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新型隱身護衛艦赴美參加環2010太平洋軍演 2010-06-23
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該項目由新加坡國防科技局(DSTA)管理。2002年3月,新加坡國防部授予法國艦艇建造局承包合同,爲新加坡海軍建造六艘“威武”號多任務護衛艦。這並不是一份單純性的購買合同,承包合同包括一個技術轉移計劃,第一艘護衛艦由法方建造,其余五艘由新加坡科技船舶公司建造。整個“三角工程”,新加坡國防科技局(DSTA)同新加坡科技電子公司(STE)都將廣泛參與。
在2004年2月23日至29日的新加坡樟宜“2004亞洲航空展”上,新加坡國防科技局和法國艦艇建造局聯合對外公開了“三角工程”此項目的模型和已下水艦體的照片,並將“拉斐特”級更名爲“威武”級。至此,新加坡新型隱身護衛艦計劃正式浮出水面,新加坡成爲“拉斐特”級隱身護衛艦第四個擁者。新型“威武”級護衛艦將會代替六艘在1972年服役的德制“海狼”(SeaWolf)級導彈艇,所有的六艘“威武”級護衛艦將會在2009年之前全部服役。“威武”號隱身護衛艦將會使東南亞海上最爲強大的戰艦,同時也將實現新加坡遠距離作戰的要求。
簡介
新加坡海軍新型護衛艦“三角工程”計劃建造六艘:第一艘RSS“威武”號(Formidable)舷號68;第二艘RSS“剛毅”號(Intrepid)舷號69;第三艘RSS“堅定”號(Steadfast)舷號70;第四艘 RSS“不屈”號(Tenacious)舷號71;第五艘RSS“堅強”號(Stalwart)舷號72;最後一艘RSS“無比”號(Supreme)舷號73。
“威武”號已經于2003年3月在法國洛裏昂造船廠安放龍骨,2004年1月7日,在法國布列塔尼半島洛裏昂造船廠下水,于2005年5月交付,在兩個月後到達Changi海軍基地,加入新加坡海軍185中隊服役。艦艇將在2007年完成作戰系統測試並進入作戰狀態。
作戰平臺
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全長114.8米,艦寬16.3米,艦高6.0米,滿載排水量3200噸。其高度自動化、智能化、精密的綜合作戰和艦舶管理系統使“可畏”級船員總數只有70名。加上15名建造直升機飛行和後勤人員,一共85人。而同級別的其他戰艦則需要超過150人才能操作。作戰管理系統由新加坡國防科技局和新加坡科技電子公司共同承擔,用以符合新加坡海軍的操作需求。新加坡國防科技局也承擔戰鬥系統集成的職責。新加坡科技電子公司提供采用20英寸液晶顯示器(LCD)的標准操作集中控制平臺,還提供綜合通信系統。高度自動化的駕駛和作戰系統,不僅減少了對人員數量上的要求,還能有效監督和控制艦上各項系統和設備。同時,其作戰管理系統整合了各項探測和武器系統,並植入了人工智能。通過這個全自動化的過程,在發現目標之後,系統能根據輸入的人工智能,自動做出判斷,分析目標,再把信息傳遞到武器系統,由系統決定是否發射武器可以省去以前操作人員自行分析目標是敵是友的過程,大大提高打擊的准確性和時效性。這在東南亞乃至全球都占領先地位。
防空方面
