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xx金融風暴》?
就是探討台灣金融風暴之書,已多到「罄竹難書」!
是嗎?那怎只見蔣李政權時的《十信風暴》(百全書報社,1985)《鴻源風暴》(時報,1995)《一百億國票風暴》(天下,1997)!
陳政權已是本土而非外來政權了,所以再怎麼多的下址之金融風暴,也是有民主的正當性啦: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8704164/20070617064053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90447817/20070711063734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92033861/20070802063836
旣然已多到「罄竹難書」,那網友也不必花錢費時去找書來讀,館長代貼些以供參考:
十信風暴【维基百科】
十信案,為台灣發生於1985年的經濟犯罪事件,為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後的重大經濟犯罪事件之一。
「十信」即「台北十信」,全名臺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1911年9月成立,初名為「臺北信用組合」;戰後由臺灣人接收、改組,改名為「臺北第十信用合作社」。自1957年起,台北十信理事主席均由國泰集團的蔡萬春家族擔任。1960年,蔡萬春因大量投資土地,引起台北十信資金流動困難,於是發起一元開戶運動,台北十信存款在短短數月內突破一億元,使台北十信成為全國七十五家信用合作社中,規模最大與營業量最多的單位。
1982年蔡萬春之子蔡辰洲當選立法委員,結合增額立委,與劉松藩、王金平、洪玉欽、謝生富、李宗仁、李友吉、林聯輝、蔡勝邦、吳梓及蕭瑞徵等立法委員組成「十三兄弟」派系(楨:現尚存王洪待懲),經常邀請財經官員,而且向官方遊說「合作社理、監事可無限制連選連任」,以及「信託公司可承辦銀行業務」等。蔡辰洲也將大量資金投入房地產事業。1983年,財政部進行一般金融事務檢查時,發現台北十信有不正常貸款現象,因此派員進駐輔導,並給予警告。1983年初,台北十信又發生不良放款出現跳升現象,經過財政部派員進駐輔導一年之後,台北十信的不正常放款現象確有改善,因此財部未採取更嚴厲措施。1984年10月,財政部駐台北十信人員表示,台北十信庫存現金有偏低之趨勢;財政部督促台北十信限期改善,然而情況並無好轉。
1985年2月9日,由於台北十信放款總額占存款總額之比率高達102%,顯示台北十信已無放款能力;財政部為保障存戶合法權益,穩定金融秩序,明令台北十信停止營業三天,並由合作金庫暫為接管,嚴加清查整頓。台北十信在主管機關的督導下,舉行臨時社員大會,在1985年2月18日起委託合作金庫代管,蔡辰洲也因利用人頭貸款、串通其部屬或假冒他人名義貸款等違反《票據法》之刑責被捕。
十信案的爆發嚴重傷害台灣投資人的信心,台北十信各分社都受到嚴重的擠兌,數千存款戶一生的積蓄也血本無歸。交通銀行常務董事余井塘在常務董事會上痛斥十信案,激動地講到:「一百億元!你們從前聽過一百億元的弊案嗎?」言畢,腦溢血,當場亡故。十信案也導致國泰集團承受污名,蔡辰洲最後在判刑前夕,於1987年5月14日病故於國泰醫院。經濟部長陸潤康、財政部長徐立德、中國國民黨祕書長蔣彥士也因此辭職。然而十信風暴在當時並非特例,同期的華僑信託、國泰信託、亞洲信託與第一信託等金融機構也是岌岌可危,隨時處於崩壞邊緣,並不一定要拿蔡辰洲出氣,因此蔡家至今對此依舊耿耿於懷(楨:無恥奸商)。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D%81%E4%BF%A1%E6%A1%88”
鴻源風暴
1990年1月8日,最大的地下投資公司鴻源機構爆發財務危機。10日鴻源公司突然宣
佈停止出金付息,波及近二十萬投資人,引爆近千億台幣的經濟大風暴。15日,鴻源投資人控告董事長沈長聲詐欺。
