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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1 07:00:26| 人氣3,172| 回應7 | 上一篇 | 下一篇

《獵殺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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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一大堆專著研究過十六、七世紀的異端審判了,還有必要再評《獵殺女巫》(女書,2002)嗎?

單憑你那句「異端審判」,而不用「獵殺女巫」,就可知你是父權共犯沙文豬。

宗教裁判所的「異端審判」是當時歐洲宗教革命氛圍下的產物,這是歷史常識好不好,宗教問題何時變成性別問題了?

你才轉移問題焦點,就像納粹屠殺猶太人,你能將種族問題說成經濟問題嗎?

是嗎?那如今以色列和美國在中東打阿拉伯人也是種族、宗教及文化問題,與民不民主、暴不暴力不相干了,可是西方怎不如是觀呢?

笨書呆子,立場不同觀點當然不同了,猶太人以前是被迫害、當然要說成種族屠殺,如今是他屠殺別人、自然要說成是反恐了。

那就像女權當道,所以要將所有問題都成說成是性別問題,只不過如此一來不是幫耶教脫身了,成了宗教的共犯?

這種事還會少嘛,許多時候為了主要目標,是得放過次要敵人的。

扯到那去了,作者Barstow女士在<導論>力批所有不以女性被迫害為觀點的「異端審判」研究,連那些曾提及者,她都說:「然而,儘管卡爾森、拉納、蒙特、以及穆杭布列各自審慎分析了他們所研究地區的搜捕女巫中女人扮演的角色,這些都不足以說明為何迫害的行動如此兇惡;或為何這些行動具有性的色彩。」(p.28)

作序者楊翠進而比附曰:「深究『女巫』的形象與外界認知,其實我們並不陌生,正如伝統中國社會中的『三姑六婆』一般,同樣是被污名化的一群女性。她們總是被賦予喜歡搬弄是非、貪財好利、媒介姦淫,其社會角色一如『女巫』,她們的能力與智慧,常令父杈社会的男性忐忑不安,她們雖未被搜捕,但也被棄絕於主流社會之外,被邊緣化、污名化,其遭遇一如女巫。」(p.5)
是這樣的嗎?

梁其姿的<前近代中國的女性醫療從業者>(收於北京中国大百科2005年出版的「台灣學者中國史研究論叢」之《婦女與社會》)認為「在十二世紀之前,大眾對助產婦與女醫,並沒有特別的憎惡……在明清時代,當理學在社會上的控制力逐漸增強及正統醫道逐漸穩固之後,反『三姑六婆』的說法在十四世紀之後便益發普及……然而,意識形態與社會現實並不吻合。女醫與產婦並沒有遇到太大困難,便得以繼續她們治療與助產的伝統。」(p.374)

其實產婆被非議的主因不在其性別,而是其接生方式常違當時的婦科大夫之醫療見解,就好現代西醫常排斥中醫、尤其民俗療法,而這些人大都同是男性。

中古歐洲之獵殺女巫作者:王嘉敏。私立明道高中。高二十班
 
壹●前言
 
中古世紀的歐洲因為帝國的分裂與武力的侵犯而常陷於混亂之中,當時大部分人民對於宗教則是持著堅信及迷信的態度。而處於流言、戰亂、疾病、飢荒的種種因素之下,社會自然也產生了動盪。當時,基督教之中曾有一流言是說,土耳其要用妖法藉此毀滅基督教,在過去的幾世紀中,基督教都不斷的包容其他異端教派,然而在此一謠言的壓力以及發現有其他異教派開始壯大的情形之下,基督教會決定開始剷除部分異教。而到了十三世紀,羅馬教皇伊諾森八世更是頒佈了反巫令,將女巫審判正式化,並且認為一位良好虔誠的基督徒的責任就是消滅異教。之後,由兩位巫術法庭的法官所出版的書籍更是真正實施了女巫獵殺這場酷政。本文所要探討的即為當時為何會產生此場獵殺行動的原因,並深入了解其動機及之對於中古世紀歐洲後期的影響。
 
貳●正文
 
一、如何定判為女巫?
 