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將裝備歐洲導彈設計局設計制造的“紫菀”ASTER—15型防空導彈和法國艦艇建造局設計制造的“西爾瓦”SYLVER垂直發射系統,整套系統備彈32枚,使用四套8單元“西爾瓦”SYLVERA43發射模塊,采用指令指導,主動雷達搜尋。既可以打擊空中來襲的飛機,也可以攔截反艦導彈。“紫菀”ASTER—15型導彈使用二級固體發動機,具有非常高的敏捷性和高機動性,可有效防禦射入的那些采用末端機動和再攻擊模式的導彈,如掠海反艦導彈。在防禦導彈模式中“阿斯特”15型有效射程15公裏;防禦有人駕駛飛機和無人飛機的有效射程達到30公裏。“威武”號的主艦炮是一門奧托.梅萊拉(OtoMelara)76毫米/62型快速炮,使用6公斤炮彈,射程16公裏,射速達到120發/分鍾。在防空方面可以對“紫菀”型防空導彈提供強有力的支援。此外,其2座吉亞特集團15A型20毫米艦炮也可以用于防空作戰,800發/分鍾,射程3千米。2挺12.7毫米機槍也可以對低空目標進行攻擊。
反艦方面
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在反艦方面,可分爲遠程反艦作戰和進程反艦作戰兩個層面。“威武”號隱身護衛艦將裝備美國波音公司“魚叉”反艦導彈可用以完成其遠程反艦作戰的任務。“魚叉”反艦導彈射程130公裏和使用主動雷達制導,配備一個227公斤彈頭。“魚叉”是美國海軍于70年代中期研制生産的一種全天候、高亞音速、飛航式反艦導彈,它能攻擊多達12種大小不同的水面艦艇,可進行超視距作戰,是奪取制海權的一種有力攻擊武器。該導彈長4.581米,彈徑344毫米,翼展0.914米,重量667千克。導彈采用慣性制導系統制導,使用主動雷達導引頭,可進行90°搜索,攜帶1枚帶延時觸發和近炸引信的221千克半穿甲戰鬥部,使用渦輪噴氣發動機,飛行速度0.85馬赫,最大射程120千米。該導彈由于裝有先進的計算機邏輯電路,抗幹擾能力強;在飛行末段可突然躍升而後俯沖攻擊目標,機動能力強;可靠性作戰效能試驗達90%,單發命中概率在95%以上。
在反潛作戰方面,“威武”號反潛作戰裝備EDO公司980ALOFTS型主動低頻拖曳聲納,提供對抗潛艇的遠距探測和分類能力。ALOFTS包括一個可變深度聲納(VDS),拖曳主要部分使用一組拖曳基陣。艦上設有4具533毫米魚雷發射管,由艦尾伸向大海,由于發射法國生産的F17P型反潛魚雷。該型魚雷采用線導,主/被動雷達搜尋,航速爲40節/小時,射程20千米,戰鬥部重250千克
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在艦載直升飛機方面,“威武”級有能力去容納一架10噸等級中型直升飛機。在船尾的直升機甲板大約22米x16米(360平方米),只有一個降落點。配備的機庫裝備完善的直升飛機支援和維護系統。“威武”號隱身護衛艦用于直升飛機操作任務,專門增加15名機組成員。新加坡海軍將會飛行艦載直升飛機,但這些直升飛機機組人員將會來自新加坡空軍。新加坡國防部正在考慮選擇采購艦載直升飛機,主要候選機型是歐洲直升機公司美洲獅、NH工業公司NH-90或西科斯基S-70。若艦載直升機攜帶反潛武器,也可以同時參與飯前作戰,這將進一步提高其反潛作戰能力。
在對岸攻擊方面,該級艦主要依靠位于艦首的MK2型100毫米單管“緊湊”型艦炮,該炮射速90發/分,射程17.4千米,在支持兩棲作戰時可發揮一定的作用。
此外,除了進攻性武器之外,“威武”號隱身護衛艦還裝備有幹擾裝置。包括有:裝于上層建築兩弦側的兩座馬特拉公司生産的“達蓋”MK2型10管誘餌發射裝置,用于發射箔條和紅外誘餌,幹擾突防的反艦導彈;“斯萊特”反尾流制導魚雷系統,該系統較爲先進,在對抗潛艇的作戰中能發揮重要的作用。
新加坡海軍“威武”號新型護衛艦是新加坡自行建造的第一種中型艦艇,也是新加坡最大的水面艦艇,使新加坡海軍開始擁有遠洋作戰能力。“威武”級整體性能十分優異,將是東南亞地區最先進的水面艦艇。屆時,該級艦將會在保衛新加坡國土安全、航海貿易以及馬六甲海峽等方面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隱身
