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一個自修學會很多語言的老師(包括越南文,越戰的時候,他才二十歲,已經在軍隊裡面當翻譯),寫信跟我說:「等你過了40歲,你就會發現你會的很多語言,全部都混在一起,你的大腦裡面,本來有不同語言的抽屜,各司其職,慢慢的,就只剩下一個大抽屜,叫做『外國語』!」這封信看得我一身冷汗,彷彿是個不祥的預言。真的會這樣嗎?我老了也會這樣嗎?
自己有語言學習狂熱,所以坦白說,每次遇到會講很多語言的人,我心裏感覺到的不僅僅是「敬佩」,更應該說是「親切」。
小時候剛來美國讀書的時候,非常好騙。哪個美國人跟我說他會講西班牙文,我馬上相信。隨著見聞增廣,慢慢就發現那些老美大部分都是說說而已,只是買東西的時候可以跟墨西哥人閒扯兩句,就叫做會講西班牙文。離譜的程度,就像是說國語的人硬要說自己聽得懂廣東話。這就是成長的代價,真相有什麼好,好騙不見得是壞事,有時候還比較好玩呢!
要在美國遇到會很多語言的美國人,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每次遇到了,我就會像花痴一樣暗戀這個人幾天,由於這種暗戀基礎很薄弱,通常也不會太持久。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我覺得會講其它語言的人就是迷人很多,如果追我的話都比較容易成功。當然,這也不是美國才有的問題,大家都以為歐洲人大都會講很多語言,但這絕對是錯誤的!我身邊一大堆的歐洲人,每個都沒什麼語言天分的感覺。義大利人、法國人、西班牙人就不用說了,他們只要負責吃喝玩樂,打扮漂亮就好了,不用那麼辛苦學習什麼外國語吧?法國女生講了一口亂七八糟的英文,都還會有人說,「哦,法國腔真是迷人!」
至於其他的歐洲人,我想荷蘭人跟北歐人都算是英文最好的,大家都說德國人英文好,可是我每次去德國都覺得英文好的德國人是不是都躲著我。在這裏我不是要獨尊英語,我只是要說,大家對一個國家的國民的想像都跟事實有出入,再不然,就是我的運氣太差,搞了半天,我認識的語言天才大都是亞洲人。
上個月辦公室來了一個大記者,他寫過很多很多書,而且他寫的主題什麼都有,從伊斯蘭教和中東情勢,到日本電影和刺青。不過他刺激到花痴的部分不是他著作等身,也不是因為他寫東西的時候跟我一樣,非常機車。他厲害的是,他同時會講中文和日文。我不知道身為講天生會講中文的人,有多少人意識到中文是一個非常難學的語言。大學的時候我當了一陣子的中文家教,那是一個非常可怕的工作,因為我發現我都在勸我大部分的學生,如果沒有決心就不要學中文。歐美有很多語言學家,東亞學專家,他們學了中文,就順便學了日文,反之亦然。但是語言是他們的專業,要做一個成功的東亞學者,最好兩種都會。不過這只是理想的狀態。我覺得叫一個白人辛辛苦苦學會這其中的一種,然後再學另外一種,兩種都要學好,真的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所以當我們發現這個記者會講英文、荷蘭文、法文、德文,甚至還有中文,講起日文也沒有那種典型的老外口音的時候,我跟我另外一個花痴同事便深受震撼。那一整個星期我們的話題就繞著這個人轉,好像他是我們新發現的偶像。
不知道別人都是怎麼學會語言的,我每次好像都要先經過一些災難,好像沒有先受到打擊,日後就不可能學好。初中讀教會學校,我可能是全班英文最差的,大家考90分100分,我都只有70多分!搞得我那些初中同學現在看到我的改變,都好像看到什麼奇蹟一樣。
學法文、日文也是,一開始都是很悽慘的。大一的時候我上法文課,一個字都學不會,要不是後來我纏上了一個很好心的同學,老師不論怎麼善良,我也肯定會被當掉。那時候,完全都是靠那個同學下課幫我複習,上課的時候提點我,我才可以撐下去。至於日文,因為現在還在學習的階段,所以先不要拿出來講。哦,我忘了,我還自修過希臘文呢!那時候住在希臘,想想應該學點希臘文,不過自修不適合我,所以我只學到看到每個單字都可以讀出來的程度,看報紙的時候,可以一口氣朗誦一大段出來,好像很厲害的樣子,其實一個字也看不懂。
從法國回美國讀研究所的時候去修了一堂法文課,不是為了偷懶想上個容易的課,是怕自己搬回美國就把法文忘光光了。法文老師是英國人,他是一個很糟糕的老師,完全不會教書,那些上他課的大學部學生大概什麼也沒學到。通常我很討厭教書不認真的老師,可我對他很包容,因為他不只會法文英文而已,還會德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有時候我們講話還要先決定好,今天到底是要講法文還是英文呢?
之前我暗戀一個小男生,我暗戀他的理由也是很牽強:因為他在德國長大(可他不是德國人),因為他會講德文、英文、法文,還在學義大利文。這個理由說起來根本不成理由,但是不可否認的我們確確實實是因為這樣才變成朋友。如果我只是一個工作上認識的女生,他只是一個工作上認識的男生,好像太無聊了一點。但是,大家都會講三個語言,還在為了第四種奮鬥,很有同在一條船上的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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