廿四日返台後赴特偵組先由檢察官越方如、林?慧偵訊,辜仲諒當時供出扁嫂吳淑珍告訴他的多名企業家捐款明細,不僅筆錄中未明載相關內容,證物清冊中亦至今未見該片光碟。
因此,扁律師團將在周一下午、陳水扁二度出庭應訊前夕召開記者會,主動公布特偵組偵訊扁案關係人的部分光碟和筆錄內容,直攻扁案隔日開庭引用的檢方證據。據了解,扁律師團欲公布的偵訊光碟,包括檢方訊問辜仲諒、辜成允、陳鎮慧、李界木,還有當時任總統府會計處科長梁恩賜等人部分。
其中,扁律師團檢視光碟後發現,辜仲諒接受檢方訊問時間,是從去年十一月廿四日晚間廿一時十五分開始,至廿三時零六分四十四秒,全長一小時廿三分,檢方是在偵訊辜仲諒一個小時後,到當晚廿二時卅九分五十八秒時才正式開始製作筆錄,所以正式做筆錄時間不到半小時。且比對檢方製作的「訊問筆錄」和光碟顯示的檢方實際偵訊時間亦明顯不符。
明公布消音、跳接部分光碟內容
其次,律師團公布偵訊辜成允的部分光碟,有將近半小時呈現「有影無聲」的類似「消音」情況;又在日前甫認罪的陳鎮慧偵訊光碟裡還出現顯示時間有「跳接」情況,亦即顯示極可能未依刑訴法規定全程錄音錄影。
另在檢方偵訊李界木的光碟部分,則可看到檢方偵訊李界木長達三個多小時,只見檢察官不斷怒罵、逼問李界木「是不是總統裁定?」以此對比,同一檢察官偵訊辜仲諒時溫和客氣,甚至大讚辜「你是個人才,可以做一點事」,前後態度大相逕庭,判若兩人。
傳扁再度絕食 檢方:不影響24日庭期【中央社2009-02-22】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21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傳出在看守所內絕食,而陳水扁委任律師日前也再度向法院遞狀,表示閱卷不及。檢方今天表示,陳水扁的身體狀況不影響24日開庭,律師遞狀理由也令檢方無法接受。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被控貪污、洗錢等案,預計24、25、26日三天再度開庭,分別再為洗錢案、龍潭案、國務費案等進行準備程序。陳水扁1月19日開庭時否認檢方所有指控,而公訴檢察官則當庭提示陳水扁另構成藉勢勒索及非主管職務上圖利2項新罪名。
對於陳水扁身體狀況會否因絕食連帶影響24日起的庭期,公訴檢方認為,被告在準備程序時可保持緘默,全權由辯護律師答辯,陳水扁就算被提訊至法庭時身體狀況不佳,也不影響開庭。
檢方表示,雖然刑事訴訟法第294條有「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應於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的規定,但實務上對因病不能到庭,指的都是罹患末期癌症等重症,且須有醫院證明,陳水扁絕食導致身體虛弱,不符合停止審判要件。
此外,台北地院於三、四天前再度收到陳水扁律師遞狀,陳述因來不及影印卷證,仍未完成閱卷,以及特偵組檢察官日前就訊吳淑珍,已影響陳水扁的訴訟防禦,希望合議庭能考慮擇期開庭。
公訴檢方對此表示,1月19日開庭時律師就以閱卷不及為由,請求將原本1月21日的庭延至2月24日,獲合議庭同意,這段時間只見律師有時間利用媒體披露有利陳水扁的筆錄內容、撰寫一些無助訴訟順利進行的陳明狀,若再說閱卷不及,不但已違辯護人盡力為當事人辯護的職守,也有拖延訴訟之嫌。
扁24日出庭否 看體力【聯合報╱記者林政忠2009.02.
台北地方法院明天二度提訊前總統陳水扁,繼續扁案準備程序庭。陳水扁展開反擊,一方面先發制人,上周三已透過律師告發特偵組檢察官濫權追訴;另方面下令扁辦今天公布扁案關係人辜仲諒、辜成允、陳鎮慧、李界木等人的部分偵訊光碟內容。
陳水扁本人則在看守所繼續禁食策略,扁辦秘書江志明昨天透露,陳水扁明天傾向出庭,但身體狀況如何,目前很難預估。
江志明說,對於檢察官誘導問訊,甚至筆錄不實部分,陳水扁「比較憤怒」。近期探視過扁的民進黨立委也透露,陳水扁最近的情緒比較不穩定。
另參本館<絕食政治學 >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11542100/20081218072114提糾正案 監委促換扁案檢察官【聯合報╱記者何明國 2009.02.12
監委李復甸及錢林慧君昨天對最高檢察署提出糾正,要求檢察總長陳聰明「調整」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和吳文忠的「偵辦工作」,因為他們已違反檢察官守則,在偵辦扁家弊案時,與被告前總統陳水扁私下寒暄或通電話。
朱朝亮和吳文忠的行為,法務部調查結果認為不違反檢察官守則,而且陳聰明說,「我們認為他們是被設計」。
但是調查監委認為,朱、吳兩人在法會上遇到扁,應立即離開,不應坐下來寒暄;朱朝亮和扁還私下通過電話,「難杜悠悠之口」,有違檢察官守則。
對於應否約詢朱吳兩人,給他們說明機會,李復甸說,「事實已經很明確」,法務部調查報告也證實他們和扁有接觸,所以沒約詢他們。
李復甸說,有監委認為應提出糾舉,要檢察總長將朱吳兩人調離特偵組,但他認為,這會干涉檢察總長的人事權,所以提糾正案,要求「調整」朱吳兩人的調查工作,留給檢察總長人事空間,「但起碼朱吳兩人不能再辦扁家弊案。」
對於此時提出糾正案,李復甸說,他早已調查完畢,為避免干擾特偵組辦案,才選在此時,扁家洗錢案告一段落,二次金改案即將啟動調查之前,提出糾正要求朱吳迴避,希望檢察總長適時重組特偵組辦案配置。
監委也糾正陳聰明任令特偵組人力不足,紀律荒弛,對外洩密,致司法威信損耗,要求兩個月內檢討改進答覆。
李復甸說,如果沒有改進,依法兩個月後,將要求陳聰明向監院司法委員會說明,若無合理答覆,不排除彈劾陳聰明。
情資搞烏龍 地院更裁王令麟交保【聯合報╱記者蘇位榮09.02.12
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因為檢調通報情資指他要偷渡,過年前夕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高院撤銷後,地院昨天查明是烏龍情資,更裁交保。王令麟情緒激動,哭著說「台灣是我的家」,說他逃亡是莫大恥辱。
審判長李英豪裁定,王令麟仍以原先的保釋金三億五千萬元交保,每周三上午向法院報到,每晚向派出所報到,另要求調查局派人廿四小時監控。由於王令麟二度被羈押時,當初具保的女兒未領回保釋金,昨晚獲准交保,迅速辦妥手續就離開法院。
王令麟走出候保室,感慨說:「我以生命宣示坦然面對司法,絕不逃亡!」、「我生在台灣,死在台灣」。
上月廿一日王令麟按時到台北地院報到,合議庭接獲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情資指他透過前立委蔡豪,找馬公市代表會副主席李豫花安排偷渡,當庭裁定羈押,創下判決後再羈押被告的首例。王令麟不服提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重審。
台北地院昨天傳訊蔡豪、李豫花和澎湖縣調站主任胡心毅。蔡豪作證時,大罵調查局提供錯誤情資,烏龍一場,他指出,和王令麟已經二、三年沒講過話,澎湖縣調站竟指他協助王偷渡,害他過年期間被朋友嘲諷是「偷渡大王」。
蔡豪表示,農曆年後他到澎湖找縣調站要求澄清,當天站主任胡心毅在李豫花、立委林炳坤等人面前向他「承認情資錯誤」,表達歉意,整個過程都有錄音。胡心毅也承認,這件情資沒有具體事證,也沒有後續發展,只是預警性。
王令麟在法庭上聽到胡心毅所言直搖頭,哽咽地說,澎湖縣調站主任說要還蔡豪清白,「我的清白,誰來還?」
特偵組「抗告為原則」【聯合報記者劉峻谷08.12.15
台北地院裁定遭起訴四大弊案的前總統陳水扁無保釋放,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原本表示不提抗告,但昨天改口「將以抗告為原則」,今天將召集檢察官開會作最後決定。
特偵組急轉彎是否與檢察總長陳聰明的態度有關?陳雲南指出,檢察總長陳聰明指示,扁案事關重大,要求特偵組審慎以對,他因而決定找全體檢察官開會做出決議;如果決定要提抗告,則一併討論抗告理由和細節。
不過,已有特偵組檢察官認為抗告與否,表達特偵組對扁案後續弊案偵辦的態度,將投贊成票;檢察官吳文忠就直截了當地對媒體說「無第二條路可走」,意指該提抗告。
有特偵組檢察官認為,陳水扁觸犯數條重罪,又有二次金改、國安密帳等弊案纏身,在外活動勢必影響後續偵查;可能以手中握有的機密明示或暗示涉案當事人不要對他做出不利的證詞,或以各種方法暗中動員群眾影響偵辦,甚至對法院施壓等,主張應向高院提出抗告,續押陳水扁。
邱毅要求彈劾周占春【聯合報記者尚毅夫08.12.15
身陷四大弊案的前總統陳水扁竟無保釋放,立委邱毅痛斥裁定的法官周占春是扁埋在司法界的暗樁,今天要到監察院舉發周占春,要求彈劾。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以一百萬元交保,也是周占春審理。邱毅說,余政憲所涉罪刑比扁輕,扁卻無保釋放,周占春憑什麼認定卸任總統不會逃亡?這根本是封建思維。周占春也曾審理扁婿趙建銘台開案,邱毅說,周占春配合扁棄車保帥的指示,才判趙建銘有罪。邱毅質疑,周占春與扁有特殊關係。
邱毅說,周占春過去審案,曾在勘驗錄影帶後,把被告沒說過的話加上去,再以這些話作判決依據。邱毅說,周占春是個假司法改革之名甘為權貴走狗的「壞人」,他會到監院舉發周,搞到周占春丟官為止。
赴監院》假髮被扯掉 邱毅:像當街脫我衣【聯合報08.12.16
立委邱毅昨天到監察院舉發裁定前總統陳水扁無保釋放的法官周占春瀆職、涉不實登載公文書,舉發後正要離開時,突然遭挺扁民眾黃永田抓下假髮,駐衛員警見狀,立即制止黃永田後送警方偵訊,再依強制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邱毅回到立院「整理儀容」後形容自己的心情,「好像是被當街脫衣」,但他會愈挫愈勇。至於是否提告,他說,強制罪為公訴罪,沒有他要不要提告的問題。邱毅說,感覺事件有預謀,一切是為了扭曲焦點;在民主社會中,他面臨這種強暴舉動很匪夷所思,挺扁的人想用這種方式阻擋他爆料,他可憐這些被扁操弄的人。
黃永田(56歲)是「台灣國908台南市分會」會長,他向檢察官辯稱只是想跟邱毅「合照」,卻被員警誤認是要襲擊邱而將他拉開,一時重心不穩才會掀掉邱毅的假髮。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友寧考量邱毅未受傷,准予一萬五千元交保。
但張友寧開完庭回到辦公室,看到電視新聞播放過程,發現與黃的說法不一致,直說「有受騙的感覺」。
黃永田則說,不小心扯掉邱毅假髮,是他在警方筆錄中的說法,至於真正的動機「我要想一想」,今天會公開說明。
陳水扁卸任總統後,黃永田多次邀阿扁到台南市參訪。陳水扁遭羈押期間,他也發動支持者到台北土城看守所聲援阿扁。他表示「台灣國908台南市分會」中的「908」,是指日本於1945年九月八日撤出台灣,台灣從那一天就已獨立。
邱毅昨天早上到監察院檢舉周占春,十點廿分走出監院遇到挺扁民眾嗆聲,黃永田突然從邱背後出手扯掉邱毅的假髮,並拿在右手上展示;邱毅當場顯得相當難堪,急忙用手護住頭。警方立即將黃壓制在地,黃仍將拿著假髮的右手高高舉起,再拋丟在地上,警方立即拾起。
扁今復出辦公 醞釀下鄉【聯合報記者林政忠08.12.15
前總統陳水扁獲釋後,在寶徠家中待了兩天;據透露,陳水扁今天將正式復出,預計上午十時重回扁辦,各方人馬求見,扁辦一掃陰霾,充滿戰鬥意志。
據了解,由於特偵組提抗告的可能性很高,扁將與親信、律師團和嫡系會商,沙盤推演司法攻防和政治動能。
據了解,基層打算安排「感謝之旅」和「返鄉之旅」,邀請阿扁再一波下鄉,黃慶林將安排群眾場合,讓阿扁感謝基層;台南基層也醞釀阿扁回家見扁媽。
至於下鄉行程是否違反對審判長「不挾持群眾」的承諾?扁辦表示,如果因為下鄉演講就要被羈押禁見,這個理由也太不合理;扁辦對於各方熱情邀約都尊重,但要和扁談過後才能確認,扁會安排自己的行程。
扁幕僚江志銘轉述,北門扶輪社社友昨天前往寶徠探視陳水扁,聊了約兩個鐘頭。對於特偵組今天擬提抗告,扁認為這是檢方的權利,並沒有特別的看法。會面是在寶徠會客室,而非扁家內,一行人並未見到扁家人。
江志銘轉述說,陳水扁心情顯得很輕鬆,社友們覺得扁很有精神,看來很年輕。扁表示,很多偵訊及起訴書內容都不是事實,將來一定會針對這些部分在法庭攻防;扁也花很多時間講看守所內的點點滴滴,包括寫書寫到腰痠背痛,扁將出版這本書,但沒說是何時。
陳水扁對特偵組抗告沒有特別看法,昔日同志倒是義憤填膺。前副總統呂秀蓮說,「特偵組不是特務組」,特偵組權限不要無限擴充,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都指出羈押有問題,特偵組難道沒有違法失職的地方嗎?難道不用檢討嗎?
立院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說,扁該負什麼責任,黨團尊重特偵組本於職權行事,但特偵組從不提抗告,到擬提抗告的過程,顯然受到政治的壓力,最有可能的「司法影武者」就是馬英九總統和法務部長王清峰。
抗告大轉彎 陳雲南:個人疏失非常抱歉【中央社08.12.15
最高檢特偵組今天開會後,決定將對台北地方法院當庭釋放前總統陳水扁提起抗告。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傍晚表示,他原先發言稱檢方不提抗告,是「個人疏失」,他向社會致歉。
特偵組12日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等人後,案件移審法院,並向法院聲請繼續羈押陳水扁,但台北地院審理後當庭釋放陳水扁。陳雲南13日接受記者詢問時表示,檢方不提抗告。但特偵組今天開會研商,決定必須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對於外界質疑特偵組立場前後不一,陳雲南說,檢方決提抗告完全沒有任何力量介入,13日的發言完全是他個人的疏失,他對自己話說得太快感到抱歉。
陳雲南表示,檢察總長陳聰明已與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玲玉討論,北檢尊重特偵組意見,由特偵組提出抗告,特偵組將用書面說明抗告理由,最快明天就可以提出
扁無保釋放 特偵組今提抗告【聯合報記者蕭白雪08.12.16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上午召集特偵組檢察官開會後,決定今天就台北地院裁定前總統陳水扁無保釋放案提起抗告。
特偵組已分工撰寫抗告理由書,對法院裁定理由一一提出反駁,包括重罪羈押的必要性、過去有那些官員因涉貪遭羈押、以及陳水扁過去串證的諸多事證。
台北地院昨天則公布釋放陳水扁的裁定書,內附有要求扁「應遵期到庭,不得挾群眾不到庭」的應遵守事項「回籠條款」,如有違反,將再執行羈押。
法官協會也罕見發出新聞稿,指合議庭審酌扁案事證後逕命限制住居,為法院依職權的適法行使,呼籲社會大眾尊重審判獨立,讓法院有純淨的審判空間,勿因個案而流於情緒性的謾罵,或不實指摘攻訐詆譭裁判的法官。
【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前總統陳水扁獲釋,同案仍有葉盛茂與邱義仁羈押,兩人律師昨天都前往看守所探視並告知扁獲釋消息;據悉,邱義仁聽後搖頭苦笑不已,葉盛茂也一臉失望。
扁的律師鄭文龍昨天中午也到看守所領取扁的個人物品,除了一大疊手稿外,還有皮鞋、皮夾、一萬餘元現金、四個金孫的照片及書本等物。
冷眼集》捉放扁 審判長大小眼?【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08.12.15
前總統陳水扁獲釋,特偵組今將開會決定抗告理由,不過,日前在扁案的接押庭中,律師鄭文龍和被告陳水扁暢談「政治語言」達一個多小時,反觀主張扁應為犯重罪繼續羈押的檢察官,三人以「法律語言」合計論告不到10分鐘,台北地院審判長周占春給檢、辯不對等的發言時間,也成為「捉放扁」風波的爭議。
12月12日深夜9時30分的接押庭中,庭審一共進行2小時30分,到午夜12時結束,才由合議庭進行評議,150分鐘的庭審中,周占春給檢、辯的發言時間,有明顯差別待遇。
脫下囚服換上西裝的陳水扁,搖身一變成為「陳律師」,他與委任律師鄭文龍合作無間,和法官就扁的「政治魅力」、「台灣」等民粹問題及「政治語言」交換意見,並在法庭內大肆發表訴訟外的語言。
反觀蒞庭的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周士榆以及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嘉明,共同主張陳水扁犯數條重罪應羈押,且法定本刑分別為10年、7年、5年以上之罪,符合事訴訟法羈押要件,應予續押。
但審判長周占春則以「你說的起訴書中都有」,僅給3檢察官總計不到10分鐘的時間,主任檢察官李嘉明更在話說不到2分鐘,即時被周占春制止,雖然法官在法庭內有指揮訴訟的裁量權,但法庭活動的的言辭交鋒本應以法律爭點為主,讓政治語言在法庭中「暢所欲言」,兩造發言時間又不對等,不知周法官的考量是什麼?
司法只護扁權 我姊羈押難平【聯合報╱鍾靜雯/安親班老師08.12.16
我是一個有六月大嬰兒的媽媽,也是一個有精神分裂症老母的女兒,忙著為孩子奶粉錢張羅,也為母親的醫藥費生活費拚命。從前的我不曾埋怨、樂天知命,只因為我還有個從小與我相依為命的姊姊,一同分擔家計照顧家裡,但自從姊姊因藥事法的案件被羈押後,我變了。
我的姊姊被法院收押禁見到現在已經超過漫長的三個月,起訴後也已經過一個多月,為什麼現在還在羈押中呢?法院的理由是有串證之虞,但是我姊姊對於證人的證詞根本不爭執,也沒有要傳證人,比起蘇治芬縣長涉嫌貪汙重罪一個月就被交保,陳前總統在遭起訴後更是無保釋放,令我無法理解!難道只因為我們是平民老百姓,他們卻是有權有勢的政商顯要嗎?
