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不理 該如何處理
我買中古屋,裝潢後不久,發現屋子漏水,找抓漏師傅來,把家裡所有管線看過了都沒問題,研判應是樓上漏下來的,但找樓上,卻不開門,對方置之不理,致漏水問題一直沒有解決,裝潢都泡壞了。請問,我有什麼辦法叫對方開門,讓我的抓漏師傅進去看,若確定是樓上漏水導致裝潢受損,要如何求償?
黃文明律師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明定:「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此外,同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依本案例看來,許姓讀者得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請求進入維修,樓上住戶不得拒絕。若其拒絕,則可依同條第3項規定,請求協調,樓上住戶若仍置之不理,則許姓讀者得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例如訴請被告應容忍原告進入被告所有坐落…房屋內,對其內…之排水管漏水,進行修復行為。若確因樓上漏水導致某甲裝潢受損,則此部分,某甲得依民法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文明法律事務所律師黃文明解答,記者林慶川整理)
小法典 兒福法
未成年人不同於成年人,若受到侵害,所受創傷會遠大於成人,因而刑法規定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的從重處罰條文。
再者,對於涉及未成年人、會影響兒童少年身心健全發展的事件,可祭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讓犯罪者再罪加一等。
兒福法中,舉凡對兒童及少年的身分權益、福利措施、保護措施、福利機構及罰責等,都清楚規範,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少年虐待、利用行乞、供毒、提供槍砲刀械、情色媒介或提供菸酒等不法。
有些違反兒福法案件,違反人甚至還要被處以公告姓名的處罰,比如讓兒童少年從事侍應或危險、不正當工作者,除處以罰款等外,也會公告姓名處罰。 (記者林俊宏)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現代人把寵物視若己出,寵物殯葬業也越來越興盛,目前卻無「法」可管!目前營業登記沒有寵物殯葬相關行業別,業者都是登記其他業別來從事寵物殯葬,行政院2個月前才指定農委會為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今天將開會討論,研議制定專法或授權地方處理。
無論立法或修法納管都曠日廢時,消基會提醒在法律尚未建置周延之前,民眾最好不要購買寵物納骨塔,以免塔位因違法而被拆。如果一定要買的話,消基會秘書長游開雄建議,應要求業者出示設施相關合格文件,同時簽訂契約。在管理法規出爐前,遇有消費糾紛,仍可用消保法與民法來處理。
農委會強調,因為沒有「法」,所以也不能說是違法,但若違反環保、山坡地法規,仍可依法處罰。幾年前就有業者因焚化寵物屍體,沒有取得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而被判刑。
農委會今討論權責
13年前國內第一家「寵物安樂園」成立,目前全國已有10餘家業者加入市場。業者比照人的殯葬儀式,為寵物火化入塔,經營久一點的,塔位已賣出9成以上,還計畫另行興建,也有北海岸的業者去年一口氣推出上萬個塔位。多數業者還同時兼賣「生前契約」,定價高達10多萬。
雖然市場看俏,長期以來卻沒有主管機關,也沒有法規管理,直到去年有顧問公司想投資經營寵物殯葬業,詢問內政部、農委會等單位如何申請成立,卻未獲得明確答案,最後只好行文行政院,2個月前行政院才指定農委會為主管機關。
農委會畜牧處長黃英豪指出,農委會主管的「動物保護法」,只管活體動物飼養、安置;過去貓、狗等動物屍體,是依「廢棄物清理法」,當作「一般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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