一般來說,當時的人們辨別女巫與常人的差異,則是尋找身上是否有印記。而這種女巫的信物-印記,則是一出生就會附在身上的某處。部份的說法是說,這種印記是位於左肩的下方。
 
1、辨別法
 
1、「妖魔證據」(spectral evidence)法
 
『審判官會要求巫師或女巫的嫌疑犯懺悔:多數人照辦,以免因拒絕認錯,而因此被拘捕或獵殺。然而,若仍是堅持自身為清白無辜者,則須當眾被剝去衣服檢查身體有沒有「魔鬼的記號」的凸出物,如果發現,則以別針或小刀戳刺。人們相信,這種「魔鬼的記號」或又稱為「惡魔的信物」因為被魔鬼觸摸過,所以若被尖物戳刺,並不會感到疼痛。如果女巫或巫師嫌疑犯通過上述考驗,則接著會被以繩索交叉綑綁脖子與腿,獨自監禁兩晝夜,並在囚室門上故意留一小洞,刺探有無「小鬼」由此洞進出。若嫌疑犯仍拒絕懺悔,則命令嫌犯在滿佈尖石及銳物的地上跑步,直到力竭倒下,或願意懺悔才停止。』(註一)
 
2、「神判法」(ordeal)法-「水試法」
 
『「水試法」:是將綑綁後,臉朝下放入水中,如果嫌犯浮在水面即證明有罪,下沉則為清白無辜。也有一作法是將者些女巫全身綑綁後,丟入河或海中,如果上浮或是隨之漂流則表示她為惡魔的僕人,則將打撈並處死;相反的,若是沉於水底,則表示其為無辜。因水是用來洗禮,象徵貞潔與忠貞。而接受基督信仰的人們,都會經過以水洗禮的過程,所以上帝絕不會以水容忍效忠魔鬼的人。』(註二)
 
二、關於獵殺女巫
 
1、獵殺女巫的歷史背景及原因
 
『從中世紀末期開始,歐洲便開始出現了一亂串的災難與戰亂:如基督教會發生「巴比倫流亡」及「教會大分裂」,使基督教領導地位衰落;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的戰火則荼毒了全歐洲的平民百姓;加上十四世紀初的農作物收成欠佳,由此延伸出來的大飢荒,以及不久之後由鼠疫引起的黑死病(1347-1350)流行,使中古世紀的歐洲末期經常處於動盪不安的狀態。』(註三)而也因為上述的種種因素,並且教會分裂的情形之下,再加上又有許多關於惡意的謠言滿天飛,使得當時的人民處於恐懼及壓力之下,並且對於人際關係產生不信任。認為當時社會會發生這麼多災難及亂象,一定都與惡魔有關,而女巫與巫師則是其奴僕或同路人,因此展開了獵殺巫師及女巫的行動。
 
2、為什麼會有獵殺女巫之行動?
 
『在當時種種的災難及動亂之下,又以謠言的影響力最大。而當時謠傳土耳其將施行妖術來摧毀整個基督教帝國,而在過去的幾十個世紀之中,教會也對其異教派的死灰復燃保持容忍,然而,土耳其的日益壯大,迫使教會決定要開始先清除歐洲境內的異教派。並且於十三世紀時,由羅馬教皇伊諾森八世頒佈了<反巫令>,認為一位良好虔誠的基督徒所背負的責任就是要消滅異教派,此一詔令甫頒布即引發了喧然大波。西元 1486 年,賈寇伯與漢瑞其‧克拉克應羅馬教皇之命,編寫了僅次與聖經銷售量的書籍,即為-「女巫之鎚」。此書教導世人如何捕捉女巫的指南,藉著消滅女巫的名義,來鎮壓反對羅馬教會的人,並因此成為迫害女性的工具。也由於此書的發行,書中文字再再表示基督徒的定義及應在當時所負起的職責,書中提到:「如果不相信巫術、不相信女巫會害人的,即不是一位基督徒。」此話的影響極大,也因為此書的出版及羅馬教會的支持,再也沒有人表示同情,而女巫獵殺時期就此展開。』(註四)
 
3、為何受到迫害的幾乎全為女人?
 
在十三世紀,由羅馬教皇伊諾森八世頒布〈反巫令〉之後,即有大量的人民以會脅迫基督教或擁有妖術將帶來社會紛亂為由而被視為女巫或是巫師。然而,遭到拘捕或獵殺的幾乎以壓倒性的數目為女人。這是因為在當時,人們普遍相信女人具有貪得無饜的深沉慾望,並且以性慾為最,還因擁有軟弱無能的性格,導致她們容易受到惡魔的誘惑,而後進行交易,以出賣自己的肉體及心靈,藉此成為惡魔的情人亦是忠實的奴僕-女巫。這便是為什麼在當時的獵巫行動中,又以女巫獵殺最為慘烈。
 
4、遭受獵殺的女巫之共同點
 
在過去的文獻中所記載有關於獵殺女巫的資料中顯示,這些被換為巫而遭到獵殺的女人,大部分都擁有一些共同特點,那就是她們通常貧窮、不識字、守寡、年老,也因為這些因素促使她們容易與惡魔產生交易。她們以自身為籌碼,而與惡魔訂定契約,而原因則是因為惡魔承諾會給予她們肉體上的滿足以及使其脫離貧困。而在職業上也有其共通點,她們通常業為產婆、占卜師、治療師、諮詢師……等,也因為職業的關係,而具有民間智慧並且虔誠的奉行民間宗教,且心直口快。而被指控為巫的理由,則是因為其職業能與惡魔接觸,並使惡魔接管靈魂,或與惡魔進行肉體上的交流,進而取得某種超自然的法力。
 