司法的公平正義到底在哪裡?我看不到!我不想要學陳水扁,但我的心裡不停吶喊著「司法不公」、「押人取供」!我無能為力,只因司法站在有錢有勢的人那一邊。
實情是 法官早已過分獨立 >中時08.12.18梁文傑
國民黨立委李乙廷刑事庭被判無罪,民事庭卻被判當選無效;葉盛茂被以洩露機密罪起訴,法官卻以圖利罪重判十年;阿扁先被羈押,綠稱政治追殺,藍的奇爽無比,無保釋放後綠稱司法公正,藍又反罵法官亂判。面對法院判決之不可測,我們該說些什麼?
自然科學要求「可重複性」。同一個實驗,即使由不同的人進行,只要遵守相同的操作規則,都可以得到同樣的結果。統計學裡也有「信度」的概念,意指使用同樣一套抽樣方式及訪問方式,可以得到大致相同的調查。所謂誤差範圍在正負三%的民調,意思就是不管用同樣的方法進行幾次,得到的數字都會落在這個範圍之內。
我們希望司法體系也能有同樣的科學性,因為我們渴求公平,希望同樣的案情能獲得同樣的判決,不管是市井小民還是總統高官。我們也希望在自己或親朋好友犯罪時,能依據法條大致預測會得到什麼樣的罪責,因為我們不希望司法懲罰像自然災害一般不可預測。
但我們的希望注定落空。法律固然有一套如何探求犯罪事實、評價犯罪證據和對待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但也留給法律人更多主觀空間。同樣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到了不同的法官和檢察官手裡,結論常如天壤之別。葉盛茂把艾格蒙洗錢情資拿給阿扁是事實,這個事實在檢察官看來是犯了「公務員洩露機密罪」,在法官看來卻是「圖利」。阿扁是卸任總統的事實也從來沒有改變過,特偵組因此認為他有許多資源能恐嚇其他共犯和證人,所以必須繼續羈押;法官則認為正因為阿扁是卸任總統,在維安人員二十四小時緊盯之下根本不可能逃亡,所以不必再羈押。
簡單說,司法體系從來不是一台「法條翻譯機」,而是一個個有名有姓、有情緒有立場的法律人集合體。雖然他們全都自稱是「依法論處」,但差距之大可能是從南極到北極。司法官輪值隨機分案的制度,原意是為了避免「以操縱由何人審判的方式來操縱審判結果」,但結果卻是讓審判結果完全「隨機」。你今天會被判有罪無罪,恐怕不決定於你到底有沒有犯罪,而是決定於你抽到的法官是姓周還是姓李。
媒體和名嘴們說藍道綠,說有沒有政治因素介入,其實都是扯淡。真實情況是,台灣的法官早已過分獨立,獨立到每個法官只需要對上帝和自己負責的地步。因為法官高薪又有終身保障,判錯判對也不會有人獎賞或懲罰,不但不必聽你政治人物的,也不必聽你社會輿論的。所以不但二審可以不鳥一審,民事庭可以不鳥刑事庭,就連星期二的輪值法官也可以不鳥星期一的法官。
面對司法,還是扁媽看得最透徹,所以她在起訴當天去了廟裏為阿扁燒香祈福。只是,如果連卸任總統的媽媽都得求神拜佛,一般人還能期待什麼呢?
特偵組抗告成功 押不押扁地院今裁定【聯合報記者蕭白雪08.12.18
陳水扁起訴後當庭獲釋,特偵組昨天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陳水扁為求有利判決,仍有可能勾串證人,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由周占春審判長組成的合議庭重新裁定。地院今天將傳喚陳水扁到庭,決定是否羈押他。
高院裁定指出,扁案中的同案被告,與扁多有隸屬關係;證人則有企業界人士,昔日多方逢迎或與陳水扁間有相當程度的交情。雖然證人與同案被告在偵查中已具結證言,審判階段仍必須接受交互詰問。
高院昨天連夜將裁定書及卷證送回台北地院,因時間緊迫,北院合議庭以電話通知阿扁今天務必到庭。地院更裁結果有三種可能:維持無保釋放、交保或羈押。不過,按過去案例,合議庭很少會「自打嘴巴」。
高院昨天中午抽籤由法官郭豫珍負責審理特偵組的抗告案,她與審判長林煌儀、陪席法官吳淑惠評議後,在傍晚就作出「撤銷發回」決定。
高院首先敘明,羈押目的在「防止被告逃亡與湮滅、偽變造證據」,除確認被告能到場,還避免因證據隱滅,難以發現真實。
接著,援引九十二年修正的刑訴法「交互詰問制度」及大法官釋字五八二號解釋,強調共同被告、證人在審判期間仍須踐行詰問程序;換句話說,不是檢方偵查時已訊問的相關證人、共同被告,證詞就沒有再改變、串證的機會。
高院質疑,如果陳水扁於審理期間為求有利判決,在詰問程序前與證人勾串,藉以推翻之前不利的證言,即可能發生隱滅證據情形,妨害法院發現真實。
裁定指出,縱使證人不一定接受陳水扁的要求而修改證言,但勢必因此造成困擾,甚至於有法律層面的壓力。而被告在審理中必然會行使詰問權,是否仍不具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陳水扁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再審酌餘地。
對於高院的撤銷裁定,特偵組表示尊重、感謝。
三點反駁特偵組 「陳律師」回來了【聯合報記者蕭白雪08.12.18
扁案起訴後,陳水扁昨天首度現身台灣高等法院,庭訊後深知特偵組的抗告案高院不會開庭,便利用機會強調不會逃亡,還將特偵組抗告內容移花接木,企圖影響視聽,善辯的「陳律師」果然回來了。
陳水扁昨天對著媒體談檢方的抗告理由,主要是想講給高院法官聽;他沒料到的是,當他在高院一樓暢談其愛台灣、不會逃亡時,高院合議庭早已完成評議,陳律師打的算盤未能如願。
最可議的是,特偵組在抗告書中指陳水扁曾在今年九月到黃姓少年處參加法會、且無國安人員隨行;「陳律師」昨天卻說他兩度到苗栗的觀自在蘭若寺,都有國安隨扈,意圖指特偵組所言不實。這種模糊視聽的手法,除了訴諸支持群眾,恐怕難在法庭上討得便宜。
扁嗆特偵組:李登輝要不要押【聯合報記者蕭白雪08.12.18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對特偵組的抗告,提出三點反駁,除強調他深愛台灣、絕不會逃亡,還指稱如果卸任總統有案在查就要羈押,同樣有案待查的李登輝是不是也要一起押?
陳水扁強調,已是卸任總統的他,回到平民、平凡,沒有特殊身分與影響,特偵組抗告書指「卸任總統仍有特殊影響力」,邏輯很奇怪。
陳水扁說,如果要逃亡,不會在兩年前,要求兒媳回台灣生孩子,更不會在今年八月,兒子都已經在美國註冊、取得學生證,還硬把他們叫回來應訊,讓他今天沒有書可念。
陳水扁表示,他連理髮時都有安全人員,兩度到苗栗山上觀自在蘭若寺的法會也都有國安特勤人員在旁,特偵組抗告理由內引用非事實內容,讓他覺得非常遺憾。
對此特偵組指出,檢方抗告書是指陳水扁曾在今年九月到黃姓少年處參加法會,並不是指扁到苗栗觀自在蘭若寺參加法會,不解陳水扁為何張冠李戴。
陳水扁強調,不管支持者有什麼不同意見,他一定會出庭,並已承諾法官,如果不出庭,法院隨時可押他。
更裁若被押 綠委憂扁崩潰【聯合報記者林河名08.12.18
特偵組針對台北地院無保釋放前總統陳水扁抗告成功,北院最快今天就會更為裁定。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批評高院裁定邏輯不通,只會落人「押人取供」的口實。
對於台北地院今天更裁,民進黨內氣氛詭譎。有人擔心,如果陳水扁再度被羈押會崩潰。
立委邱議瑩前天砲轟扁家後,在黨內未引發挺扁人士反彈,有人分析,是因為黨內對吳淑珍已不耐煩,陳水扁也不該攻擊昔日同志。
民進黨對扁案仍執迷不悟嗎?【聯合晚報社論08.12.17
民進黨內終於有人翻臉了!一向被視為挺扁大將的邱議瑩,在陳水扁意有所指地表示「不像余政憲才關兩天就……」,終於忍不住向扁嫂喊話,呼籲吳淑珍要好好面對司法,不要再說謊,不要再玩弄民進黨同志的感情。緊接著余政憲也發出聲明稿,表示社會自有公評,對於扁辦的說法不予評論。這篇聲明表面上不痛不癢,其實表白的是:我對你陳水扁已經仁至義盡了,你可別得了便宜還賣乖!
民進黨內以倒楣的排行榜論,余政憲肯定是排在前頭。當年他與扁珍的親近關係人盡皆知,誰都記得他親自替扁嫂推輪椅的畫面。當然扁也沒少照顧他,綠色執政八年,余政憲先後主掌了體委會與內政部,際遇算是不錯了。但這並不等於余政憲可以無怨無悔替扁蹲看守所。
想當初,就是因為吳淑珍硬是要余政憲洩露評審委員名單,才讓他今天淪為南港展覽館弊案的被告。他本人並沒把錢放進自己口袋裡,卻被押進台北看守所。羈押期間的惡劣環境,熱水澡都沒得天天洗,伙食更別提了,加以特偵組的人證物證俱全,怎麼可能不認罪?扁還譏諷「撐不到兩天就全招了」,確實該當邱議瑩所罵「玩弄同志感情」。
余政憲那裡曾想到:會因為扁珍貪錢而蹲看守所,也因此被檢察官起訴?一世的政治經營毀於一旦,未來若定罪,還可能再坐牢。受扁家牽累到這般田地,到頭來還被陳水扁抱怨,余政憲除了表示「社會自有公評」,還能說什麼?這種際遇,黨內同志怎會不感慨,支持者又怎麼不替他抱屈?
綠營內部頭腦還清楚的人,只要仔細讀過特偵組對扁珍的起訴書,相信沒有人不搖頭嘆息。呂秀蓮會說扁應向台灣社會道歉,並不是她前倨後恭,而是這份起訴書叫人真的無話可說。挺扁人士只要還有一絲理性在,就算感情上放不下,但看看陳鎮慧、馬永成、吳景茂、辜仲諒、陳敏薰等人的證詞之後,誰還能理直氣壯替扁辯護呢?
那些代扁受過的人,受了罪還被嫌,可真是覺得「太超過」了!扁家的高姿勢一擺,等於是自己把挺扁者的感情也切割掉了。扁家自作自受,但其他民進黨人還要繼續執迷不悟嗎?
不自為裁定 高院少發夢遊囈語【聯合報張升星/台中地院法官08.12.18
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阿扁無保釋放,立刻引爆社會的不滿情緒,輿論亦多質疑法官裁定的正當性。本案裁定理由依照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九二號意旨,認為羈押乃是保全程序的「最後」手段,阿扁固然涉嫌重罪,但是檢察官並未舉證有何逃亡或串證事由,同時附具阿扁遵期到庭的承諾,因此認定並無羈押必要。
從法律面來看,法官的裁定從保障人身自由的憲法層次思考,頗富自由主義的色彩,即使和社會氛圍形成強烈反差,但是合議庭仍然「具體而明確」地敘述其心證理由。社會對於裁定理由的兩極反應,其實只是反映政治好惡的當然結果,並不能否定合議庭法官努力增加司法「透明度」的用心。
從社會面來看,阿扁家族奢華招搖的行徑雖然惹人非議,但是如果把民眾的不滿情緒全都歸咎於政論名嘴煽動民粹的結果,則顯然是見樹不見林的錯謬。其實民怨真正的根源還是在於冗長而荒謬的司法程序!
眾所周知,「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是台灣司法的本土特色,因為司法程序令人不耐,所以社會必然充斥著要求羈押被告的報復聲浪。既然正義永遠遲來,那就只有透過羈押被告的「假執行」,才能滿足些許社會正義的要求。
台灣社會這種「重羈押,輕審判」的畸形怪狀,其來有自。例如台開案移審時,合議庭准許趙建銘交保的裁定同樣招致輿論猛烈抨擊,嗣後檢察官三度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二度撤銷發回,理由都是認為趙建銘「確有逃亡之虞」。程序上連番折騰之後才好不容易進入審理。但奇怪的是,當趙建銘上訴之後,承審的高等法院卻從未羈押趙建銘!不是「確有逃亡之虞」嗎?果真如此,高等法院何不逕行羈押?若能想通其中深奧的法理,應該就能擔任高院法官了!
社會對於羈押的重視,遠甚於審判的內容,從法治觀點來看,絕對不是正常現象。台開案上訴後,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審理重點就在於不法獲利如何計算?共犯所得是否併計?稅捐成本應否扣除等?當「法學」問題變成「數學」問題以後,想要找出完美的數學公式而判決確定,恐怕就只能俟河之清。
二○○三年六月,美國生活大師瑪莎史都華因內線交易案起訴,歷時一年後被依偽證及妨害司法定罪,在二○○四年七月入獄服刑。日前爆發的伊利諾州州長賣官貪汙案,州長被FBI逮捕後,隔天就提起公訴,法官諭知美金四千五百元交保,而檢察長則另行起訴請求伊州最高法院裁定停職,一切靜待司法程序進行。人家的司法正義給付猶如生產線上的標準流程,台灣卻還停留在秤斤論兩的吆喝買賣。
從趙建銘到陳水扁,周審判長的合議庭始終展現出價值取捨的一致性與可預測性。法官裁判得受公評,本來就是法官應該承擔的壓力。輿論的批評與指摘,無論是事實認定還是法律適用,只要不宥於藍綠立場的僵化思考,都是有助於司法進步的諍言。
政論名嘴對於承審法官的政治屬性多所著墨,其實法官是藍的還是綠的也許並不那麼確定,但臉是黑的應該是不會錯的。美國最高法院宣告「黑白隔離」政策違憲時,憤怒不滿的民眾甚至要求吊死華倫大法官,本案中只有合議庭審判長被立委檢舉瀆職,已經夠安慰的!
特偵組向高等法院提出的抗告狀中,特別要求高院應「自為裁定」,這點倒是非常值得贊同。遺憾的是,這種合法而卑微的請求,高院老爺還是依然故我,照樣撤銷發回。尤其可議的是高院認為阿扁可能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既然如此,豈不是更應該迅速自為裁定羈押,以資保全嗎?還發回幹什麼?
高院的裁定裡面,有法條、有學理、有指摘,就是沒有擔當!唬唬外行人還可以,但不必搬弄「是否即不具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即非無可能」、「自有再審酌餘地」的法律贅語來折磨社會。
社會要的是答案,不是無聊的神諭籤詩或者夢遊囈語!
涉案辦案愈噤聲 愈凸顯爆料價值【聯合報余豈/大學教師08.12.18
台灣日前發生邱毅被扯掉假髮事件,對照美國呼籲伊拉克政府依正常程序處理向布希扔鞋的記者,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則呼籲「台灣人」打電話到國民黨表達不滿,並要求國民黨開除邱毅黨籍「以謝國人」,不僅好笑,簡直欠缺智慧!
邱毅事件鬧越大,人們就更注意到其導火線是民進黨前總統的貪腐。相形之下,美國怕再引起對伊拉克戰爭的討論,冷處理整個丟鞋事件,比起民進黨實在高明太多了。
若綠營認為陳水扁受了不白之冤,民進黨曾執政八年,難道找不出相關人士把幾個大案裡「不能說的秘密」攤開來作個交代?以合理的反爆料讓民眾看看哪方較神準,很難嗎?否則,待局外人邱毅爆的料陸續被證實,再恨之入骨地扯他頭髮自爽,還談什麼「勇敢的台灣人」?不僅自己面子丟光了,更令人瞧不起民進黨。
民進黨力挺貪腐被訴的扁挺得理直氣壯是他們的自由,但此情勢已襯托出蔡英文等年輕世代的政治菁英,若非欠缺領導力,就是機會主義者,面對這種道德危機的政黨,人民能有何期望?
綠營痛恨邱毅其來有自,可是綠營對「誰讓民進黨難堪」這個嚴肅問題的思考,只停留在把扁嫂描繪成全台最恐怖的女人的層次,彷彿汙名化吳淑珍一人,整個腐敗墮落的共犯結構就清清白白了!這難道不是粉飾太平?更可嘆的是綠營以為只要打擊邱毅,就能堵住爆料,這不是對台灣新聞界和司法界的最大輕蔑?
綠營先前用司法人權大帽子替貪腐的前總統辯解,繼之嘲諷人權遭侵犯的邱毅,根本是做錯文章;不過,整件事無關正義,而是精密的權謀布局。雖然台灣已實行單一選區兩票制,理論上應可淘汰三寶式、小丑級的偏激政客,但只要能煽動兩、三成民眾敵我對抗的情緒,就足以在選舉中穩住一定版圖。因此,民眾要有冷戰思維還魂的心理準備。
揭弊不是立委的職責,但還有誰能對付陰暗角落的邪惡?以過去八年檢調體系不堪的信譽,連情報頭子都與貪腐者互通聲氣而被收押了,人民對於體制的信任恐怕還得等上一段時間。
現在,扁出來了,當然會用一切資源絕地反攻,檢調司法之信譽更懸於一線;但民進黨支持者愈是挺貪腐,讓歹戲拖棚,原本隱而不發的弊案爆料就會愈多。涉案的與辦案的愈噤聲,就愈凸顯爆料小配角的價值,這才是整個扯假髮事件最大的弔詭。
亞洲四小龍貪腐 台灣愈來愈沉淪【聯合報編譯林沿瑜08.12.18
國際間評比各國清廉程度的三項主要「貪腐指數」顯示,台灣近幾年貪腐程度愈來愈惡化。
三項「貪腐指數」分別為「全球治理指標」、「貪腐印象指數」和「政經風險指數」,都是由世界銀行和國際透明組織等獨立單位所做。三項指標一致顯示,台灣從2004、2005年以來,貪腐情況有愈來愈嚴重的趨勢。
在亞洲四小龍中,台灣在前二項指標的最新統計資料中倒數第二,僅領先南韓,但在「政經風險指數」中敬陪末座。而且,南韓這幾年得分狀況多半是起起伏伏,意味貪腐狀況有時出現改善,台灣則幾乎是一路下滑。
國際通訊社路透針對這些評比指出,不論在亞洲或世界各地,一直都看不到有效解決貪腐問題的明顯趨勢。
在世界銀行領導政府治理及反貪腐工作的考夫曼(Daniel Kaufmann )表示,證據顯示,發動另波反貪腐行動,設立更多委員會或道德機構,以及持續研擬新法令和行為準則,都無法有效遏阻貪腐,應該針對國家治理方式做出根本以及有系統的改革。
考夫曼指出,如果一個國家將國家治理的能力從一個相對較低的水準,提升到一個平均水準時,那麼經過一段較長的時間後,平均每個國民的收入可以成長到原來的三倍,嬰兒死亡率和識字率也會以類似的比例減少。
聯合國4年前引述世界銀行的報告指出,全球每年用於賄賂與貪腐的金額高達一兆美元,相當於全球國內生產總值的1/30;若能消除這些腐敗行為,國民經濟可飆升到原來的4倍,兒童死亡率可下降75%。
德國帕紹大學經濟學教授蘭斯多夫表示,貪腐相當大程度影響了國際資金的流動,「資金會流向那些擁有對抗貪腐名聲的國家。」
昨批珍 邱議瑩:一夜好眠【聯合晚報記者邱珮瑜08.12.17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批吳淑珍的一番言論引發風暴,黨內立委多半認為現階段不宜發表太多言論,但她今天再度說,希望外界不要定位為批扁,她只是做自己、說應該說的話,唯有痛定思痛,民進黨才有改革空間,若一味說謊推卸責任,只會讓支持者傷心,自己沒有感受到壓力,一夜好眠。
面對扁案引發黨內爭議,立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指出,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法庭上做最完整真實的陳述,由法院來定奪,現在不分朝野、政黨、個人等,均不鼓勵針對其中的內容互相批判,或當作題材來做攻擊的內容。立委陳亭妃也說,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力,但針對現階段司法不適宜表示太多意見,大家應尊重司法調查。黨內制止聲音不斷,邱議瑩今天態度轉趨保守,但仍表示這是大家的肺腑之言,她只是說出自己的話以及這段時間以來的觀察,總召柯建銘也為邱議瑩緩頰表示,邱議瑩只是一時不滿說出口,她也跟他表示這是一時無奈的抱怨而已。
從邱議瑩的真心話談起 >中時08.12.18中時社論
陳水扁像個沉重的鉛塊,緊緊纏著台灣,不斷向黑暗漩渦的底層拉。咕嘟咕嘟冒個不停的弊案,翻攪著藍綠對立,消耗台灣的氧氣,但也在測試台灣的肺活量。能不能擺脫這個向下沉淪的包袱,為台灣重新找回向上的活力,是朝野全民都必須努力的課題。
藉著熟練的政治操作,陳水扁原已成功做到挾深綠以令民進黨,但停止羈押後,他對前內政部長余政憲的招供有所埋怨,引發嫡系子弟兵的寒心與反彈,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公開聲援余政憲,並要求扁嫂吳淑珍「好好面對司法,不要再說謊,不要再玩弄民進黨同志的感情」。這些話,其實在很多人心裡都憋了很久,也是最近這段期間裡,民進黨人士最不虛矯圓滑的真心話。
很簡單的三件事:面對司法、不說謊、不玩弄同志感情。但回顧陳水扁夫婦這一路走來,事事樣樣都朝相反的方向做,而且毫無悔意,依舊犧牲他人照亮自己。如今窮途末路,無所不用其極作困獸之鬥時,恐怕也很難突然轉性,但綠營其他人士,到了這個時候,面對著幾億現金搬來搬去的事證,以及阿扁夫婦的自私冷血,是不是應該好好問自己:同志愛扁,但扁愛同志嗎?或者,台灣愛扁,但扁愛台灣嗎?