這場轟動當時社會風暴的要角為鴻源機構董事長沈長聲,於勇明及劉鐵球等三人。沈長聲,1942年生,祖籍江蘇,當時人稱「神董」;於勇明,1945年生,祖籍江蘇,人稱「活財神」;劉鐵球,194837年生,祖籍遼寧,有、「吸金高手」之名。
1991年5月8日,法院宣告鴻源及沈長聲、於勇明破產。
最高法院於1992年5月15日判決確定,沈長聲判刑7年。
沈長聲服刑4年就假釋出獄,但他早已脫產成功,從此過著豪宅香車美人的生活。
鴻源只是當時所謂經濟繁榮的臺灣一個最著名案例,其他如龍祥及永安等投資公司,吸收資金都超過百億元。數十萬個曾以客廳當工廠的家庭,一代人辛勞勤儉累積的成果轉眼即成泡影。
國票弊案主角楊瑞仁 蹲一天牢 值200萬【聯合/周宗禎、
台南監獄裡,「一三一四號同學」每天工作五到六個小時。他把保麗龍襯墊放到安全帽內側再固定,按件計酬。依他的速度,每天大約可以賺一百廿元,這與當年他對國票所造成的重傷害,簡直不成比例。
獄中同窗大多不知道這個斯文、貌似公務員的「一三一四號同學」,是名聞全台、犯案金額空前的金融大盜楊瑞仁;他擔任國際票券營業員時,竟然A走一百零二億兩千萬元!監禁十年 假釋屢被駁回楊瑞仁已監禁十年,早符合聲請假釋的資格,但假釋審查委員會駁回多次。台南監獄的假釋審查委員會仍定期審查他的聲請案,不過法務部官員強調,考量社會觀感及他犯行所造成的重大影響,短期內不可能准許。
楊瑞仁前年底移監台南監獄後,因累進處遇已達一級,屬「應」提報假釋受刑人,也不再被囚禁獨居房,被放進三人房。在獄中「獨居練功」近九年,他終於下工場服勞役,過一般受刑人該過的牢獄生活。南監副典獄長黃俊棠指出,楊瑞仁每天上午九時下工場、下午四點收工,扣除午餐、午休,實際工作五、六小時;依每天至少一百廿元的標準,他一年可賺至少四萬三千元,若待到刑期終結才出獄、每天工作全年無休,能賺卅多萬元。
楊瑞仁因國票案被處十三年徒刑,併科罰金卅億零三百萬元,若要以他加工安全帽所賺的錢來繳罰鍰,卅多萬當然不夠,他得全年無休工作六萬二千兩百五十年,才能繳清罰鍰30億罰金易服勞役折抵法務部官員指出,楊瑞仁盜取國票上百億資產,至今尚有二、三十億資金下落不明,儘管他因國票案被判刑十三年,就算服滿十三年,一天「價值」也超過兩百萬;至於三十億元的罰金,相信他也會採易服勞役方式折抵,一天可能價值一千六百餘萬,比電玩大亨周人蔘一天價值五百萬元還高,民眾絕無法接受,法務部在審核假釋案時,一定會將此納入考量。
據了解,楊瑞仁早在幾年前,行刑累進處遇就達到「得」報請假釋的「二級」,他也曾提出聲請,但均遭獄方駁回,假釋案甚至進不了法務部的大門;去年三月,他的行刑累進處遇分數更晉升到「應」提報假釋的一級,依規定獄方一定得將他提報假釋,但台南監獄的假釋審查委員會均以考量社會觀感為由,直接駁回。
依規定,監所審查委員會若審核通過受刑人假釋申請,就呈報法務部,只要部長批准,就可出獄;不准,全案退回南監,四個月後再提報。
民代求見 他不再「接見」
楊瑞仁在台北監獄服刑期間,爆發賄賂管理人員代炒股案,原本十三年徒刑又再加六年徒刑。當時楊瑞仁仍經常「接見」媒體、民代等各路訪客,不過在移到南監並有權假釋後,他的態度明顯轉趨低調,媒體採訪一概不見。
也有不少民意代表想見他,但他都不再「接見」,南監須一再向民代解釋,還得報部備查,困擾不已,後來楊瑞仁同意提出書面切結,載明訪客須經他同意才可面會,這才擋掉面會「人潮」。
最近幾乎只有母親、妹妹等少數家人探監,他應該知道談話內容全程側錄,從沒談到「商業投資」之類的話題。南監秘書黃金章表示,楊瑞仁屬「智慧型」受刑人,清楚了解法令規章,懂得遵守避免違規影響假釋;楊瑞仁獄中生活和一般受刑人一樣「正常」,只是有些記者就是不相信,「定期」來探問他的消息。
黃金章說,楊在獄中不忘自修,閱讀各種財經專業書籍雜誌與報刊,因表現「一切正常」,雖有監控,但沒有到影響他正常作息的程度。
黃金章說,楊瑞仁因曾行賄監所人員,成為「重點人物」,即使下工場,管理人員、教誨師常與他接觸,但會避免親近,以免瓜田李下;在非規定時間出現楊瑞仁的舍房戒護區的人,都要寫報告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