三、獵殺女巫對中古世紀產生的影響及發現
 
1、性別歧視
 
在這場大規模的獵殺行動中,被獵殺的幾乎全為女人,這說明了當時婦女社會地位較低,是一個女權不彰的時代。她們缺乏一定程度的社會保護、輿論支持,以致在「巫師追獵」中,女人總是處於弱勢的一方,難有招架之力,而被大量獵殺。而缺乏經濟能力,便成為了婦女企圖獨立謀生、與男性平起平坐的最大致命傷。也因此,不少老年婦女、寡婦,或階級較低下的女人,容易在「巫師追獵」中受到欺侮或是獵殺。「獵殺女巫」可能是男權壓制女權的結果。由於過去替人以傳統方式治病的多為女人,也因為這種擁有治癒的能力,使男人崇拜又畏懼,有部分男醫師也因此為由,以一些小名目而將產婆、治療師、諮詢師……等等為職業的女人,給加以逮捕或獵殺。
 
2、獵殺女巫的影響
 
經過這場大規模的女巫獵殺後,對於當時中古世紀歐洲的影響最為顯著的即是女性社會地位的改變。由於這場迫害行動被拘捕及處死的幾乎全部為女性,所以在這場行動過後,許多人開始正視女性地位的定位。因此在十九世紀開始,就有許多人開始組織一些關於女性主義的團體,並發起社會運動。自此重新省思、重視對於女性的態度。
 
參●結論
 
經由這次對於這個主題的研究及分析後,發現中古世紀後期的歐洲有「黑暗時期」並不是沒有道理。除了當時發生了許多天災及亂象,也因為當時後人們虔誠的信仰宗教,甚至到了一種迷信的程度,進而造成了這場悲劇。「獵殺女巫」明白的顯示出當時宗教的影響力以及大家對於信仰的狂熱。許多以女巫之名被獵殺的人們,多為無辜之人,卻因為某些毫無考究的方法或輿論的指責而喪失性命。再者,此一事件的發生也顯示當時男女社會地位的不平等。比照現今,雖然現在社會女性的地位已比當時好上太多,然而仍有少數地區因為女人的能力較弱,而被剝奪自主權。在現今兩性知識都能平等學習、競爭的時代,仍是擁有所謂的「重男輕女」傳統觀念,這樣說來,是不是我們在某些方面及觀念仍停留在過去,也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之一。
 
肆●引註資料
 
一、參考書目1.安.勒維琳.巴斯托。獵殺女巫。(台灣:蘇芊玲,1999/01/30)2.凱特琳、艾米。有關女巫-永不止息的魔法傳奇。(台灣:蓋亞出版社,2006/05/15)
二、網路資源
2.註三、註四、劉曉波。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http://www.boxun.com/hero/liuxb/240_1.shtml。(檢索日期:2008/02/29)
3. 有關女巫:女巫獵殺。http://www.onewitch.url.tw/hunt.htm。(檢索日期:200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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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5婦女被控女巫
印度5婦女被控女巫 裸身遊街示眾【中央社2009.10.20

警方今天表示,在印度中部加爾克漢德省(Jharkhand),5名婦女因被巫醫反控為禍害鄉里、傳播疾病的「女巫」,在數百村民圍觀下,遭脫光衣服並遊街示眾。
警方表示,距省府蘭齊(Ranchi)約350公里的刁哈(Deoghar)地區,村民在巫醫指示下,強行將5 名被控為「女巫」的同村婦女剝光衣服,並綑綁遊街示眾,其中兩人並被迫吃下糞便,直到承認自己是「女巫」。
警方趕到現場,但主要犯罪者都已逃逸無蹤。警方表示,將根據若干目擊者證詞,追捕涉案11人,包括6名女性。警方說,圍觀群眾約500-700人。
共黨游擊隊及盜匪猖狂的加爾克漢德省,是全印28省中最落後的地區之一,有關「巫師」或「女巫」遇害事件層出不窮。地方政府統計,至今因此遇害喪生者超過700人,以女性居多。
其他貧困省區如西孟加拉省(West Bengal),也常發生類似事件。多年前在西省北部印度紅茶產地大吉嶺(Darjiling),也曾發生5名茶園女工遭巫醫指為「女巫」,遭村民將長釘錘入腦袋,裝進麻袋、投入河中淹死慘劇。
但指使殺人的巫醫卻常能逃脫法網。官員表示,由於村民無知、迷信,生病也寧可接受巫醫的土方醫治,將巫醫視為精神領袖,因此不敢反叛巫醫,也不願作證巫醫殺人,害怕遭到報復。
官員表示,在窮鄉僻壤地區,由於毒蛇毒蟲遍佈,醫療落後,當巫醫發現治不好病人時,常會為了不顯示自己的無能,而將這種疾病嫁禍給一些無辜受害者,反誣這些人玩弄「魔法」,散播疾病、禍害鄉里。