在邱議瑩的真心話之後,民進黨內可能會出現更多類似的聲音,不再被死忠挺扁的深綠群眾綁得動彈不得。而隨著扁家弊案一一浮現,如果罪證確鑿,不只扁家需要好好面對司法,民進黨也必須好好面對陳水扁,不能再以捍衛司法人權來顧左右而言他。現在子弟兵的反彈,如果只是出於個人忠心換絕情的憤怒,而不是基於道德上的大是大非,那未必能證明民進黨真的唾棄貪贓枉法。
數十年來,民進黨以弱搏強生死與共,黨員之間有深厚的戰友情義,如果能輕易割裂,坦白說,那也就不是民進黨了。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即使理智上知道阿扁做錯了,感情上卻怎樣也無法捨棄,甚至還要在阿扁吶喊司法迫害時出面相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剖析得很清楚,這其中,有歷史環境的因素,有現實政治的因素,也有感情的因素。陷在阿扁困境中的民進黨,其實是需要被了解的。
但是,一位曾經貴為總統的人,可以如此厚顏貪婪,而且不顧社會代價繼續翻雲覆雨以求自保,這已經不是一般的弊案,而是涉及台灣將向上提升,抑或向下沉淪的嚴肅課題了。現在民進黨受傷慘重,身心都需要一段調適期,但民眾即使願意體諒,也不會無盡期地等待民進黨長大成熟。
如今陳水扁既是民進黨的包袱與共業,也是台灣的包袱與共業。切割並不是最好的作法,因為陳水扁犯的錯,是在一個集體情境與分享體系下實現的。曾經他一呼百諾,黨內異議者痛遭圍剿,想分享權利與利益者鑽營不已。如今他樓塌了,過去幫他撐場幫腔者,就完全不需要檢討了嗎?如果把責任全推到他一人身上,這整個共犯性的集體運作,就沒辦法作真正深刻的檢討,當然也沒機會進行改進,結果可能相同的事再度上演,只是主角換個人而已。劃清界線是很容易的事,尤其當對方失勢時,難的是在面對陳水扁的同時,也好好面對自己曾有的角色,以及應做而未做的事、應堅持而未堅持的理想,並且勇敢負起責任,不讓錯誤重演。
因此,蔡英文主席強調,概括承受是民進黨負責任的表現,也是讓民進黨與整個台灣社會向前走的唯一方法,我們期待未來能看到民進黨更具體的作為。
由於長期的同志情感,民進黨曾經縱容陳水扁,台灣社會曾經縱容民進黨,事實證明,是非不明的縱容不但無助於對方的成長,也有害於整體的發展。扁家弊案不只是陳水扁的過錯,民進黨與台灣社會都有程度不同的責任,在忙著指責別人的同時,如果大家都能回頭好好省思自己,並且從中學習到教訓,那麼,扁案將不再是個讓台灣陷入深淵的鉛塊,而是能踏著向上提升一步的階梯。
(楨:<自作孽的中時>至今仍不時在助扁為虐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8426874/20080627055420/)
為一人而修法>中時08.12.19中時小社論(楨:本要因案而修法)
立法院初審通過修改卸任總統禮遇規定,將原涉貪定讞才取消禮遇,提前到一審判決。
藍軍說,顧及社會觀感,必須如此修改。綠營則表示,只為陳水扁一人,而修改禮遇規定,擺明是政治追殺。
老實說,如果國民黨真有「政治追殺」之心,綠營也沒資格喊冤。韓國的元首一爆貪汙案,即公開道歉,然後乖乖地剃光頭,到寺廟靜思悔罪。日本首相涉貪,則退出政壇,從此不再公開露面。
反觀陳水扁,「海角七億」被國際洗錢組織曝光,還硬拗是「建國基金」,再由吳淑珍頂罪。明明親信與行賄商人都已承認犯行,陳水扁卻還煽動無知群眾干預司法,這樣的卸任總統還在享有禮遇,確實令人憤怒。
不過,民眾可以宣洩一時的情緒,立委卻不能因一時的情緒,而破壞國家長遠的制度。
首先,「無罪推定」是法治的基礎,這基礎一崩塌,人權、民主也就毀了。別忘了,二審仍是「事實審」,二審未走完,就表示「真相」還未明﹔未定罪,先處罰,合理嗎?
再說,卸任元首之禮遇,不只是對他個人的酬庸,也是國安之一環。試想,一審宣判有罪,即撤銷卸任元首之維安,萬一「兩顆子彈」重演,台灣承受得了後續的政治衝擊嗎?維安與監獄間全無空檔,應該更符合國家利益吧?
尼克森因「水門案」下台後,照享禮遇;像陳水扁這種人格的總統,應會「空前絕後」,有必要為一人而修法嗎?
相信司法會還人民一個公道 >中時08.12.20中時社論(楨:終時的肖想)
一場該押扁還是縱扁的審檢角力,讓扁家弊案這齣戲,始終下不了片;讓挺扁者周周有事可做,不是到特偵組就是到法院、或者進寶徠官邸,為扁送暖兼放話;更讓反扁者日日打開電視,都能看到名嘴們批扁、罵特偵或罵法官,抒發景氣低迷下的鬱悶情緒。
特偵組第一波起訴陳水扁及相關人等,全台矚目的就是這位史上進帳最多、洗錢遍及五大洲的卸任元首,到底還押不還押?本來就討厭扁的人,從扁家弊案開始就相信扁家真會A錢,很多本來支持扁的人,看著扁家弊案愈滾愈大,信任就愈來愈少,到最後看到陳水扁就頭痛,恨不能就讓扁安安靜靜待在看守所。但是,陳水扁本事真大,即使進了看守所,也安靜不了。周占春第一次裁定扁無保釋放,主要原因是卸任元首禮遇,扁走到哪都有隨扈跟著,根本沒有「逃亡」的可能,但告誡扁一定要出庭,不可挾群眾干涉司法。特偵組抗告書中,則特別強調勾串、湮滅證據的可能性,高院直截了當認同了特偵組的觀點,要求地院重裁。
周占春再次開庭,歷經八小時庭訊和評議,維持原裁,但設定所謂的「回籠條款」:一不能挾群眾力量影響審判程序,二不能威嚇證人。很諷刺的,周占春開庭同時,就有一群挺扁人士在法院外拉布條、掛標語喧鬧,陳水扁完全可以遵守「不挾群眾出庭」的告誡,因為他是「挾群眾出庭」;至於扁與證人和案件關係人等到底有沒有勾串、湮滅證據的可能?乃至威嚇證人?周占春認為特偵組沒提出具體事例,相反的,特偵組很明確地至少提出三個案例:一是扁嫂吳淑珍交代杜麗萍只能承認幫助洗錢五點七億,不能承認幫元大馬家送兩億進官邸;二是交代馬永成和林德訓等要扛下國務機要費造假的責任;三是陳鎮慧、甚至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被提訊時,甚至拒絕扁家代為委任的律師到庭。
周占春其實很仔細也很嚴謹,八個小時重裁此案,以七點理由,全部推翻特偵組提出的事證。簡而言之,就是「檢察官已就本案相關事證加以鞏固」,案經移審法院後,陳水扁並無勾串證和湮滅證據的行為,周占春只差沒講白話文:特偵組對全案相關犯行,查得夠詳細啦!法界人士就認為,照特偵組鉅細靡遺的起訴書,不論親藍親綠,任何法官要做出無罪判決,都不容易,周占春亦然。
陳水扁迄今臉不紅氣不喘地聲言沒有一毛錢進自己的口袋,從特偵組已偵結起訴的四大案看來,彷彿確是如此,因為所有的錢都從扁家人頭帳戶轉出海外,最後受益人是扁的兒子陳致中!
陳水扁自爆扁家現金庫的七億四千萬都是選舉結餘款,「本來錢更多。」如果真的都是選舉錢,這裡頭有幾個問題,選舉結餘款都是陳水扁總統大選的結餘款嗎?還是扁兼任民進黨主席時的大小選舉政治獻金?民進黨年年鬧窮,即使執政八年情況也好不了哪裡去,結果黨主席家有私庫藏鉅資,黨卻一窮二白,更可笑的是,這些選舉錢最後竟成為吳淑珍、陳致中夫妻進出動用、甚至轉出轉入的款項,民進黨難不成窮呆了,才會相信扁的這番說詞?
周占春無保兩度釋扁,被深綠挺扁人士奉為「司法人權之英雄」,法院外喧鬧之後,大大地表揚周占春一番,他們忘了,周占春正是台開案中重判扁婿趙建銘之人;屆時,周占春做出對扁的任何判決,陳水扁和挺扁人士,總不能再理直氣壯地批評扁遭政治迫害、司法迫害了吧。周占春釋扁,某種程度其實是削弱、釋放了挺扁的動員能量。本來陳水扁在特偵組抗告後要舉行記者會,「逐一駁斥」起訴書中的論點,在重裁庭後,陳水扁決定取消,改在官邸會友,扁和扁的委任律師都說:要低調、本來言行都要調整。一個縱容老婆、家人洗錢洗遍全球、接受金控、營建、甚至高科技業者抱著鉅資「進貢」的卸任元首,有什麼顏面以群眾運動自證清白?
全台民眾根本不必為押不押扁動氣,在特偵組起訴之後,陳水扁能面對的只有司法,相信司法會還給台灣人民一個公義!
扁再無保釋放 附帶回籠條款【聯合報記者蘇位榮08.12.19
特偵組抗告陳水扁無保釋放,高院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合議庭昨天經八個小時審理及評議,仍認為陳水扁沒有串供逃亡之虞,裁定扁無保釋放,限制出境及住居。
審判長周占春、受命法官何俏美及陪席法官林柏泓組成的合議庭雖仍維持無保釋放裁定,但附帶要求陳水扁兩個「回籠條款」:不得挾群眾力量影響審判程序進行,以及不得對本案證人及偵審公務員或其配偶直系血親等相關親屬恐嚇或危害等。
特偵組檢察官聆聽裁定後,神情落寞,沒有立即表示是否要再抗告,僅說收到裁定書後,再決定檢方依法能行使的職權。
陳水扁退庭後也僅謝謝大家關心,沒有多表示意見。
昨天庭訊長達五小時,合議庭評議達三個小時。裁定理由指出,陳水扁會和誰串證,檢察官說「每一個都有可能」,仍沒有具體說明會和哪個證人勾串;而檢察官對於扁會串證多久,回答要視法院的審理時間而定,但審理時間難料,不能因檢方此一主張,就長期羈押扁。
關於陳水扁透過張瑋津,將他與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朱朝亮的合照交給特偵組一事,合議庭指出,張瑋津揭發照片的時間,是在扁在押及禁見之時,且張女在檢方偵訊時表示,「拿出來目的,是為了要檢察官遵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可見張瑋津公開照片,並非陳水扁所指示。且本案既經檢方起訴,顯見檢察官未受影響。
合議庭也認為,自承協助吳淑珍搬運七億四千萬元鉅款到元大的杜麗萍交保後自殺的真正原因,與陳水扁有何關連?檢察官並未釋明,且杜女自殺時,扁正在看守所羈押禁見中,不能認為她的自殺與扁有關。
合議庭也認為扁移審後,迄今沒有勾串陳鎮慧的行為。因此裁定陳水扁仍無保釋放
周占春:再抗告 盼高院自行裁定>中時08.12.19王己由
台北地院十八日經過近五小時庭訊、三個小時的評議,以七大理由、再度作成陳水扁無保釋放的裁定。審判長周占春昨晚十時卅分宣示裁定結果後,當庭指出,發現真實和保障人權不得偏廢,法院不得不擇手段、不問是非及不計代價的方法,來發現真實,「我知道我這樣的裁定,檢察官一定很失望,馬英九、吳淑珍和蘇治芬的案例,也都沒有羈押,檢察官若不服,可以向高院提出抗告,我也希望高院能自行裁定。」
合議庭認為,沒有事實足認陳水扁有逃亡之虞、檢察官也未提出具體事證,證明扁有串證、湮滅證據,雖然犯罪嫌疑重大,既然無逃亡之虞,且可用輕微手段代替羈押,就不能單以涉犯重罪羈押。合議庭七項裁定理由如下:
一、陳水扁案發迄今,沒有逃亡事實。檢察官指稱被告能支開國安人員,經訊問在場國安人員,表示不會任由扁單獨外出,即使是私人行程,還是不可能任由扁單獨行動。檢察官僅以被告在海外有鉅款,認被告有「逃亡動機」,與羈押要件不符。
二、檢察官指稱被告與多名共同被告、證人勾串或湮滅證據部分,都在偵查期間,本案已經起訴,顯見檢察官已就本案相關事證加以鞏固,案件起訴移審法院,被告迄今並無任何勾串證人或湮滅證人的行為,尚無事實足認被告於本件審理中有勾串證人或共犯之虞。
三、檢察官指林德訓、馬永成、陳水扁、吳淑珍等四人利益不同,律師竟與四人律師共同開記者會,顯見仍有勾串之虞,但依檢察官提供的新聞報導,卻載明馬、林的律師努力與扁珍切割、不斷強調自己當事人沒有A錢,可證明利益不同的被告,所選任的律師在同一記者會,各自為當事人陳述,難認彼此有勾串之虞。
四、檢察官指被告有干擾行為,從張瑋津公開照片時間,是在被告羈押禁見期間,顯然不是陳水扁指示,照片上書寫的文字語意曖昧、作用不明,難免啟人疑竇有影響檢察官的聯想,但難以此為羈押事由。
五、證人杜麗萍自殺事件,原因為何,檢察官並未釋明她自殺的原因與被告有何關聯,況杜女自殺當時,扁還在羈押禁見中。
六、本案移審後,無事實足認陳水扁審理中勾串證人陳鎮慧,為防止與證人勾串,可以命不得與證人、偵查公務員有危害或恐嚇行為,違反者可羈押回籠的條件即可。
七、從檢察官所言,對被告會與什麼證人勾串,顯然不甚具體,串證必需有具體的證人存在為前提,不得泛指所有證人均會串證。
高院別再當「推事」>中時08.12.19王己由
陳水扁羈押更裁案,一如各方預期,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再度將陳水扁無保釋放。審判長周占春更當庭說出心中的話,在現行刑事訴訟制度未修正、檢方又提不出足以撼動周占春裁准羈押的新事證下,如果檢方再抗告,高院應該勇於表態,不能再以「推事」了事。
我國法官的名稱,是從「推事」更名。推事原意,意在職司審判者,能推敲各方事證,從中做出裁決。然而過去,因時常發生「推事」,未推敲事理,也因此成為高坐審判檯者,被抨擊推卸責任遭抨擊的代名詞。
雖說推事已更名法官,但近年來,每逢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對於涉案被告應否羈押的問題,往往成為一審檢辯相互攻擊的源頭。探究關鍵,就在於現行刑事訴訟制度,凡審判中案件被告羈押,一旦檢方不服羈押、抗告成功,高院都發回地院重裁,然後由原承審法官負責。
實務上,除非檢方能夠拿出新的具體事證,否則原本裁定不押的法官,不可能自己打自己嘴巴,推翻原先的認定,作出相反裁定。如此上上下下的結果,就造成懸而未決。過去的胡洪九案、最近的紅火案,都是如此,特別是紅火案被告的羈押,直到一審宣判前都未確定。
光一個羈押程序,一、二審就可來回多次,不單浪費訴訟資源,更讓被告應付訴訟之餘,還得分心是否會被羈押。陳水扁更裁案,若檢方再提出抗告,高院就不該推事了事,應如過去胡洪九第五次羈押抗告案一樣,勇於自為裁定,既可避免資源的浪費、社會成本的付出,更能展現上級審統一見解的魄力。
扁坦承轉送合照給吳文忠>中時08.12.19王己由
前總統陳水扁,十八日坦承,曾透過張瑋津轉送寫有「吳大哥,這是眾多照片之一,請留作紀念」文字的照片,轉交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特偵組認為這是扁事先設局、意圖干擾偵查,達到否定檢察官偵辦國務費四大弊案的正當性。陳水扁答稱,這是欲加之罪,但卻未回答題字送照片的動機。
特偵組因此表示,陳水扁的律師如果用政治力干預的理由指責檢察官的抗告,又如何期待陳水扁不以政治力干擾司法,希望合議庭考慮是否羈押被告時,應從全部涉嫌人的人權保障做衡量,而不是考量陳水扁一個人的利益。
特偵組檢察官昨日在陳水扁羈押庭中指出,陳水扁在被聲請羈押前三週,即十月廿日,曾透過張瑋津請人送來陳水扁親筆書寫六點聲明,以及一張七月廿七日在「觀自在蘭若」精舍日慧法師法會上,拍攝的一張照片,上有陳水扁親筆:「吳大哥,這是眾多照片之一,請留作紀念」、「扁1007」等字的照片。
林?慧檢察官指出,陳水扁前述行為,是語帶恫嚇,可以佐證他處心積慮,在影響案件的偵辦。
林?慧說,陳水扁的目的,就是要讓外界認為檢察官一方面辦案;一方面卻與偵辦被告私下接觸,用這個方式質疑檢察官跟偵辦被告,是否有特定的不當協議或妥協,藉此否定檢察官偵辦本案的正當性。
對於檢察官的質疑和說法,審判長周占春在檢辯結束攻防後,特別詢問陳水扁:「有沒有給吳文忠一張照片?」扁回說「有」,審判長再問:「什麼理由要這樣做?」
陳水扁馬上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是張瑋津和特偵組檢察官之間的問題,「硬把本人扯進來,這是不公平。」陳水扁表示,張瑋津說她是特偵組的器官,幫特偵組做事好幾年,進出特偵組像「行灶腳」,電話拿起來,要打給誰就打給誰。
檢:扁嫂找來杜麗萍 要她封口【聯合報記者劉峻谷08.12.19
特偵組檢察官昨天火力全開,指扁辦為陳鎮慧等人聘律師,目的在監控同案被告供詞,吳淑珍還找杜麗萍到寶徠廣場住處要她封口;扁的律師鄭文龍反諷:「扁現在很乖,上班到辦公室,下班回家」,不可能和其他人串證。
檢辯在法庭激烈攻防,檢察官一度動氣指律師嘲諷檢方提的是「烏龍抗告」,審判庭長周占春以「我也被譏是烏龍裁定」,打圓場要雙方冷靜。
檢察官林嚞慧指出,檢察官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期間,吳淑珍擔心藏放在國泰世華保險室的錢被檢方發現,找杜麗萍等人將七億四千萬元搬走藏錢。
今年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期間,吳淑珍找杜麗萍到寶徠花園住處,交代杜麗萍若被調查,只能承認七億四千萬元中的五億七千萬元匯到國外,杜麗萍另經手的兩億九千萬元來源不能講,證明陳水扁可能與共犯串證。
林←慧說,陳水扁獲釋後抱怨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被羈押兩天就什麼都招了」,是在暗示其他共犯不要做出對扁不利的證詞。
檢察官李海龍表示,陳水扁辦公室為陳鎮慧、林德訓、吳景茂、馬永成等人聘律師,美其名是照顧部屬,實則監控陳鎮慧等人供詞,以法律程序以外的手法干擾檢方辦案。
李海龍指出,陳鎮慧後來主動要求偵訊時不要律師在場,才供出奉命詐領國務機要費過程;吳景茂則是換掉律師才說出當扁家的人頭,協助妹妹吳淑珍洗錢。
扁的律師鄭文龍反駁,陳鎮慧、吳景茂是因檢方押人取供,才被迫做出檢方要的供詞;檢方迄今未能證明扁是否知道國泰世華銀行放置七億四千萬元,卻一味指責扁會與共犯串證。
鄭文龍指責,檢方將陳水扁等汙名化,營造對檢方有利的起訴和審判環境,卻侵害總統的外交機密特權;洩漏偵辦中外交機密內容,這是愛台灣的表現嗎?
