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與兩位同樣有留學經驗的朋友晚餐閒聊,我們不是很熟的朋友,不,應該這麼說,我們是透過相同宗教信仰的朋友介紹而聚在一起,作進一步的認識。總之,談到了一些在美國和英國生活的經驗,其中,一個與「傳教」有關的話題,讓我聯想到現在要敲鍵寫下的想法。
我先講到去年在美國任教時,我的mentor (在台灣的現存制度裡,應為教學輔導教師) 因為是一個非常虔敬的基督徒,當我遇到挫折的時候,常常以God的觀點安慰我。她會對我說:「Mei-Yen,God loves you. He will lead you to the right way.」 或者是:「There must be a reason for you to be here…God will never abandon you!」我明白她的好意,但因為從小到大有著屬於自己的信仰,所以我也會「順勢」將Buddha 搬出來:「I know. Buddha will help me.」不然就是接著說:「The Buddhist teaching says the same thing; there must be a reason, I just cannot see it now…」我們都沒有馬上要對方改變信仰的意思,但是一來一往之間,總是多了點「想要折服對方」的意圖。 Didi 接著說她在英國的類似經驗。她說常常有教徒按她的門鈴,將一本聖經交給她,然後開始「講故事」。
「Do you know…」 「Do you believe…」對方常常這樣開始。
Didi說她總是先耐心聽完,然後冷面地回絕對方的聖經與宗教活動的邀請。
「Thank you. I don’t need this book, what I need is my text book, I have an exam tomorrow, I believe it will truly help me a lot.」
有一次有人跟Didi說了這個有名的聖經故事:
「…on the first day God says, "Let there be light!" and light appears. On the second day…」 語未畢,Didi 就跟對方說:「I know. I know. But, how about the language differences?」 我們都笑了。
這讓我想到前幾天寫完 <不負責任書評…不,推介> 一文後的種種思考(唉!想的總是比下筆或按鍵盤快啊!),關於語言,也關於翻譯。
照片裡的例子是我隨手從書架上拿的(還有一堆書在回台前不是賣給二手書商,就是已經捐給之前任教的美國學校,好幾本也已經藏於書櫃深處,一時無法取得),我想說的是:有些書還是不要有中譯比較好!! 就拿英語來看,其實有很多字和中文是沒有真正對等字的,反之亦然;所以譯者都需要動一定程度的手腳,所以有時候部分內容已經不是原作者的原意 (這並不是說翻譯一定要逐字翻譯, 在我有限的翻譯經驗裡, 也曾體會過那種處於兩種語言之間的尷尬)。我曾看過網路上很多人咒罵閱讀 <The Road> 中譯本的哀怨,我想那是一定哀怨到想哭的。這本書,只能讀原文。慢慢咀嚼,才能懂得作者的深意。
至於佛洛伊德與傅科的東西,雖然大學時代讀過中譯本,總覺得心裡不踏實,有點「混沌不明」之感;後來在Dartmouth 讀研究所時,終於有機會讀到英文版,相關內容的理解頓時清明許多!如果文學作品都會有難以翻譯的問題,何況那些學術性的東西?(原來並不是原作者愛玩文字遊戲,而是被轉化成中文之後,竟好像成了一堆文字的堆疊) 忘記曾在哪裡讀過,大意是說讀翻譯的作品,你所理解到的內容就一定會與作者原意稍微脫節;而如果讀的是第二次翻譯或第三次翻譯的東西(例如作品先是俄文,然後譯為法文,再譯成英文,最後又譯成中文),很可能你所理解的內容已經與原版相去甚遠。
所以去學了法文,想辦法精進了英文。如果閱讀是種享受,我要全然的享受,全然享有懂得作者與文字的那種貼近感,不要被其它人轉化、改寫、或不小心給失了原意。
想閱讀的書籍實在太多,沒有特殊機緣,我很少中譯書與原版書皆讀 (能讀原文就拒看中譯,雖然我知道國內功力高強的譯者不少,一定也有好作品),<管家> 是其中少數例外,兩次的閱讀,兩種不同的語言,都是美好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