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人
前幾天寫了「紅豆」一文,末尾提到好奇「良人」的由來。今早,網路好友說期待我的「良人」之作,或許是玩笑之詞,也或許真有期待之意。原是不想寫的,因為,不覺得自己會有什麼新創意,在這兒班門弄斧,也會不好意思。然而,寫文不就是這樣嗎,寫得開心,想得歡喜,又滿足自己愛說話的欲望,何樂而不為?不過就是把自己的心情想法訴之文字分享與人?如此一想,寫個「良人」,又有何不可?因此,這篇文章就在這樣的心思下,出爐了。
先生說,「良人」,是良好之人,因為要負責養家,故稱良人。以前在古代,或許真是這樣。然而,現代似乎不再有「良人」之稱。因為時代變了,現代的社會,養家的不一定是男的,很多女子也都負擔起家計了。良人之說,按照先生的說詞,也不符合現代的潮流了。現在都管先生叫「先生」及「老公」了。今天,我們就來談談這些詞句吧!
根據百度的資料如下:
良人
1、[(ancient) husband]:古時夫妻互稱為良人,後多用於妻子稱丈夫。《詩.秦風.小戎》:「厭厭良人,秩秩德音。」《孟子.離婁下》:「其妻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唐李白《子夜吳歌》之三:「秋風吹不盡,總是玉關情。何日平胡虜,良人罷遠征?」明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馀.委巷叢談五》:「忽叩門甚急,婦人曰:「良人必有遺忘而歸矣。」
2、[ordinary people]:古代指非奴婢的平民百姓(區別於奴、婢 )
3、[woman]:清白人家的婦女
4、鄉官名,即鄉大夫。《國語·齊語》:“十連為鄉(二千家),鄉有良人焉。”
5、妃嬪稱號。西漢置。元帝時規定,在妃嬪十四等中位居第九,地位相當於八百石官。東漢省,魏復置。
6、賢者;善良的人。《詩·大雅·桑柔》:「維此良人,作為式穀。」《莊子·田子方》:「昔者寡人夢見良人。」 晉潘岳《西征賦》:「簡良人以自輔,謂斯忠而鞅賢。」《水滸傳》第四五回:「原來這婆娘倒不是個良人。」
7、指美人。《詩·唐風·綢繆》:「今夕何夕,見此良人。」陳奐傳疏:「良人猶美人。」
夫妻中「丈夫」一詞的由來有兩種說法。一種是源自母係時代的夫妻傳統禮儀而得來。眾所周知那是女尊男卑的一個時代,男女結為夫妻後,男的怕女的被人別的男人搶走,就天天跟在女的後面一丈之遠。不能近了不能遠了,大概就是不能在視線之外了,故男的被人稱之為“ 丈夫 ”。另一種說法是,在我國有些部落,有搶婚的習俗。女子選擇夫婿,主要看這個男子是否夠高度,一般以身高一丈為標準。當時的一丈約等於七尺(那時的一尺約合現在的六寸多),有了這個身高一丈的夫婿,才可以抵禦強人的搶婚。根據這種情況,女子都稱她所嫁的男人為「丈夫」。
「丈夫」有許多別稱,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夫婿,如「坐中數千人,皆言夫婿殊。」(漢樂府《陌上桑》)
夫子,尊稱。如「子所學,當日知其所亡。」(范曄《樂羊子妻》)
夫君,如「君初破黑山歸。」高駢《閨怨》)
君子,敬稱。「如見君子,憂心忡忡。」《詩經·召南·草蟲》)
郎,暱稱。「如出門願不聞悲哀,郎在任郎回未回。」王建《鏡聽詞》)
郎伯,如「伯殊方鎮,京華舊國移。」
良人,「家高樓連苑起,良人持戟明光裡。」
官人,宋代,這是南北文化交流的時代。
老爺,僅限於官宦人家對老公的稱呼。其在家中的尊貴地位不言而喻。
相公,元無名氏《舉案齊眉》第四折:梁鴻雲:夫人請穿上者。正旦云:「相公,我不敢穿。」
先生,近代以來,也稱“丈夫”為先生。
“妻”最早見於《易·繫辭》:「於其官,不見其妻。」妻在古代不是男子配偶的通稱。《禮記曲禮下》載:「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庶人曰妻。」來那時的「妻」是平民百姓的配偶,是沒有身份的。後來,「妻」才漸漸成為所有男人配偶的通稱。
「妻」的別稱很多。古代無論官職大小通稱妻為「孺人」卿大夫的嫡妻稱「內子」,泛指妻妾為「內人」。妻還被稱為「內助」,意為幫助丈夫處理家庭內部事務的人。「 賢內助」成為好妻子的美稱;舊時對別人謙稱自己妻子為「拙內」、「賤內」;而在官職較高的階層中對妻子的稱呼卻反映出等級制度來。如諸侯之妻稱「小君」,漢代以後王公大臣之妻稱夫人,唐、宋、明、清各朝還對高官的母親或妻子加封,稱誥命夫人。進入現代後,則出現了書面與口語兩種說法。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叫法。口語最常見的有老婆,此外還有堂客、太太、內子、愛人、親愛的、女人、孩子他媽(娘)、母(閩南語,國語諧音“某”)、牽手(源自平埔族語)、另一半、蜜糖、甜心……等等,因人而異,有多種變化,可隨場合與心情隨意使用。書面用語則仍然保留“內子”、“內人”等對他人稱自己妻子的名稱。
編輯本段古今對夫妻的稱謂為結髮、鴛鴦、伉儷、配偶、連理、秦晉、百年之好。
未查資料前,以為良人真的就只是古代稱呼自己的夫君,現在查了資料後,又上了一課,真的很有趣。原來美人亦可稱為良人。今天真是見識到了。隨著時代變遷,或許這個詞兒已經不用了。但是,能多多學習古人的用法,得知這些出處,也是一件趣事兒。很多的詞句,或許都有它的典故,而我們,用習慣了,就成為一種自然。也不會去妄加揣測或好奇。但是保有對事物的高度興趣,我們在學習的過程中,自然就會成長、快樂。
此篇文章自己寫的少,多半是查出的資料居多。當然,也因為這樣,又習得了一課了。
黃湘於201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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