另參本館: 中國與印度
2009-10-20 10:59:38
版主回應
誰有資格審判「港女500」? 2012.11.20 聯合報╱馬家輝(香港作家)

最近有一位「港女」在臉書上說了一些刻薄話語,大意是指,她將結婚,希望出席喜宴的朋友切勿送港幣五百元以下的紅包,否則就是瞧不起她,有失身分,寧可絕交云云。如此勢利的言詞為這姑娘帶來了「港女500」的調侃名號,亦令她慘遭人肉搜索,舊愛新歡、舊恨新仇,所有資料被翻被揭,最後,其未婚夫代為求情,苦苦哀求,收手吧,網友們,「她已經被氣得暈倒幾次」。
「人肉搜索」是大陸流行用語,在香港,我們慣說的是「起底」。
「起」一個人「底」,本來是警察在查案時的專利特權,他們是經過專業訓練,並且得到法律授權和監督的紀律部隊,我們有理由信任他們的判斷和操守;若有越軌,自得懲罰。但後來,起底的權力由紀律部隊擴散(淪落?)到八卦報刊記者之手,以新聞自由之名,無所不用其極地取得或片面或扭曲的私隱資料,再任意公布呈現,或畫出圖線把你跟許多不相干的人硬拉到一起,或列出表格把你跟其他人士PK比拚,然後給予高低分數,妄定優劣勝負,又愛加幾句刻薄評語或「設計對白」之類,成王敗寇,令起底徹底變質成為羞侮,像中古世紀的歐洲獵巫行動,抓出女巫,綁在柱上,餓死燒死。
再後來,有了偉大的網際網路,起底之權之責又由受薪記者擴散(淪落?)到無薪網民之手,只要手按滑鼠、眼盯屏幕,付出若干耐性和恆心,任何人皆可輕易地在虛擬世界搜索其他人的前世今生,然後張貼,然後侮辱,然後流轉,即可把對方的尊嚴無情地踐踏於腳下。
察看這場或那場的爭議喧譁,我們其實不難領悟,許許多多的網路公審鬧劇皆源於「自爆文化」(tell-all-culture)的引爆延伸。如果你自己不是汲汲於把心裡所思所想—不管是認真的抑或嬉戲的—張貼於網,虛擬世界裡的隱身子民又怎有機會拿著放大鏡或哈哈鏡對你的隻言片語解讀、誤讀、註釋、聯想、擴散……?如果不是你自己把最刻薄最陰暗的浮思亂想公之於世,誰能把不堪名目和帽子套在你的頭上?
我這樣說,當然不是想用一句「你活該!」總結一切。我這樣說,只是再次驚訝於網路人際關係之危機四伏。網路之操作方便性提供了一個非常巨大的自由誘惑,一機一人一滑鼠,你來到無何有之鄉,在荒野之中扯開喉嚨拚命吶喊,四周似乎沒有半隻眼睛,卻又彷彿隱藏著幾千幾萬對眼睛,你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由,於是打從心底湧起前所未有的亢奮,原來你跟其他所有賢愚不屑一樣都可以表達任何想表達的感受和語言,「眾生平等」,你終於可以暢所欲言。
於是你很容易基於衝動或刻意誇張地寫出這樣或那樣的語句,公開邀請「朋友」前來分享互動,而就在邀請的剎那,就在享受自由的剎那,你其實同時獻出了自由,把自己放置在隨時備受圍攻的險境。一語既出,駟馬難追,你其實等於邀請別人前來攻擊你。
所以「自爆文化」跟「審判文化」(judge-all-culture)是密不可分開的連體嬰,此乃網路時代的內在運作邏輯,網路召喚你去看、去爆、去談,勾動你的話語圍觀欲望,用自由來交換你的尊嚴;敢玩網路遊戲的人,必須有敢於隨時受到公審的勇氣。
網民,其實是極其勇敢的子民。天祐他們,祝君好運。
  回應
就是暴露狂與偷窺狂的互毆罷了