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隱身護衛艦,顧名思義在隱身方面當然要首屈一指,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設計是法國“拉斐特”級隱形護衛艦的一種派生型,雖噸位略小于“拉斐特”,但在技術方面的一系列的改進,其隱形性能方面大大優于“拉斐特”級。與法國原裝“拉斐特”級隱身護衛艦相比較,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可謂“將隱身進行到底”。該艦改動了甲板的上部結構和側翼,大大降低了被雷達跟蹤的概率,在雷達、聲音、紅外線和電磁等方面都具有低信號特征。“威武”號隱身護衛艦在外形的改變上下足了功夫。“威武”號隱身護衛艦改進了艦體及上層建築的形狀,采用曲面板代替了平板,多采用圓弧形的表面和棱角,以減少反射率非常之高的鏡面反射;同時艦體和上層建築的垂直面都被改進爲傾斜面,從而改變雷達反射波的路線,相當于減少了雷達的反射面積;連接處多采用凸面圓滑過渡倒角相連,相當程度上減少了角反射面積,減弱了反射強度;此外,“威武”號隱身護衛艦大大減少了外露裝備和設備,對于原來外露的武器系統、排煙系統、救生設備等都進行了一定的隱蔽和隱身處理。使整個艦艇在外形上實現了較好的一體化,在整體隱身效果上有了很大的提高。
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還通過內部措施的改進來達到隱身效果。“威武”號隱身護衛艦減少了無線電設備、改進了原有電子設備、屏蔽電子設備、利用噪音隱蔽信號源特征,通過這一系列的改進,整艦可以說已經達到了無處不隱的狀態。
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不但在隱身性能方面高人一等,其卓越的戰鬥性能也是東南亞現役艦艇所無法比擬的,可以說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將會成爲未來數年中東南亞戰鬥力最強的戰艦。該級艦的推進系統使用四臺MTU20V8000型柴油機,采用組合柴油和柴油(CODAD)配置。每臺發動機額定功率8,200千瓦。發動機雙軸驅動兩具五漿葉等距螺旋漿。巡航速度18節和最大航速27節,航程7,200公裏(4,000海裏)。具備了遠程作戰能力,爲新加坡海軍擴展作戰半徑創造了可行性條件。新加坡威武號隱身護衛艦還裝備了由泰利斯公司提供的“武仙座”(Herakles)多功能雷達,這是護衛艦的主要監視雷達。“武仙座”多功能雷達是一種先進無源相控陣雷達,三維搜索和火控雷達,安裝在主桅杆頂部一個天線罩內,用于遠距離空中/水面監視和武器控制。“武仙座”雷達與“紫菀”防空導彈系統的結合使得“威武”級護衛艦攻防兼備。
拉法葉軍購案>維基百科(另參本館:呆子凱子軍購
康定級巡防艦(拉法葉艦)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是牽涉中華民國、法國高層收受拉法葉艦軍購傭金的弊案,甚至導致海軍總部武獲室軍官尹清楓上校因懷疑此軍購有弊端,遂行保存證據以揭弊,導致殺身之禍。除尹清楓外,法國方面更傳出有六個與此案有關者離奇死亡。而中華民國前總統李登輝、前參謀總長郝柏村也都因此案於2006年接受偵訊。前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更曾宣示「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拉法葉軍購弊案也是中華民國海軍建軍以來的最大醜聞。
