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慰光碟與非常光碟
自慰光碟案總算結案進入司法程序了,但令人不解的是,受害者並未主動提出告訴,檢調當局怎那麼積極?相對的,非常光碟案非但不聞不問,反而倒打一把?
這有何好不解,二者的施害者與被害者角色不同,「自」案是黑道對本土藝人,「非」案是綠道對外來統派媒體人,當局自然會有不同待遇了。
這年頭當藝人化妝還得趕得上流行顏色,美白是不夠的,白花還得搭上綠葉來相挺。
你在評啥?旣沒煽情光碟影聲又無八卦內幕消息,至少要對施害黑道痛批一番、也對受害藝人表示同情,如此才能吸引讀者。
我偏不媚俗,還要對非案的打手作文章。
原來是藉題發揮,這未免文不對題了?
不會!很有趣的,以極短篇小說虛構方式(其實是作者在天龍書店買書經歷的文學化)將時評書評結合一起,煞是好玩,不信讀讀看。
問君為何淪落切貨折价書店?
夏君望著折价書店架上只剩定价二折的《落山風》(晨星,1998),這是我曾譽為「假以時日,汪笨湖會是中國小說界的一顆慧星。」的汪氏嗎?會不會是盜版?
肯定是,一定有人在台北搞模仿替身秀或是在祖國某秘密醫學中心複製了另一分身,不然得過台灣金馬獎和中國百花獎的汪君,怎會淪為為台獨基本教義派的打手呢?
那就是盜人而非盜版了?說的也是,不然汪君所言:「掌聲對我已經不重要了/名利對我不再有吸引力/愛情對我寧可固執地思想起/書可以不斷地再版/人生就是無法重來/我祈求再有個吉利的十三年後/落山風小說集如昔的呼嘯/小說家仍然快活地執筆。」豈非虛言?
小說家言何必當真,還是當個脫口秀名嘴主持人,較能名利双收。
不然要怎樣?要文學家絕種嗎,你看架上又有「中國時報文學獎」「吴濁流小說獎」「聯合文學中篇小說獎」得主、吳錦發的《流沙之坑》(晨星,1997),你看他在序言不是說:「在出版這本書之際,据說是台灣純文學『瀕臨絕種』的危急時刻……想到自己正在飼養『瀕臨絕種』的動物,內心就覺得沈重無比。」
所以不能批評文學家喜新厭舊、移情別戀了,更不能說疏於筆耕。
那當然,你瞧吳氏怎說的:「距離前一本書『秋菊』已經有七年沒有出書了。七年來,我並不是偷懶,相反的,我比任何時期更勤於筆耕,不過把寫作轉了一個方向,專心於政治、生態、文化的評論……我忍不住要想:這麼大的創作量如果轉換成文學作品,真不知該有多好,畢竟文學才是我的『最愛』啊!從十八歲開始和『她』展開初戀,直到今天,她仍舊是我『永恆的戀人』!寫評論只不過是一時『花心』,莫名其妙發生的『外遇』罷了!激情過後,總還是要回到最愛戀人身邊。」
真是純情、博愛啊!
要不,他會為了拯救瀕臨絕種的文藝同道,而犧牲自己的永恆的戀人,去當勞什子的「文賤會副主委」(真的?好像!綠色的官換臉之快遠勝四川「變臉」和變色龍)。
真是文而劣則評,評而爛則仕,仕而賤則~
那他何德何能!堪任文賤會副主委?
你是真不知還是說不出口,當然是當「非常光碟」的打手有功了。
你是說那个像拍地下A片一樣,以下三爛的演技來抹黑「批評當局者」的非常光「諜」喲?(不是我要誣指吳當「撂扒子」,而是蒙恬筆的無意識書寫。)
那就有夠賤!絕對夠資格當文賤會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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