詳參【圖博館】:自拍無罪 上傳有理 人肉搜索 《獵殺女巫》
2012-11-23 13:59:31
阿楨
《靈慾告白》世俗與宗教的空間 文:彭怡平

加入歐盟後的羅馬尼亞現代社會寓言《靈慾告白》(Beyond The Hills, 2012),直探教會與極權政治的本質,是近年來難得一見的電影佳作。
克里斯汀‧穆基(Cristian Mungiu)執導的第三部長片《靈慾告白》,再次在坎城影展創下奇蹟,除為自己奪下2012坎城影展最佳劇本獎外,更一舉將首次演出電影的兩位女星──柯斯米娜史崔坦和克莉提娜芙露圖爾,雙雙推上坎城影后寶座。而熟知克里斯汀‧穆基作品的影迷,更對他前兩部作品:《幸福在西方》(Occident, 2002)、《4月3週又2天》(4 Months, 3 Weeks and 2 Days, 2007),令觀者驚豔的才華而留下難以抹滅的印象。
在這部改編自羅馬尼亞女作家塔吉亞娜.尼庫萊斯庫.布蘭紀實小說【致命的告白】的《靈慾告白》中,克里斯汀‧穆基將戲劇空間清楚地切割為世俗的「小鎮」,以及宗教的「位於山丘上的修道院」。他們遙相對望、互不侵犯,各自在各自的領土上執行一套自訂的律法,奉行不同的生活守則,直到某日,一位特立獨行的女子的到來,挑戰並質疑這兩個世界的遊戲規則,並執意建立以個人為主體的思考與生活型態……。
女人為了尋求自由而離開羅馬尼亞,孤兒院長在她離去後,擅自將她的房間挪給另一位同意這個體系的新進者使用,無異於將她賴以安身立命的空間,連根拔除;醫院則視她的反抗為一種精神疾病的癥兆,先是以注射麻醉藥來麻痺她的身軀,繼而以布條將她綁在床上,限制她的行動空間;就連一向被視為慈悲與寬容化身的宗教,也將她的挑釁與人身攻擊,視為是撒旦對於上帝的攻訐,指責她惡魔附身,將她以狗鍊五花大綁在十字架上,施以驅魔儀式,剝奪她僅存的思想空間。這些「以『愛』之名」而施行的作法,卻導致這位全劇中唯一膽敢挑戰權威,具有獨立自主思想的女性的空間權不斷地被剝奪。
人總深信自己所作所為、一切都有正當理由,然而世界上卻有許多錯誤,竟都以「愛」與「信仰」之名,將好的、不好的思想都灌注給身邊最親密的人;而世上不同主義的信徒,大多數放太多的心思在所謂的形式,卻很少將這個信仰的精神與智慧,實踐到日常生活的待人處事上,故而悲劇不斷發生。
《靈慾告白》將物質空間轉為戲劇空間乃至抽象的心靈空間,見證了西方電影長久以來深厚的哲學思想傳承以及美學素養,如何挹注、轉化成戲劇的養分,使得電影不再僅是娛樂,而成為藝術。
http://eweekly.atmovies.com.tw/Data/379/33797380/
2013-01-18 08:14:03
版主回應
女人不是虐待狂? 2013-01-18 中國時報 【吳典蓉】

 毆打、水刑、性羞辱、睡眠剝奪,電影《00:30凌晨密令》不讓觀眾有一點心理調適的機會,從第一幕開始,就是令人喘不過氣的刑求鏡頭;這些異常寫實的情境,觸怒美國中情局,但是跟美軍對囚犯施虐一樣爭議的是,這部電影某種程度竟讓刑求成為一件有價值的事,所以,有「正當的刑求」這件事嗎?
 美軍或中情局人員是否曾經涉及虐囚,即使程度及普遍性仍有爭議,但只要看過相關報告的,應該都不會懷疑;事實上,正是美軍自拍的那些駭人聽聞的虐囚畫面,讓全世界同時領教到何謂虐待狂及暴露狂的集結;相較之下,《凌晨密令》的虐囚畫面,遣送囚犯到適合刑求國家的黑牢畫面,和美國軍方的調查報告內容比起來,可能只是小巫見大巫。
 電影的事實沒有問題,觀點可就未必了。刑求違反文明原則,舉世都會譴責那些心理變態、以折磨為樂的美國士兵;但是,電影《凌晨密令》中的幾位中情局幹員可不是虐待狂,他們正常到令人難以想像!這讓我想起一個傳說中情治系統的行規(也可能是笑話一則),「你可不能找虐待狂來刑求,萬一下手太重把人整死了,死人是不會有情資的。」
 因此,電影的主人翁也許偏執,不計一切手段要追蹤、並捕殺賓拉登,但這是對反恐的偏執、對保護無辜人民的偏執,但這種偏執是否上綱到可以刑求,這就是大問題了!
 目前相關資料仍未解密,世人未必清楚,是否如美國中情局強烈反駁電影內容的,追捕賓拉登過程中,從未使用刑求所取得的情資;但是電影提出一個令人困擾的問題,如果刑求真的有助於得到賓拉登的關鍵情資,以文明著稱的民主國家,到底該不該刑求?
 正如政治哲學家Michael Walzer所提出的「黑手問題」,這是典型的兩難困境,當你追求公共利益(如掌握救命的反恐情資)時,可否使用不道德的手段,刑求正好是其中最極端的案例,也是九一一之後經常發生的真實爭議;但在《凌晨密令》中,幾乎看不到這樣的討論。
 劇中,據說是以真人為樣本的女性中情局幹員瑪亞,一開始勉強面對並協助同事刑求時,略帶神經質、壓抑緊張的神情令人印象深刻,但是很快的,為了追求賓拉登的真相,她完全將刑求合理化,當她後來對囚犯說出,「如果你欺騙我,我將傷害你」時,幾乎就是個冷靜的刑求老手了!
 這部電影也點出另一個有趣的議題,在一個由男人掌控的體系中,女性能否逸出或反叛,永遠引人注目,當然是電影最愛好的題材;《沉默的羔羊》中的女幹員,既是獵人也是獵物,《永不妥協》的女主角茱莉亞羅勃茲,則是勇敢的對抗體制的不義;相對的,《凌晨密令》中纖細、美麗、和刑求格格不入的瑪亞,最後卻完全內化了這套體制,女人也可以代表國家暴力,成為一個冷酷的刑求者!