在《陳水扁的震撼》一書(作者陶伍柳)中指出「陳水扁在當國防立委期間揭發拉法葉艦弊案,在立法院會中提出他掌握該弊案充分的人證、事證、與物證!並詳知不法行為之確切的時間與地點甚至直接指出——總統府秘書長蔣彥士涉入關說」(有人認為這段文字暗指李登輝涉入此弊案),在該書另一段文字其語法更洩漏令人震驚的機密奇原文如下「我們應當更保護當事人身分的秘密,以免尹清楓事件再度發生!」。部份人士因此根據書中此段文字推論出尹清楓曾是陳水扁的當事人,因為揭弊者身分被陳水扁洩漏而導致殺身之禍的結論。
在法國前外長杜馬(Roland Dumas,1988年至1993年任法國外長)的《考驗與證據》一書中則指出當時執政黨(中國國民黨)的「總秘書處」曾收取4億美金的傭金。另外雖然法國極可能因違背拉法葉艦交易而被國際商業仲裁法庭判決賠償台灣巨額罰款,然而法國國防部機密咨詢委員會主席勒隆(Pierre Lelong)卻在接受《費加洛報》專訪時侈言「不會敗訴賠款」。而法國國防部機密咨詢委員會至今仍不願公開拉法葉艦傭金數額及受惠者名單。
[編輯] 拉法葉艦軍購案大事記
1988年2月8日:海軍提出「光華二號」計畫,預算1152億。
1988年5月17日:總統李登輝批准向南韓軍購16艘蔚山艦。
1989年5月6日:參謀總長郝柏村赴法談判軍購事宜。
1989年5月8日:郝柏村自法國指示對韓「勿有所定論」。
1989年6月3日:夏甸副參謀總長結論「先韓後法」。
1989年9月2日:雷學明(立委雷倩之父)等六人小組赴沙、法參訪拉法葉艦。
1989年10月5日:郝柏村同意光二計畫改買拉法葉艦。
1990年1月9日:法國總統密特朗宣佈暫停出售拉法葉艦予台灣。
1990年7月19日:湯姆笙公司與艾德蒙·關簽締遊說合同,委託艾德蒙·關向中國游說。
1991年4月16日:艾德蒙·關與訪問巴黎的朱鎔基接觸。
1991年4月30日:法國前外長杜馬向錢其琛私下傳遞售艦意向。
1991年6月9日:郝柏村代表陳博士同意法方所提購艦與高鐵「配套」。
1991年6月14日:法國密特朗總統同意總理柯瑞松夫人(en:Édith Cresson,1991年至1992年任法國總理)建議恢復售艦決定。
1991年8月31日:中船董事長羅錡代表海軍與湯姆笙公司簽約購艦案,共25億1258萬美金。
1992年2月22日:法國造艦局DCM開工為台灣生產拉法葉艦。
1993年6月4日:由於6艘軍艦全改為在法委製而由莊銘耀總司令出面簽約。
1993年9月9日:海總武獲室軍官尹清楓赴法考察,3個月後離奇遇害。
1993年12月18日:武獲室整後組組長郭力恆因涉嫌「收賄」而被收押。
1993年12月19日:湯姆笙公司代表汪傳浦與艾沛韶被通報後緊急離台。
1994年1月1日: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尹案,唯時隔三週之久而無解。
1994年4月16日:與法簽約的莊銘耀因「尹案」下台。
1996年5月18日:第一艘康定級拉法葉艦正式移交台灣成軍。
1996年10月31日:法國《巴黎人報》首先披露湯姆笙公司拒付售艦遊說費。
1997年1月28日:瑞士商務仲裁法庭及洛桑法院宣判湯姆笙公司敗訴。
1997年11月7日:鐘顧夫人因為涉嫌「侵佔社會公帑」而遭檢方羈押。
1998年3月9日:法國前外長杜馬向《費加洛報》證實5億美元傭金。
2000年7月31日:台灣當局在陳水扁總統指示下成立跨部會特調小組。
2000年9月14日:汪傳浦繼賄、妨害軍機罪後被發布「殺人罪」通緝。
2001年6月22日:汪傳浦在瑞士銀行內的鉅額存款曝光而迫使法國展開追究。
2001年11月11日:監委約詢前總統李登輝。
2002年1月15日:法方拒與台灣司法互助合作。