檢察官越方如以「機密機密、特權特權,有多少罪惡假汝之名」回應,她強調,檢方的職責是查清不當的機密、特權,還給社會公道。
扁自爆 7億選舉錢「本來更多」【聯合報記者王文玲08.12.19
陳水扁昨天在庭訊最後十五分鐘陳述,火力全開,他重申愛台灣的心,不忘批馬英九、李登輝,還虧自己推動司改,卻成司改祭品,並駁檢察官起訴事實「含含糊糊」、「偏見很重」,暗諷辜仲諒「有什麼資格常常見我」。
陳水扁還當庭自爆,檢察官查的七億四千多萬元是選舉留下來的錢,「本來錢更多,放在一間由蔡鎮宇提供,大一點的保險室,選後才把錢移到較小的保險室。」
陳水扁還憤憤不平的說,他涉嫌十幾億要押,之前總統涉嫌十六億,人家沒事,也沒被收押,這算什麼比例原則?
陳水扁解釋,二次金改是二○○四年底,大選後的事,檢察官卻把「白布染成黑」,把選舉錢和金改咬在一起,說他湮滅證據,他絕對有不同意見。
陳水扁還說,南線專案有其背景,主要是「澳洲幫」如李碧君等不敢承認發票的事,怕被檢察官辦偽證,而錢是用於J案及掩飾另一機密外交。
他還酸馬英九說「我不是馬先生,叫下面人擔責任,我是下面人叫我擔」,「我怎麼可能總統兼帳房?」
陳水扁看著曾是司改健將的審判長周占春說,他當總統時也站在司改這邊,結果他支持成立查黑中心,太太被起訴,他成了隱藏性被告;支持特偵組成立,結果只辦他一人,「我支持司改,推動交互詰問,如今卻成祭品」。
陳水扁還說,他最不服的是龍潭案。檢察官不是說他們有七億多現金,起訴書為什麼又寫他們「需錢孔急」,這不是矛盾嗎?
特偵組應當再抗告【聯合報黑白集08.12.19
毫不意外,地院仍然維持陳水扁無保開釋,但加了一句話:「不得脅迫證人等」。
周占春的合議庭果被外界料中,他們不會「自打嘴巴」,而寧陷社會公義於重大的風險之中。合議庭上,法官的面子比司法正義重要?
合議庭可以堅持無保開釋,但必須說服社會何以認定「無串證及滅證之虞」?
合議庭認為:張瑋津的行為是她自己對司法不滿,杜麗萍自殺與陳水扁無關,陳鎮慧等人的律師為陳水扁所僱也沒問題… …。
合議庭的見解簡直是陳水扁的辯護律師之口吻,並完全採用陳水扁方面的說詞,甚至逕自加入連陳水扁方面也未提出的辯詞;例如,合議庭並未傳訊張瑋津,卻竟偏信陳水扁的說法,而不知由何生出一切皆因張瑋津自己報復司法的版本!
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要件有三;一、五年以上「重罪」,而陳水扁所涉非但最高刑可至無期徒刑,且是司法史上前所未見之「重罪」。二、逃亡「之虞」,這一點或許並非一般輿論所爭議,但合議庭僅以隨扈因素而認定「無逃亡之虞」,似亦太過簡單。三、合議庭認定,陳水扁沒有串證、偽變造證據及湮滅證據「之虞」,則是根本不能服人;而昨日的裁定,加了「不得脅迫證人等」等語,豈不等於亦認定有「脅迫之虞」,而何況余政憲已受脅迫?更何況,合議庭又如何執行這些約束?
社會必須接受合議庭的裁定,因為這是法治國家的遊戲規則。但是,特偵組仍有再抗告的空間與責任,這也是訴訟制度為追求社會正義保留的空間!
法官可以要面子,但社會也可以要正義。
陳水扁要為這個「亂」字負責【聯合晚報社論08.12.18
今年真「亂」。這不只是徵字活動票選出來的結果,而且是台灣社會強烈的共同感受。為什麼會那麼「亂」?因為保持秩序感的基本規範被破壞了。為什麼基本規範會被破壞?因為有人認為自己很聰明,可以凌駕於社會規範之上,甚至玩弄法律來取得利益。這樣的人大玩特玩,就毀掉了大眾賴以安穩生活的秩序基礎。
世界經濟不景氣,源自於美國金融風暴;美國金融風暴源自於金融槓桿過度操作,也就是超越規範的投機行為。投機腐蝕了金融秩序根底,表面榮景一夕瓦解,大家都被迫捲入巨大的財務黑洞裡。這是「亂源」之一。
台灣自身特別的亂源,則是陳水扁家族的貪腐弊案,更嚴重的,是他們面對弊案的囂張態度。那也是另一種超越規範的投機行為,任意解釋「政治獻金」的意義,進行實質上出賣國家資產為自己牟利的行為。等到行為曝光了,還無視法律尊嚴,利用政治力量挑戰法律。這是更大的「亂源」。
收拾亂局,除了重建民眾對於秩序的信心外,別無他途。美國除了由政府進行各種紓困和重整手段,更強化金融監理功能。這是收拾亂局的第一步。
同樣的,面對台灣的獨特亂源,司法機構必須有自覺認知,除了將作惡者繩之以法,還要防堵政治力挑戰法律。陳水扁一再運用媒體、群眾為籌碼,阻撓司法機關對於事實的調查,扭曲證據,試圖影響司法公平判斷。如果任其為所欲為,繼續操縱群眾,台灣的基本秩序絕對不可能恢復。
即使在羈押期間,陳水扁都還透過律師繼續進行庭外操控。起訴後獲釋,他雖強調「被傳訊一定出庭」,但從扁辦到扁本人的各種動作,都明白表現他無意自我節制遵守規範。換句話說,阿扁就是要繼續以政治力挑戰法律。在這種狀況下,司法要如何終止陳水扁這種蔑視法律的行為?今天台北地院將重新裁定陳水扁是否繼續羈押,此案受萬眾矚目,就算再以「司法人權」為念的人,看見扁家如此踐踏司法,甚至連民進黨人都發出「不要再說謊」的呼籲,就是因為阿扁的行為「太超過」。
2008年台灣之亂,陳水扁一家要負責!
聯合筆記》誰的人權?誰的特權?【聯合報蕭白雪08.12.20
同樣是在檢方偵辦中被戴上手銬羈押,顏清標、羅福助、劉泰英等人被關進看守所時,被說成是象徵「掃除黑金」的決心;而當陳水扁面臨相同情況時,有人卻認為是汙辱、傷害台灣人的心,是政治迫害及侵犯人權。相近的場景,為何可以得到全然不同的解讀?
台灣政治人物不分藍、綠,被戴上手銬帶往看守所時,面對媒體都只會千篇一律高喊「司法迫害」、「政治介入司法」的口號,毫無創意可言。從來沒有一個政治人物願意反省自己的作為,或採取更高道德標準,誠懇向社會表示歉意。
陳水扁被羈押後,政治人物與法律專家開始討論重罪羈押、判決有罪前戴手銬制度的適當性。台灣的人權,似乎總是要等到遇上重要人物涉案時,才會引起關注。也正因為此種「個案立法」的模式,法制往往顧此失彼,除左右一時社會情緒外,卻未必符合法治常態。
如果重罪不能視為羈押的理由,如果在判決有罪前不應羈押被告,當初苗栗地院法官裁定薛球交保,外界指責法官的聲浪,以後是不是不會再出現?當台北地院法官裁定在火車站縱火的高寶中交保時,當時直衝法院以不堪言詞辱罵法官的政治人物,又該受到什麼樣的譴責?
為台灣農民發聲的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當初向警方自首,醫療人球邱小妹妹的父親在失業、酒醉下失手打死女兒後坦承配合辦案,殺死分手女友又載著屍體找媒體要求向侯友宜投案的張志輝,這些都是主動投案、又願配合調查的案例,個個都沒有逃亡、串證之虞;他們卻從頭到尾被羈押,一直到判刑確定,乃至服刑結束。那麼,是不是法官一開始就侵害人權?
台灣的司法人權確有需要再檢討改進之處,但更需要關心的是弱勢者面對司法時無助,以及那些無知受害者的人權。從這個標準看,司法對打著「人權」口號要求「特權」的政治人物,實在是太寬大了。
扁釋放/邱毅批:周占春玷汙「改革」二字!東森新聞記者張智偉08-12-19
前總統陳水扁再度獲得裁定無保釋放,最無奈的大概可以說是國民黨立委邱毅了。邱毅痛批,審判長周占春枉顧人民觀感以及輿論,替權貴護航到如此明目張膽的地步;邱毅還說,周占春自詡是改革派法官,真是玷汙了改革這兩個字。
陳水扁再度無保獲釋,邱毅氣得將矛頭鎖定審判長周占春,邱毅抨擊,「(周占春)替權貴護航,到如此明目張膽的程度,竟然還自詡叫做改革派法官,他簡直是把改革這兩個字嚴重的給玷汙了。」
此外,邱毅還說,「他(陳水扁)是把照片還有簽名寄給了吳文忠,而上面所寫的字眼,叫做『這是眾多照片裡的一張,請留做紀念。
』連小孩子看了都知道,這是黑道流氓恐嚇的手法,周占春不知道嗎?所以我說嘛,他已經擺明告訴社會大眾,我就是陳水扁的明樁嘛,你要怎樣,不然你是要怎樣!」
邱毅說周占春擺明不怕人家知道,他是阿扁在司法界的樁腳,他呼籲特偵組應該立即抗告。邱毅說,「特偵組應該要提抗告,然後表示它的態度,然後高院也不要講風涼話,就自己裁決吧,不要再推給周占春了,那只是再丟台灣法官一次臉。」辛辛苦苦收集資料踢爆弊案,看到陳水扁沒有羈押,邱毅盡是無奈
周占春的兩種形象【聯合報社論08.12.20
周占春並未否定「若有串證滅證之虞」得予羈押,他是認定陳水扁「沒有串證滅證之虞」而予無保釋放。這是爭議的焦點。
首次裁定庭,周占春將大部分篇幅用於陳水扁沒有「逃亡之虞」,而將其無保釋放;前天更裁庭,周占春則駁盡特偵組對陳水扁「有串證滅證之虞」的指控,仍然將其釋放。
周占春的主要論點是:陳水扁所做串證滅證之事,皆是「偵查期間」所為;並指出,將陳水扁無保釋放後,「迄今並無任何勾串證人或湮滅證據之行為,尚無事實足認被告於本件審理中有勾串證人或共犯之虞」。然而,檢方舉出陳水扁幾件重大串證滅證的實例,是用以推證有串證滅證「之虞」;倘陳水扁在開釋後已有串證滅證之「事實」,則是犯行已成,已非串證滅證之「虞犯」。何況,周占春究竟有什麼天羅地網,能夠證明陳水扁在開釋後「迄無串證滅證之行為」,難道串證皆須面對面公然為之?
周占春決定不羈押,這是體制上給他的裁量空間;但是,周占春決定不羈押的理由,卻應負在法理及常識上說服國人的責任。我們認為,周占春的裁定理由不足服眾。
周占春是「改革派」法官,風評不惡;首次裁定庭表現偏頗,也許是故示瀟灑所致;但前天更裁庭,經五小時審訊、三小時評議,卻仍端出如此偏頗的裁定理由,則是令人驚愕。原來,所謂「改革派」的法官,竟也只顧自己的面子,而罔顧司法公義。
周占春的「改革派」精神,在台開案審判趙玉柱、趙建銘父子時頗有展現,當年的判決書留下一段「權貴犯罪/階級犯罪」的論述,字字鏗鏘,可歌可泣。但是,這樣的「改革派」思維,竟然在二次裁定庭的相關論述中,幾乎完全消失,甚至大相逕庭。
在裁定理由中,周占春駁盡特偵組所有「有串證滅證之虞」的指控。其中有避重就輕者,如不談陳水扁代僱律師對其他被告的威脅,而只稱「共同舉行記者會」,「難謂有勾串之虞」;甚至亦有顧左右而言他者,對余政憲受公開譏嘲恐嚇事,居然無一字交代。尤其不可思議者,是對張瑋津角色的認定。周占春認為,張瑋津公開照片時,陳水扁已在押;張亦供稱,是因她自己要警告特偵組而出此。周占春完全排除了此事有陳水扁預先謀劃安排的可能性,亦似對陳水扁曾以二五○萬元記名支票送給張瑋津的事實毫無質疑,更對最高檢察署的調查報告全未採信;而是一口咬定,這是張瑋津自作主張,「可認張瑋津公開照片應非陳水扁所指示」。
然而,在台開案中,周占春的心證邏輯卻與此判若兩人;他不僅就檢察官起訴部分進行審判,並超越檢察官的指控,而認定趙玉柱父子涉及「公股民營事業」之人事,更判定耐斯公司給趙玉柱的四千萬元是「贈與」而非「借款」;因而,周占春一方面表達了「不告不理」的遺憾,其實不啻是在指控檢察官許永欽吃案。這樣的心證邏輯,為周占春贏得了「改革派」的形象與喝采。
然而,此種風格卻在此次裁定書中全盤消失,甚至背道而馳。這位曾在訴外以心證指控趙家父子介入公股民營事業人事並收受「贈與」的周占春,卻對張瑋津的二百五十萬元未置一詞,又認定張瑋津「公開照片應非陳水扁所指示」,而照片上陳水扁給「吳大哥」的題字,也只是「語意曖昧,作用不明」而已。試問:周占春究竟是在迴護陳水扁,或是在維護自己的面子,而竟作出如此偏執的認定?
台開案判決書中,關於「權貴犯罪/階級犯罪」的論述,表達了周占春對權貴階級的社會特權之嚴正譴責;這與此次裁定所稱「卸任總統,不會逃亡」(所以也不會以其卸任之影響力串證?)的思維與理念,更幾乎是南轅北轍。
在台開案中,周占春指出:「權貴階級」有兩種,一種是「掌有公權力者」,另一種是「有錢人」;而「權貴犯罪」、「階級犯罪」之主題,即是「以權生錢,以錢求權」。周占春更據此痛陳對權貴犯罪之訴究非易,以致正義難伸。判決書的原句說:「權貴階級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構成犯罪,或潛逃出境逍遙法外,絕大多數得以繼續享受其犯罪成果,依然光鮮亮麗地行走上層社會,或繼續支配著台灣社會之政經社會資源,此即權貴犯罪之現象。」
豈不是字字鏗鏘?豈不是可歌可泣?然則,若依此種思維,扁案更是「有公權力者」與「有錢人」所共犯的「以權生錢,以錢求權」的權貴犯罪;陳水扁夫婦的惡性,更甚於趙玉柱父子;而扁案訴究非易、正義難伸之風險更千萬倍於台開案。但是,周占春視迄未承認任何犯行的陳水扁,卻宛如是沒有串證滅證之虞的人權弱者,是不可能指使張瑋津的坦蕩君子,亦是仗義扶危為同案被告僱請律師的慈善家?到此地步,周占春對權貴的社會特權非但已無警覺,反而用「人權」為「特權」辯護,儼然成了否認權貴可能施用特權以對抗司法的魔鬼辯護士!
在台開案中,周占春將自己的正義形象演示得令人欽仰。他非但跳出台開案,逕指SOGO案藏有權貴犯罪身影,且謂「二次金改」也啟人疑竇。一路指摘,除惡務盡。然而,SOGO案及二次金改案之所以辦得雷大雨小或步履艱難,主因之一正是因權貴犯罪不易訴究,更充滿串證滅證的風險。如今,SOGO案、二次金改、外交弊案、炒股案,皆正重啟爐灶,苦思如何將犯罪的權貴繩之以法;但周占春卻似乎視若無睹,難道又要等在判決書上展現自己看穿「借款」應是「贈與」的本事,然後大發「不告不理」的感慨?