詳參【圖博館】:賓拉登

《00:30凌晨密令》:信仰與偏執。

《00:30凌晨密令》以流水帳方式記錄中情局在911事件後,追捕恐怖份子首腦賓拉登的過程;影片節奏緩慢冗長,我的情緒卻無絲毫渙散,聚精會神關注著事件發展;Kathryn Bigelow的氛圍處理極度精準,全片瀰漫著肅殺且不安氣息,一台巴士、一場普通的午餐約會、一個尋常的上班日.....,危險隱匿在每個平凡角落,人們只能無力又無奈的看著暴力事件不斷重複上演。
然而暴力不僅降臨在「無辜」的西方國家,導演刻意讓觀眾看見情報局內嚴刑拷打的過程,用盡各種手段折磨逼問著俘虜:「賓拉登在哪」,觀眾面對這樣的場景,內心會滋生「快感」或是「於心不忍」?又或者片末突襲小組潛入賓拉登藏身住所,屋內婦女孩童陷入槍戰中而發出不絕於耳的尖叫與驚呼聲,當明暗閃現的光線映照在這群孩童臉上時,心中難道沒有升起一股不安感受嗎?
信仰擁有多種面貌,政客貪戀權勢是種信仰;瑪亞耗費多年光陰,非要找到賓拉登不可是種信仰;中情局工作的Jessica相信聖戰組織的成員可以被收買(資本觀點),用銀兩對抗激進的自殺手段(自認信仰難敵金錢誘惑)是種信仰;聖戰組織成員堅持唯有透過暴力手段才能達成目的也是種信仰.....。
為要測試信徒們的心是否夠「堅定」,試煉之路必定充滿荊棘,考驗著誰會先放棄、誰又會堅持下來;將近3個小時長度,一方面讓觀眾看見劇中角色的努力不懈,一方面卻也讓我們思考著所謂的「堅持與奉獻與犧牲」,究竟是為彰顯正義,還是單純想要填滿早被扭曲的偏執私心?
有一幕戲令我印象深刻,瑪亞觀看衛星監控畫面,螢幕上某台渺小的車子忽然爆炸,畫面沒有發出任何聲響,瑪亞的神色也是一片平靜,彷彿死掉的人一點都不重要,不過是個棋子,在錯誤的時間成為被報復的對象....。
若說恐怖份子用暴力手段向西方國家進行報復的行徑可怕,那麼同樣執迷(執著)於獵殺賓拉登的美國政府難道不同等恐怖嗎?
http://hatsocks1975.pixnet.net/blog/post/48253946
2013-01-18 10:03:11
阿楨
噬血童話:溫柔的暴力

