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某幾種情況下很容易感覺到自己的斤兩,譬如說,失戀的時候、結婚的時候,過節收禮的時候。因為社會地位而來的份量,沒有什麼意思。自從我感覺到有的人因為我的工作對我特別友善,我就離那些人特別遠。
前任老闆上次跟豬頭男朋友分手的時候,寫了一個簡訊給她的朋友們(她很喜歡發集體簡訊),她的那七個大學最要好的同學,居然每個人都在一個小時之內,趕到她在Brooklyn的家中,陪她度過她生命中又一個相當難捱的星期天下午。當時我聽到這個故事的第一個感想是,你的大學同學怎麼剛好都住在紐約啊?你不是在匹茲堡讀的大學?她說他們畢業以後全部八個人都前後搬來紐約工作定居,而且全部都住在布魯克林,畢業了10年還是很親密。我聽了實在很羨慕,因為我讀大學的時候,幾乎就沒有什麼特別好的朋友,最好的兩個朋友,一個回日本,一個去舊金山了;還有一個朋友明明在紐約,可是因為興趣不同,她又一次交三個男朋友,我一年也見不到她幾面。其他交情普通的,都沒有來往。我從來就以為,這種溫馨感人的事情肯定不會有我的份。雖然從巴黎搬回紐約以後,在街上或者其它場合遇見了一些大學同學,但是好像也沒有因此跟他們保持聯絡,甚至有點想要躲某些人。
因為我從大學生涯中得到了教訓,所以我對跟研究所同學保持聯絡就比較認真點。況且,研究所的時候,大家的性格、興趣都比較穩定了,畢業後做的事情也很接近。劇場的圈圈很小,有時候不刻意保持聯絡,也還是三不五時遇到。但是我的研究所同學並不會知道我有什麼失戀的事情,我也不會想要告訴他們。我們只會在彼此有演出的時候,互相支持,當然這也是很容易看出自己斤兩的時候。如果人緣差,做的表演就不容易有很多觀眾來捧人情場。
上次我在巴黎失戀的時候,我的巴黎親友團來陪伴我,令我現在想起來,還是相當感動。我失戀的時候,很容易躺著不動,也不吃飯。到現在我還記得自己躺在巴黎家裏的木頭地板上,一副要死不活的鬼樣子。整個房子好像都失去了光,在這個時候,親友團該做的就是把失戀的人拉出去。但是,我們那天晚上明明去吃的是巴黎的我們最愛餐廳,為了我,整個氣氛都很奇怪,平常吃最多的人吃少了,大家都顯得很沒勁。我們的最愛的大餐突然變得平淡無奇,真是對不起大家。
反正我就是很容易把一點雞毛蒜皮小事,搞得很嚴重。上次我跟法國人在長途電話重大決裂,也是搞得勞師動眾,大家不僅僅要負責安慰我,還要去幫我處理一大堆事情。
我自己都覺得去陪失戀的人是個很麻煩的事情,失戀的人千篇一律,只會問些沒有答案的問題。
「為什麼他要這樣呢?」
「他是不是真的不愛我了?」
「我們還有可能重新來過嗎?」
「你覺得他是不是有別的喜歡的人?」
明明每個人被問到這些問題,都會覺得不知所措,而且很煩,但是自己失戀的時候好像還是不能免俗。除了愚蠢的無解問題,還有就是不能停止的自我分析。如果失戀的那人不會因此懷疑自己的價值,那就還好辦一點,有人一失戀就覺得自己一文不値,那才更麻煩。還有人失戀的時候,一直哭,一直哭,哭得眼睛都爛掉了,這種人也非常需要人家去陪,不過陪伴的人都很無辜,只能坐在旁邊,說什麼都不太對。所以我一直認為,陪伴失戀的人的苦差事,最好不要一個人做,多幾個人對大家都是好事。想想看,兩個女生在家裏相對無語,其中一個又哭哭啼啼,這種氣氛對失戀的人一點好處也沒有,只會更想死吧?
那天我突然發現自己人緣不算太壞,連續幾天被工作搞得心力交瘁,哭得歇斯底里,發抖抽蓄,隔天醒來眼睛腫得像金魚眼,根本沒有心情、體力可以去上班。賴在家裏休息,一整天都有人慰問我,慰問的信和電話來自四面八方,斯得哥爾摩、巴黎、孟買、台北都有。當然這也證明了傳播的力量,我用很快的速度跟大家訴說我的不幸和委屈,又要感謝高科技,所以大家也可以用很快的速度來慰問。可惜大家沒有任意門,不能從不同的大陸全部集合來紐約,如果可以,好像又多了一個見面的理由。
人都是需要被愛的,工作悲慘的時候,發現大家都這麼愛你,真是比什麼都重要。我前任老闆說,工作委屈的創傷和打擊,跟失戀一樣慘,大家本來就應該關心你。原來世界上還有除了失戀,也會讓大家不約而同對你張開雙臂的事情啊?這可是我在沒有工作以前,完全沒有想像過的好處呢!有人來家裏陪我,有人馬上跟我說有什麼公司在找人,有人花長途電話費跟我討論我的未來。
下午有個很久沒見的朋友跟我約好吃甜點,他看到我的時候說:
「你怎麼看起來這麼美,那你應該常常想辭職欸!」
請注意,這句話不論真假,都令人非常受用,請大家務必要背誦,以後可以常常使用在不同的慰問場合。最好那個陪你出門的人還要負責買單,失業不比失戀,是會影響你的荷包的,最好不要太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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