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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2 08:16:16| 人氣35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枕讀小記】寫作治療失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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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記性奇佳的人。我記得兩三歲時吃的奶嘴形狀和口感;小一老師說我「健忘」,我以為那是「健康的忘記」,於是不知該慚愧還是驕傲的心情;還有父親憂心忡忡和老師談著我究竟是聰明還是笨,因為我的常識科不及格,只考了五十八分,而我在旁,一邊聽一邊佩服老師把我的成績記得好清楚,還一邊不忘練習新學的翻筋斗…..,許多芝麻綠豆小事,即過了三十幾年,我還是記得一清二楚。此外,國二時,我也表演過朝會時請同學把第一堂要考的國文默寫唸出來給我聽,我邊聽邊背,一考竟然全對的「特技」。

奶嘴、五十八分、翻筋斗、朝會背課文、網路留言版上看過一次的名字……我都記得一清二楚。老公說:「妳腦子裡可不可以裝一些有用的東西?」因為悲慘的是,我常忘記一些更重要的事。我記不得小學同學甚至研究所同學的名字,忘了老公的生日,甚至常常忘記我前一分鐘做了什麼事。我的雨傘拿出門,很少拿回家;我的身分證也不知掉過多少次。

更丟臉的是,我常忘了看過的電影和書。你問我喜歡哪些電影和書,我一定對答如流。可是你問我內容是什麼?為什麼喜歡?除非是最近才看,否則歹勢,很多我都忘了!即使努力回憶,可是想起來的還是只有當時的一種激動。還好,不是只有我有這樣的毛病。《讀書毀了我》的作者琳恩.史瓦茲(Lynne Sharon Schwartz)也是如此。

這兩天讀一本書《記憶七罪》,說了一個有趣的故事。它說一九九九年的美國全國記憶冠軍,在接受記者訪問時,卻承認自己十分善忘,她說:「我全靠便利貼過日子。」我聽著好安慰,但吃驚的是,記憶冠軍為何如此?

為什麼?因為她心不在焉。我和她一樣,時常犯了「失神」的罪。於是我忘了雨傘、忘了身份證、忘記前一分鐘做了什麼事。

以前的同學和同事常以看我這類表演為樂:

拿著兩疊紙,把proposal放進碎紙機,把廢紙拿去影印。

跑去找我的AE,突然看到桌上鉛筆和鉛筆機,於是拿起來削一削,削完就走。「Pauline,妳是不是要交待我什麼事?」AE忍不住笑出來。「啊,對喔!」

和客戶開完會,頂頭上司問:「Pauline,妳剛剛為什麼要把客戶的杯墊拿來玩,然後把背面的軟木摳掉?」「有嗎?」我說。「我就知道妳不記得自己在做什麼。」

「寶兒,妳剛上課時為什麼轉過頭來一直看我?」高中同學問。「有嗎?我剛剛有看妳嗎?」

改善這毛病的方法其實好辦,就是專心一點,雖然我常常不能。

然而,我確實也常犯另一種罪──健忘。這不是失神,這是我「收錄」資訊的重點有時和別人不太相同。

記憶儲存的時間可長可短,端看收錄時是否「用心推敲」。我當時不可能不知道同學的名字,但是和他們的臉、他們說過的某句話、做過的事相比,後者對我而言,顯然印象深刻得多。名字成了不重要的事,時間一久,便忘了。讀過的書和電影也是,只記得作者、當時的感動、某一個畫面、某一句話,其他的,忘了。

怎樣治療我的健忘?原來就在「用心推敲」這檔事上。看了要反思、要推敲、要咀嚼、要回憶,就像我記得的那些過往的芝麻綠豆小事。於是我現在把讀過的書、看過的電影、經歷過的趣事,透過書寫,用心推敲,希望刻在腦裡久久不忘。而你若讀了我的文字,是否也能暫存,甚至深深地記在心裡?那便是我書寫的榮幸。

Pauline 2003/4/12


推薦書目
《記憶七罪》,丹尼爾.沙克特(Daniel L/ Schacter)著,李明譯,(大塊文化)
《讀書毀了我》,琳恩.沙朗.史瓦茲(Lynne Sharon Schwartz)著,李斯譯,(遠流出版)


附註:記憶七罪──作者把記憶所出的差錯分為七項:
一,健忘:記憶隨著時間過去而減退或喪失。
二,失神:沒有記住該記住的事。
三,空白:腦子裡努力想找出某一資訊,卻怎麼也想不起來。(比如突然想不起來某個熟悉的人名 地名)
四,錯認:誤把幻想當作真實。
五,暗示:在喚起過去記憶時,因受到某種引導性的問題、評論或建議的影響,而使記憶遭到扭曲。
六,偏頗:根據自己目前的認知,重新編輯甚至全盤改寫以前的經驗。
七,糾纏:明明想徹底忘卻的惱人事件,卻一再反覆想起。
本文只提了健忘、失神、空白、三罪

台長: 寶兒(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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