扁案的周占春,非但心證邏輯不同於台開案的周占春,甚至連人格狀態亦不同於台開案的周占春。周占春對陳水扁開出「應遵期到庭,不得挾制群眾」及「不得對證人等危害及恐嚇」;此皆徒顯其心虛理虧,周占春何不乾脆明令陳水扁「不得串證滅證」!
扁案的周占春與台開案的周占春,何以判若兩人?
這場抗告並沒有白費【聯合晚報社論08.12.19
一場法庭攻防,最後維持原來裁定,陳水扁還是無保釋放。
光看結果,好像徒勞一場,不過如果深入看一下過程,這場抗告其實還是有其意義。
第一層意義,檢察官和法官都更清楚表白了各自的專業立場。檢察官認定,不羈押陳水扁真的會妨礙案件進一步偵查,對陳水扁逃亡與串證的可能性具體闡明,表示並非侵犯人權式的「方便羈押」。法官也明白表示,只是涉嫌重罪不構成羈押理由,必須有明確的逃亡、串證事理,才能繼續羈押。
第二層意義,雖然法官沒有被檢方說服,還是裁定無保釋放陳水扁,然而規範條件講得比上次明白多了。陳水扁不可以聚眾試圖干擾審判,不可以威脅影響其他被告、證人;如果犯規,就要再度被羈押。這項補充承認了陳水扁不是一般被告,認定他具有足以干擾審判、威脅證人的政治權位,必須接受特別的約束。
受到這樣的條件限制,陳水扁本來預告今天要開的記者會取消了,未來四處趴趴走搞群眾運動的可能性也大幅減少。換句話說,他本來要拿來鬥司法的政治工具,的確受到了相當限縮。如果沒有抗告,沒有昨晚的附加條件,社會今天還得不到這樣的平靜呢!
第三層意義,抗告不成,給了特偵組不能不應對的下階段考題。如果他們真的覺得讓陳水扁自由行動是對司法正義的一大阻礙,就必須依職權再提抗告,準備更有力的資料與推論。要不然,他們就該加快腳步處理手上其他未完成的弊案調查,包括坊間傳聞的二次金改弊案等,認真突破,才有可能另案聲請羈押陳水扁。好好辦、快快辦後續案子,讓滿天飛的傳言得到具體事證,本來就是社會對特偵組高度期待的下一步動作。
在「保障司法人權」與「查察真實,懲治不法」之間的平衡,追求的就是不偏廢,才能達成正義。檢方抗告,要求羈押陳水扁,不是為了報復懲罰,是為了不讓真實被掩瞞;羈押沒有成功,但在限制陳水扁阻礙真實、扭曲調查一事上,抗告還是有所收穫的。我們期勉特偵組砥礪再戰,而台北地院未受輿論指揮起舞,其堅持並非全無道理;雙方雖見解不同,要共同擔負守護正義的責任
邱毅控:周占春曾在法院中幫扁拉票2008-12-20中廣新聞
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兩度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國民黨立委邱毅今天跳出來指控,周占春在陳水扁二度競選總統時,都主動在法院替他拉票,在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後,周占春就在隔年破格擔任司法院人事處長。
邱毅還說,周占春更公開表示,如果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由他負責審理,就會直接判十年徒刑。
針對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的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國民黨立委邱毅,不但痛批周占春從陳水扁在法院中的暗樁變成明樁,20號指控,周占春的立場一向挺扁,陳水扁二次競選總統,周占春都在法院中幫忙拉票。
邱毅也說,就是因為大力挺扁,因此周占春才會在2001年獲破格拔擢擔任司法院的人事處長。
邱毅更指控,周占春曾在法院中公開表示,如果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由他審理,他不用看起訴書,就直接判十年徒刑。
特偵組二度羈押陳水扁失敗,是否會再提抗告?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要等收到裁定書後再審慎研究。
另外,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第二度裁定釋放陳水扁後,也表示檢方如果再提抗告,希望高院能自為裁定,特偵組不排除依照這個模式再提抗告,希望高院自行裁定羈押陳水扁
逕判馬10年? 周占春:沒對外說過【聯合報記者蘇位榮08.12.23
台北地院庭長周占春組成的合議庭兩度裁定無保開釋陳水扁,引發爭議;昨天並爆出周占春「要逕判馬英九十年徒刑」的失言,以及可能被要求「迴避扁案」風波。
立委邱毅日前爆料指稱周占春曾在法院公開表示,如果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由他審理,他不用看起訴書,就直接判處馬十年有期徒刑,馬英九也不用參選總統了。
據悉,台北地院曾詢問周占春是否真有此事?有法官透露,周占春並未否認說過這樣的話。
不過周占春昨晚表示,他私下確有就馬英九的特別費案表示過法律見解,但純屬私人閒聊,他也從未對外說過「不用看起訴書,就直接判處馬十年有期徒刑」這種話。
邱毅另外爆料周占春在陳水扁兩度競選總統時,幫陳水扁拉票。有法官表示,這一部分,司法院已著手調查;如果查明屬實,周占春可能構成刑事訴訟法規定「法官迴避」事由中的「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的問題,必須迴避,不能再審理與陳水扁相關案件。
但司法院表示,並未接獲任何舉發,也沒針對此事進行調查。
周占春昨晚表示,昨天的地院庭長會議,僅就國務機要費案與扁案是否要併案,徵詢各庭長意見,他當時主張國務機要費案原由蔡守訓庭長審理,為求法律見解統一,可併由蔡庭長一庭審理。
而庭長會議中,並無人就他被指曾說逕判馬英九十年徒刑一事提出詢問,對一些莫名其妙的指控,他一概不再回應。
重大變數 扁案法官可能換人【聯合報記者蘇位榮08.12.23
台北地院審理扁家弊案出現重大變數。地院昨天召開庭長會議認為,原由庭長周占春審理的扁家洗錢等四案與先前蔡守訓庭長審理的國務機要費案,具有牽連關係,無法切割。據了解,庭長會議希望蔡守訓、周占春自行協調併成一案,若農曆年後協調不成,庭長會議將投票決定由誰審理,原則上將依「後案併前案」慣例併案。
就陳水扁兩度獲周占春合議庭裁定無保開釋,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也開會決定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並再次請求高院逕行自為裁定。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抗告書將在廿六日前送到高院。
昨天庭長會議決議,法院審理相牽連的案件要併案時,慣例都是「後案併前案」,例如胡洪九背信案、新瑞都案都是如此,扁案也不應例外。依此決議,周占春勢必要交出審理中的扁案弊案,併給先前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蔡守訓合議庭來審理。
周占春昨天原本指示受命法官傳訊陳水扁近日內開庭,但庭長會議認為,扁家洗錢案等四案與國務機要費案,屬於相牽連案件,如果分別由周占春和蔡守訓審理,可能會出現歧異判決,而且浪費訴訟資源。在尚未確定由哪個合議庭審理之前,不宜進行準備程序,要求周占春追回傳票。
庭長會議曾分別徵詢蔡守訓和周占春對併案的意見。蔡守訓表示,願意將審理中的國務機要費案併給周占春審理,但也會尊重法院的慣例;周占春則表示,可以將特偵組起訴的扁家四案中的國務機要費部分,併案給蔡審理。至於扁家海外洗錢、南港展覽館弊案、龍潭購地弊案等,仍應由他審理,但他不受蔡守訓對國務機要費案見解的拘束。
台北地院刑庭共有十八個庭,只有五位庭長,其他十三個庭則由審判長帶領,庭長會議由五位庭長組成,審判長沒有出席權。
冷眼集》扁案怎分案 法官吵翻天【聯合報記者蘇位榮08.12.23
立委邱毅爆料指稱,台北地院對扁案的分案方式根本就是在「圍標」,周占春抽中審理阿扁的機率竟高達百分之五十。其實,台北地院在扁案的分案上,的確是有爭議,在十二月十二日阿扁被特偵組起訴當天,台北地院刑庭的法官們已經為此吵翻了天。
爭執的焦點在扁案究竟應由重金庭的法官抽籤,還是一般刑案的法官都要抽籤?台北地方法院的重大金融專庭只有三個庭,共九位法官,如果扣除三位審判長不能抽籤,加上有兩位法官手上已有其他重大金融案件在審理,也不必抽,只剩下四個法官來抽籤,其中兩位法官的審判長是周占春,推算周占春抽中的比率高達百分之五十。
八月才成立的重大金融專庭,主要審理金融犯罪及洗錢,由於台北地院並未明確規定重大金融專庭是否也審理貪汙案,因而一直存有爭議。在特偵組依貪汙、洗錢等罪起訴扁案時,法院原本認為扁案屬於貪汙案,應由一般刑庭法官抽籤審理,但扁起訴當天,有法官不滿,跑到院長室抗議。
刑庭法官普遍認為,重大金融專庭的法官幾個月來沒有審理過什麼金融大案,一般刑庭的法官案件量重,扁案再給一般刑庭法官辦,實在吃不消,應交由重大金融專庭的法官審理。
台北地院院長楊隆順為了解決爭執,妥協改由重大金融專庭抽籤審理扁案,結果周占春的合議庭中籤。歸根究柢,司法院應明確規定各法院成立重大金融專庭的審理範圍,以杜絕爭議,避免外界質疑分案不公平,造成司法威信受損。
周占春其實愛押人 邱毅:他只對權貴講人權>中廣新聞網 08-12-23
陳水扁涉嫌洗錢貪污,被提起公訴,兩度被周占春法官無保釋放,立委邱毅今天表示,周占春嘴說不支持審前羈押,口口聲聲重人權,其實他在95到97年這三年間,一共審理的37件申請交保停止羈押案件,只有2件獲得交保,其餘的35件都是羈押,甚至連竊盜案的被告父親病危,周占春都不同意被告交保,邱毅痛批,周占春面對陳水扁才講人權,應該交出所有與陳水扁有關的案件。(程平報導)
拿出從法院整理出的資料,邱毅表示,周占春這三年來,共審理了37件「具保停押」的案件,僅僅只有2件獲得交保,卻有35件裁定繼續羈押,其中更有一名因為追討賭債而涉及恐嚇取財被羈押的員警,也因為周占春認為他警察背景會騷擾證人,而駁回交保的聲請,邱毅質疑,難道陳水扁不比這名員警更有能力威脅、勾串證人。
邱毅也痛批,在周占春心中,只又權貴才有人權。
邱毅認為,司法院及監察院不該再不聞不問,周占春也應該主動迴避扁案。
冷眼集》獨裁或獨立 一念之間【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08.12.23
扁案因為審判長周占春二度無保開釋,傷了很多人的心,立委邱毅及名嘴群起圍攻,但押與不押,本是法官獨立審判的權限,一切回歸司法,在審判過程中,周占春的一舉一動,都是可供檢視的,根本不容偏頗的可能性存在,除非周占春敢冒「獨裁」的大不諱,那他在法界將無立足之地。
連日來,立委、名嘴群起砲轟,無非擔心周占春的心證已成,「暗樁」之說,直接挑戰審判空間,戰略明確直指周占春應迴避,但法官團體則籲請給個乾淨的環境。
周占春是否構成迴避事由?首先,被告的陳水扁絕不會提迴避,特偵組目前正忙於抗告,及後續扁案的偵辦,情況也不容許特偵組陷入程序糾紛,否則不利於扁案世紀大審時的論告,至於司法院,角色是司法行政權,如果以行政權介人,必會惹來干預審判獨立的大帽子,要周占春迴避,機率微乎其微。
回歸司法審判,應是目前唯一的期待,周占春堅持司法人權不押陳水扁,本是可受公評之事,權限在他手上,救濟程序上,特偵組已決定二度抗告,待抗告、併案程序結束之時,司法還是要回歸司法。
審判獨立,是近年來司法改革的終極目標,周占春要「獨立」審判,在未來可預期的密集開庭中,周占春在法庭中指揮訴訟的一舉一動,勢必動見觀瞻,稍有偏頗之虞,勢必引發外界關注,審判「獨立」與「獨裁」只有一字之差,端視周占春如何展現智慧。
扁家弊案 周占春願給蔡守訓審【聯合報記者蘇位榮08.12.24
扁家四大弊案由誰審理,可望有結果。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周占春昨天表示,他一開始就主張將特偵組起訴案件併給承審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若蔡守訓願意,他很樂意把案件全併給蔡守訓審理。
由於蔡守訓合議庭的陪席法官吳定亞已調民庭,加上當天扁家弊案抽籤分案時,是由周占春所屬刑三庭的受命法官何俏美抽到;有庭長建議將何俏美調到蔡守訓所屬的刑十六庭,補吳定亞的缺,再將案子全併給蔡審理。是否做這樣的安排,這兩天就會定案。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指出,特偵組起訴的扁家弊案因起訴罪名包含洗錢防制法,犯罪所得達一億元以上,且為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因此當初才會交由金融專庭分案審理。
由於扁家弊案與兩年前查黑中心起訴的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有牽連關係,應合併審理;依照九十三年台北地院訂頒的「刑事庭分案要點」第十條規定,由法官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再由後案承辦法官簽請五個刑事庭長組成的審核小組決定。
周占春昨天表示,他沒有非要辦扁案不可,是一開始蔡守訓主張「小案併大案」,要把吳淑珍的國務機要費案併給他,他才表示,如果蔡不同意接下扁案,至少特偵組起訴的國務機要費部分應移給蔡守訓。若蔡守訓願意,他很樂意把案件全併給蔡守訓。
台北地院表示,牽連案件要如何合併審理,分案要點中沒有明確規定;但由於扁家弊案如何併案已引發社會關切,外界又不斷爆料,恐影響司法形象,台北地院一些庭長認為應儘速解決。
由於周占春對於併案問題已清楚說明他的立場,庭長會議將詢問蔡守訓有關國務機要費案與扁家弊案合併審理的意見,如果蔡守訓沒有不同意見,扁案的併案問題可望獲得解決。
特偵組最近將對是否羈押陳水扁提出抗告,若經高院發回地院,周占春也同意將扁案併由蔡守訓審理,特偵組的抗告案將由蔡守訓的合議庭審理。
併案 為了要統一法律見解>中時08.12.24王己由
前總統陳水扁貪汙等弊案是否會換法官審理?最近成為熱門話題,期間非但涉及複雜的法律關係,也有法官個人對法律認知的堅持,被當成政治議題,是過度解釋了。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涉及的國務費案,因吳淑珍屢不出庭,全案延宕兩年多無法審結宣判,陳水扁涉及的國務費四大弊案,又起訴移審北院。在兩案有相牽連關係下,未來若不合併審理,可能會因「裁判上一罪」的關係,被認定一罪兩罰,出現後案判決「公訴不受理」的重大瑕疵。
在特偵組起訴陳水扁,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前,據了解,北院刑庭庭長就私下進行討論,兩案若有牽連關係,且又分給原承審國務費案的刑十六庭以外的法官,是否要合併審理的問題。
當時,就有人主張,在吳淑珍屢不出庭,又無法拘提羈押的情況下,「與其兩個人困擾,不如一個人困擾」。意即由一位法官合併審判兩案,比兩位法官都要處理吳淑珍出庭問題,可減少不必要的困擾和資源的浪費。
本月十二日,特偵組起訴扁案移審北院後,因扁案四大弊案中的洗錢案,違反洗錢防制法,且犯罪金額超過一億元,符合司法院指示北院設立「金融專庭」審理案件的範圍,也因此,扁案才會僅由金融專庭法官抽籤分案,而並非由全部刑庭法官一起抽籤。
扁案分給周占春那一庭後,原承審國務費案的刑十六庭,兩庭曾經私下討論,認為後起訴的扁案,起訴範圍比原先的國務費案大,理應給周占春那庭審理。
據了解,周占春那庭對此並不同意,消息傳出後,大家都覺得是否因違反「後案併前案」的慣例,所以才被拒絕?沒想到,卻是周占春不想審扁案。
有一說是周不認同審吳淑珍國務費的刑十六庭已作的三個「裁定」見解。
包括國務費三個密封卷宗不是機密、審判不涉及違憲,不必發還扣案卷證給聲請人陳水扁、限制吳淑珍出境等。
如果同意蔡守訓那庭的「小案併給大案」,則接手合併審判的周占春,就得概括承受前庭的「作為」,被原先的裁定見解拘束,如此有違自己對法律的確信。
還有一說,就是兩案的部分起訴被告相同、犯罪事實又有牽連關係,加上不少犯罪事實,是在九十五年六月卅日,廢除牽連犯、連續犯之前就持續進行。未來若認定有罪,就不能依廢除後改採「一罪一罰」的新制,必須依「裁判上一罪」的規定,即一個行為不論觸犯多少罪,都得從一重,依刑度最重的罪名來判刑。
在案件相牽連、判刑又可能有裁判上一罪關係下,如果兩案分開審理,就有可能出現後起訴案件同一被告,因為未和前案合併審酌量刑,縱使各判有罪,後起訴的案件,最後也會被認定「一罪兩罰」,違反刑訴法已提起公訴案件,不能重行起訴的規定,只得判公訴不受理。
倘若出現這種情況,等於特偵組後來起訴的吳淑珍等相同被告,會被認定是違法起訴,為免裁判見解出現嚴重歧異,以及避免浪費訴訟資源,這才是會討論兩案是否合併的關鍵因素。
依目前北院庭長會議的意見、高院的分案規定和見解,以及避免「裁判上一罪」的法律爭議,兩案未來合併審理,且後案併前案,幾乎已箭在弦上,這是統一法律見解,並非單純扁案換法官的問題。
再抗告,請周占春再說明!【聯合報社論08.12.24
上周六本報社論〈周占春的兩種形象〉,頗引起法界的討論;如今特偵組決定再抗告,試就羈押與否之斟酌再贅數言。
陳水扁可謂是台灣司法史上串證滅證之犯行最惡劣的被告,例如:一、命馬永成等捏造「南線專案」;二、又命馬永成等偽造「犒賞清冊」;三、再令陳鎮慧等偽簽領據將國務費現金搬進官邸;四、交付二百五十萬元支票給張瑋津,而張瑋津則精心布局,引特偵組檢察官入彀;五、如今又傳,曾力薦曾勁元入特偵組;六、贈送合照給吳文忠檢察官,「請吳大哥留作紀念」;七、代同案被告僱請律師,使吳景茂、陳鎮慧等感受威脅;八、利用律師傳話,欲教唆余政憲絕食;九、放話譏刺余政憲「兩天就招供」,欲摧毀余政憲的人格形象;十、動員群眾,製造「反扁」即是「反台灣」、「反台獨」的氛圍,對同案被告及證人形成壓力……。陳水扁身為總統及卸任總統,竟然做出這類串證、偽證及恐嚇被告、證人、檢察官的惡劣犯行,且迄今對罪案關鍵情節無一認罪,反而是滿嘴謊言,幾無一句實話;但周占春的合議庭卻認為,這些皆是「偵查期間」的事情,陳水扁已無串證滅證「之虞」,逕予無保開釋。
貪汙罪的證據,往往不同於一般刑案。在凶殺案中,只憑指甲中一片皮屑的「微物證據」,即可定罪;但在貪汙罪中,即使找到了錢,卻未必能夠定罪,有時必須在共犯的供述中得到支撐。
上周六社論提及的台開案,發現耐斯企業給了趙玉柱四千萬元,雙方供稱那是「借貸」,而檢察官許永欽亦認定是「借貸」;但周占春的合議庭卻逕指並非「借貸」,而是「贈與」,亦即暗指其有「對價關係」;若對「贈與」再深究一步,那就是「賄款」了。當時,周占春的合議庭在判決書上甚至暗指許永欽吃案,並表達了「不告不理」的遺憾。然而,對許永欽檢察官而言,雖然查到了四千萬元,但這筆錢究竟是「借貸/贈與/賄賂贓款」,卻仍須獲得共犯供述的支撐。周占春的合議庭可以僅憑「心證」,即逕指該筆款項是「贈與」,這卻是受「證據主義」拘限的檢察官許永欽所辦不到的。可見,在認定證據時,檢察官的「實證」與法官的「心證」,顯為「武器不對等」;這也是檢察官與法官對「羈押」常有不同見解的原因。
然而,如今到了扁案的羈押裁定庭,周占春之心證邏輯卻與他在台開案中的表現判若兩人。例如,檢察官認為,「吳大哥請留作紀念」的照片是為恐嚇,但周占春卻認為只是「語意曖昧,作用不明」而已;這樣的心證邏輯,若亦用在台開案中,周占春豈有可能將「借貸」指為「贈與」?
