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8-08-23 17:25:06| 人氣4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雇主依勞基法給付員工職災醫療期間無法工作之補償金,免納所得稅。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勞工因受職業災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雇主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按其原領工資數額,所給付之補償金,係屬損害賠償性質,勞工取得該項補償金,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免納所得稅。是雇主無須就該項給付金額開立扣()繳憑單予員工。

 

台長: 霈昇會計事務所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