2002年3月29日:台灣監察院調查報告「法方全程向中共報告」。
2003年7月9日:軍方懸賞一億元徵求拉案污點證人。
2003年12月9日:瑞士宣佈與台灣司法互助合作。
2005年11月8日:瑞士將汪傳浦家族傭金帳冊資料交給台灣,11月13日運抵台北。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B%89%E6%B3%95%E8%91%89%E8%BB%8D%E8%B3%BC%E6%A1%88
拉法葉佣金案商務仲裁 台灣贏了【聯合報記者王光慈 2010.05.04 (另詳參本館:呆子凱子軍購 鐽震?達陣? 臺灣康定級巡防艦 台印的幻像2000 )
纏訟十年的拉法葉艦佣金案商務仲裁終於出爐!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已判決法國台利斯(Thales)公司違反台法拉法葉艦採購合約的排佣條款,必須將佣金還給台灣,加計利息、律師費和我方支出的相關費用,中華民國政府可望獲賠近四百億新台幣。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晚表示,馬英九總統已獲知仲裁結果,馬總統肯定國防部過去堅持採取不和解的立場。
拉案刑事部分還在等判決,但國際商務仲裁昨天勝訴。由於金額龐大,海軍司令部昨晚連夜計算賠償總金額,今天上午十點將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國防部表示,根據判決書初步了解,法方應賠台灣五億九千一百萬美元(約台幣一百九十二億餘元),並加計利息、律師費、仲裁規費及我方於仲裁程序中支出之相關費用。立委林郁方表示,以他獲知的訊息,加計的利息、律師費等費用,總數也接近六億美元,台灣總計可獲得的賠償,接近四百億元。
這項裁定,法方不能再上訴,如果台利斯不願執行,我方可向法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拉案緣起一九九一年八月卅一日,海軍司令部與台利斯公司(原湯姆笙公司)簽約採購拉法葉艦,台利斯卻違反合約中排佣條款規定,「不得有委聘佣金代理人支付佣金、抽成、仲介買賣或事後給付佣金之行為」,海軍於二○○一年向國際商會(ICC)仲裁法庭提出仲裁聲請,要求台利斯依約將佣金悉數返還。
消息指出,台灣要求法方退回的佣金,包括法國政府付給中間人汪傳浦和席文(Alfred Sirven)的兩筆。一般相信,席文在佣金案中扮演洗錢與分配角色。當時負責建造拉艦的,為法國國防部造艦局和湯姆笙公司,根據合約比例,賠償台灣的佣金七成將由法國政府支付,台利斯三成。
消息人士指出,進入仲裁程序後,法國一方面在仲裁庭上申辯,另一方面派員與台灣政府接觸,說服台灣和解。二○○六年,法國和扁政府接觸,提議「以武器及技術轉賠償佣金」,這就是引發軒然大波的「鐽震案」。
根據法國「巴黎人報」稍早報導,這筆違約罰金之重,將打破法國軍火外銷歷史紀錄。仲裁的答辯過程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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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案勝訴 避免落「黑洞」馬堅持不私了2010-05-05 中國時報 江慧真
國際仲裁法國應就拉法葉艦採購佣金案賠償台灣,勝訴的主因,在於台法軍購過程確有不法佣金,但此案終能拍板落幕的關鍵,卻在馬英九拒絕和法國單方面「私了」。尤其是二次政黨輪替後,法方隨即遣人試探,但最終因總統府、國安會磋商,獲致避免落入「黑洞陷阱」的共識,而堅持等待仲裁的路線。