在扁案中,周占春亦可能面臨類似情境。南港展場案,特偵組只起訴了吳淑珍,卻未及陳水扁,主要是因共犯之供述未提陳水扁;但是,這卻未必是該案的「真相」。周占春是否會如在台開案中將「借貸」認定為「贈與」一般,亦對陳水扁之涉及南港案提出「不告不理」的質疑?平情而論,倘若沒有扁珍串證的嫌疑,南港案難道扯不進陳水扁?而周占春迄今卻仍迫令特偵組指明可能串證的對象;難道不知道,自己將扁珍致靚再度送作堆,就是最大的串證滅證風險?周占春明知故問,這是無知?還是無理?
周占春接到扁案的起訴書時,其心情反應,或許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見相關案情已相當鞏固,即何妨故示開明,將陳水扁無保釋放。但是,周占春亦不可不知,此時的偵辦成果,卻是先押了十餘人以防止串證所達成;而後來能夠將一干在押被告全數保釋,亦是因已羈押陳水扁所致。但周占春居然質疑特偵組,何不羈押吳淑珍?這樣的心態非僅倨傲,且是無理至極。吳淑珍能押嗎?而羈押陳水扁又難道像開釋他那麼容易嗎?另一種可能則是:周占春的合議庭已經產生與特偵組相當不同的心證,所以釋放了陳水扁。例如,特偵組認為是「貪汙贓款」,周占春則視為「政治獻金」;特偵組視為「利用職務藉龍潭購地貪汙」,但周占春則視為是「關心民瘼拚經濟的德政」。反正,檢察官的「實證」不易撐持,周占春的「心證」則是隨時可以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否則,周占春如何說得出「可認張瑋津公開照片『應非』陳水扁所指示」等語?
其實,我們並不希望高院對特偵組的再抗告「自為裁定」,我們想看到周占春的合議庭,如何向社會就他們的「心證」再次作一交代?
張亞中+張瑋津+吳文忠=撲朔迷離【聯合報記者尚毅夫08.12.25
台大政治系教授張亞中昨天說,「在我認識張瑋津之前,吳文忠(特偵組檢察官)跟張瑋津就已經在交往、認識了。」他說,在他跟張瑋津認識半年被詐騙以後,吳文忠跟張瑋津還是有交往。
話題女子張瑋津爭議不斷,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曾勁元發聲明,暗指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和張瑋津「關係匪淺」,張亞中昨天出席立法院座談會,被問到吳文忠與張瑋津的「交往」是否指「男女」的交往時,他語帶保留地說,這部分他並不了解,要看大家對交往的定義如何。
張亞中說,他約在2005年底認識張瑋津,張瑋津和吳文忠兩人在此之前就已經在交往,他是在翌年才認識吳文忠。
最高檢察署正調查曾勁元與張瑋津兩人協助扁向特偵組傳話一事,卻扯出張亞中曾與張瑋津交往。張亞中無奈地說,「不夠意思」。他說,張瑋津詐騙他六百萬元,他已經提告,張瑋津也已遭起訴;至於吳文忠對他的指控,他會寫信給監察院交代清楚。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扁案照片風波扯出案外案,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曾勁元指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與女子張瑋津交情匪淺,台大教授張亞中也指吳文忠與張瑋津交往,讓案情更加撲朔迷離。吳文忠昨天斬釘截鐵地說,他與張瑋津是朋友非情侶,結婚迄今他不曾碰過第二個女人。
曾勁元表示,最高檢今年十二月八日調查扁案的照片風波時,吳文忠說他曾勸張瑋津可以和張亞中教授交往,後來「雙張」因故分手,張瑋津鬧自殺,吳為此感到愧疚,因此與張瑋津一直有聯絡。
張亞中曾控告張瑋津詐欺,指她以代為操作股票、保證獲利為由,要他匯六百六十四萬元到指定帳戶,事後他調閱證券帳戶發現沒有任何股票交易紀錄,認為被騙。
針對曾勁元和張亞中的說法,吳文忠昨天下午回應說,他與張亞中、張瑋津都是朋友,但與張瑋津絕非男女朋友或情侶;他一生自豪的一件事,就是「婚後沒有碰過第二個女人」。
吳文忠表示,九十三年間偵辦高捷弊案時認識張瑋津,後來偵辦內線交易案時,曾請教張瑋津關於實務上炒股的手法;今年發現她對幾個案件特別關心,開始提高警覺。
吳文忠強調,此事早已向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報告,特偵組曾調閱他與張瑋津的通聯紀錄,調查結果認為並無不法;這是外界打擊特偵組的離間計、調虎離山之計。
是誰破壞併案規則,無端掀起風暴?【聯合報社論08.12.25
特偵組起訴扁家四大弊案,由台北地院周占春庭長主審;惟庭長會議認為與先前蔡守訓庭長主審的國務機要費弊案之間有牽連關係,如今傳出可能併由蔡守訓審理,周占春則稱「願意交出」。
根據媒體連日的報導,扁家弊案主審法官一再變化,據稱起因是特偵組起訴扁家四大弊案後,法院原擬併由蔡守訓的合議庭審理;卻因蔡守訓「拒絕」,遂進行分案,而由周占春中籤。但周占春合議庭中籤後,兩次處理陳水扁羈押問題都引起相當大的爭議,且庭長會議認為前後兩案有牽連關係,於是竟又開始「協商」。
這時,傳出的消息是,周占春只同意交出國務機要費弊案,其餘三案他還要審,而且他表明不受蔡守訓合議庭對國務機要費案的法律見解拘束。
消息一出,社會輿論議論紛紛,社會大眾對法院的處理程序頗持疑慮,法院發言人也說不清楚。眼見司法威信的風暴將要形成,又傳出院方已「協議」,可能併由蔡守訓審理,而周占春「願意交出」的訊息。
倘若媒體報導的消息無誤,則台北地院顯已違反了司法實務的分案規則;這非但是自找麻煩,且幾乎陷司法信譽於不可測的險境。如今若依規則併案由蔡守訓主審,恐怕是亡羊補牢、平息爭議,誠為不得不然的處置。
先談法院建立分案規則的理由。法院就新受理案件採抽籤隨機分案,是維護法院公平公正、司法獨立的重要一環;且分案之後,除非受理主審者有具體的迴避事由,即不得任意更動,如此方能避免操弄主審者的弊端。再者,刑事案件的被告如犯行不只一端,起訴後檢方續有發現、追訴,則因考慮其中的牽連關係、起訴效力範圍、一事不再理,乃至避免見解不一、訴訟經濟原則等,司法實務的定規即是交由已繫屬中的審理者併辦,亦即「後案併入前案」。
既然是有其理由且實務按此運作的「規則」,則法院分案即須依此辦理,不得有例外,更不容「拒絕」,亦絕無什麼「協商」、「協議」的餘地。惟其如此,方得以維護司法威信,杜絕任何猜測。
因此,只要特偵組起訴的扁家四大弊案與先前高檢查黑中心陳瑞仁起訴的國務機要費弊案確有牽連關係,那就別無選擇,必須由蔡守訓併辦。而就前後兩案起訴內容看來,兩部分的國務機要費舞弊行為,顯然是連續、整體而無法分割的;而國務機要費舞弊所得,又洗錢到海外,則兩案又無法分割。正因如此,地院庭長會議才會產生疑問,而認為分成蔡、周兩庭審理,並不妥當。
有人說,四大弊案案情較蔡主審的國務機要費弊案更為重大,應「小案併入大案」云云。但分案規則和實務卻不是如此。試舉正審理中的「大案」為例:SOGO弊案,檢方先起訴李恆隆等全案中極小一部分的偽造文書罪,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上訴;這時,檢方又起訴了該案中背信等罪責更重的關鍵性案情,因為檢方認為有牽連關係,遂將檢方已以偽造文書罪上訴到二審的被告,跳過一審,全部送二審併辦;其餘徐旭東等被告,則向地院另案起訴。這是「大案併入小案」,甚至是「跳過一審併辦」。如此處理,若非以法院的分案規則作後盾,恐怕早就傳言滿天飛了。
法院按成規辦事,這是維護司法信譽的重要作為。如認成規不合理,可以修改;但未改之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違背不遵。
因此,若當初蔡守訓確有「拒絕」併案之舉,請司法當局依法、依規定追究責任;而台北地院是誰同意此種「拒絕」,而竟將原應併案者採新分案,亦請司法當局依法、依規定追究責任;至於庭長會議發現問題,要求處理時,又是誰不迅即明快依規定併辦,而竟進行「協議」、「協商」,亦請司法當局依法、依規定追究責任。
既然庭長會議認為先後兩案有牽連關係,即應立即將周占春的案件移由蔡守訓併辦,不可亦無權等待其「願意」;而周占春明知法院的分案規則,也當然談不上什麼願不願意的問題。
阿扁押或不押的「塞翁失馬」【聯合晚報社論08.12.24
特偵組連續兩次聲押陳水扁,都被周占春法官打了回票,藍營不少人氣憤填膺。當然周占春成了箭靶,這幾天被加重「抹綠」,各式各樣的指控加在他頭上。耐人尋味的是,相較於藍營的氣急敗壞,綠營內部的反應其實很低調,這種氣氛透露了一個有趣的問題:阿扁被押或不押,政治效應如何?
特偵組在聲押阿扁一事似乎很挫敗;但講實在話,就偵查和起訴功能而言,特偵組已打了美好的一仗。只要仔細讀過起訴書,法界人士不可能會認為阿扁還有脫罪的餘地。其中所述許多不堪情節,更讓綠營很難再替扁辯護,呂秀蓮、邱議瑩的反應已是指標。另一個指標即是「藍綠分明」的政論節目,挺綠的名嘴如今一勁地在談失業,罵貓熊,阿扁議題能不碰就不碰,而這種迴避絕非無意義的。
與之前阿扁被關在看守所的情形相比,現在綠營「惦惦」無話可說。早先能做的文章可多呢,政治迫害啦,踐踏人權啦,反正就是阿扁「被欺負」了!而留在看守所裡的阿扁,可以給阿珍寫情書,寫歌寫新詩,高談建國和「為台灣犧牲」;律師則天天開記者會,向媒體簡報阿扁所見所思;扁辦與相關團體更以人權為名大辦活動。反正,玩悲情政治,「阿扁被關」是個好題目。相反地,阿扁沒被押,司法人權議題還能怎樣炒作?如今的情勢,綠營內爭加劇,就算有人拱阿扁回民進黨,蔡英文也只能裝糊塗。阿扁目前暫時低調,再過些時候很可能還是會趴趴走亂講話,民進黨只有概括承受的份。
阿扁目前沒被羈押,並不代表他就此「恢復自由」,畢竟法院尚未正式開庭審理。法官獨立審判受眾目所視,當周占春依起訴書證據不可能不重判阿扁之時,綠營有誰還敢宣稱那是「政治判決」?別忘了,當周占春未隨輿論起舞,在聲押庭二度「縱扁」之後,許多綠營人士都已讚揚過周占春了,甚至將他標舉為「司法中立」的象徵;而周占春曾重判趙建銘,過去亦無明顯偏頗或放水的紀錄,屆時在扁案中只要依法判決,誰能有置喙的餘地?
阿扁被押或不押,除了司法獨立的辯論之外,就政治效應而言,說不定是個「塞翁失馬」的問題呢!
扁家弊案 全改由蔡守訓審理【聯合報記者蘇位榮08.12.26
特偵組起訴的扁家四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庭長會議昨晚討論投票,一致通過「後案併前案」,原本由審判長周占春承審的扁案,併給負責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合議庭審理。
台北地院指出,併案將立即生效,因此特偵組就陳水扁無保釋放提起再抗告,若高院發回,將由新的合議庭,也就是由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吳定亞審理。
陳水扁幕僚表示,尊重法院的決定,法官是誰不是重點,重點是要讓陳水扁有公平審判的空間。
昨天出席的五位刑庭庭長為陳興邦、劉慧芬、李英豪、廖紋妤及黃俊明,一度傳出投票時有一人棄權,四票認為應併給蔡守訓;但地院晚上十點舉行記者會強調,五位庭長一致認定扁案與吳淑珍國務費案有相牽連關係,應併案審理。
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指出,庭長會議決定併案的理由是,這兩案有一名被告觸犯數罪及數名被告觸犯一罪的相牽連關係,且部分證人相同,為避免犯罪事實認定歧異及重複詰問證人,有合併審理的必要。
此外,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從九十五年分案,由蔡守訓合議庭審理至今,已開過四十三次庭;特偵組偵結的扁案雖然起訴範圍較廣,但至今周占春合議庭僅就陳水扁有無羈押必要開庭兩次,就訴訟經濟而言,後案併前案,較能縮短審理時間。
黃俊明指出,相牽連案件由後案併前案審理者,不乏前例,如拉法葉案、新瑞都案及力霸案等重大案件,都是在抽籤分案後,再後案併前案。
原先負責審理扁案的刑三庭審判長周占春、受命法官何俏美及陪席法官林柏泓,昨天主動簽文給庭長會議,請求依併案慣例,將扁案併給蔡守訓的刑十六庭,但蔡守訓等人基於尊重金融專業法庭及避免外界不當聯想,不願承接;兩庭協商破裂,才交由庭長會議議決。
扁案併案審理 法界:可避免一罪二罰【中央社08.12.25
台北地方法院今晚確定,特偵組12日起訴的扁家貪污、洗錢案,併給承審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國務費案的合議庭審理。法界認為,併案後有助於統一法律見解,避免出現一罪兩罰的狀況。
吳淑珍因涉及國務費案,2006年被起訴後,分案由台北地院審判長蔡守訓同庭的法官徐千惠承審,全案還未審結宣判,特偵組又在本月12日起訴前總統陳水扁等人涉及的國務費等4大案,由重金庭審判長周占春同庭的何俏美法官負責審理。
扁家洗錢等案在分給周占春合議庭後,台北地院就有部分法官認為,2年前的吳淑珍國務費案和現在的扁案,兩案部分起訴被告相同、犯罪事實又有牽連關係,如果兩案分開審理,就有可能出現後起訴案件同一被告,因為未和前案合併審酌,恐有「一罪兩罰」之虞,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
法官舉例說,吳淑珍在2年前已因涉嫌詐領單據核銷的機要費被查黑中心起訴,這次吳淑珍則被特偵組同時起訴侵佔機密費及詐領機要費,若還是由蔡守訓、周占春兩個合議庭分別審理,詐領機要費的同一犯罪事實,就可能被判刑2次,於法不合。
律師李傳侯表示,在北院庭長會議確認所有扁案併給蔡守訓審理後,問題已獲解決,不過他認為,特偵組起訴的扁案範圍遠較2年前查黑中心起訴範圍更大、更複雜,作法上若採「小案併大案」,會更符合併案的精神。
審扁案 安排好?謝文定:想太多!【聯合晚報記者邱珮瑜08.12.25
國民黨立委邱毅上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質疑台北地院院長楊隆順過去擔任高雄地院長期間涉及弊案,因當時監院沒有監委,無法彈劾,高升台北地院院長,今年8月成立全台唯一的重大金融專庭,安排周占春承審扁案,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連忙表示,立委想得有點遠啦!
