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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9 19:17:14| 人氣112|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律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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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法律專線〉兒子媳婦搞失蹤 孫女無法入學
提供/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Q:小美出生後不久,媽媽就離家出走,音訊全無,而爸爸為了躲避地下錢莊暴力討債,將小美交給住在南部的祖母照顧,從此行蹤成迷,多年以來,除非小美的爸爸自己打電話跟家人聯絡,否則家中任何人都無法聯絡小美的爸爸。

如今小美已6歲,即將入小學,但是因為小美的戶籍還在出生地──台北,以至於學籍也在台北。祖母想將小美的戶籍遷回南部以便小美就近入學,但戶政機關卻說沒有父母親的同意,無法替小美辦理遷戶籍的手續,祖母應該怎麼辦才好?


律師詳解:

小美的父母親雖然均下落不明,但是在法律上還是小美的監護人;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8條之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者,法院得依利害關係人或主管機關的請求,以判決宣告停止其親權的部分。

在本案例中,小美的父母親對小美從不曾擔負起任何扶養及照顧的義務,很明顯對於小美是疏於保護照顧,且情節相當嚴重,因此小美的祖母可以以小美的爸爸媽媽為被告向法院起訴,請求宣告停止小美父母親對小美的親權,並且將小美的監護權改由祖母任之。倘若小美的父母親都因無法通知而未出庭,法院仍可依「公示送達」及「一造辯論判決」的程序,逕行判決。

(婦女朋友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可撥打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提供「女人104免費法律諮詢暨心情協談專線」:02-33933575。專線服務時間:10:00-12:00;13:00-17:00)


唉現在年輕人生了不養,丟給老人家 這算什麼~
延續出來這麼多的問題,這個不是特例 已成為了 通例
不想養就給我 避孕 這種問題都作不到 你學人當什麼老背老母
【孫英哲、劉榮輝、吳慧玲╱連線報導】彰化縣一名居心不良男子,跑去逛女子內衣特賣會,趁一群婦女搶購內衣,認為有機可乘,從後偷摸一名專注選購的妙齡女子胸部達十秒。男子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但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襲胸時間短暫,不足引起被害人性慾為由判決無罪。判決引起司法界譁然,檢察官認為法官的判決離譜「不食人間煙火」,昨決定提起上訴。




法界譁然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姚淑文昨強烈質疑法官的判決,她說:「無法引起性慾、是以誰的標準為標準?法官怎麼知道當事人的身心狀況如何,作為婦女團體當然會覺得這個判決理由很荒謬、無法接受。如這種判決理由可成立,那婦女人身安全還有什麼保障?」
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長葉毓蘭不滿的說:「這樣的判決真是台灣的驚奇,婦團無法接受。法官滿腦父權思想,只管加害人有無達到快感,完全沒考慮被害人十秒鐘受到多少驚嚇。」



判決違背社會大眾認知
彰化地院一名資深法官也痛批:「判決背離人民對法律的期待。」該資深法官表示,胸部是女性的重要性象徵器官,摸女子胸部十秒還判無罪,已和一般社會大眾的認知有極大的背離,「難不成鼓勵男性拿著這無罪判決,到處摸女人胸部?如果承審法官的家人遭襲胸,還會作出一樣的判決嗎?」
摸胸案發生在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當天彰化縣員林鎮的內衣大廠曼黛瑪璉舉辦內衣特賣會,溪湖鎮蔡姓男子(三十歲)擠入人潮,繞著眾多婦女圍著選購內衣褲的攤車打轉。
蔡男混入選購婦女中,靠近一名二十歲女子身後,趁對方忙著挑選衣物,從後伸左手穿過女方腋下,撫摸對方胸部達十秒;被害人突覺胸部有異,低頭看見一隻手正按在自己左胸上,立即轉頭尖叫:「色狼!變態!」
此時蔡男拔腿就跑,保全人員聞聲已將他攔住並報警。蔡男落網後辯稱,他是要幫大嫂買內衣,挑選衣物時不小心觸到被害人胸部。但有服務員作證說,蔡男在會場裡逛了一個多小時,都在看女生,不像要買內衣樣子。
被害女子向警表示,當時人擠人,起先感到有手不斷碰觸到自己胸部,還以為是其他婆婆媽媽不小心碰到的,沒想到低頭卻看到是色狼魔爪,轉頭就看到蔡男,覺得自己被摸胸至少十秒。因此檢方以強制猥褻罪嫌將蔡男起訴。
審理本案法官簡婉倫認為,被告蔡姓男子對被害女子施予的暴行時間甚為短暫,被害女子尚未及時知覺有侵害發生,等反應時該行為已結束,故被害女子心理尚未有遭受強制的感受,因而認為不構成強制猥褻罪。



法官:讓真理越辯越明
合議庭法官認為,該案被告應是犯意圖性騷擾之行為,但《性騷擾防治法》在去年二月才修正實施,其行為也不構成強制猥褻罪下,蔡男行為只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猥褻之舉動調戲異性之規定。但有律師指出,《性騷擾防治法》實施後,仍有許多襲胸案依強制猥褻罪判刑,顯見仍須以事實認定。
作出這項判決的彰化地院合議庭,由法官許旭聖任審判長,陪席法官是吳俊螢、受命法官是簡婉倫。吳俊螢昨表示,既然檢方要上訴,就讓真理在司法程序中越辯越明。
彰化市秀傳醫院精神主治醫師黃玉梅指出,能否引起一個人性慾的時間與方式因人而異。例如,一群男子經過檳榔攤,有人對檳榔西施有性衝動,有人則不會。客觀上,男子對妙齡女子摸胸十秒,縱使被摸的人專注於他事未引起性慾,但摸的人勢必有引發性衝動。


這法官真的有一點問題了??
十秒無罪,所以那他的女兒 老婆也被這麼摸 也素可以的囉??
往往法院的一些判決會讓我們覺得,完全不能接受和背離民意??
昏倒 今天也有新聞訪到這一則???

那偷拍臉腿呢 嗯可以 因為不是私密之處 即使女性有所不快也不犯法
哇你咧~~~ 嗯 台灣真的是一個 不正常的地方~~

多翻翻水果報看看多少 被強強推到草仔叢的 亂七八糟 都判的很輕只要服刑一半就能再出來為害社會~~~唉 人權立國 好樣的 反正上位的都不用管事了沒人會在乎這些民眾的 小事

台長: powan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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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
那偷拍臉腿不犯法??
以後看到長腿女.你可以放心拍ㄌ
2007-08-29 20:28:15
版主回應
要我命三千嗎
免了我對這個沒興趣
用看的就好了~~~
而且我發現嗯 有穿長褲我就不會多看了~~^^

純欣賞而已好嗎~~
2007-08-29 21: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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