即將提及本片劇情與結局,一句總結:比瑞典版的原作好看!
話說我是看到《噬血童話》才知道了瑞典版原作《血色入侵》的存在,觀賞的順序則是瑞典版→好萊塢版,劇情描述被霸凌的軟弱男孩與吸血鬼少女之間的「愛情」,相比後,我比較喜歡好萊塢版,瑞典版對我來說過於沉靜跟冗長--當然也有人因為這樣盛讚瑞典版「空靈」?
好萊塢則較為流暢,另外我對超殺女的偏愛也有關,瑞典版的女主角本身的妖氣太重,尚未變身就已經不大討喜,一沾染上血瞬間就成了人間異形,雖然就飾演「妖物」來說她是相當成功的,但一來我不愛她,二來我感情上無法接受男主角愛她--再次,這是個人偏好!
而超殺女就我來說,表情層次就很明顯,從一開始飢餓時產生的防衛心與疏離感,到後來萌生情愫透露出的溫度,再到渴望血液時的妖物化,無論是哪一種狀態,都非常有說服力,我特別喜歡她叫男主角要對霸凌者用力反擊那段,很有感覺,好萊塢版男主角那欠欺負的神氣表現得非常好,跟瑞典版那位不相上下,另外有點忘了瑞典版的細節,好萊塢版倒是對男主角孤獨的處境描寫得相當好,他不只是被霸凌而已,父母離異不久的他與母親同住,母親基本上是個信仰虔誠的白痴,每天記得做的事大概是煮飯跟謝飯,其他所有事情包括洗碗則通通不在意,兒子臉上多了傷痕說是摔倒也輕易相信,不適任程度滿點--然而不在身邊的父親也好不到哪去,在親眼見到吸血鬼後,男主角企圖向父親表達自己的恐懼--而他再次被忽略了,就像《靈異入侵》裡的小男孩被當成瘋子,成年人太容易對孩子的求救訊號視而不見,愛與親情至此被證實是騙人的,無怪男主角最後願意與非人的女主角遠走高飛,雖然她會殺人,而且殺的人中包含大量無辜的好人,但她願意聽他說話,甚至為了他學了其他人沒興趣的摩斯電碼,這是所謂的傾聽,她渴望血液,然而她抑制住了殺他的衝動,甚至為了表示誠意讓自己身陷險境--這是所謂的愛情,比人類的愛情更真實,她非常暴力,但在暴力之後,是滿到溢出來的溫柔;
最後,要說有甚麼缺憾,大概就是好萊塢版的殺人場面沒有想像得多,末段女主角制裁霸凌者的過程也不夠震撼,不過這可能是被電視剪掉的緣故,只能改天弄DVD來確認了。
http://woosean.pixnet.net/blog/post/27478392
2013-01-25 09:31:33
阿楨
反核聲浪下的沉默螺旋 2013-03-10 中時 陳清泉(正修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反核」此一議題,上自政治人物,下至販夫走卒,從國會殿堂到傳統市場,從理性論辯(停建/續建)到激情揚旗(反核旗幟),在充滿政治算計的「反核」聲浪裡,「擁核(反反核)」的觀點漸次成為「沉默的螺旋」。
 公民投票是深化民主的必要條件,站在民主的制高點應予肯定。在這波朝野政黨核電政策的政治攻防或是複雜的公共利益論辯過程中,溝通對話不可少,更不能欠缺理性思辯。一言以蔽之,社會或媒體應該讓正反意見都能呈現,避免在反核的強大聲浪下,理性論辯平台成為海市蜃樓的幻影,「反反核」的一方之言成為弱勢的沉默螺旋。
  回應
  其實, 這波由藝人炒起的反核運動, 就像是歐洲中世紀曾風行的獵巫, 一堆人因為恐懼, 就把人當作巫婆給燒了! 這些無知反核的人, 不正是這樣嗎? 就因為看到 311 核災就產生恐懼, 馬上就要廢核, 這些人根本不管311 核災的成因或者真實的影響, 因為恐懼已讓其無法思考; 所以核四到底安不安全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是這些無知反核人士心中的恐懼! 核能在這些無知的人心中, 就像巫婆, 不除掉是無法平息這些無知者的恐懼的! 這些無知的反核者只會跟隨潮流, 在 2000 年開始的前十年, 全球暖化正風行, 怎不見這些無知的反核者出來反對 DPP 的核四追加預算? 等到 311後, 核災成了話題, 又一窩瘋趕流行!! 這時候, 全球暖化又忽然不重要了?!我們擁核的並不沉默, 只是發現那些無知的反核者已失去理智無法溝通, 看著這些像獵巫的無知反核者, 為台灣感到深沉的悲哀!
  這種自以為自己所奉行的理念才是真理的人 ,他人如何與他溝通。而可笑的是,居然一堆人盲目跟隨這種人的信仰。

(詳參【圖博館】:表態專利權 公投誰不會玩 馬能源政策 環保與經濟 福島事件 《男巫‧女巫》 《獵殺女巫》)
2013-03-11 12:29:22
阿楨
性別邏輯:邏輯邪59/66

性別間:和?戰?且戰且和?

和者,互相了解、尊重、合作

戰者,親兄妹、明算帳,比如:

自生自育,不能特別補助女人的月經、安胎、生產、育嬰等假;自病自治,不能特別補助女人的子宮頸及乳癌等病;自生自滅,不能特別要求女人看護老病;自拉自理,不能特別補助女人的廁所多於男人。一切性別的一切都要平等。

同工同酬,女人因體力、月經、懷孕、生產、育嬰……等因素而降低生產(戰)力,薪水和升遷當然要低於男人。

拒絕父權,男人不要再負担體貼、顧家、當兵……等之義務。

同性婚姻,旣然違背生物繁衍後代天性的同性都有婚姻權了,那麼人與獸(比如寵物)、人與物(比如充氣娃娃)也應有戀愛、性交、婚姻等權,更遑論性交易工作權了!