邱毅表示,楊隆順過去擔任高雄地方法院院長時期,高雄地院曾爆發20多億元興建大樓弊案,楊隆順在今年成立全台唯一的重大金融專庭,就為安排周占春承審扁案,他強烈質疑這整件事從頭到尾都「綁好的」。
謝文定指出,有鑑於有些金融案件一審就得拖上五、六年時間,被外界質疑審判效率太差,重大金融專庭根據金融六法設立,本來各地方法院應該要有,但人手不足,只有台北地院今年8月28日啟動專庭,與扁案真的沒有關係。
特偵組:曾在扁家搜出辦案密件【中央社08.12.25
前總統陳水扁獲法院無保釋放,特偵組今天再提抗告。抗告書指出,檢方9月搜索扁家時,搜到2年前查黑中心偵辦國務費案時向國防部及調查局函調的密件,疑有公務員向扁通風報信。
特偵組在抗告書表示,檢察官今年9月25日搜索扁家時,扣到台灣高檢署的公文資料共3頁,第1頁是高檢署於民國95年10月12日向國防部發函的公文影本,第2頁是高檢署在同一天向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發函的公文影本。
而第3頁竟是查黑中心追查陳水扁所稱秘密外交「F案」時,向國防部及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函查陳水扁等25人的銀行帳戶等資料。
抗告書指出,照正常流程,這些公文只能存放在國防部與洗錢防制中心內部,即使查黑中心已於95年11月3日起訴吳淑珍國務費案,移送給台北地院的卷宗內,也理應只有公文的函稿,不應有公文正本或影本。
特偵組表示,但檢方在陳水扁家中扣得本來應該在國防部與洗錢防制中心內部的兩份公文影本與25人名單,可見有相關公務員向陳水扁通風報信,讓陳水扁預作準備,進而利用總統權勢,指示通風報信者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提供不正確的資料給檢察官。
特偵組認為,由此研判,陳水扁完全可以據以推測有哪些證人將被檢察官傳訊,因而先進行勾串,讓檢察官因而無法取得完整、正確的證據與證人供述,因此有羈押陳水扁的必要。
扁找詹啟榮串證 偽造機密外交>中時08.12.26陳志賢
特偵組調查陳水扁涉及貪汙弊案,查出扁為了在國務機要費案脫罪,除了找人捏造機密外交「南線專案」外,還要其親信與貿協董事詹啟榮串證,要詹配合說支領一千萬現金,從事機密外交「S」案及「J」案,作推動台日關係,並促成農委會主委李金龍赴日參加WTO,使台灣漁民獲一百億元漁獲利益。
特偵組查扣扁親信交付的「總統親啟」的手寫報告中,發現陳水扁找親信與詹啟榮串證,要詹啟榮配合偽證有支領一千萬,作機密外交S案及J案。
親信手寫「總統親啟」文稿曝光
詹啟榮係貿協董事,也是前奇美醫院董事長詹啟賢胞兄。
扁親信以手寫書信向扁報告:「經與詹啟榮董事長談之後,詹認為開具證明並不能取得特偵組的信任,仍然會傳詹作證,故詹表示傳他作證時,詹必會表示有支領一千萬元。」
扁親信並提及「至於機密工作,詹提及光是請某日本重量級政要的協助,使台灣漁民漁獲利益達一百億以上,成果就足夠證明雙邊工作的成效」。另外,扁親信也表示,詹啟榮會配合說機密外交有促成農委會主委李金龍赴日參加WTO部長會議成果。詹並表示要拜訪陳水扁,親信已將連絡方式交給祕書陳心怡。
S案及J案 扯上詹啟賢胞兄
果然,特偵組在九月三日傳訊陳水扁時,陳水扁說,他為了推動台日關係,付了一千萬請詹啟榮幫忙推動機密外交S案及J案。
特偵組在九月廿三日傳喚詹啟榮作證,詹就證稱,他受扁之命從事對日機密外交,他記得在二○○三年馬永成請祕書陳心怡,拿一千萬現金給他位於中山北路的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顯示陳水扁事先就曾找詹啟榮來進行串證。
特偵組:公務員一再向扁報信>中時08.12.26陳志賢
特偵組在聲押陳水扁的抗告書中,驚爆在今年九月廿五日搜索扁家寶徠住處時,竟搜到九十五年間查黑中心偵辦國務費案時,向國防部及調查局函調的大批密件,顯示有公務員一再向扁通風報信。特偵組決定追究洩密公務員刑責。
特偵組於九月廿五日二度搜索扁家寶徠住處時,扣到台灣高檢署的公文資料共三頁。第一頁是高檢署查黑中心於九十五年十月十二日向國防部發函的公文影本;第二頁是高檢署在同一天向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發函的公文影本;第三頁是查黑中心追查陳水扁所稱秘密外交「F案」時,向國防部及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函查陳水扁等廿五人的銀行帳戶等資料。
查黑中心當年為了考慮名單中有扁珍,恐怕洩密,僅列出身分證字號而未列姓名,但仍遭不明公務員將廿五人姓名列出通報陳水扁。
依照正常的公文處理流程,這些公文僅存放在國防部與洗錢防制中心,即使查黑中心已於九十五年十一月三日將全案起訴,移送台北地院的卷宗內,也應只有公文的函稿,不應該有公文正本或影本,但檢方在陳水扁家中卻扣得這些文件與名單,讓檢方驚訝不已。
甚至在這三張密件上方,還有日期,表示傳真時間為九十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七時十二分,這與發文日期九十五年十月十二日只差一天,顯示有公務員在收到公文後,隨即向扁通風報信。
另特偵組在搜索時也搜到一封「總統親啟」的信封及手寫報告,有一名陳水扁親信,以凱達格蘭學校信紙手書,向陳水扁報告特偵組偵查弊案的作為,及他本人與證人貿協董事詹啟榮串證經過。
該報告指稱,特偵組在七月二日發文給集保公司,要求提供「吳委員」(吳淑珍當年曾擔任立委)特定日期之股票數目,集保公司在七月三日調閱之後,有二家公司股票較多,其餘應沒有問題,其中中華開發約一、二百張、智邦科技約三、四百張。
而事實上,特偵組確實在六月廿六日發文集保公司,請求調閱扁珍持股,顯示吳淑珍有開發一百餘張、智邦二百五十一張股票,顯示有集保人士間接向扁報告。
針對這些明顯有公務人員違法洩秘的刑責,特偵組決定展開追查。
特偵援引周占春說法 向高院抗告>中時08.12.26陳志賢
特偵組為聲押前總統陳水扁,廿五日再度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抗告書中,除逐一駁斥原台北地院的裁定理由外,還援引裁定法庭審判長周占春說法,請求高院自為裁定,以杜絕陳水扁非法干擾司法,延滯訴訟之目的。
抗告書指出,鑑於國內不少從政之人,包括伍澤元、王玉雲、劉松藩、朱安雄等人都因涉貪汙重罪而逃亡;另國外卸任元首因涉貪汙,假借政治迫害,尋求政治庇護而流亡或潛逃海外,亦有多起實例。所以陳水扁在貪汙事證不利情勢下,難謂全無逃亡可能。
特偵組認為,法院僅以陳水扁長期有國安局隨扈在側,不可能支開他們逃亡,就輕率認定沒有逃亡可能。事實上,法院未依正當管道查證,僅依據少數與扁有私誼的隨扈證詞,誤認陳水扁不會單獨外出,法院的見解令人難以信服。
法院指稱扁家海外帳戶都是吳景茂、陳致中及黃睿靚等人名義,並沒有陳水扁的帳戶,扁不會逃亡,此一說法過於獨斷。
特偵組強調,陳水扁自九十五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就開始找人串證,共同捏造南線專案,並教唆部屬作偽證,以求他與妻子吳淑珍脫罪。
陳水扁還透過檢察官曾勁元、女子張瑋津等人,在宗教喪禮法會上碰面拍照,處心積慮設局。陳水扁連特偵組檢察官都設局威脅了,豈有不用非法手段脅迫、干擾、勾串證人的可能?
特偵組還舉例,陳水扁在洗錢案爆發前曾經接受《時報周刊》專訪,事後也召開記者會指稱前總統李登輝以新瑞都案人頭戶,匯出十億元,顯示扁有利用八年總統身分,掌握李登輝案件事證,因此扁極有可能以其掌握的龐大資料,威脅其他證人。
特偵組指稱,扁案相關被告,均因獲交保而停止羈押,其中也包括本案審判長周占春裁定一百萬交保的余政憲,先前周占春也裁定涉台開案的扁家女婿趙建銘一千七百萬交保。
特偵組認為,周占春要求扁遵期到庭、不得挾群眾力量影響審判、不得威脅證人及公務員等條件,絲毫不能解決審判困難。
檢察官抗告書中嚴詞批評陳水扁自偵查階段迄今,積極脅制、要求證人偽證、擅於運用各種斷章取義、魚目混珠、移花接木之手法,藉此混淆是非,並冗長陳述與案情無關事項,故意延滯訴訟,請求高院自為裁定。
押扁抗告 高院發回地院更裁【聯合報記者張宏業08.12.28
特偵組針對台北地院讓陳水扁無保開釋,提出二次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昨天加班閱卷,今天凌晨評議後認為抗告有理由,將全案發回更裁;台北地院最快今天傳訊陳水扁到庭,決定是否羈押他。
本月十二日起訴到台北地院審理的扁家四大弊案,原由審判長周占春的合議庭審理,台北地院依「後案併給前案」的原則,日前併給審理吳淑珍國務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高院將陳水扁羈押案發回北院更裁,將由蔡守訓的合議庭處理。
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溫耀源昨天深夜十點五十分舉行記者會表示,因為卷證太多,合議庭三位法官還在閱卷,高院許多同仁都加班給予後勤支援,但他不便詢問審理情形,只能說預計兩個小時內會有「結果」。但溫耀源未說「結果」是指「裁定結果」。
台北地院原裁定指特偵組未說明陳水扁的串證對象,特偵組二度抗告明確指出,根據從扁家查扣一封註明「總統親啟」的信函,內容指扁涉嫌找外貿協會董事詹啟榮串證,虛捏支領一千萬元國務機要費執行對日本的機密外交專案。
特偵組還強調,偵辦扁案過程,國防部、調查局和集保公司都有人向扁家通風報信;且證據顯示,檢方函查相關資料,次日就有人把函查內容及結果傳真給陳水扁。
抗告書指出,陳水扁為掩飾涉嫌詐領國務機要費的事實,將機密外交案「膨風灌水」,首次應訊時說有三件,第二次增加六件,最後又以刑事陳述狀補充,前後共提出五十六件機密外交案,其中大部分出於偽造。
李扁父子反目? 李:我有這種歹子就害了【聯合報記者林河名08.12.28
前總統李登輝被前總統陳水扁舉發涉嫌洗錢,原本情同父子的兩人被指為「父子反目」。但李登輝昨天表示,從沒把扁當成他兒子,「開玩笑,有這種『歹子』我就害(糟)了!」
李登輝在嘉義演講時也說,過去八年政治人物收賄、洗錢,但台灣卻有部分人支持這種態度,這種「是非不明,與執政者腐敗、集體腐化」,對台灣民主進程是心腹之患,是台灣心中之蟲,和外部的威脅一樣。
他說,台灣出現集體腐化,有人涉嫌貪汙被起訴,把錢洗到國外,卻還有部分人支持貪腐者,到處牽拖,根本是非不明,讓人遺憾。
李登輝昨天在搭乘高鐵時接受媒體採訪。對於特偵組是否即將約談,李登輝表示不知情,還反批陳水扁說話反反覆覆,早就沒有公信力。他說陳水扁一直在講「嚎哮(騙人的話)」,講了好幾次,有證據嗎?他相信大家會判斷。
媒體問到「台灣之子」告發「台灣之父」時,李登輝哈哈大笑說:「那是他的事,我沒有這樣想,我也不曾想說他是我兒子。」
針對陳水扁檢舉他涉嫌海外洗錢,李登輝表示:「我相信咱們的司法。」,隨後進行演講時,雖未對阿扁指名道姓,但直指二○○○年後,台灣人以為政治能清明、道德能提升、經濟能發達,但結果是道德敗壞、集體貪腐,台灣嚴重退步,讓他想了都會流淚,覺得「很慚愧!」
下午他以「人權&司法」發表演說,批評八年來台灣人民以為「有希望、有機會了」,結果卻把台灣搞成這樣,他想起來就想流淚、很慚愧。
李登輝說,台灣要有遠景,社會一定要有公義,有道德,懂得反省,愛台灣不能淪為口號,有品性及道德觀,台灣才不會繼續淪落。
他說,台灣失業率日趨嚴重,問題出在工廠走光光,很多人都沒頭路了,馬政府要知道如何突破困境,防範經濟持續惡化,才能找回台灣人的信心。
防李成綠營共主 扁掀幻象佣金>中時09.01.04蔡慧貞
前總統陳水扁掌握前總統李登輝匯款海外的調查局筆錄資料,在多次公開指控後,特偵組終於偵辦。但扁牽制李、防李成為綠營共主的種種動作並未中止。據了解,陳水扁亦握有李與幻象購機佣金案的相關資訊,原本打算接續追擊,不料檢方搜索扁辦後帶走大批資料,隨後又遭羈押,扁打李動作才戛然而止。
不過,近李人士表示,前總統李登輝認為日前媒體又開始關注幻象案,甚至指涉到他本人,絕非偶然。「李前總統當然很不高興」,他很清楚陳水扁的動機,就是把錯誤訊息散播出去,目的不是給檢調,「只是想打烏賊戰術」,「藉以凝聚綠營支持者的向心力,不讓李前總統成為綠營共主」。據了解,李近來亦曾私下與多位獨派大老抱怨此事,對扁極為不滿。
李極為不滿 斥扁大打烏賊戰術
據知情人士透露,扁案爆發後,陳水扁對於自己弊案纏身,唯恐李登輝有機可趁,伺機成為綠營共主,一直有所警覺與防範。也因此,八月份扁案引爆之初,有關李登輝藉前台綜院長劉泰英之手以外交部的鞏案歸墊款炒股資料隨即流出,緊接著嫡系立委高志鵬更以調查局筆錄資料大打李登輝藉人頭匯款海外。據了解,原本陳水扁打算續拋幻象案,及「飛龍專案」的佣金案與李登輝關係,不過相關動作在扁兩度遭羈押後暫告中止,但該案相關資料預料仍將持續釋出。
鞏案先出手 未料幻象資料被搜
據了解,二○○五年,尹清楓案特調小組自瑞士帶回六箱汪傳浦帳戶與密件後,檢調即掌握汪傳浦的凍結帳戶中,除了拉艦佣金外,亦有幻象購機案的佣金,且占相當比例。同年十一月廿五日,民進黨立法葉宜津爆料,汪傳浦被瑞士凍結的帳戶,除了拉法葉佣金,還有購買幻象戰機、雲母飛彈的佣金,民進黨並呼籲檢方要針對此案可能涉及非法回扣展開調查。
知情人士指出,由於葉宜津從未接觸國防議題,爆料情資與尹案特調小組蔡秋明檢察官自瑞士帶回資料相近,預料應是有人將相關情資呈報給陳水扁,扁再「技巧轉交」爆料。由此可見,其時,陳水扁就幻象案已掌握相當資訊,意欲向李登輝施壓態度明顯
另參本館<司法巫師><台灣父子反目成仇>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11663714/20081230081117/程序戰 扁律師每樣都要爭【聯合報記者王文玲08.12.30
台北地院昨天開陳水扁案更裁庭,檢辯第三度對決,律師猛打程序戰,從聲請法官迴避、檢辯人數與發言時間是否對等,到休息時間陳水扁的自由應否受拘束,無一不爭;檢察官也回擊。
庭訊一開始,律師就試圖阻止庭訊繼續,表明已遞狀依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認為合議庭有偏頗之虞,應該迴避。
律師鄭文龍指本案已在十二日經公開抽籤分案,卻在台北地院五位庭長的協商後改變,這種併案方式違反法院組織法,「害了原來的審判法官、也害了你。」
審判長蔡守訓回答「你多心了」,但是律師石宜琳接著說,本案應是小案併大案,也不該將案子由重大金融案件專業庭移到普通庭,更應停止今天的審理。
鄭文龍繼續陳述「分案過程所有證據指向司法行政干涉審判」,審判長蔡守訓插話說「你們聲請迴避,又要我斟酌,就明講意思吧,不要客氣,我猜不出來。」引來旁聽席一陣笑聲。蔡守訓接著表明,聲請迴避案將由法院另分案給其他合議庭處理,但不影響接下來的審理。
在陳水扁陳述後,鄭文龍仍提程序爭議,連合議庭先看過卷證,對被告不公平的刑事訴訟問題都拿出爭辯,更對檢察官有六人,律師卻只三人表達不滿。檢察官回嗆,本案被告總共十四人,可請四十二名律師,檢方不會爭執「武器不對等」。
合議庭在休息後復庭,鄭文龍又對休息時陳水扁人身自由受拘束提出異議,引用高院另一件裁定主張扁已是「自由之身」,蔡守訓有點意外地說,「我們是半路插花,要把事情弄清楚。」
檢察官林嚞慧則引用資料指責律師「移花接木,錯將馮京當馬涼」,因律師援引的高院裁定,只是要地院重新斟酌有無停止羈押陳水扁的情形,並未准許停止羈押陳水扁,陳水扁的人身自由仍應受拘束。
鄭文龍雖想再補充,但蔡守訓態度轉為強勢,指檢察官說明理由充分,「駁回異議」。
扁二度被羈押 換號2185【聯合新聞網記者何祥裕08.12.30
前總統陳水扁歷經十餘小時審理後,今天凌晨二度遭到羈押,並在凌晨四時許完成入所手續,他這次不叫二六三0,而是改叫「二一八五」,住在孝一舍廿八號房,與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曾住過的舍房不同,當不成前後任室友。
由於這次陳水扁並非禁見,他除了可以訂報看雜誌外,每天都可以辦理接見,除家屬外,立委也可以辦理特別接見,甚至只要一般人拿立委辦公室出具的公函,也可以特見,一個月最高可以接見天數達廿三天,這已經使看守所內部「挫著等」,以後看守所可能門庭若市。
扁回答審判長:珍見你會昏倒【聯合報記者蘇位榮08.12.30
陳水扁昨天出庭發揮律師本色,不但拉馬批李,還提出蘇建和案和李慶安一樣都涉重罪卻未被羈押為例,並動之以情,直說自己「如同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虎落平陽被犬欺」,暗諷偵辦扁家的特偵組是「犬」,惹得旁聽席大笑。
陳水扁還打哀兵策略說,卅二天的牢獄生活「生不如死」,「我真的要被羈押到死為止」,如果檢方、法官心證已形成,就請特偵組建請馬總統比照蔣介石總統朱筆一批「陳水扁槍斃可也」,節省司法、社會成本。
陳水扁昨天有備而來,所帶的牛皮紙袋中裝滿資料,庭訊中不斷記筆記,幾張紙上畫滿了紅藍記號,並不時對照起訴書及高院抗告書內容,還適時糾正書記官的記載,陳水扁整整講了一百分鐘。
他指出,特偵組處心積慮要辦他,如今他那還有檢方所說還有卸任總統的餘威?昨天他在家看卷到半夜,吳淑珍叫他不用看了,她還說看到審判長換人就嚇得要昏倒了,說他「穩死了」「不用開庭了」「會押到死」。
審判長蔡守訓幽默回應陳水扁,「建議你太太多來幾次就不會怕了,一回生兩回熟。」陳水扁回答,「她看到你就昏倒」。兩人的對答引起法庭內一陣笑聲。
陳水扁突然扯到蘇建和案及李慶安案指出,蘇建和等三人被判死刑,迄今未被羈押;立委李慶安有美國籍卻拿台北市議員及立委的薪水,還向美國政府繳稅,這也涉貪汙罪,怎麼沒有被羈押?他說,馬英九被檢方以貪汙罪起訴,一樣是涉重罪,也沒被收押。
他又指馬唯中有美國公民身分,在美國刷卡,馬英九把帳單拿來申報特別費,而他在二○○六年把媳婦黃睿靚叫回台灣生產,二○○八年再把媳婦和兒子陳致中叫回來應訊,他這樣做像要逃亡嗎?
陳水扁還解釋,今年七月廿四日及八月十五日他到特偵組應訊,要求輕車簡從,讓隨扈在外面等,特偵組竟將他的低調解釋為他有逃亡之虞;而到黃姓少年處及苗栗法會,也都有隨扈跟去,連照片都照出來了可以為證。
檢開砲:龍潭案「佣金」四億 不叫收賄叫什麼【聯合報記者劉峻谷08.12.30
昨天到庭論告的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六名檢察官,火力全開抨擊陳水扁以總統職權影響龍潭購地案,收「佣金」四億元,不叫賄賂是什麼?力主法院羈押陳水扁。
羈押庭剛開始,陳水扁舉馬英九特別費案獲判無罪的例子,認為他也應該獲不起訴。
檢察官林←慧駁斥,九十一年奉天專案案發後,改變國務機要費使用方法,規定一半要憑領據報銷,另一半無領據可報銷的,必須由總統辦公室主任指派專人保管,寫報告說明用途,但都必須公款公用,陳水扁卻用親友的發票報銷,明顯是詐領侵占國務機要費。
林←慧指出,馬英九判處無罪是因公款公用,秘書余文用不實發票報銷,已經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確定,與陳水扁詐領侵占國務機要費不同。
林←慧說,竹科龍潭購地弊案,陳水扁利用總統的位階和影響力左右購地政策,國家花了百億元購買辜家龍潭土地,卻由陳水扁總統收佣金,這不是收賂是什麼?