知情人士說,兩年前馬英九上台,雖然監察院和扁政府追查拉法葉案甚久,但扁上任後,開始和法方談判和解條件,了解台法交涉過程的人少到「數得出來」,扁還沒卸任,就爆發鐽震案疑雲重重,「出了這麼大的包,前政府也沒人來報告交接,誰知道扁政府到底和法國官員做了什麼交易?就算法國要派人來向馬說明,我們又能相信多少?」
訴諸仲裁 與負面形象畫清界線
馬英九在二○○八年贏得總統大選,還不到就職典禮,法方便派人來投石問路,探詢繼續談判和解的可能。馬英九當時以「尚未就任、資訊不足」,拒絕和法方代表搭線。馬政府上任後,總統府、國安會多次祕密研商此案,會中咸認為,戰略必須和「舊國民黨勢力」與「扁政府貪腐作為」兩大負面形象畫清界線,因此絕對要訴諸國際仲裁的透明管道,「一旦接受和解,等於掉進無法預期的黑洞中!」
知情人士指出,拉法葉案的超級複雜度恐怕是「世紀大案」,馬政府赫然發現,不但不能詔告天下說清楚講明白,且敏感度太高,案情一個字也說不得:因不僅涉及台法兩國當時參與決策層面的「雙邊利益」,更涉及包括美法和其他歐洲國家等軍火商的「多重利益」,每個環節都牽一髮動全身;不但可能扯出不只一國的最高國防內幕和外交秘密,更有可能觸動他國的政治穩定。
幾次機密會議中,馬英九聽取簡報評估發現,台灣勝訴機會頗高,蘇起也極力主張,為避免掉入前面兩政府機密作業的「黑洞陷阱」,唯有「循法律程序」解決此案,馬政府才有可能面對民意的放大鏡。
黨政人士指出,馬英九堅持不和法國談,道理很簡單,民進黨當時執政從領導人核心開始腐爛,導致扁政府弊案不絕而下台;馬英九上任後高舉清廉標準,雖未必達到「弊絕風清」,但核心清廉鞏固,就會發生正面擴散的效果。黨內人士也強調,如果馬嘴巴說清廉,私底下卻黑箱私了,「那下一任怎麼選?」
留言和迴響
檢舉馬做了最正確的抉擇 太好了 令人欣慰
幹得好!這次的決策真他 X 的漂亮!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5237x112010050500100,00.html
拉法葉鉅額賠款 法國不想付也無力付2010-05-05 中時(楨:法無賴)
台灣贏得拉法葉佣金案商務仲裁,法國將賠償鉅款六億三千萬歐元(約台幣259億)。但根據一名不願具名的法國高層人士透露,法國不想付,也無能力負擔此鉅額賠償。
一名不願具名的法國高層人士昨(四)日表示,有關法國被仲裁賠給台灣的鉅款,「法國不想付,也無能力付」。被判應負擔賠款27.5%的法國國營軍火公司台利斯(Thales)昨日表示對仲裁結果不服,將向巴黎法院訴請註銷國際商會仲裁法庭這項判決,「本公司將會運用一切手段,阻止拉法葉案的賠償。」
一名法國媒體人透露,台利斯目前唯一可能讓裁定翻盤的手段,即是1991年台、法雙方簽訂的拉法葉案合約款項轉帳者名單和銀行帳目,多年來,法國政府數度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出示此文件,迄今僅有法國少數高層親眼看過這份秘密名單,且負責仲裁此案的法官也全沒見過。
2008年,即因無人看過真正的轉帳名單,該案在涉嫌刑法部份即被法官駁回,但隨後兩名法官又證實確有收佣事實,外界認為,應是郭力恆與汪傳浦兩人在瑞士帳戶往來的資料。在長達一百頁的拉法葉仲裁案判決全文中,法國之所以輸給台灣,應是卡在第18條「排佣條款」。
根據法國媒體分析,台利斯可能會以判決內容和當年台法合約內容不符,或收取佣金者的名稱及人數不符,甚至證明佣金名單上的人並沒有收到佣金為由,拒絕做出賠償。
僅管法國造艦局迄今皆不願對判決結果表示評論,據悉,包括法國國防部和財政部都接獲命令,必須竭力扼阻仲裁。
