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俚語「Once」,意思是「一旦」,也可說是一份緣。電影故事簡單,劇本更只有60頁,對白少之有少,一切一切,也以音樂為主。故事平舖直敘得如同紀錄片,在都柏林,人生浪蕩,感情遇到挫敗的他(Guy),遇上同是婚姻失敗的她(Girl),連名字也沒提問,也不必提問,卻透過音樂而相知相識,而有所改變,攜手,一起夾歌,女孩甚至鼓勵男孩自錄唱片,搏唱片公司賞識,最後當然在錄音室齊聲放歌,感動萬千觀眾。
這樣的一個相遇,成就了波米式以音樂為尚的感覺,讓電影透過音樂,帶出一份難以言喻的孤寂與空虛,然而在現實中,所謂的波希米亞是如此的虛幻而不實際,除了音樂,各人仍需肩負不同的責任及過去,縱然男有情女有意,捷克女孩也以男子不懂的捷克語回應心意:Miluju tebe(即是不懂捷語也可理解吧),男的不斷請求女的一起到倫敦,大家也笑說這樣的夢多好,如同童話一樣,男女在新的地方,做著音樂,多幸福,然而男的有著忘不了的她,這已在音樂上一次又一次的表現出來,可以理解女孩聽著唱著時的心情是如何複雜;女的也因有了女兒,有個不得放棄的他。因為音樂,他們走在一起,卻又因為音樂,及種種負擔,讓彼此錯過了,或刻意錯過更親近的機會(雖然那些「機會」實在拍得太露骨)。
有趣的是,男的自命波米族,街頭放歌卻能吸引女孩賞識,這樣很有浪漫電影的作風吧,以為可一嚐芳華,以為可與之一起玩音樂,浪漫一番,卻聽到女孩說有了女兒,看他聽到後的樣子,應該是失落多於驚訝;他又常邀女孩到自家房間坐坐,卻又被女孩道破「不單是坐坐吧」,讓一切浪漫故事情節也泡湯,讓電影本來會有的高潮卻被「冷水」撲滅。如此,唯有音樂,可盡情舒懷,讓情感爆發,卻沒法與畫面配合,電影沒法駕馭音符,令它們不得升華,甚至走樣。
愛爾蘭業餘歌手Glen Hansard,作曲填詞自彈自唱自製網頁還要自製MV,在樂壇(網上或地下)打滾多年,終於出人頭地被受賞識而被經理人公司挖掘,打頭炮推出新碟加電影,原因是他的音樂確實夠「勁」,感情澎湃聲線卻細膩,還要伙拍同是個體戶女歌手Marketa Irglova一同出道,他們的合唱,乃至和唱,也是如此的配合而帶溫婉。難怪完場時掌聲四起,電影更獲史丹士電影節最受觀眾歡迎獎。其實電影故事正正是Glen Hansard的出道過程,當然被美化了不知多少倍,也完全隱去所有的辛酸。誠然,就音樂而言,他們的歌確實無什麼好挑剔,只是作為電影,說實便太過稚嫩,甚至可說是沒什麼電影味。
全片一個半小時,卻有約一小時左右是歌唱,作為新碟宣傳作,我認為是成功的,至少我也有了他們的歌了,不同國家及地區的電台(包括香港)亦不斷播放新碟歌曲,然而電影完全沒法令音樂升華,個人認為聽唱碟比在電影時更有感覺,也更動人,這樣作為電影真的有點糟糕。
多年來也有不少樂團或歌手借電影來宣揚或宣傳其音樂,普遍稱為「音樂電影」,當中不乏成功例子,最深刻及也已成為經典之一當然可數《迷牆》The Wall,以及同為電影節上映的《花渡》Fados也很出色,它們縱然故事性不高,《花渡》甚至沒有故事,只是歌唱,但它們卻把音樂與畫面配合,讓人為之繾綣,觀眾像能看見音符在影院中飄散,伴隨在耳邊,久久不散。《一奏傾情》則做不到這種效果,先就音樂而言,縱而我依然覺得他們的音樂有多出色,然而它未強得超越聽覺,單就音粒感動以視覺為主的觀眾的心的地步,也許是我在看(聽)畢《花渡》這單是音樂已令人激動不已的電影後,讓《一》的音樂比了下來。歌曲的歌詞仍有份業餘味,對詞藻的嚴謹度還是有待改善,一直重複著want、satisfy、need等直接得很的文詞,也許我太守舊吧,我始終認為這樣直接的歌詞難以給觀眾/聽眾帶來更多回味及思考空間,這便是為何聽唱片比在電影中聽其音樂更出色的原因,只因聽唱片時聽者是單以聽覺感受,是直接了當的,但一到電影,就變得多元,而且複雜,如上所說,當音樂沒強得可駕馭這麼多樣的感覺時,那便得靠畫面輔助。只是《一》的畫面確實太稚拙,也許是成本問題吧,單是以正向鏡頭拍著他們唱歌,或者走來走去,卻沒有補光或任何與旋律相配的剪接技巧輔助的話,除了交代劇情外,我看不出這些影像的意義,這正是此電影的致命傷,影像及音樂沒法交合,而得以升華。電影作為聲色媒介,卻沒法把兩者調和的話,那只會浪費了歌者的一番心思,不過幸而如前所說其音樂確實不賴,才能挽回不少分數,也能留住觀眾,為之鼓掌,但這些掌聲,我敢斷言,大部份只為其音樂及歌手的努力而響,而不是直指電影,對不起。
另一個問題是,雖說這是個以音樂為主的電影,而且為了帶出一種波米的空虛及孤寂感,而沒卻了高低起伏的舖排,說白一點是根本不曾舖排,然而這樣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唱同一首歌,直的令我有點納悶。這證明導演及主角確實把一切精力集中在音樂上,只樂在銀幕前為觀眾高歌,卻漠視如何利用舖陳增加感染力。這樣的「三而歇」不停唱呀唱,不單對音樂沒幫助,而且帶來反效果,令我沒法投入。縱然最後一次在錄音室的歌唱是如何澎湃,但正因為有之前的兩次,令最後一次失色。倘若加一點心思,多一點剪功,讓前兩次不必完整地唱畢一首歌,到最後才一次過爆發,我想效果會好多,也沒卻了之前說的那些毛病。不過我明白對音樂人來說這是很難也很痛的,要剪掉部份歌曲,如同切膚之痛,我可以理解,但問題是這是電影呢。如果兩者不能交合,那真的太浪費唱歌的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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