檢察官李海龍、周士榆、林怡君指出,劉松藩、朱安雄、伍澤元都是因觸犯重罪而在審判中逃亡的案例,陳水扁犯十年以上重罪,未來可能懼怕判罪服刑而逃亡,力主必須羈押陳水扁。
林←慧說,檢方第二次抗告書不惜披露陳水扁與外貿協會董事詹啟榮串證過程,為的是說明陳水扁的確有串證的行為,在道德上,他要為此向詹啟榮致歉,但就法律觀點,檢方並沒有錯。
扁燒紙錢 藍委:交出海角7億較實際
中評社台北2008-12月29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媒體報導,陳水扁曾接受一位張仙姑的建議,託人代燒紙錢,希望化解與國民黨“立委”邱毅之間的恩怨。國民黨“立委”今天獲聞訊息,盡是譏笑,“立委”羅淑蕾認為扁應該交出海角7億較實際。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張碩文要扁別找張仙姑,因為扁壞事作盡,找什麼得道高人都沒用。
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楊瓊瓔認為,扁上次被媒體爆料說找黃姓少年算塔羅牌,今天下午台北地方法院要針對扁是否羈押一事,再開第二次更裁庭,又傳扁去燒紙錢,她勸扁認真面對司法,不要太迷信,好讓社會安定一些。
“立委”羅淑蕾認為,“平日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扁平日虧心事作多了,才會恐懼,扁應該交出海角7億較實際。
另參本館<大小騙子>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10941694/20081030063218 司法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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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11440649/20081208071029靈媒代專家
扁回籠 扁辦4招應戰【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08.12.30
前總統陳水扁再度遭到羈押,為求從弊案漩渦中脫身,將會多管齊下展開新一波的攻防戰。陳水扁辦公室上午指出,由於陳水扁已遭起訴,未來將以開庭論辯為主,但仍會針對這次羈押提出抗告,並繼續聲請審判長蔡守訓迴避,以及讓各界能清楚知道特偵組在偵辦扁案過程中,有違法犯紀的地方,凸顯司法不公。
陳水扁日前無保釋放後,特偵組提出二次抗告,台北地院今天清晨作出羈押、不禁見的裁定。陳水扁辦公室指出,扁辦將在下午與律師會面,決定是否對外做說明。
扁辦指出,昨天開庭前進行沙盤推演時,以陳水扁不被收押為最高原則,但為避免被收押,律師團和陳水扁也研議,至少要爭取到不禁見;因為全案已起訴,繼續羈押將影響被告的訴訟、辯護權利,而被收押、不禁見,雖同樣會影響,但至少幅度較小。
針對台北地院今天的最新裁決,扁辦強調,一定會提出抗告,這是法律上的權益。此外,昨天開庭之前,陳水扁透過律師提出,扁案原由審判長周占春審理,進而聲請審判長蔡守訓迴避,這方面的動作也不會停止。
陳水扁辦公室指出,特偵組在偵辦扁案過程中,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像是在抗告書中讓外貿協會董事詹啟榮的身分曝光,諸如此類,會清楚讓各界知道司法不公之處。
除了在法律層面展開反擊,未來是否會繼續動員群眾,進行政治層面的訴求,扁辦說還在思考中。
陳致中探扁送書 書名《窮得只剩下錢》【聯合報記者何祥裕08.12.31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凌晨再度被送到台北看守所羈押,由於沒有禁見,他的兒子陳致中昨天下午就由立委陪同前往探視,還帶了一本心靈書籍《窮得只剩下錢》給陳水扁閱讀。
新編號為二一八五的陳水扁昨天凌晨三時五十分抵達看守所後,不待管理員口令,就逕自脫衣、換裝、交付保管物品及訂購個人衛生用品,還訂了報紙,四十分鐘就完成入所手續回房。由於未禁見,所方安排他住進孝一舍廿八號房獨居,舍房坪數、配置與之前的忠三舍一樣。
他可能沒有想到會被二度羈押,因此跟上次一樣,身上只有皮夾與公文袋而已。現金一萬五千多元全數保管,只花七百多元購買臉盆、牙膏牙刷、毛巾與棉被,進房後倒頭大睡,所方準備的便當一口也沒吃,一直睡到上午七時才被叫起床點名。
不過,可能太累了,點完名後陳水扁繼續睡,午飯吃了一點,晚餐則幾乎吃光。他花了一千多元買了牛奶糖、礦泉水、紅燒鰻罐頭、清潔用品及狀紙等文具。
吳淑珍的律師李勝雄上午到看守所洽公,他說,吳淑珍整晚都與陳致中盯著電視關心結果,知道羈押後感到相當悲憤,身體與心理幾乎都累垮。
陳致中下午由立委蔡同榮、高志鵬陪同,前往看守所以特別接見方式探視陳水扁。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李大竹表示,陳致中帶了花生、橘子、蘋果與虱目魚,兩套內衣褲及一本書,書名為《窮得只剩下錢》,是牧師王陽明寫的心靈書籍。
對於自己是否提認罪協商,陳致中不願回應,卅分鐘特見後,就與蔡同榮一起搭車離去。
高志鵬說,陳水扁看過合議庭的裁定理由,無法接受,認為都是為了羈押而寫的理由。如果否認就要被押,法院廢掉算了。
「厚黑學」贈扁 【聯合晚報09.01.08
海洋之聲電台執行長張志梅上午帶著一本「厚黑學」到台北看守所會見陳水扁前總統,張志梅表示送「厚黑學」是希望陳前總統要學會臉皮厚一點,心也要更黑一點
另參本館《厚黑學》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9359744/20070626065220/鬼扯的台灣十字架>中時09.01.25莊佩璋
陳水扁的《台灣十字架》剛上架銷售,陳幸妤接著投書勉勵父親「儘管前路很黑暗,我希望你不要忘了最初的理想。那也是我們家因你從政所帶來的種種挫折,還能堅持下去的力量。在我心裡永遠以你為傲。」
《台灣十字架》一時閃閃發光,扁彷彿已成台獨耶穌。但,反諷的是,緊接著陳致中與黃睿靚首次出庭馬上認罪,聲明將放空一切,把十八億餘款匯回台灣。扁頓時又被打回原形。
其實,陳水扁不必急於寫《台灣十字架》。從政以來,扁始終是過動兒,從不曾好好靜下來看書,連「學習之旅」都要當「秀」來做。這樣怎能當「耶穌」?
扁常說,他在乎的是「歷史定位」,不過,他可能不知道,歷史看大不看小;所以成大事者,也不拘小節。
以唐太宗為例,李世民殺兄、逼父以奪皇座,但,只要「貞觀之治」對天下人有利,照樣是「明君」。
由於「計利當計天下利」,所以搞政治的人,無情反而是美德。漢武帝臨終前殺愛妃鉤弋夫人,因怕新皇太小,母后、外戚會干政;項羽揚言要烹殺劉邦之父,逼劉邦投降,劉邦反嗆,煮熟後「分我一杯羹」;毛澤東把自己的小孩送去打韓戰,當砲灰…。這種無情的大人物,歷史上俯拾皆是。
要當台獨耶穌,應該看上述歷史人物的大格局;口口聲聲扛「台灣十字架」,卻偷偷摸摸搞「海角十八億」,事發又只顧扁家老小,只會叫人笑話。
扁當了八年總統,身扛兩千三百萬人身家性命。他卻對家人濫情,對台灣無情。「海角七億」曝光,依舊拿台獨當墊背,硬拗是「建國基金」;全台走透透「取暖」,搧得深綠硬挺,逼得民進黨不敢切割而一起陪葬,台灣則更加分裂。為了自保,扁挾持綠營,不讓切割,又以「台灣十字架」恫嚇切割者;但兒媳與扁切割,扁卻「愛到深處無怨尤」,「靈犀相通」地諒解。
陳水扁的心態,就是台語所謂的「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他早已不是「美麗島」、「蓬萊島」時的陳水扁,現在寫《台灣十字架》,不是要幫台灣扛十字架,而是想把台灣釘死在十字架上,幫自己頂罪。這種政治神棍,既對不起台灣人的託付,也辜負陳幸妤的崇拜!
阿扁的首獎【聯合報╱黑白集】 2009.02.14
阿扁的《台灣的十字架》一書據稱賣得不錯,他一得意,決定要辦徵文比賽,「首獎」是可以到看守所見他。難道在看守所的阿扁想與動物園的貓熊比人氣?
在陳水扁心裡,期待和他會面的人一定人山人海,就像從前過年排隊領紅包一樣吧!然而,阿扁這麼開心,民進黨的人卻臉都綠了。綠委邱議瑩冷冷地說,若是見林志玲,可能比較有吸引力吧?管碧玲則說,阿扁「大概很寂寞」,書其實寫得並不好。
難怪老同志要翻白眼。阿珍和致靚相繼在庭上認罪,醜事一樁樁抖出來,民進黨的臉都已經丟到地上踩三遍了,阿扁卻還在那裡搔首弄姿,真以為自己是十字架上的英雄,怎麼不教同志吐血?君不見,還會去探扁監的民進黨人,數來數去也就剩下那幾張老面孔,稍有榮譽感與羞恥心的人都避之唯恐不及。連綠營都如此,請問:腦筋清楚的民眾還會想去看守所朝聖當扁迷嗎?
一個卸任元首從總統府住進了看守所,面對的是眾叛親離和民眾唾罵,阿扁竟然還有興致辦徵文、談接見;這是午夜夢迴一時錯亂,或者看守所裡真的是寂寞難耐?否則,一個正常人怎會把監牢當成「朝聖」的獎賞?
當然,犯罪的人也有做夢的權利。從這點看,若徵文活動真能吸引讀者熱烈迴響,阿扁也許可在看守所大演探監與接見的戲碼;那麼,不認同他的民進黨人,就只好剉咧等囉!但是,萬一收到的徵文都是勸扁認罪的話呢?那麼阿扁可否把自己當首獎送給台灣社會:就坦誠把自己交給司法,別再歹戲拖棚了吧!
扁案一審換法官 大法官:不違憲【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2009.10.16
前總統陳水扁冀望在扁家弊案中脫困的大法官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經過激烈討論後,作成釋字第665號解釋,據了解,針對扁律師團強烈主張的台北地院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分案爭議,大法官解釋認為並未違憲,至於扁以「重罪」作為唯一羈押要件的聲請部分,解釋也認為合憲,但另作限縮解釋,強調應一併調查被告有無串證、滅證等構成羈押要件的疑慮。
此外,對於審判中法官所為停止羈押的裁定,檢察官是否可提出抗告,大法官解釋認為,檢察官有抗告權,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一項規定並未違憲。
大法官會議並於下午二時舉行記者會,正式對外解釋大法官釋字第665號的結果,依大法官解釋意旨觀察,陳水扁聲請大法官解釋的訴求,全都遭到駁回,扁案將由高院繼續審理。
此外,大法官的解釋,也終結外界對台北地院審理扁案時換法官的質疑,如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指蔡守訓判決扁案無效的說法,也該到此為止。
據了解,大法官解釋認為,台北地院在接辦扁案審理時,是由前、後案件的法官,經斟酌有無「合併審理的必要」時,主動協商決定是否併案,在協商不成時,後案承審的法官周占春,有權簽請審核小組議決解決,法院院長及審核小組都不能主動或單獨決定。
台北地院當時接手後案的周占春法官,在去年12月18日,以前後案二案屬相牽連案件,主動簽會由蔡守訓併案審理,因蔡守訓不同意併辦,去年12月25日,周占春因此簽請法院的審核小組議決,由地院五人庭長會議後,依法院分案要點規定,最後決議將扁案交給蔡守訓審理。
大法官解釋理由並指出,台北地院的分案要點,是經法院組織法及法官會議的授權,針對法院案件的分配,依事先訂定的一般抽象規定,屬於合理必要的補充規範,與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的意旨相符,並未違背。
重罪羈押合憲 4大法官有異見【聯合報╱記者王文玲2009.10.17
六六五號解釋的重罪羈押引發激烈爭論,許宗力等四位大法官力主重罪羈押的規定違憲,解釋低空飛過門檻;大法官李震山甚至表示,重罪羈押限縮解釋的結果,造成司法人權保障不進反退,後果不堪設想。
許宗力從立法資料裡「刨根引證」指出,重罪羈押一直都是獨立的羈押事由,從未與逃亡滅證之虞的要件相連結,最近修法則帶有預防性羈押的功能;六六五號解釋的「限縮」,顯然違背立法者的原意。
許宗力說,有司法實務經驗的人一再表示,重罪羈押有必要,以防止有政治影響力的被告聚眾滋擾、製造輿論;但他認為,只要不違反刑法,應屬言論自由,若以不是理由的理由羈押被告,羈押只是國家省力省時的便宜措施。
李震山也不客氣說,本件解釋未就重罪羈押是否違反比例原則進行實質審查,「蜻蜓點水式虛晃一招」。他認為限縮解釋反而間接佐證立法的不當,且德國雖有重罪羈押規定,但對重罪採列舉方式,不像我們將五年以上徒刑都列為重罪,顯然失衡。
林子儀也直指重罪羈押規定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不符比例原則,他與李震山都提出,重罪案件如一再發回更審,一再延長羈押或無罪後聲請冤賠,因涉重罪很難獲准,對人民權利產生重大侵害。
許玉秀指出,合憲限縮解釋的模式不可採,因為犯輕罪,只要有逃亡、滅證的事實,就可羈押,犯重罪竟然還要有逃亡、滅證之虞才能押,犯重罪的條件顯然根本不必要。
對於台北地院的分案要點,李震山獨排眾議主張違憲,他認為分案要點違反訴訟程序的基本權,「在這陽光照射不到的幽微轉折處,可能滋生恣意干涉審判的溫床」。
林子儀、許宗力、許玉秀雖同意分案要點合憲,但主張應檢討,給被告表示意見的機會,提升程序透明度,減少不信任帶來的紛擾。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六六五號解釋「聲聲慢」,陳水扁今年一月初聲請釋憲,歷經九個月才出爐;這段期間,大法官已作出十號解釋。對於外界質疑,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大法官妥適作出維護憲政體制的解釋,比快速更重要。
665號釋憲文 扁換法官、交保期待破滅【聯合報╱記者王文玲 2009.10.17
陳水扁不滿扁案一審更換承審法官、以重罪作為羈押的唯一條件,以及檢察官對審判中交保裁定的抗告權,扁認為這些都違法違憲;但大法官六六五號解釋昨天出爐,扁的三項主張全軍覆沒,大法官認為都不違憲。
六六五號解釋等於宣告,陳水扁希望藉由大法官解釋,「更換法官、脫困獲釋」的期待已破滅。扁案的戰場,將回到台灣高等法院,由陳水扁的律師團隊和公訴檢察官一決勝負。
陳水扁聲請釋憲指出,扁案起訴移審時,台北地方法院以分案要點決定「後案併前案」,更換承審法官,違反法官法定原則,缺乏法律授權。
但大法官認為,台北地院的分案要點「合憲」,符合法院組織法規定,也有法官會議授權,不影響人民訴訟權及法官獨立審判。
扁又主張,刑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三款以重罪作為羈押的唯一條件,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而違憲。大法官作出「合憲的限縮解釋」認為,重罪的確不能作為羈押的唯一要件,因此還必須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亡、串證之虞,才能押人。
由於高院是以扁有逃亡之虞及重罪的理由,裁定羈押;因此,除非法官認為逃亡原因已消滅,否則扁很難因「合憲的限縮解釋」受惠。
陳水扁的第三項釋憲主張是,法官於審判中裁定被告交保,檢察官可提抗告的規定違憲。這是因為審判長周占春裁定阿扁交保,檢察官提抗告,案子併給審判長蔡守訓,改裁定羈押阿扁。扁希望大法官宣告檢察官沒有抗告權,讓他回復交保。但大法官認為,檢察官的抗告權是刑事訴訟制度的合理規定,沒有妨礙被告的防禦權,也未侵害權力分立原則,並不違憲。
陳水扁另聲請大法官作暫時處分,命令台北地院更換承審法官、停止羈押他,大法官認為扁本來就可隨時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都駁回。
觀察站/程序爭議解決 該實體審判了【聯合報╱記者林河名 2009.10.17
扁案聲請釋憲案,昨天終於出爐。大法官對於陳水扁指摘有違憲疑義的部分,都作「合憲」解釋。形式上看似扁「敗訴」,但細究內容,扁還有聲請補充解釋的空間,而重罪羈押不得成為單一羈押理由,也等於幫扁停止羈押開了小門。
目前陳水扁遭羈押的兩大理由,不外乎所犯為重罪,以及有逃亡之虞。依大法官解釋意旨,重罪羈押或逃亡之虞等,都不能成為單一羈押理由,只要陳水扁能說服法官「絕無逃亡之虞」,高院合議庭就不能再以扁所犯為無期徒刑的重罪,繼續將他羈押。
事實上,陳水扁的律師團也認為大法官解釋「有不利,也有利」。大法官直接宣告扁案在台北地院併案的依據(刑事庭分案要點)是合憲規範,雖讓扁無法從程序上完全推翻一審無期徒刑的重判,但大法官沒有針對扁案僅由五位刑庭庭長就作出併案決議等情形作認定,也讓扁還有聲請補充解釋的機會。
只不過,依大法官的解釋先例,聲請補充解釋成功機會不大,就算陳水扁確能說服二審停止羈押,也僅是暫時以自由之身行使訴訟權。真正的難題,還是在他對於貪汙、洗錢等指控,能否反擊檢察官的舉證?
大法官第六六五號解釋容有許多不同意見,但代表多數意見的解釋文,確已解決扁案大半的程序爭議。喧擾多時的審判糾紛,也該從程序走入實體,讓社會大眾能早日釐清真相。
阿扁可以定下心了【聯合報╱黑白集 2009.10.17
陳水扁應當感謝大法官會議遲至昨日始宣告釋憲結果。
在釋憲案進行的這九個多月間,陳水扁及民進黨尚能利用催促釋憲來進行操作;如今釋憲案出爐,陳水扁少了一個重要的炒作題材,且將在二審的「羈押 /抗告」的角力中亦因此失去支撐,民進黨也失去了一個「聲援」的支點。
六六五號解釋對陳水扁聲請的四個釋憲項目,三項認定審檢的處置合憲,一項駁回不受理;焦點則是在「法官法定」及「羈押要件」兩項。
歷來關於羈押要件的爭議,皆在「重罪/串證之虞/逃亡之虞」的關係,究竟是or或and?亦即必須三者皆備,或有其一即可。昨天,大法官的解釋,主張「合憲性限縮」,亦即認為,在有重罪嫌疑「且」(and)有串證、逃亡之虞時,加以羈押,無違「比例原則」。謝文定的說明亦指出,「重罪」加上「罪嫌重大」始能羈押,這也是and的觀念。此一解釋對未來被告之人權維護應有助益。
但即使以大法官「必須三要件皆備」的「限縮觀點」,一審以陳水扁的重罪嫌疑、串證、逃亡之虞加以羈押亦屬合憲。二審有了一審定罪判刑的基礎,羈押要件則更為具體。
至於「法官法定」的疑義,大法官認可了「台北地院刑事庭分案要點」,接受「後案併前案」的原則,也接受了庭長會議的合法正當性;換句話說,一審由蔡守訓審理,雖其間曾有波折,但仍是經「法定」程序交由他審理,符合「法官法定」。
大法官此一解釋,將使二審的環境更趨安定,陳水扁可定下心情好好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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