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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4 17:32:11| 人氣1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父親死亡前2年內贈與母親之土地,是否應併入父親遺產總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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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里區王先生詢問父親死亡前2年內贈與母親之土地,是否應併入父親遺產總額課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表示,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時應申報之遺產,除被繼承人死亡時現存之財產外,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尚包括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前述親屬之配偶等財產,均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應併入其遺產總額核課遺產稅,所以王先生所詢母親受贈之土地應併入父親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台長: 霈昇會計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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