當然,現實的性別關係是且戰且和,而且是依弱勢正義!

啥弱勢正義
恃弱為強啦
性別主義下的性別平權
如同各式弱勢者之平反
矯枉必過正
受害變加害
且會以各式歪理合理化
故會爭取特權式的女權
如上述同酬不同工等權
父權下的各式女性優待
如聘金嫁妝等都想保有
夫家娘家的遺產都想分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9290625
2014-08-08 08:22:13
圖博館
稱《白雪公主》充滿性暗示卡塔爾一私立學校禁書

據赫芬頓郵報2016-01-21報導,憤怒的家長向學校抗議稱,《白雪公主》的故事充滿了性暗示,一名家長稱這本書的插圖和文字在文化上都不恰當。
卡塔爾最高教育委員會隨即下令,要求學校清除這本書。
校長公開道歉:“SEK國際學校卡塔爾分校很榮幸能在這個國家,我們為無意造成的不當道歉。”還保證:不再讓孩子有機會在校圖書館讀到這本書。
但這並沒有平息怒火。
據多哈新聞報導,不少人在網絡上聲討學校,有人說“道歉毫無用處,而是要負起監督學校的教學大綱和教學材料的責任。失職的人要受到懲罰。”
  回應
別以為騙我是禁書我就會去買
對的對的,除了古蘭經,其他書在阿拉伯世界沒有多大存在的價值
皇后的背景探索
白雪公主被身為巫女的繼母所殺害——這是一般人所知道的“白雪公主”的故事。然而,真正想置白雪公主於死地的皇后卻並非繼母,而是白雪公主的親生母親。從第二版開始,格林兄弟便將生母的身分改成了繼母。可是,在《格林童話集》的第一版中,並沒有自雪公主的母親生下她之後死去,父王另外迎娶繼母的描述。
當格林兄弟推出《格林童話集》初版時,收到了許多讀者的批評,認為這些故事中充滿了太多不道德和殘酷的情節。讀者反應,像這類親生母親殺死女兒之後還要吞食內臟的情節,實在不是有良知的德國母親應該讀給孩童聽的故事。
格林兄弟也對這些批判之聲做出了響應;日後每次再版時,格林兄弟都會對故事加以修改。以性愛的情節來說,這也是他們最擔心的,幾乎是全部刪除。相較於其它暴力、殘酷的情節,格林兄弟似乎對性愛的描述採取了極為嚴格的標準。舉例來說,在“青蛙王子”的初版中,青蛙變成王子之後橫躺在床上,到了第二版以後就變成掉到床下,而且還加上了國王允許他們結婚的橋段。“沒有手的新娘”故事中,女兒因為拒絕和父親結婚而遭到被判去雙手和乳房的命運,後來也改成了厭惡近親相奸的兄弟和惡魔訂下契約的劇情。然而,這樣經過一再改寫的故事,卻讓真實性打了折扣。
2016-01-23 11:45:11
圖博館
根據約翰.M.埃里欺所著的《一則多餘的童話故事》一書,指出原典的“白雪公主”其實是母女間因為性的嫉妒而引發敵對關係的故事。母親之所以想生下漂亮的女兒,為的是讓自己的美獲得認同,是以自私為原始的出發點。然而皇后在生下白雪公主後突然發覺女兒並不是自己的美的延伸,而是一個和自己競爭,並且勝過自己的另一個人。這樣的威脅讓皇后決心剷除情敵,最後更落得以毀滅收場。
歐洲各國其實都有和“自雪公主”極為近似的同類故事,其中就有像國王向白雪公主求歡,或是國土稱讚白雪公主的美貌,結果導致夫妻感情生變的情節。這些同類故事都暗示著美麗女兒和父親之間的不尋常關係,也是暗藏另一種可能性的地方。身為皇后的親生母親之所以會放逐白雪公主,有沒有可能不是因為嫉妒,而是希望能斬斷父女之間不正常的關係呢?
森義信在《童話的深層》中提出了“皇后真的想殺死自雪公主嗎?”的疑問。簡而言之,新的可能性是:皇后強迫白雪公主離開父親,使得公主萌生怨恨,所以才編造了“繼母想要殺我”的謊言,藉此來騙取小矮人們的同情。森先生同時還提及:皇后前去探訪自雪公主,其實並不是要去加害她,而是擔心女兒在外住得不習慣,所以三不五時帶些能令她高興的小禮物去送給她,期望能稍減女兒所受的孤寂之苦。白雪公主因為束腰和梳子而暈死過去,其實是故弄玄虛、故作可憐的機率比較大;這也是另一種可能性。
2016-01-23 11:46:1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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