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都市更新一書後,繼續讀<張金鶚的房產七堂課>。
書中提到一個重要的概念,購屋者要建立屬於自己的「心中之尺」,才不致被屬於市場的「市場之尺」所左右。「心中之尺」就是個人心中的偏好,簡單的說,就是購屋者從其知識、品味、偏好、價值觀、居住經驗中,所提煉出來選擇住家的標準。「市場之尺」就是市場眾人的偏好,其實就是媒體、輿論、建商、房仲業者的說法。
這兩把尺沒有絕對的優劣好壞,而是決定於購屋者買房子的目的,是要自住呢?還是投資獲利為主。當然最理想的情況是兩者兼得,但是位於熱鬧吵雜擁擠的商圈的昂貴房子,可以是理想的住家環境嗎?當魚與熊掌無法兼得時,每位購屋者就必須依照自己的價值觀選擇了。
如何判斷房地產景氣呢?張教授指出政大台灣房地產研究中心發表的「國泰房地產指數」、「台灣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台灣房地產景氣動向調查」可以當成房地產景氣的三大指標。有興趣可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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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新聞有時會報導藝人的房地產投資,內容不外乎在短時間內房子增值賺錢,塑造出精於投資理財、專於創造財富的形象,認為投資房地產是好的理財工具。
前陣子新聞吵的沸沸揚揚的炒房大咖勇哥,不正就是利用投資房地產獲利的極大發揮,記得新聞中有一個畫面,一群記者簇湧而上,團團包圍住用外套蒙住臉的勇哥,一名記者問﹕勇哥,你這樣炒房,讓一般老百姓買不起房子,會不會對不起社會?
藝人(包含一般民眾)炒房是本事,勇哥炒房是壞事,其差別難道只在於勇哥是利用人頭戶並逃漏稅和規模太大嗎?誰知道藝人有沒有用人頭戶,有沒有逃漏稅?另一方面來說,如果勇哥不用人頭、不逃稅,依法炒作房地產,一人同時擁有超過百間房產,數年來買賣成交上千筆房產,並從中獲得鉅額利潤,這種行為應該給予掌聲或譴責?
數年前,台灣要加入WTO時,米酒價格即將大幅調漲,眾所皆知囤積米酒為非法行為,但囤積商品待漲價後出售賺取利差與投資房地產的本質不是很相似嗎?都是為了追求個人利益而犧牲整體利益。
房產、糧食、石油、金屬、能源以及各種金融商品,種種投機炒作行為正籠罩全球,在不問正當性只求投資獲利的價值觀裡,個人利益大於社會整體的利益。以前有句話說﹕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之。我想這句話可以改成﹕投資投資,多少掠奪假汝之名以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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