軍方評估 法如上訴,獲勝機率低【聯合報╱記者王光慈 2010.05.05
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對拉法葉案的仲裁結果前晚出爐,經過連夜計算,國防部昨天初步估算,法國除了要償還五億九千一百萬美元的佣金外,還要支付二點五億美元的利息、兩千萬美元的律師及仲裁費,總計法方要賠付台灣八億六千一百萬美元(約台幣二百七十一億元)。
據了解,雖然國防部強調將賠償金追回繳庫是唯一選項,但軍方私下並不排除法方「用武器抵債」的方式,因為現有法系軍品裝備除後勤整補外,都還有升級空間;不過官員強調,國防部只是執行單位,追債方式是由總統府、國安會和行政院等單位召集跨部會議決定。
台利斯公司昨天也發表聲明表示,將尋求所有可能援助,並向巴黎上訴法院訴請註銷判定結果。但軍方私下評估,由於仲裁結果具拘束力,台利斯上訴獲勝的機率很低,再拖下去利息只會越來越高,法方近期可能派高層官員密訪台灣,拜會府院高層,商談賠償執行方式。
國防部委任律師李孟融昨天在記者會強調,由於仲裁庭請求賠償的幣別包括美元、歐元與法郎,因此這個賠償金額只是概估;仲裁程序的決定,已是最終判決,希望台利斯公司依雙方協議,支付中華民國判決金額,若不履行,我方一定依法定程序追償到底。
國防部副部長趙世璋指出,利息計算的起始點是從二○○一年海軍向仲裁法庭提出聲請日,由於金額非常龐大,對法方可能採取的任何作為,國防部都會事先準備因應。國防部立場一直是堅持走完仲裁程序,現在有了結果,「沒有高不高興的問題」,國防部將依法向台利斯追償,維護台灣權益。
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指出,拉案仲裁屬商業糾紛,這麼多年來,政府也透過駐法代表處與法方多次溝通,雖然判決結果法國必須支付巨額賠償金,但對台法關係不會造成實質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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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贏仲裁關鍵在…證實確有佣金存在
‧ 吳揆:感謝,保住多人清譽!
‧ 黑白集/不能說的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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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絕不考慮「武器代償」【聯合報╱記者陳洛薇2010.05.05
拉法葉佣金仲裁案我方勝訴,馬英九總統第一時間獲悉表示欣慰。府方高層表示,馬總統對此案態度始終如一,就是不私了、不走密室、不走場外交易,堅持走完仲裁程序;未來也不考慮接受武器代償,希望追回這筆錢返還國庫。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馬總統堅持走完仲裁的態度始終如一,堅持不和解就是要透明化,避免發生類似鐽震案的黑箱作業,讓人從中牟利;這也是馬政府堅持清廉執政的原則。
外傳法國可能提出武器抵償,用新的軍購項目抵充這筆應歸還我方的佣金。府方高層明確表示,馬總統態度很清楚,就是現金返還國庫;所謂武器抵償的假設,法方並未提出,且恐涉及對美及兩岸關係,將事情複雜化,非府方選項。
國安高層說,以軍購抵充佣金和向美國採購武器不同,不只違反美國利益,也可能影響兩岸關係,造成兩岸間不信任,涉及複雜的戰略考量,又會引發「密室交易」質疑,自始就不是考量方案。
