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從我生了第二胎後,從原本的租屋處再搬一次家;搬家後的問題,令人難以相信。
這一次,因為是要趕快定下來,所以很怱忙,趕緊找了房子要簽約,交付押金,然後東西隨即搬入,就因為是很怱忙,所以很多的鳥事油然而生。
首先,和我們簽約的不是房東,而是房東代理人,但租屋契約上的名字仍是房東代理人,收錢的當然也是房東代理人,而當初簽約時約定押金為一萬二,後來因為老公就著工作方便,在附近工作可以提早過來整理,而9月23日左右就開始短暫過夜入住,於是房東代理人決定:一萬元做為押金,兩仟元做為9月23日至9月30日的水電費用,講明好是水電費用,我們也只好繳納。
這件事在我心中隱隱的覺得怪怪的,因為從始至終,未曾見過房東(大部份由房東代理人代傳)。
其次,我們10月1日入住時,在9月22日簽約,而9月15日時正值颱風過境,那段時間屋內的前房客已搬走,屋內也空著;廚房的一個玻璃門因颱風原故被風用力撞擊,導致整面毁損,玻璃碎屑散落一地,沒有多久,房東代理人就查看發現玻璃破碎,那時,我們尚未入住,也尚未簽約,並且也沒有鑰匙。
後來,我們向房東代理人反應這面廚房的玻璃門該要修好,於是房東代理人找了人來估價並修繕,修完後師傅向房東代理人要一千多元的費用,房東代理人此時就向我們未曾見過的房東索取費用。
結果是房東竟然說是我們這後來入住的房客要賠償這筆費用,房東代理人則為我們說項由房東支付,這件事開始就讓人不可理喻~~
之後我心想:反正房東已託付房東代理人處理,也就算了。
現在,忽然想起房東代理人當初信誓旦旦地說:『這間屋子很好,反正住進來沒有多久,住在這裡的人都會買房子,而且考試也都會上』那時我可是喜孜孜地慶幸自己租到好房子,但被後來的事一件件地影響,就真的了解為什麼大家住不久就要買房子的原因了。
小小23坪的三房一廳的房間含管理費,就要柒仟元,還不包括所有室內被破壞的情形,如:牆壁上到處可以見到歷任房客的釘痕,以及廁所門邊的小小的壁癌;還有整個流理臺的水槽底下全部是發霉滴水,底下栓住水管的鐵釘鏽蝕到輕輕一撥就整個鏽成一團的咖啡色的螺絲鏽塊掉落;剛住進來時,客廳的大的鋼板門的上面螺絲鬆脫,整個必需要抱起來才能開關,否則用力一拉關起來,就會『砰!!』地一聲,連隔壁的門和牆都一起轟然震動,也影響隔壁的作息(他們是上夜班,清晨才回來休息,所以我若早晨出門買菜,開關門之間,就會造成他們作息受影響)也是同房東代理人反應這件事,房東代理人也是遲遲不做任何修繕,直到管理員甚至管委會以及保全人員都向我反應不要關
門太大聲之事,我再一次向她說,她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找人來修;還有面對火車鐵軌的地方,三不五時,可以聽到火車經過的聲音,有時,有些較舊的火車因為聲音極大,若是窗戶沒有關,那個反射的聲音可是整間房間都迴響著鏗隆的火車經過的聲音,還可以算出,最晚一班火車是凌晨十二點半,最早的一班火車則是清晨四點半。
因此,我可以歸結出,為什麼大家住沒有多久就要搬出去的原因了──這裡很多法拍屋,很便宜可以買到一家人可遮風避雨的地方,但這間房租實在太貴,於是租不如買,所以大家通通住沒有多久就搬走了;而為何考試都會上,因為每天清晨四點半的第一班火車轟轟隆的聲音,有誰不會醒來?那時候只好讀書,繼續為了搬出去努力奮鬪。
有一個機緣,又正好遇到前房客,正好他們買了這社區的一間法拍屋,就聊起電費的問題。
因為我們正遇到10月中的電費問題,將帳單拿給房東代理人,她問要怎麼處理,我說因為卡在還有前房客住的十天期限,又加上,我老早付了九月下半期的水電費,而十月初的水電費只要付上三分之一就好了,就這樣,一張一仟三百八十幾元的電費錢,我只付了四百元,爾後,房東代理人向前房客則要了一千元做為電費,她就繳足了一千三百八十幾元的帳單,至於,我繳了兩千元的九月後期的水電費呢,房東要房東代理人自己隨便處理~。
時值年終,又有一場年終的開會要優惠住戶的條件,就是管理費折價卷。
然後,看到公告我就很高興告訴房東代理人,要她代為領取這個折價卷,她說:『折價卷房東要,所以不可能給你們,要看房東想不想給你們~』天哪~~房東連我們都沒有看過,要折價卷何用,後來一想,才知道房東又想要藉此機會賺差價~~我們繳足一千多元的管理費,而房東利用折價卷取回多繳的幾百元~~我一聽之下真的是怒火中燒,管理費是我們繳,折價卷是房東領?於是老公說:『她們只是要錢~』(這讓我想起那時她還說她不缺錢哩!)和我妹說了這件事,她說:『讓她去拿沒有關係,會有報應的~~』呵呵~對啊~~這樣小處貪,遲早大處也會貪的,那就算了,趕快搬走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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