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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9 12:54:58| 人氣56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選才案例:依據特質,而非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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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才案例:依據特質,而非技能

 瑪圖森(Roberta Chinsky Matuson)/人力資源解決方案顧問公司(Human Resource 創辦人

 當你徵人時,在做出最終的聘用決策之前,請問問自己下列這些問題:

 【決定聘用之前,必須自問自答的四個問題】

‧我是否已經見過了夠多的應徵者,才知道這個人最適合這個職位?
‧我有沒有盡量擴大我的徵才管道,以確保我能擁有一個大型的合格人才庫,讓我可以從中選擇?
‧我對這位我可能會決定聘用的應徵者,有沒有任何疑慮?
‧我是花費必要時間精力搜尋適當的人選,還是我已經準備妥協?

 一旦你檢視自己對這些問題的答案之後,你就會了解,你是基於你所知的條件做出了最佳的聘用決策,或者,你是就此妥協。

 選才案例:依據特質,而非技能

 我一直深信,人只要具備某些特質,指向他們在可以成功擔當某項職務,大部分的人都能透過訓練做任何工作。當然,某些工作,特別是醫療領域,技能總是比行為作風來得重要。比方說,如果我要替醫院聘用一位醫生,我會選擇已經證明他們在所屬領域表現頂尖的醫師,而非個性討人喜歡但經驗有限的候選人。個性討人喜歡的醫生,可能具備某些特質,表示他是很快就能學會上手的人,但是,我的感覺是,讓別人花時間讓他去學吧!我們在這裡談的可是生死大事。還好,你準備選才填補的職缺,通常不會有生死交關的問題;雖然,對你來說,可能還真有這種感覺。專家也同意,徵才、選才正是如此。

 在《首先,打破成規》(First, Break All the Rules,中文版由先覺出版)一書中,作者馬克斯.巴金漢(Marcus Buckingham)與克特.高夫曼(Curt Coffman)分享蓋洛普過去二十五年來兩項大型研究的新發現。進行這兩項研究的目的,是要判定哪些因素讓出色的主管如此出色。成為蓋洛普研究焦點的主管,一定都是精於將每位員工的個人特質轉換成績效的主管。巴金漢與高夫曼繼續說明,為何最出色的主管會根據個人特質挑選員工,而非根據技能或經驗。

 在一九九○年代末期,我受聘於一家運輸公司,在這裡擔任人力資源總監。這家公司有三百二十名員工,分別駐守在十八個地區,而我得一個人唱獨角戲。若說我是一人當兩人用,那實在太低估我了。到最後,我獲得許可,可以找一個人加入我的團隊陣容。我有很多「合格」的人選可以用來填補這個職缺,但卻很少有人證明,他們擁有打造世界級人力資源部門必備的個人特質。

 這個時候,我遇見了梅根(Megan)。當時她剛剛從文學院研究所畢業,搬到波士頓想要做出成績;而她也真的做到了!

 梅根完全沒有人力資源所需的相關技能,而且,她也不曾在正式的企業裡工作;重要的是,她卻具備以下這些個人特質——梅根從十四歲就開始打工,她擁有絕不退縮的創業家精神;而且,在她念大學之前,也曾經嘗試幾次微型創業。你絕對看不出來,她出身豪門(她和另外兩位女性同住一間公寓,以求能自立更生)。她冰雪聰明、懂得自我激勵,而且,她願意為我們付出一切,以達成我們定下的超高目標。

 因為她的個人特質與潛力,我雇用了她。五年後,當我離開公司時,她已經做好充分準備可以接下我的棒子,而且,她也真的做到了。這種情況,你就可以說是根據個人特質而聘用,而非後天技能。

 多數的徵才、選才的故事,並不見得像我聘用梅根一樣,都有個快樂的結局;因為,人資主管會去找之前做過同樣工作的人,並且,假設他們找到的是相見恨晚、天造地設的一對。是的,他們可能是史上最佳搭檔,但是,那是對別家公司而言。他們的價值觀可能已經做好調整,符合剛剛離開的老東家,卻很不巧地,就是跟你的組織格格不入。這一點足以解釋為何上一份工作明明做得很成功的人,換到別處工作時卻變成一場災難。當主管領悟到一些事情是怎麼教都教不會時,比方說,注意細節、充滿熱情與堅決果斷,試用期尚未期滿,蜜月期很快就結束了。

(本文摘自總裁學苑學習電子報 《上下管理,讓你更成功!》,經濟新潮社出版,2011年12月9日)

上下管理,讓你更成功!:懂部屬想什麼、老闆要什麼,勝出!

圖片來源: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2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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