據了解,馬蕭二○○八年三月當選沒多久,法方就要求和解,但馬陣營第一時間就表示「不可能」,法方甚至沒有機會提出和解內容,馬總統態度始終是「求償到底」。
黨政人士表示,扁政府時代搞出鐽震案,表面上是以和解換軍購,軍購過程可能再被剝一次皮(即再被扣一次佣金),成為「複式弊案」;這種密室和解、密室軍購,馬政府無法向人民交代,不可能接受。
當初堅持走完仲裁程序的國安會前秘書長蘇起表示,政府內部共識很高,「走完仲裁程序是唯一選擇」,才能昭公信,沒有其他折衷方案;不走「場外交易」,對外可維護長遠台法外交,也展現馬政府「正派外交」形象。
行政院長吳敦義說,這筆佣金若能順利返還,對國家財政有助益,更重要的是,國家清譽及涉入傳聞者的清白都獲得維護。
軍售抵佣金 昔日鐽震無疾而終【聯合報╱記者王光慈 2010.05.05
拉法葉案仲裁結果出爐,法國要支付台灣二百七十一億台幣,傳出以武器抵債是可能付款方式之一。回顧拉案仲裁過程,法方一直積極想用「軍售抵佣金」,包括幻象戰機和拉法葉艦的性能提升案、雷克勒戰車及凱薩一五五公厘自走砲,法方都曾派員來台簡報。
二○○六年底,法國總統府、國防部及外交部官員來台,與扁政府的國安高層達成共識,達成用軍售補償台灣因和解損失的賠償金,當時法國提出的軍售,包括獵雷艦、拉法葉艦及幻象戰機性能提升案等,其中獵雷艦甚至已和前總統陳水扁金主之一的慶富公司,談到合作造艦階段。
當時台法雙方決定以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主導的鐽震公司,做為台法交涉的「白手套」,但二○○八年總統大選前鐽震案曝光,輿論和國民黨批評是扁政權貪汙舞弊的「終極代表作」,讓台法密謀的「軍售抵佣金」無疾而終。
二○○八年五月馬政府執政後,法方再度試探「軍售抵佣金」的可能性,年底派員來台,以重啟雙邊軍事交流為條件,同意出售陸軍夢寐以求的雷克勒戰車及凱薩一五五公厘自走砲,不但主動向軍方簡報,更直接進總統府拜會國安高層。但我方評估拉法葉案政治性太高,仍堅持走完仲裁程序,讓法方「軍售抵佣金」的意圖二度失敗。
眼見我方態度堅持,法方於二○○九年二月也祭出強硬手段,忽然扣住應出貨的幻象戰機零附件,消息經本報獨家披露後,引發朝野立委痛批,國防部強勢與法周旋半月,法方終於同意讓幻象戰機零附件解禁出口。
軍方:幻象案92年已聲請仲裁2010-05-06 中國時報 呂昭隆
軍方官員昨天透露,空軍已於九十二年赴法聲請仲裁幻象戰機購案,而空軍提出聲請的時間,距法律追訴最後時效,還有兩個月。相關官員表示,由於政府當時並沒有幻象案有佣金的事證,因此只能先提「聲請仲裁」這個動作,等於「掛了號」,如此就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
軍方官員表示,由於幻象案已做好聲請仲裁動作,只要司法單位能提供相關事證,軍方隨時可向法方打仲裁官司,追討佣金,一如海軍追討拉法葉艦佣金案。
另據了解,二○○五年秋,瑞士同意將汪的帳戶資料交與台灣,十一月,尹案特調小組取得文件,十二月,民進黨立院黨團隨即宣稱汪的帳戶,除了拉案佣金,還有幻象案的佣金。
更有立委指稱汪帳戶的拉案佣金,實際只有一億二千萬美元,唯相關說法旋即戛然而止。
知情人士透露,瑞士法院清查汪傳浦的資金帳戶,長達五年,資金來源查得一清二楚,包括德國、義大利、法國等歐洲國家,及中美洲開曼群島等,都有汪的洗錢帳戶。瑞士法院也很明確的告知我方,汪的帳戶,除了拉艦外還有幻象佣金,特別是雲母與魔法二型飛彈的採購。
汪傳浦帳戶內有幻象佣金情事,扁政府時期已有所悉,此外,陳水扁卸任後一度有意「爆料」幻象佣金案,唯隨即遭二度收押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